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谦握紧手中的石头,掂量了一下重量,手感正合适。观察了一会儿前后左右,发现就只有加尔特一个人,连个接应帮忙的都没有,心中大定。看来你这要倒霉啊!
同马修的合作,是各取所需。
但王学谦也不介意在不暴露自己,不给自己带来危险的时候,帮对方一个小忙。
比方说,抽冷子下一棍子,反正机会赶来了,何必要想着逃走?
他的胆子是不大,但还没有小到连打闷棍、拍板砖都不敢的地步。机会难得。再说,瓦尔家族真的是睚眦必报的话,很可能已经开始在调查他的身份了,这就更不能忍了。
“老麦,你说我用这块石头,拍对方面门好呢?还是直接拉开距离王对方的后脑勺来一下销魂的?”王学谦用胳膊推了一下瘫倒在地上的麦金莱,他知道这小子肯定是装的,因为他也有类似的经验。
就在昨天中午,他就用了一次。
虽然狼狈了一些,但确实能够让对手将你忽视,甚至遗忘。手指头都懒得动你一下。
“王,这要出人命的。再说了,我们当作什么也没有看到,等没人了,再离开不好吗?”麦金莱祈求的口吻下,让王学谦明白,他是真的怕了。
麦金莱的提议很合王学谦的口味,可他心底无名的出现了一股冲动,把这份理智给压了下去。
加尔特长的人高马大,身材魁梧,卖相极好,一看就是混混中有些地位的打手。他和加尔特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原本也不可能有交集。可奇怪的是王学谦就想暴打这个白人壮汉,尤其是对方鄙视的目光让受不了。可要是正大光明的去挑逗光头加尔特的耐心,最后倒霉的一定是王学谦,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会死的很难看。
要是偷袭,那就另当别论了。
干了。
其实他也很好奇,加尔特大半夜的绑的是谁?
唯一的麻烦就是不能让麦金莱知道加尔特的真正身份,不然不用王学谦失手,麦金莱鹌鹑一般的胆子足以坏事。
王学谦平端手中的石头,对不远处说:“看到那个光头了吗?”
“光头。”麦金莱眼珠子滴溜乱转,这功夫他想了好几个逃生的方案,最理想的就是潜伏,当风平浪静之后再走,也可以救人,周围的街区都是很密集的生活区,住的也都是平民。人口密度很大,只要喊几嗓子,保不齐不能将光头吓走。
说不定,还能将光头背着的人质解救下来。
王学谦感觉右手被死死的抓住,心情急躁了起来,挣了几下,都没有成功,可见麦金莱抓的有多紧。
麦金莱发抖的说:“王,你冲上去,如果第一次没有砸中那个光头,肯定会有大麻烦的。而且你的左手受伤,根本就无法用力,对方一旦和你搏斗,吃亏的肯定是你。我有办法能够帮到你,还能将人质解救下来。”
“快点。你没看到人快要走到没影了?”王学谦口气不耐烦道。
“我们只要在暗处喊几声,抓小偷,街道上马上就会有很多人出现,说不定对方就会落荒而逃。当然,逃跑的时候,因为行动不便,肯定会把人质丢下,到时候我们只要混在人群中,就能将人质救出来。”麦金莱出了一个胆小者的主意,在不暴露自己的前提下,就能完成自己的意图,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王学谦低头晃了一下左臂,挂在脖子上的手臂在纱布的包裹下,确实对行动大有阻碍。
心里也是一惊。
假如,假如他的偷袭没有成功,那么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街头,加尔特要想捏死他都不难。可他还是面子上挂不住,心里却已经承认了麦金莱的建议,揶揄道:“我们是两个人啊!”
麦金莱被狗咬了一般,跳起来,贴着墙壁惊叫道:“我怎么可能?”似乎意识到了声音有些大了,怕惊动人,这才压低了声音说:“我倒是想帮你,可是你看我现在,能帮的上你的忙吗?”
王学谦奇怪的打量了一会儿麦金莱,没什么大毛病,能走能跑的,拿根木棍照样能揍人。上下来回的打量,这才发现,后背靠在墙上的麦金莱,双腿竟然一刻也不停息的颤抖着,看来他说的也没错。
按照麦金莱的设想,王学谦感觉有些不妥。
抓贼这东西,普通人的积极性肯定不高。当然,不是贼不可恨,而是贼多半会带上一两样能够防身的武器。抓贼的人很容易不仅没有伸张正义成功,运气不好的时候,被贼暴打也说不定。对付小偷,最理想的是等贼人单势孤,被一群人围殴的时候,上去踩两脚,即解恨,又毫无危险。
“我总觉的喊‘抓贼’不靠谱,要是没人来怎么办?”王学谦越想越顺,不假思索道:“万一,我要是说万一,这里的居民很多都是社会底层的人,生活过不下去,小偷小摸的大有人在,万一这里就是贼窝呢?再说,抓贼很危险的,很多人都不愿意对付有可能带有武器的小偷,给自己带来麻烦。”
麦金莱脸色难看道:“不会吧。”
在麦金莱的世界里,小偷的憎恶值肯定是排在前几位的,可其他人却不见得会这么看。
王学谦探头出了墙角,看了一眼街面上的情况,加尔特还没有脱离视线,他心里一阵焦急,忽然,灵光一闪道:“有了。”
“你想到什么好办法?”
