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臻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这三样内脏全部清洗干净,最后放进清水里漂洗一会儿。
洗手的时候,发现衣服已经被汗全部浸湿了。
他到后门吹了一会风,然后把洗干净的东西捞起来,放在干净的篮子里沥水,准备卤制。
先把葱姜蒜炒香了,再加水和调料,最后放入三样内脏。
等火烧旺了,盖上锅盖,他打了盆凉水,拿毛巾把身子擦洗干净,换了套干净的衣服。
李自强这时候从炒货作坊回来,看到厨房的锅里多了些东西,以为是夏臻刚才去买的,也没在意。
只是对锅里的美味多了些期待。
长这么大,他还没吃过猪大肠和牛肚呢!
夏臻让他注意锅里的食物,自已把蚊香分成几份,分别给周家、廖家、牛家和徐家送去。
又给秦英和姚艳送了一些。
宿舍那边经过两个女人仔细妆扮,已经越来越有家的味道了。
因为厨房天天有人烧饭做菜,也有了烟火气。
唯一让人烦恼的是,原本几乎没有蚊子和苍蝇的房间,现在也变了样,白天苍蝇嘤嘤嘤叫得热闹,晚上蚊子专门追着孩子咬,让秦英烦恼不已。
上山割艾草回来,做成火把把屋里熏了一遍,刚熏完时效果确实不错,最多半天,马上就会恢复原样。
又不能一天到晚关着门窗,阻止苍蝇蚊子进屋,那样太闷热了。
看到夏臻送过来的蚊香,连连道谢。
“听说在院子种些夜来香,能驱蚊子,就是我爸受不了它的气味。”送夏臻出来时,她又补充了一句。
别看她是女人,动手能力非常强。
前几天去了一趟乡下,弄了些毛竹回来,亲手打了几张竹榻和竹躺椅。
父亲睡在竹榻上面,比睡在床上凉爽多了,这样就不用担心他长褥疮。
孩子晚上躺在上面也很舒服,又卫生又方便。
“是吗?”夏臻听了心里一动。“用植物驱蚊子,倒是个好办法。”
他同样不喜欢夜来香的气味,倒是记得前世上网时,有女孩子喜欢在室内种薄荷,说它不但能用它来驱蚊子,还可以当调料。
自已何不去找些野薄荷,种在花盆里?
如果拿到过游戏世界放几天,让它变异,说不定驱蚊子的能力会变得更强呢!
想到这里,他匆匆回到家里,考虑去哪里找薄荷。
山上应该能找到,只是他不熟悉,不敢乱挖。
算了,还是抽空去找谭文祥问问,他是老中医,家里说不定就有种呢?
正好明天是周末,妈妈打算去舅舅家叫他们来吃酒,顺便去一趟谭家,让他帮忙搞一些回来。
回到家里,刚要坐下,看到隔壁的周奶奶过来了。
“冬冬,这蚊香你能不能多做一些,放在我这里帮你卖钱——”她进屋后开门见山地说道。
为了卖豆腐方便,周家把朝巷子的那扇窗改造后,支起一张小桌子,成为名符其实的豆腐摊,每天路过的人不少,生意自然也不差。
别看她年纪大了,脑子却一点不比年轻人差。
除了卖豆腐,她现在还卖油豆腐、豆腐干和千张这些,加在一起的话,收入是单卖豆腐的一倍。
她依然觉得不够,又想拿夏臻的泡菜放在这里卖。
只是一时不好开口,于是借蚊香的事试试口风。
如果他愿意,那以后再增加别的东西,比如瓜子,想来夏臻也不会拒绝。
“还是算了,蚊香能有几个钱?”夏臻听后,直接拒绝了。
别看这东西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问题是蚊子也卖不起价格啊!
便宜的话,还不够自已的人工。
稍微贵一点,大家吃饭都成问题,会舍得花这个钱?
除非十年后,才可以考虑。
“也对。”周奶奶听后顿时明白自已想偏了。“你马上要去读大学,蚊香才能卖几个钱,根本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
既然这个不行,泡菜和瓜子的事,暂时也不好再提。
正要离开,又被夏臻叫住了。
“夏奶奶,你是不是还有其它事要跟我说?”
虽然老人掩饰得很好,却瞒不过夏臻的眼睛。
“其实也没什么。”周奶奶没想到被他发现了,顿时支支唔唔起来。“就是我发现只卖豆腐有些浪费,想过来问问你,有没有可以卖的东西交给我——”
这样对夏臻说话虽然有些不好意思,只是在她看来,帮他卖东西,也算是双方都得利的好事,想来他不会不高兴。
“你是想卖泡菜和瓜子?”夏臻一看她的表情和语气,就明白了一切。“这个当然没问题,你能帮我卖出一些,对我只有好处——”
话虽如此,如果是别人,他未必有兴趣。
原因很简单,泡菜是耿启中的独门生意,多一个人做,他的好处就会减少很多。
倒是瓜子,既然周晓聪在卖,没理由不许他奶奶卖。
只能说是自已考虑不周,没有想起这件事。
“那你真的帮我大忙了!”周奶奶一听,喜出望外。“泡菜我找谁拿?秦英还是找李自强?”
