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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献上一颗心

作者:天下归元 字数:6719 更新:2024-08-13 00:43:35

文臻瞪着他,这家伙眼睛真黑,睫毛真长,眸光真亮,此刻映着阑康坊高处飘荡的红灯,像燃了漫天的焰火。

四面的人在惊诧地看过来,指指点点,文臻素来算是个守规矩的人,此刻却不想理会,看着近在咫尺的易人离的脸,一边嫉妒地想一个男人皮肤这么吹弹可破毫无瑕疵还让不让人活了,一边便伸出手掐了一把,“那我就拿下易家,帮你把易家欠你的,讨回来!”

“哎哎说好听的就好听的,动手动脚地干嘛!”易人离一侧头,手一松。

文臻在韩语狂奔而来之前,翻身下了栏杆,对四面偷偷围观的人们招手笑,“弟弟太淘气,见笑了哈!”

众人立即正色四散走开。

韩语试图用杀人的眼光逼退不自量力的狂蜂浪蝶易某人——他不过是收拾那些锅碗瓢盆走开一会,这货居然就敢撬墙角!

易人离对他勾唇一笑,靠着文臻的肩,亲昵地在她手里的糖葫芦上揪了一颗,特意对着杀气腾腾的韩语晃了晃,才又趴回栏杆上,一边嚼着一边道:“其实易家也不算欠我的,毕竟我走的时候把债也讨回得差不多了。”

“干了什么事儿?大闹天宫吗?”

“哎,大闹天宫啊,你说的是石猴传奇吗?那一出确实精彩,对了,那本书帮你赚了不少银子了呢。”

文臻:“什么?你说什么?”

“你不知道?”易人离左右看看,下桥去了,过了一会儿拿了一本书上来,道,“果然卖的到处都是。”

文臻一翻,封面《石猴传奇》。打开一看,可不是自己当初宜王府夜谈吹过的西游记?

她以前看穿越小说,古早的穿越小说,唐诗宋词四大名著往往都是主人公用以骗人装逼升官发财的必备装备,看多了就觉得狗血,轮到自己定然不屑于以此博名,当初宜王府夜谈四大名著,实在是肚子里存货不多,其余的小说一鳞半爪的记忆不全,唯有四大名著,现代那世谁人不是长期浸淫耳熟能详,只好照样搬了出来,说完也就忘了,谁知道竟然流传到了市面上。

略想一想也便知道是林飞白干的,当日他都有记录那些故事来着,四大名著流芳百世魅力不是盖的,到东堂风靡也是分分钟的事。

看这书装帧精美,是东堂四大印堂之一的开墨堂所印,开墨堂背后有皇家支持,其地位风格大概相当于现代人民文学出版社级别。开墨堂可不是谁有钱就能印书,不够文学性艺术性传播性,别想开一回墨。

翻回扉页,看作者名,赫然是“文臻”。

文臻尼加拉瓜瀑布汗。

林侯不贪名利不怕费事替她扬名的精神是很好的,但是这么一搞她真的成了一个剽窃犯了。

易人离还在叨叨,“这本书卖的钱直接拨入江湖捞,入江湖捞购买书籍创办书堂的帐。”

文臻一时无言以对。

这事不小,但从头到尾林飞白都没和她说过一句。

心里感觉怪怪的,她随便岔开话题,“你怎么个大闹天宫了?说给我听听,将来咱们去易家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易人离咧嘴一笑,“就怕你听了,就不敢再带我去长川了。”

“哦?你做什么人神共愤的事儿了?”文臻顺嘴接玩笑,“杀人放火?烧杀抢掠?扒坟拆庙……”

“还有弑父杀亲呢。”

文臻不说话了,看一眼易人离神色,这人一副风流灵动少年貌,眉梢眼角却总有掩不住的淡淡戾气。

她早就猜到他大概身份,却从未向燕绥等人打听。豪门子弟宁可沦落成街头混混也不回头,其间必有难以为外人道之苦楚。

然而这苦楚在易人离嘴里依旧是带着几分浪荡气的轻描淡写,“长川易家男子多有羊白头,这个你们都知道了。有说诅咒,有说胎里病,但是西川易也是一个易,为啥他们家就没有这病?所以这其中原因,我看还深得很。这个且不说。只是这豪门大族,一旦有了这恶病,传承绵延便要大打折扣,所以易勒石自做了家主,日思夜想,都是如何根治这病,为此广邀名医,派人走遍名山大川,甚至前往各国,就为了寻找治病良法。”