王学谦深运了一口气,大吼一声:“着火啦!”
“着火!”麦金莱眼前一亮,这个办法好啊!比他刚才想的不知道要高出多少,或许有人对抓贼有所顾忌,但火海无情,只要是喊醒过来的人,肯定会第一时间拿上脸盆木桶等救活的工具,冲出房子。
只要腿脚能活动的一个也不会留在房子里。
城市火灾的恐怖,可不是烧了一家院子就完事,相邻的房子会被大火蔓延,如果救灾不及时,很容易将一个城市都毁掉。历史上,伦敦就遭受过多次几乎毁灭般的火灾,一度差点将伦敦给烧没了。其破坏力,让所有人都有种警钟长鸣的警觉。
“着火了!”麦金莱也帮着大喊起来。
很快,临近的几所房子内,有几户人家的灯亮了,紧随着开门声响起,此起彼伏的脚步声,纷纷踏来。
根本没人去想着要换衣服,有的人甚至抱着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就往院子里跑。
不一会儿的功夫,整个街道都热闹起来。人们慌乱的大喊大叫,根本就分不清到底那儿着火了,无头苍蝇般的到处乱窜。
“那儿着火了。”
冲过来的人抱着一个留声机,心急火燎的冲着王学谦询问。王学谦赶紧拉住了身边的麦金莱,将一句“着火了”当场给掐灭了。装出慌张的样子,王学谦跳着脚大声说:“我那儿知道啊!我也是听到有人喊着火了,这才从家里跑出来。”
“我去前面看看。”
伸手如拉住缰绳一般,将也要跟着去的麦金莱拉了回来,王学谦叹气道:“你跟着起什么劲?”
麦金莱匆忙道:“我看到了,那个光头把麻袋放在拐角处一户人家的院子里。”
“还不快去救人。”
小跑在喧闹无序的街道上,周围人群的慌乱都是因为一句话造成的。而王学谦对此毫无愧疚之意,毕竟他也是为了救人,就是临了用的手段不见得光明,至于效果嘛?
事实说明了一切。
顺着人群,还要小心的躲避往来冲撞的人群,很快他就跑到了麦金莱指的方向,透过木栅栏,他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倒在栅栏边上,伸手探去,扎手的粗麻有些拉手,心说:“就是这个了。”
用力将麻袋提了一下,刚提到栅栏一半的高度,就发现使不上劲,很难靠一只手将麻袋从院子里提出来。突然,手上感觉一轻,麦金莱已经赶到边上,双手用力将麻袋搬了出来,周围的人群根本就没有注意这两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
两人慌张的将麻袋抬到了一个死角处,麦金莱拉掉麻袋口的绳子,一个脑袋露了出来,虽然他已经猜到了麻袋中应该是个人,可见到的那一刻,他还是忍不住的惊呼出声:“哦,上帝啊!”
麦金莱在一踏上美利坚的土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他一定是中产阶级中的一员。除非意外,他根本就没有机会看到底层百姓的生活,在他的意识中,经济正在蓬勃发展,技术日新月异,一切都像是有太阳的早晨一样美好,美国梦触手可及。
可这一刻,麦金莱怀疑了,犹豫了,这不仅是一声惊呼,更是喊出了他的不解。
而王学谦蹲下后凑到对方的眼前,小声的嘱咐道:“我们是来帮助你的,现在周围都很乱,我可以那掉你口中的布条,但你要保证不能大喊大叫,放心,我们会送你回家的。如果你听明白我说的,就点点头。”
周围很黑,根本就无法看到对方的表情。不过,他猜想,麻袋中的这个女人肯定吓坏了。好在对方还有意识,迟疑了一会儿,慢慢的点了点头。
即便裹在麻袋中,人和人的气味都是不一样的。王学谦仅凭这点,就能断定他面前的一定是个女人,而且年纪不会太大。
触摸到对方身体的时候,王学谦能感觉到对方正恐惧的发抖,心平气和的安慰了几句。
等将女人从麻袋中拉了出来,三个人沉默着向最近的电话亭走去。
街道上的人少了不少,很多人大概也发现了火灾是一场骗局,不少脾气暴躁的人更是骂骂咧咧的在院子不肯回家。
拐过街角的时候,王学谦看到一个肥胖的背影,巡警服堪堪的裹住了身体,就像是被拦腰扎紧的一个大麻袋一样。王学谦一眼就看出了,是昨天看到的巡警斯帕克,正漫不经心的疏散人群。心中不由奇怪:“他怎么来了,这里可不是他的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