可能是为读大学做准备,最近冬冬很少直接插手这些事,大多交给别人在管。
她看得出来,夏臻有意在培养李自强和秦英,还有那个叫姚杰的男人。
就是小强年纪太小,还嫩了些。
另外两个确实人品不错,做事也勤快,可以放心交给他们。
“你找小强吧!我会跟他说一声,你要多少泡菜和瓜子,随时让他拿给你。”夏臻想了想,最后决定让李自强来做这件事。
送走周奶奶,他再次考虑起毛豆和瓜子的事。
今年还是算了,等明年个体户成潮流了,可以从禅境花园催熟一批毛豆和花生,拔下来后交给周奶奶,让她从吉祥弄找几个没事的老人,帮忙干活。
这是周奶奶给他的启发。
到时年轻人忙着赚钱,年纪大的人其实也想搞点零花钱。
把空闲的人组织起来,算是双方得利。
让她们把毛豆摘下来,用剪刀在尾巴处剪一刀,再交给自已的人洗干净,这样煮出来的卤毛豆味道才比较好。
花生摘下来后,让他们把老的嫩的挑出来,老的晒干后用来炒花生吃,嫩的煮熟自已吃,不老不嫩的最好,做成带壳卤花生。
这两样小吃跟泡菜一起,可以交给耿启中处理,应该会非常受欢迎。
原因很简单,泡菜最适合下饭,每天的用量不会太大。
而卤毛豆和卤花生适合下酒,这东西哪个喝酒的人不喜欢?
供应给高档酒店,当凉菜卖,销量肯定很好。
走进厨房,看到李自强坐在后门的门槛上,估计是烧火太热了。
“刚才周奶奶的话你听到了吧!以后不管她要多少泡菜和瓜子?你都尽量满足她。”夏臻走到他后面叮嘱道。“至于价格,跟其它人一样,泡菜和瓜子都是三角一斤,记帐也行,先付钱也行,不必太死板。”
周晓聪卖瓜子,一直是先拿货记帐,卖出多少给多少钱。
泡菜以前没有零卖过,可以让她一次拿一坛,同样记下帐,卖完后再拿下一批货,把帐结清。
“好。”李自强轻松地应道。
这事简单,夏臻说一遍就明白了。
屋里这时候已经烟雾缭绕,热气腾腾,鼻端全是香浓的卤肉味。
“香吧!”见李自强吸了吸鼻子,夏臻笑着问道。“不过别急,牛肚猪肠都要炖透才好吃——”
倒是猪心,可以提前拿出来。
不管是切了直接下酒,还是跟其它素菜一起炒,都很合适。
揭开锅盖,看猪心已经熟了,就用快子夹起来,装在碗里放凉,一会儿再放进装豆腐干的卤水里。
长时间浸泡在卤水里面,才更容易入味。
想了想,又拿了干净的剪刀,剪下一大块猪心,再从中分成两半,夹了一块往李自强的嘴里送去。
李自强没想到夏臻会这样做,脸红了红,乖乖地张开嘴。
夏臻把另一块夹进嘴里,慢慢咀嚼着。
味道跟自已预计的差不多,应该比不上牛肚和猪大肠。
这也是为什么同为猪杂,猪心没有猪大肠受欢迎的原因,因为更不容易入味。
外面忽然传来脚步声,夏臻连忙拿毛巾抹了抹嘴,来到堂屋。
看到门口站着的人,顿时惊呆了。
居然是于灿玉站在门口,正一脸笑意地望着他。
跟上次见面不同,这时候的她脸色红润,精神充沛,看起来最近过得非常顺利。
“怎么?不认识我了?”见夏臻发愣,于灿玉大方地走进屋,伸手在他肩上拍了一下。“夏臻老师,咱们又见面了——”
话刚说话,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灿玉姐,看到我这么开心吗?”被她异于常人的招呼方式搞得有些懵,夏臻无奈地叫了一声。
原本以为她是个内敛的人,现在看来,是自已想错了。
上次搞得像林黛玉一样,只是因为心爱之人去世了,心如死灰,才收敛起奔放的情绪。
这时候才是她的本来面目。
“当然开心。”于灿玉激动地回答。“你不知道这几个月在部队,我多想回来看看你,只是最近演出任务紧,请不到假——”
在她心中,夏臻就是自已的伯乐,因为他送的歌,把自已送上了文工团独唱演员的首席位置。
想回来看他,同时有向他证明的意思。
自已真的非常努力,并没有辜负他写的好歌。
“理解。”夏臻招呼她坐下,同时泡了茶。“八月一日是建军节嘛!肯定有很多晚会要参加,还有慰问演出。”
当然还需要排练,想唱好一首歌,需要乐队的配合,靠一个人肯定不行。
“是啊!”见他明白这些,于灿玉就不再多说这事。
又从地上拿起带过来的旅行包,打开拉链,开始往外掏东西。
在她看来,所有感激的话都是虚的,拿出实实在在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报答。
“以后不要送东西了。”夏臻见了就有些无语。“你已经送了太多礼物,再这样下去,我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了——”
说完后忽然觉得不对,顿时老脸一红。
这话在前世,可以调侃任何女孩子,不会有人觉得问题,毕竟大家明白这是玩笑,不会当真。
现在的人哪听过这种虎狼之词?万一她当真了怎么办?
