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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四章 骊山钢笔

作者:张围 字数:4215 更新:2024-10-28 0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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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蒸汽机拖拉机运作时抖动得厉害,它开动了一段路,很快就出现了故障,有齿轮掉落,连履带也卡住了。

刚刚欢呼的工人们,登时安静下来,纷纷围上这台失去了动力的拖拉机,开始了一场混乱的争论。

见状张阳叹息一声,火车的运行很顺利,但小车的改造一直没有头绪。

“家里铺设铁路三年了,这三年一直在亏钱,多半我们家就要入不敷出了。”

听到夫君的话,李玥笑道:“这些银钱家里也亏损得起。”

张阳叹道:“也不知道何时能够将这成本收回来。”

张心安听到爹娘的话语,同样一声长叹。

小兕子一到村子里就与张清清还有一大群孩子玩闹在一起,孩子们总是有做不完的游戏,就算只是坐在一起,她们也有说不完的话。

李玥现在越来越喜欢坐在山头什么都不做,看着这个村子宁静的样子。

风吹过山林的时候,感觉很舒服。

张阳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她身边,也不说话就这么坐着。

王婶脚步匆匆而来,递上一卷纸,笑道:“县侯,公主殿下,这是礼部新绘制的大唐版图。”

张阳将这张图打开,这张图很大,东起辽东,略过中原,直到西面的碎叶城,其中一直以来与中原分隔的吐蕃也被合并在一起。

王婶又道:“听说朝中又派出了不少官吏,前往各地治理,礼部要在北庭都护府与安西都护府,以天山为界,东起天山,西抵咸海。”

“嗯,图上都画着的。”张阳满意地点头,“天可汗呐,现在一定很高兴吧。”

李玥喝着茶水道:“大唐越来越强大了,我们家也会越来越富有的。”

张阳颔首道:“铁路的成本是巨大的,想要扭亏为盈还需一段年月。”

她低声道:“岁月这么漫长,来得及吗?”

“来得及,当年在我的家乡贫穷时还是泥土路面,建设成一座像模像样的城市只用了十年,而之后的十年,它更加美丽了。”

“二十年啊,一辈子我才活了二十年。”她眼中带着希冀,“以前总觉得一生很短暂很短暂,没想到二十年也会这么漫长。”

张阳握着她的手,低声道:“我们还有很多的岁月。”

“是呀,我的一生也开始变得漫长了,以前没觉得有这么漫长。”

李玥说着话,她的目光看向夫君的侧脸,此刻他的目光正望着远处。

风吹来的时候,吹起他两鬓的碎发。

夫君又在傻笑了,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笑什么。

李玥又道:“夫君和我说说家乡吧。”

张阳握着她冰凉的手背,直到她的手背也有了些许温暖,低声道:“我的家乡是个很美丽的地方,它以前很贫穷,后来……”

晴空万里的关中大地,有许多人都在种树,他们将荒地重新开垦之后,种上一颗颗的树苗。

铁路沿线的来往商贩越来越多了,骊山的火车越来越长了,现在看去一共有二十节,可以装载运输的货物也越来越多。

由于吞吐货物需要巨量的人力,以至于骊山在几个重要的站点车站都建设的摊位,只是短短一年时间,这些摊位费已涨到了五百钱一个月。

就是这么高的价格,还是有许多商户对此趋之若鹜。

等朝中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觉骊山已经通过贩卖这些摊位与经营权,赚得了数千贯的银钱。

成本最小,顺手而为的事,骊山轻描淡写的一个举措,就能这么轻松地多赚一笔,令人咋舌不已。

甚至还有几个新建的车站,当车站还没建设好的时候,就已经将位置卖出去了。

都是挣商人的银钱,朝中也没什么好说。

中书省,此刻正在商讨着因为铁路带来的种种变化,他们已不得不拿出一些举措,让朝中加入到火车的经营中。

长孙无忌皱眉道:“房相。”

“嗯?”

“听闻最近骊山与您走动频繁。”

房玄龄淡淡道:“无非就是张阳的一个孩子想要拜老夫为师。”

长孙无忌了然点头,“就只看中房相一人吗?”

