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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歌——”戒指从浩淇的手边滑落,落进雪地里。
樱歌转过身,擦拭了脸上的泪,“浩淇,不要再叫我了。”她怕他再叫她一声,她会什么都不管不顾扑进他的怀里,她怕她会控制不住自己。
今天,真不是个好天气。雪花夹杂着雨水,还有小冰粒飘下来,街道两旁本来就负重的樱花骨朵被包的严严实实。
雨夹雪越下越大,地上的雪都被雨水打湿了,那种感觉让人心情很不好。
站在樱花树下的两个人,谁都没有说什么,再这样下去,也待不了多长时间了。
“以后,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樱歌的话,比空中的小冰粒更加尖锐。
“……”浩淇沉默着,什么都没有说。
樱歌大步走着,尽快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远处一只毛茸茸的小狗狗朝这边跑过来,已经不再那么洁白了,被泥水溅的毛又脏又湿,就如第一次见到它那样。
樱歌一眼就认出了悠悠,“悠悠,你怎么来了?”
它越过樱歌,向浩淇那边跑去。牙齿死死的咬住浩淇的裤腿,往前面拉。
爹地,你劝劝妈咪,不要让她伤心了。爹地,你怎么不动?
大概是今早又忘记关门,悠悠自己跑出来了。可是,门卫怎么会让狗随随便便进来呢?
“悠悠,我们回家。”樱歌转过身,视线避开浩淇,向悠悠喊道。
可是它还在咬着浩淇的裤腿不肯走,紧紧地咬着。
“悠悠,回家!”樱歌又叫了一声。
雨夹雪越来越严重,渐渐演变成雨水,淋湿了樱歌的衣服,头发也紧紧贴在身上。
“悠悠!”
“跟我回家!”
“好啊,你这只死狗,你跟着他,我不要你了。”樱歌终于抑制不住感情,像洪水决堤了一样爆发出来。事先想好的淡定、微笑什么都不存在了,她大哭着、大喊着。
樱花树下的浩淇一动也不动,雨太大,雾太浓,她什么都看不清,他想什么她一点都不懂。
“别跟我回家了,别跟着我,我再也不理你了。”
樱歌大步向前走着,不再回头。好啊,丢了好啊,一人一狗,她都不要了。她什么都不在乎了行不行,她都不要了行不行?
大雨迷离了视线,灰色朦胧的天空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本可以瞬间转移,可她太乱了,她忘记了自己的超能力,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只是一直在雨中跑着,一直往前跑着,似乎这条路永远没有终结。
回到家樱歌鞋子、湿衣服都没换,裹着一套毯子,坐在沙发上,缩成一团。
习惯性的想摸摸身边的悠悠,可是悠悠已经不在身边了。
樱歌的头枕在自己膝盖上,眼泪止不住的留下来。不是说好和平的分手,微笑的祝福他们吗?不是说好已经坚强了、会照顾好自己的吗?一切都已经做到最好了,掩饰到最完美了,可是悠悠一出现,悠悠不跟她回家,她就崩溃了。
什么你是爹地,我是妈咪都是假的。
Listening之后,不是总会有carefully的。
桌子上摆着的相框里,她和浩淇靠在一起笑得那么开心,那是去年在锡林格勒草原上拍的,他们俩还答应娜娜高考结束后一起去参加她的婚礼。可是才过了半年,事情就变成这样了。
爱情,太近了不自由;太远了会忘记,要保持适当的距离才好,可是什么距离才是适当的?
樱歌把相框摔到地上,拿起那张相片撕碎了。
他们的爱,就如同这张照片,残缺不全。
可爱情不是面包,没了爱情还得继续过下去不是?凌樱歌,拿出你的坚强来,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输。
樱歌拿出纸巾,吹了吹鼻涕,深呼吸了好久,才拨打电话。一阵‘嘟嘟嘟’响声之后,“老师,我决定去国外留学,现在准备还来得及吗?”
“樱歌,现在才开始准备吗?”
“嗯。资料我会尽快弄好的,可以吗?”
“可以。不过,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
“因为,我不想在国内待下去了,我想出去走走。”
“好。我把所需要的资料给你发过去,近几日你得抓紧,把资料和简历整理好,给国外的老师发邮件,还有,把资料寄到大学。”
“谢谢你,老师。”
“不用谢。对了,最近拿证书、盖章、签字之类的事情会很多,你在安一往这边跑也不方便,要不然回来吧。”
如果回萃英的话,再过两三个月,之后就出国,也许今后就再也见不到浩淇了;如果继续在安一待下去,虽然可以再和他多相处两个月,不过会天天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时时刻刻被提醒他身边的那个人不是她。
还要不要留下?
