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警告你,别再打了!喂……”蓝制服一边伸手格挡,一边叫喊。
“打得好!”我忍不住喝彩,“你们这也叫及时吗?从我按报警铃开始到现在,足足半个小时过去了,幸亏我们命大,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你信不信我投诉你们啊?”
女孩见我在一边喝彩,反而住了手,回头又瞪我。
蓝制服用手拧了拧鼻子,下巴扭向一边,不再说话。
“怎么啦?怎么啦?”这时两个身穿制服手握警棍的保安冲了过来。
其中一个指着我,问女孩:“你认识他吗?小姐。”
女孩用手捋了捋长发,回头看了我一眼说:“不认识。”
我怔了一下,心想,这就把我忘记了!够狠的你!
另一个胖一点儿的保安色迷迷地看着女孩,献殷勤道:“他有没有非礼你?不要怕,告诉我,这种电梯里面的变态狂,我逮过好几回呢。”
“我看你才像百态狂,让开,别挡着我。”女孩白那保安一眼,然后咬着牙径直向大厅走去。
天啊,电梯都坠到一楼了!哈里路亚!这次真是大难不死哇!
女孩走得很不自然,一只脚明显不敢挨地,肯定是刚才在电梯里崴了的那只脚!
我追了上去,想扶着她:“我我送你到停车场吧?”
没想到女孩冷不丁推了我一把,盯着我说:“你还想占我便宜啊?”说话间,她加快脚步向大厅门口走去。
“我什么时候占你便宜了?你说。”我愣在原地,看着她虚弱无力的背影。
“刚才在电梯里,你心里应该最清楚。”女孩头也不回地说。
“嘿,这话怎么说的!”我碰了一鼻子灰,心情不悦,嘟囔了一句:“刚才不知谁个非搂着我不放手。”
女孩的背影凝住,猛回过头来,怒视着我,咬着牙低声警告我道:“你说话小心点,今天的事你敢乱讲,我就打得你满地找牙!”
这哪跟哪儿呀!这不是恩将仇报又是什么?早知如此,刚才应该趁机好好吓唬吓唬她才对!这该死的温柔,我被它蒙蔽了心智!竟然忘记了那条恒古不变的定理,即女人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善变的生物!
据说,一个人要是受到太多的刺激,尤其是在短时间之内,就会进入精神官能的休克状态,不会再有任何反应。
昨天下午,我稀里糊涂地成了叛徒,被公司扫地出门;今天中午,在奶茶店里被那个叫林梦瑶的刁蛮女孩百般刁难,而在下午的面试中,希望又在一刹之间变成了绝望;紧接着,又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电梯惊魂……
这两天所遭受的这一系列刺激,虽然尚未令我进入休克期,但明显是处于休克前期了,不仅神疲气乏,内心还堆积着失落苦闷郁郁寡欢
,并且,这些不良情绪在心中发酵,生热化火,就像一座活火山,无法预料它究竟会在何时突然间爆发。
我打钱多多宋建国的手机,叫他们出来陪我喝两杯,不良情绪应该得到及时的疏导,它应该随着酒气喷发而出。然而,他俩都出不来,呜呼!我连这点可怜的小需求都得不到满足!
钱多多是混黑社会的,“群英社”的得力干将,他今晚要陪老大“黑乌鸦”去“望月茶楼”,跟“天鹰帮”的头目“响天炮”谈判,说是前两天“天鹰帮”的人在“群英社”的场子里闹事,被钱多多一帮兄弟打得惨不忍睹。
因为此事,两帮的关系迅速僵化,事态愈演愈烈,烈到双方都到了剑拔弩张的程度,若是双方头目再不出面交涉,化解矛盾达成共识,势必会演变成一场血腥的大火拼。
而宋建国呢,今晚要通宵加班,也来不了。
哎!看来我只得独自咽下这杯失败的苦酒了!