房玄龄又道:“现在只有老夫一人。”

他又问道:“那骊山还有考虑他人吗?”

房玄龄喝下一口茶水,“不清楚,他们做事向来是没有章法的,老夫总是拒绝,那骊山还是不死心。”

长孙无忌的眼神中多有失落,此刻的中书省内,马周与岑文本各占一方开始了争论。

马周道:“骊山不能这般赚取银钱。”

岑文本正色道:“骊山赚取的是商户的银钱,而且铁路车站的物价也都是骊山在控制的,任何商户不能将货物的价格随意提高。”

“岑中丞似乎在为骊山开脱。”

坐在马周身后的官吏插话道。

马周喝着茶水,目光看着眼前的人,如果岑文本真的在为骊山说话,他是看得出来的。

“老夫没有为骊山开脱,张阳说过,愿意和朝中共同经营车站,不论是治理还是管制,都离不开朝中的支持,我等虽觊觎铁路也不能谋夺他人家业吧?”

岑文本的话语顿了顿,他继续道:“给我们的路有两条,第一条朝中花重金买下骊山的铁路的制造技术,开价六千万万贯,这还不算是火车的价钱。”

闻言,中书省众人纷纷商议了起来。

岑文本接着道:“朝中的窘境大家都明白,一旦拿出去这么多的银钱,朝中各项开支不说,许多事宜都将被搁置,我们只能选另外一条路,与骊山共同经营。”

马周再问道:“如何共同经营。”

岑文本叹道:“说起来也简单,骊山会将铁路相关的项目分成数块,由朝中来承包,首当其冲的就是治安,可以由朝中兵马来管理铁路沿线的人群走动,让车站各处保持安全。”

“其次便是经营,骊山可以将几个车站的经营权让出来,每个车站开价一年十万贯。”

“再者是运输,不论是运输兵力,粮草或者是马匹,都可以拿出空间专门供给朝中,目前只有这些,诸位以为如何?”

众人又是一阵议论。

骊山又拿出了一个新奇的方略,这个方略便是承包。

岑文本接着道:“三省六部皆可以参与,各部拿出自己的方略,递交骊山,而骊山会根据各部的方略好坏来选择,当然了承包下来的成本也都是朝堂的,不论谁先将车站拿下来,能给朝中带来的利益将是巨大的。”

说罢,他看向马周,解释道:“这就是骊山往后十年与朝中的关系,御史觉得如何?”

马周笑道:“这骊山也不用再出本钱,坐拥铁路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吸收财富,好手段,不愧是我大唐最年轻的县侯,佩服佩服!”

这声佩服的语气不是太好,众人神色严峻。

朝野上下,也纷纷为了铁路开始合计,各部已有人开始谋划了。

朝中买不起铁路,骊山的开价实在是太高了。

这关中也只有骊山这样的地方有这等财力来建设铁路。

先前还有人痛骂骊山公然与朝中分赃,现在这些声音都被铁路经营之权给盖下去了。

坊间的议论一浪更比一浪高。

现在的骊山是关中最富有的人家,据说这位县侯将骊山挖空了,才能藏得下他的银钱。

仙人的家就在钱山之上。

现在已没有人再去讨论世家了,世家已成史书上的一笔记录。

现在人们讨论的是骊山。

县侯常说财富来自学识,骊山的财富都是从学识中来的。

想要财富,就要去学骊山的学识。

贞观十七年的十一月,这天晋王李治举行了及冠典礼,当即陛下赐字为善。

李世民将曲江池旧址的一处苑囿送给了李治,这里是汉时上林苑宜春宫的旧址。

李治不喜欢宜春这个名字,身为骊山弟子,他将其改名为学术苑,从此这里就是晋王府邸了。

宫里的工匠们刚将这里建设好,李治与狄仁杰走在这处新家。

公孙小娘很开心,身为婢子,除了晋王,她已经成了这里地位最高的人,是这里的仆役与婢女的头。

而且她有了自己的房间,这样也就不用像当初住在崇德坊的那样,因为自己的一些小举动打扰到晋王殿下看书。

纪王李慎也在这里,他很羡慕这位皇兄,而且皇兄也在这里给他安排了住处。

公孙小娘子抱着一个盒子而来,“晋王殿下,这是骊山县侯与汝南公主送来的贺礼。”

