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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作者:离机 字数:3596 更新:2023-12-01 03:32:33

宁微有一些华国学生特有的习惯,比如说两位数乘两位数会打草稿而不是按计算器,比如说写文的时候习惯手打大纲和设定。-*---更新快,无防盗上www.dizhu.org--*--多年的书写让她觉得手写比单纯在电脑上打字更靠谱,也更利于几种注意力。

但是这里是哥谭,宁微不敢在纸上留下哪怕一丝一毫的信息,连电脑都直接掐断各种无线联网重启三次确定没有连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才斟酌地点开本地记事本,敲下所有自己已知的信息。

或许是因为小时候认真读书主要精力在作业上,高中住校大学直接来美国的关系,宁微对自己家了解也略有些表面——就像是网上说的,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当地有多大能量,因此很多人并不知道他们看不起或者说认为很普通的父母在生活经验有多丰富、积累下来的人脉有多厚重、对子女的爱有多深沉。

很多可能对于学生来说天塌下来的事情,对于父母而言却并没有那么难做。当时网上举的例子是校园贷,或许一开始只是一两万块钱,对学生来说一两万是个天文数字,不敢告诉父母怕被责骂到后来甚至于因为利滚利的关系跳楼。可这钱在父母眼里和孩子相比,无足轻重。

这个时候宁微就庆幸自己小时候很喜欢问自家爷爷奶奶辈一些杂七杂八的事儿,就和现场听六零或者七零年代文似的,让她觉得特别有意思。再加上小时候她和陈冠江和亲兄妹没什么区别,喊陈冠江爷爷奶奶也直接喊的爷爷奶奶,也因此知道不少陈冠江爷爷曾经的事情。

陈冠江的爷爷曾经是国内学术界某位大拿的学生,公款出国留过学。那个时候的哥谭比现在还要混乱,然而“国外的月亮比较圆”再加上哥谭大学的金融确实出色,陈冠江的爷爷在哥谭大学里学习的时候结识了一位好友。

那位好友的名字,叫做托马斯·韦恩。

陈冠江爷爷后来回国之后因为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无法与托马斯·韦恩联系,后来托马斯·韦恩和妻子玛莎·韦恩因为车祸去世,陈冠江爷爷无法收到从美国传来的消息什么都不知道。直到后来陈冠江的爷爷才重新和韦恩家有了联系,在改革开放阶段陈冠江的爸爸因此与布鲁斯·韦恩的韦恩集团有了合作,将这段友谊延续了下去。---

瞥了一眼自己的手机再看了眼时间,宁微抿了抿嘴没想也不敢在哥谭给爷爷打电话,甚至于连电脑记事本都不准备继续写点什么,胡乱码了半章字之后抱着手机闷进被窝,把自己盖了个严严实实。

盯着手机上面泛着微光的屏幕,宁微先开了飞行模式然后再打开自己的记事本,慢慢地敲了几行字之后理顺了第一段思绪,想到今天在车上看到的猫耳紧身黑衣男……不是,蝙蝠侠,逐帧逐帧地在脑海里重新放了一遍自己用变态一样动态视力看到的场景。

披风用于掩盖视觉上对身高体型的判断,眼罩用于替身对外形的关注而非对脸本身的,胸口的标志是用来表现自己的存在,黑色与暖黄色的对比同样会让人第一眼关注标志而不是脸。

至今为止哥谭的蝙蝠侠还是个都市传说,韦恩集团在黑科技方面走的一向很远,但是除了黑科技以外,还有很多方面韦恩集团也有注资或者控股。

比如说,新媒体、运营、以及网络方面。

宁微抿了抿嘴给自己的记事本上写下的东西删掉,甚至连app都卸了清理到手机内存和一切有用信息才重新关掉飞行模式把app下回来。她不想再往里猜了,再这么猜下去她总有一种知道了太多的错觉。

把手机塞在枕头旁边充电,宁微面无表情地躺在床上装睡美人,大脑纷纷杂杂地怎么也静不下来。不可否认,她一开始来哥谭绝对还抱着一种中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心理——她和陈冠江都在哥谭,两个人联手简直就像是个坚不可摧的堡垒,哪怕对上小丑全身而退也不是没可能。

她果然想的太中二,也太看低哥谭这个城市的危险度。听一场歌剧演员可能是杀手,在自己踏上哥谭的一瞬间就已经被人看在眼里,还没等自己来得及做什么,就遭受了这场更像是警告的追杀。

重新拿起手机想看看小说平静一下,还没点开一章宁微就看到手机顶部扣扣弹出来了一条消息。刘宵月的头像大大咧咧地跳了出来,仿佛在嘲笑她的中二病。

“你是不是在哥谭想中二了?”