他们本来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也许这次不留下,此生此世都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老师,我还是留在安一吧。”
“那好吧。”
“谢谢老师。”
夏威夷大学,虽然是什么排名靠前的大学,以她的荣誉和成绩,完全可以申请加州大学。不过樱歌现在所想的,只是在未来的日子里,回到自己所属的世界,大学好不好没关系,什么都没关系。
既然妈妈把住址选在夏威夷,她相信,那就是她该在的地方了。
心里像是有根绳子在拧,好纠结。想离开这儿,逃得远远的;可是却想在这儿多待一段时间,这是在中国、在安泉的最后时光了。
明知留下会受伤,却还是不舍得走。
没关系,一切顺其自然吧。等时间到了,该来的总会来。
……
樱歌课桌上的书摞得更高了,把整个上半身全部挡住。这些天,她一直忙着写简历,准备高中时候所获的奖项,联系老师以及学校盖公章之类的事情,一刻都没有闲过。幸亏有了这些事,把她的心填的满满的、忙忙的,让她没有时间去想失恋的伤痛。
“好的老师,体育课后我就过去盖章。”樱歌挂掉电话,手里拿着一份材料向办公楼走着。
柳树下,围栏外,又见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的背挡住了樱歌的视线,看不到后面的女生。他一只手撑在围栏上,一只手搂着她的腰,脖子被她的双手环着。
樱歌傻傻的站在那儿,竟忘记了自己要做的事。心狠狠地刺痛着,指甲剜进肉里,伤痕又很快的愈合。留下的鲜血,让地上的野草开了花,颜色殷红,透着致命的魅惑。
你们接吻,好啊,没问题,为什么要在她看到的地方呢?她退出,已经下了很大决心了,不要再一次次的伤害她了行吗?这种感觉,就像是把你的心撕开,再缝上;等愈合后,再撕开,再次缝上。重重复复,来来回回,无穷无尽的伤痛。
面前的人,像是有所察觉,慢慢转过身。
樱歌在他转身之前,瞬间转移了,瘦弱的身影,在条条垂柳丛中,烟消云散。
忘记了刚刚要干的事,看到手里被血染红的白纸,樱歌才记起来,她是要去盖公章的。
这份已经用不了了,只好另打印了一份,盖上公章。
事情都办好了,樱歌把资料和简历装在档案袋里,发了份EMS。
现在,没有事情可做,又闲起来了。
不让自己忙着,就会想到他抱她上车的场景、他们接吻的场景以及那份医院的报告单。每当想起这些,就特别难受。
樱歌拨打电话,“临渊,和我出来喝酒吧。”
“凌大小姐,你现在在哪儿呢?我们下午还有课啊。”
“那好吧,我等你晚上再喝。”樱歌的话说的直白平常,没有一点感情,更没了平日里的玩笑。
“别啊。是不是又伤心了?好兄弟是做什么用的,我就算翘课,也要舍命陪兄弟。”
“好。我在篮球场外等你。”
“嗯。”
樱歌挂掉电话,瞬间转移买了两箱啤酒,在篮球场外等着。
她发现最近自己越来越懒了,连走路都懒得走。其实不是她懒了,只是连走路都没心情了。
“嘿!樱歌,我来了。”临渊一屁股蹲在台阶上,靠着栏杆,“这次买的啤酒啊?”
“上次喝酒闹事了,这次不再胡闹了。”樱歌拿起一瓶扔给他。
“嗯,啤酒也好。两箱,我奉陪到底。”
樱歌拉开易拉罐,“干杯!”啤酒又咕咚咕咚往嘴里灌着。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喝了?”
“一直都很能喝啊。”樱歌向临渊笑了笑,笑得很苦涩。
“那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喝酒的?”
“就是在酒吧那天晚上啊。”
“厉害,刚开始学喝酒,就喝得这么猛。”临渊拉开易拉罐,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樱歌停下喝酒的动作,像想到什么似的说道,“呵,要是让浩淇知道了,又该说我学坏了。”
临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他看着樱歌,没有说话。
“呸呸呸,说他干嘛。”樱歌摇了摇头,一提起浩淇,表情就很不自然、很不轻松。
“他看到了,还会说我是被你带坏的,他不让我跟你混在一起;他看到我暴饮暴食,会拦住我,说这样对身体健康不好;他看到我和其他男生在一起打闹,会生气会吃醋,他就是那样一个别扭又霸道的人,他这么多毛病,这么讨人厌,说他温文尔雅,其实都不是,不是!”樱歌手里拿着易拉罐,眼睛放空的自言自语。
爱上一个人,为什么想到他的时候总会心痛呢?
明明是好的回忆,为什么会心痛?
临渊长叹了一声,“唉……你还是放不下他。”
“放不下又怎样?他的女朋友是颜夕,他们会结婚的,她有孩子了,他不喜欢我了,不要我了……”也许,在其他人面前,她都是那么无所谓、不在乎,只有在临渊面前,她才能真正的哭一场,把自己想说的都想说出来。
“临渊,我要走了……我要去美国了,可能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樱歌的声音因为哭泣变得抽抽噎噎、断断续续,好不容易才把一句话说完。
“你要去美国?”临渊瞪大了眼睛看着她,怎么这么突然,都没和他商量一下?
“嗯。”
樱歌吸了吸鼻涕,我不会忘记你的,我以后会去找你的。可是,当我再想见他的时候,没有机会了。我有上百种想见他的理由,只是缺少了一种能见他的身份。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临渊拍拍樱歌的背,安慰着她。
樱歌,你三句话离不了浩淇。我一直都在你身边,可你却怎么都无法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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