“哦?”李治欣喜地接过盒子,打开盒子的盖,入眼的是一个琉璃瓶,淡青色的琉璃瓶中装着墨水。

他又拿起一支精致的小铁杆子。

狄仁杰看着此物,心头大动,光是从此物的光泽上来看该是用精钢打造的,而且还有镶嵌着金边。

它呈圆柱体,两头平整,拿在手中的手感很温润。

李治眼神好奇,觉得姐夫送了此物定是内有乾坤,看到尾端有很细微的沟壑,便用力一拉。

“原来是个盖子。”

揭开盖子之后,内部尖锐,在被打磨光滑的尖端反射着光。

公孙小娘注意到了盒子中有张字条,她打开字条递上,“晋王殿下,这里还有字条。”

李治接过字条看着。

“稚奴,你终于及冠了,这是骊山集制造工艺最高水平铸造而成的钢笔。”

“此物名叫骊山钢笔,切莫被改了名字,你父皇都不行。”

……

看着书信,李治突然笑了,他看着纸张放声笑着,纸张有两面,后方就写着这个钢笔的用法。

李治按照图解拆开钢笔,内部有一个用牛筋制成的气囊,按压之后将墨水吸入其中,再重新将钢笔装好,拧紧。

命公孙小娘拿了一张纸,李治用以前在骊山拿炭笔的姿势,握着钢笔。

心神一动,想起来是不是姐夫早就想要造这样的钢笔。

他会意一笑,便开始书写,行书的笔迹很好看,铜制的笔迹划过了纸张,一个个漂亮字便出现在了纸张上。

仔细看着,狄仁杰看过晋王拆解钢笔的步骤,也明白了这个钢笔出墨的原理。

李治尝试着写了很多字,写出来的字工整又漂亮,而且笔迹很细,如此一来也不用频繁沾墨。

狄仁杰咽下一口唾沫,他太羡慕了,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笔,即便是在书写的时候,这钢笔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李治满意地收起钢笔,盖上了盖子,重新拿起皇姐与姐夫的书信看着,他笑道:“信中说此钢笔骊山一共有十支,送给本王之后只有九支了。”

狄仁杰惊叹道:“此物精妙,处处显着尊贵之气,价值连城。”

公孙小娘又快步来报,“殿下,陛下与皇后,还有长乐公主与太子殿下来了。”

李治连忙起身行礼。

李世民注意到了李治手中的钢笔,抚须道:“此物便是骊山相赠的?”

李治双手递上,“回父皇,姐夫说这是骊山的最高工艺。”

拿过钢笔,李世民端详着,经过儿子的诉说,点头道:“嗯,甚好,笔触流畅,而且不像用毛笔需要抬着手肘,此物当真只有十支。”

见父皇看向皇姐,李治解释道:“姐夫就铸造了十支。”

李丽质解释道:“父皇,女儿也有一支,在骊山的孩子,包括皇姐的两位弟子,都有钢笔,而且每一支的样式都不同。”

她从袖口拿出自己的钢笔。

长孙皇后接过仔细看着,“嗯,果然与稚奴的雕纹不同,丽质的钢笔上雕纹是鎏金的孔雀。”

“稚奴的钢笔雕纹乃是一只虎,银白色的虎身夹着金线,寓意很是不错。”

李世民抚须想着,包括眼前这支钢笔,算上骊山的弟子,好像没有朕的那份了。

心中难免有些失落,可这也是孩子的东西。

李世民有些不舍地将钢笔还到他手中,“收好了,此物意义非凡。”

长孙皇后轻笑道:“他能够造出此物,想必还能造出更多,看雕纹的工艺,多半是欧阳询老先生的手笔。”

“姐夫与皇姐说过,等弟子们都长大了,便会将钢笔赠予。”

李世民心有羡慕也不愿意多说,只是心头有些酸,低声道:“朕的那些上好笔墨,怕是都不如他的钢笔精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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