“不许乱开玩笑。”于灿玉果然被他说得脸红。“我可比你大了好几岁,咱们不适合——”
说完,干脆不再看夏臻,埋头继续拿东西。
尽管内心已经把他当成了最好的知己,却从来没想过跟他产生这方面的交集。
毕竟她已是个二十出头的成熟女孩子,而夏臻还是个十八岁的中学生,光看稚嫩的外表,感觉两人差了一辈似的。
“不好意思,我刚才一时嘴欠。”见她这样说,夏臻反倒松了一口气。“不过你真的不要再送东西了,我不过给你两首歌,不值得你付出这么多——”
上次的包裹,估计把她家的积蓄送得差不多了吧!
毕竟肉票、布票和粮票非常珍贵,是家家户户都需要的物资,就算于家身份不一般,也不可能取之不尽。
“放心,这次的东西不值钱。”于灿玉边拿边回答。“就是些部队附近村民的特产。”
今天她带来的东西确实不多,两双军用男式皮鞋,两件海魂衫,其它就是几包笋干,几包茶叶。
会送这几样东西,是知道夏臻考上了名牌大学,适合他带去学校穿。
“那就好。”夏臻见她这样说,这才好受一些。“如果你真当我朋友,最好随意些,不要送太贵重的东西。”
想到再过三天,就要办酒席了,不知道她这次请了几天假?
看到她才发现,自已不知不觉中,已经交了不少朋友。
虽然现在和她们还没到知心朋友的地步,但是有事请他们帮一下忙,还是没问题的。
“其实我送的东西,远远不如你送的贵重。”于灿玉从小在部队长大,明白一首好歌的珍贵。“说的夸张一点,有了这几首你专门给我写的歌,就算在文工团混一辈子也没问题了。”
像《血染的风采》和《月亮之歌》,只要下部队慰问演出,都会是最受欢迎的歌曲之一。
它们和其它军歌不一样,不但旋律更动听,歌词更现代,而这一类新时代军旅歌曲,现在部队文工团还非常少见。
所以她才有机会在八一建军节那天,代表军区文工团参加全军文艺汇演。
那场晚会已经在央视播放,作为为数不多的独唱演员,有机会在部队领导面前演出,是她这辈子的骄傲。
也是从那天起,她唱的歌经过无线电波,进入千家万户。
全国这么多文工团,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机遇?
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羡慕自已呢!
这全是夏臻送给自已的,值得一辈子感激。
“你打算一辈子呆在那里?”夏臻没想到她会这样说,非常惊讶。“没想过复员或者转业到地方?”
部队文工团虽然好,但是限制同样很多,特别是七八十年代,管理非常严格。
如果到地方,就不一样了。
她可以去各地走穴表演,收入高不说,还比较自由,这也是早期很多歌手下海的原因。
整个八十年代,涌现出大量靠翻唱港台校园歌曲的歌手,短短十几年时间,就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些人有的后来出国了,有的则退隐经商,成为商界大老。
总的说来,他们和最早下海经商的那批人,因为最早获得第一桶金,成为国内最早的富豪。
“这样难道不好吗?”于灿玉惊讶地反问。“对我来说,部队就是我的家,如果不出意外,不但我会一辈子在部队,说不定我以后的孩子也一样——”
也就是说,在她的人生计划里,会找个军人结婚,然后继续留在部队,就像当初的父母那样。
所以她尽管对夏臻很感激,真的没想过跟他在感情方面有牵扯。
“当然好。”夏臻听后这才明白自已想错了。“如果能一辈子呆在部队,确实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如果于灿玉能坚持下去,未来说不定能比肩前世记忆中的那些大老。
前世那个娶比自已小二十多岁的学生为妻,七十多岁还要替儿子擦屁股的歌唱家,他的军衔可不低啊!
再有自已帮她抄歌,说不定未来的成就会超过自已的想像呢!
“所以我得跟你搞好关系,这样才有歌给我唱。”于灿玉收拾好行李包,重新坐下来,笑着嚷道。“夏臻老师,我这样说没问题吧!”
本来不适合这样说,想到夏臻还年轻,说得太冠冕堂皇,反而缺乏诚意,最后还是选择实话实说。
“没问题。”夏臻望了一眼桌上的皮鞋,认真地点了点头。“既然你把我当成好朋友,我如果有歌的话,肯定优先给你唱,除非你唱不了。”
这方面他早想过了,军旅歌曲,肯定得交给她。
毕竟自已不认识其它部队的人。
至于流行歌曲,可以交给任何人,只要对方让自已获得收益就行。
“那我们一言为定。”于灿玉伸出小手指,要跟她拉勾。
尽管这样有些儿戏,不过她相信夏臻。
“一言为定。”夏臻也没有拒绝,伸出小指跟她拉了拉,然后大拇指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