晚上十点多我才溜回住处,蹑手蹑脚地反锁上门,也不敢开灯,生怕“包租公”像狼一样循着灯光的指引,找上门来。
我轻手轻脚地冲完凉后,趴在床上睡下,可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索性坐了起来,在乌漆吗黑的小小房间里转起圈来。
我摸黑打开电脑,准备去腾讯游戏大厅玩几把斗地主,等瞌睡来临了再睡。
我刚登上没几秒钟,一个网名叫“初夏”的女性头像就欢快地跳跃起来。
我顺手点开对话框:
初夏:傻男人,原来你在啊?
傻男人(我):我刚上来。
初夏:这几天过得好吗?
傻男人:好,好得都揭不开锅了!怎么?你在担心我吗?
初夏:少臭美。快说说怎么回事?
傻男人:别揭我伤疤,伤口还流着血呢!
初夏:你怎么啦?出什么事了?
傻男人:没什么,只是被这个社会抛弃了!看看,还说你不是在关心我?都这么露骨了。哈哈哈……
初夏:我囧,贫不过你!
我:我还槑呢,你当然“贫”不过我,因为所有人都“富”过我。
初夏:你讨厌!老是咬文嚼字。
“初夏”是我的博友,半个月前她主动加了我的,“关注你很久啦,我是你的铁杆粉丝!”这是她在发送验证信息里说的话。
在我还在做着作家梦的时期,在我执迷不悟的时期,我写小说,也写散文和诗歌,写许多许多无法变成铅字的东西,博客便是唯一的发表去处。
“初夏”也是文学爱好者,她写散文,而且散文写得典雅别致,清新自然。她原本是路过我的博客,然后就驻足浏览,这一驻足就是半天,她说超喜欢我的情诗,“原来颓废是这么美丽!”,这是她第一次
对我的诗所下的评语。
尽管她的那些赞美,并不能提高我作品的档次,但还是满足了我小小的虚荣之心。“初夏”说我很有文学潜质,鼓励我要坚持梦想别放弃,并且一再表示她是我的超级粉丝。
真诚地说,我很享受这种被人崇拜的虚幻感觉。
我的苦闷心情,在同“初夏”的贫嘴逗趣中,逐渐得到释放。我这人深得阿精神胜利法的精髓,在心里安慰自己说,每个伟大的人物,无不是踩着挫折与失败的坎坷之路,迈向成功的!
即使“遥遥”广告公司将我拒之门外,我也毫不在乎。我还有一双手,这双手虽然不够强壮,但只要我勤劳肯干,就算是去卖茶叶蛋,我也能挣出饭钱,房租,还有父亲的医药费。
至于房子小车和老婆,也会有的,这一切都会在我人生的第五个五年计划中得以实现!
只是,那时候我已年近半百了!
不管怎么说,人总是要先努力生存,尔后,才是努力生活的吧。
这时,一串悦耳动听的彩铃声,从我那黑色肩包里满溢而出,将我从(意淫)的亢奋里拽起来。
我拿过包,翻出一部外观精致,线条柔和的女式手机,手机是浅蓝色的,周围镶了一圈菱形小粒钻石,在日光灯下,宛如漫天的繁星,闪闪烁烁……
饿滴神!我竟然拿了面试公司老总林梦瑶的手机!是的,没错!下午在电梯里我的手机没电了,用了她的手机报警,然后慌乱中竟然当自己手机塞进包里了是这样的!当时她比我更慌乱,更没在意这事了。
额滴神!我该怎么办?难道我明天还要去“遥遥”广告公司跑一趟?
我的手指情急之中,按在了手机的键盘上,粉色的屏幕上,显示有五个未接来电,五条未读信息难道是林梦瑶发来的?她一定是发现手机不见了,心急了吧?
我的拇指犹疑着来回晃了几晃,便按开了信息:
第一条信息是:“姐,在哪儿呀?”
我看着这条信息,愣了一下,心中纳闷,好像不对呀?这明显不是发给我的呀?难道是机主林梦瑶的弟弟发的信息?那下面几条,有机主发给我的讯息吗?
我横下心来,心想,看一条也是偷窥,看五条也是偷窥,索性看个明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