“……我没有。”

“哼哼,别以为我不知道。”

刘宵月发了个舔雪糕的表情,魔性地让宁微没忍住笑出声:“我真没有。”

“得了吧,你不仅想搞事,还想搞大事。我先和你说啊,我是真觉得这些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

被沪市法国梧桐飘絮弄得花粉过敏,想抄起斧头把这些树全砍了的刘宵月擤着鼻涕,短短几天就用掉了一包两百抽的面巾纸,觉得梧桐树比小丑可恶多了:“我还拿到了超能力,是他们血亏好么。”

我靠,你怎么不说你还差点参加了阿卡姆一日游旅游项目呢?到底是谁血亏?

“都三四年前的事儿了,你好好在哥谭玩就行,别管那些有的没的。我不是不想弄死哈莉奎茵,而是弄死她脏了我的手。”

“用你那钻心咒弄死她确实是个好主意。”

“如果我是钻心咒你是什么?盔甲咒?行了,在哥谭注意安全,好好睡吧,我等你明天去美术馆给我发《神奈川冲浪里》的圣遗物。”

“虽然在哥谭有经历过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但是阿宁,哥谭很美。”

看着手机上的消息,宁微没忍住轻笑一声,慢吞吞地回了个好之后发了晚安。

这次闭上眼睛她觉得安心多了,虽然还是因为旅游综合症的缘故早上六点钟就醒来,但也感觉这一觉睡得挺安稳。

早上的哥谭在阳光的照射下成了金色,看上去美丽而又带着一丝羸弱——就像是黑暗终究会被光明扫清一样,一切都变得无比灿烂而纯洁。怔怔地看着眼前的一片辉煌,宁微盯着手机上的消息,给刘宵月回了一条相隔六个小时的信息。

“哥谭,确实很美。”

或许从未有人用“美而脆弱”之类的词去形容这个城市,但是宁微发自内心地觉得哥谭确实美得脆弱。换好衣服之后短短几分钟,这样的美丽就消失不见。车流行进的声音以及喇叭将这种宁静毁去,但是确实又多了一种别样的生机。就像是和别的城市没什么两样,早上有形色匆忙的上班族,有骂骂咧咧的司机,有堵得让人崩溃的道路,甚至于偶尔还能看到有人在遛狗。

宁微很难想象昨天晚上自己和表哥还有某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帅哥司机在这里上演了一场生死时速,就像是游戏里的自动刷新也像是被画布覆盖了一样,晚上的一切都已经消失,留下的只有种美丽。

为什么会有人愿意生活在哥谭,为什么会有人不愿意搬出来,明明搬出来能够获得更安全的生活不是么?

耳朵里挂着耳机一路往美术馆的方向走过去,宁微看着街边的小店买了杯咖啡和蛋糕坐下。抛去之前一切的偏见,也不去回想曾经那些“去哥谭干什么?自杀么”的吐槽,宁微不得不承认刘宵月和学姐说得对。

哥谭很美,如果你去了,你会爱上哥谭的。

完全忘记还有个帅哥自己和自己约好了十点钟韦恩大楼的酒吧见,宁微一路晃荡到了美术馆才想起来这件事情。心虚地给对方发了消息和定位,完全不知道夜翼先生给自己下了个什么评论。

“我觉得她就是来给朋友复仇的。”

“你认为是,那就是。”

“……”

“不然呢?让我反驳你的想法?”

无视了不知道到底是因为被放鸽子还是单纯生气因此在电话里咬牙的大哥,提姆翻了个白眼,熟练地跟踪定位到了宁微的手机,看着里面干干净净的记录挑了挑眉:“真是个谨慎的姑娘,她确实在美术馆,按照地形图来看她给你发的定位和消息都没错,就在《神奈川冲浪里》前面。”

“谢谢,我这就过去。”

“嘿迪克。”

对着耳麦喊了声,提姆顺势黑了一下宁微的手机,看着她清理干净的内存以及完全找不出任何信息的记事本有些失望,却又看到了另外一段对话。

“我必须要说,在这看到这些话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会喜欢她的。阿福肯定会,布鲁斯或许会。”

“等等,什么???”

“别紧张,我的意思是……”

盯着最后那行字,提姆耸了耸肩。算了,这种事情还是让迪克自己发现的好。

“你说她愿意来韦恩集团么?你问问她给她个Offer,让她留在哥谭,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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