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软在烧火,邵康华在偷吃,反正这个场景要是被人看的,绝对会吓一跳。
因为环境不对,如果这个场景是在农村或者是城里,他都不奇怪,只要是有人烟的地方都很正常。
可问题是这是哪里?
这里是原始大丛林,世界上最大的森林,居然还有桌椅板凳,炉子铁锅这些东西。
最离谱的就是那个桌子。
这就好比一个古代人跑到了现代,然后突然看见满大街到处都有人拿着手机在打电话,是一个道理。
饭菜在天黑之前终于做好了,三个人迫不及待的开始盛饭,吃菜。
毕竟他们进入大山也有这么多天,这才是第二次吃到这种饭菜。
主要平时一般大家都吃烧烤,如果赶路的话只能吃那些烧烤吃剩下来的,放在储物戒指里的储存。
烤肉的确好吃,但如果你天天吃,那就不一样了,而且烤肉火气大。
还好这里搭配比较均匀,简单点理解为可以泻火,可以做到营养调和。
不然第一个受不了的肯定是李健。
“哇,真好吃!”
“老公,以后我们每天晚上都做饭吃,好不好?”
秦小软一边吃着一边说着。
李健笑着摇了摇头,道:
“天天吃是不可能的,毕竟这做饭太耽搁时间了,不过我们可以尽量的将次数弄多一些。”
“以后只要一下雨,我们不能赶路就做饭。”
“平时还是算了吧,我们这次出来是寻找天材地宝的,可不是来……”
李健话说一半停住了,因为它感应到了有动物在靠近。
抬眼朝着洞口外面望去,李健眼睛一眯,首先他以为是遇到了狼。
不过随即又否认了,狼的个头没这么小,而且这个动物浑身是白色,这是——狐狸。
李建虽然没有见过狐狸,但是电视上见过,就连小时候学的课本上面也有讲解。
狐狸首先有一个很长的尾巴,也就是漫画书上面说的像一把雨伞。
然后就是狐狸的耳朵和鼻子,这两个特征也同样的明显。
狐狸的耳朵尖,鼻子也同样很尖。
基本上狐狸和狼是很容易分辨的,只要稍微有点逻辑分析的人一眼就能区分出来。
你说个头大小,那狼也有小。
但是鼻子,耳朵和尾巴这三个明显的特征,是狼不具备的。
“哇,好漂亮哦!”
秦小软也看到了这一只狐狸,顿时眼睛就是一亮。
很多女人或者说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的小动物,比如猫啊,狗啊,小松鼠啊这些东西。
这只狐狸显然不是这个味道吸引,但是看到三个不明物种,它又很害怕。
李健就这么看着,这的确是一只狐狸,一只白狐,受伤的白狐。
因为这只狐狸后腿处有血渍,而且肚子空瘪瘪的,说明这只狐狸受了伤,很长时间没有进食。
所以明知道危险,它也舍不得离开。
李健想到了之前的两只小松鼠,那可不可以将这一只狐狸也给收服了呢?
就算不能收服,这么漂亮的小动物李健也舍不得击杀。
反正这里这么多吃的又吃不完,于是李健拿了一个碟子,加了几块蛇肉,还有一部分狼肉缓缓的出了洞口。
小狐狸很显然,有些害怕,想逃跑,但是又舍不得。
李健将盘子放在地下,示意小狐狸来吃。
这是一只还未成年的小狐狸,相当于人类十二三岁的样子,唯一确定的是这个小狐狸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