“后来也不知道是听了哪个妖医的建议,在族中寻找没有病状或者病状很浅的孩子,集中到一处叫做天星台的地方,进行各种试验,试图找出解决这病的关键。那些孩子送进去后,很多都死了,死状很惨,因此天星台的试验一度停止,但随着易勒石逐渐发病,衰老,族中男子受此病困扰得要发疯,这种试验又开始了。”

“族中男子到了五六岁一般就会显出羊白头的症状,一旦谁家没中招,全家都会欣喜若狂,但为了孩子的命,会想办法遮掩,把孩子送出去或者也化妆成羊白头。大家都知道,有病的人那么多,都希望能获得生机,易勒石这样的做法拥护者不少。所以有好几年,族中一个健康孩子都找不着,连易勒石都以为,确实没有健康的孩子出生。但是我六岁的时候,我父亲……”易人离顿了顿,漠然地道,“主动把我送到了天星台。”

文臻的心,砰地一跳。

“那时候天星台已经关闭了五年,我是五年来,第一个被送去天星台的。也是唯一一个被家人主动送去天星台的。”

文臻闭了闭眼,觉得和后面的成为试验小白鼠比起来,这才是最大的伤害吧。

“我母亲在我两岁时便染了重病,后来我没再见过她,我还有一个堂叔,原本对我很好,他是当时长川易家本家唯一一个在朝廷当将军的人,每年都会回来看我,并在发现我可能没病的时候,要我父亲把我送到他那里去避祸,我父亲不同意,他就再三嘱咐我父亲保护好我。在我心里,他是唯一对我好的人。但是没多久他就死了,相王反叛,朝廷派他去平叛,结果他被相王手下杀手林擎,对,就是现在那个牛哄哄的神将林擎,一匕首给戳死了。”

文臻心虚地将袖子里的卷草往里头又撮了撮。

明白了,为啥易人离第一次撞见林飞白就想毒死他。当年他那堂叔,可能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结果被林擎一匕首暗杀,他也就失去了最后的依仗,被送去了天星台,一生的命运,就此改变。

扪心自问,文臻觉得换自己,也要意难平。

“不过后来我想通了,沙场兵戎相见,你死我活,没那么多是非对错,再说叔叔就算不死,也未见得能保住我不去天星台,所以把这帐曲里拐弯地算在林家父子头上,也实在无聊得很。”易人离拍拍她脑袋,“放心,不会杀你的小白白的。”

文臻干笑,心想你这话,小白白和小燕燕听见,你得再去一次天星台。

“我父亲和现在的皇后是双胞,这位贤后在娘肚子里可不大贤,大抵她娘吃下肚的所有好东西都被她抢了去,因此生下来的时候,皇后娘娘壮得像头牛,我父亲瘦得像只田鸡。这种状态一直延续了一辈子,我父亲因为体弱无法练武,生产时候还挤了脑子,读书也平平,才能也庸碌,因此自然很不得易勒石待见,不仅在兄弟中不出众受排挤,便是底下婢仆有点头脸的,也敢和他呛声。他便越发唯唯诺诺,却又越发想要出人头地,令他老子兄弟刮目相看,明明一只满肚子废糠的秃毛鸡,却总想着做一轮天上燃烧的三足乌。”

“我生下来就是健康的,谁都能看得出。我母亲生产完不顾大出血,第一件事就是给我化了个白皮妆,也因此她伤了身体。我母亲在的时候,还能看着我,我堂叔在时,他也还算安分。等到没人钳制他了,他的野心就蹿出头来了。那时候易勒石也察觉大家藏健康孩子了,只是也不好强硬搜寻坏了人心,便公开说只要谁能最先对天星台试验有所帮助,下一代刺史就是他的。”

易人离摊开手,对文臻一笑,“你看我爹多蠢。”

文臻笑不出来,叹息着拍拍他肩头,道:“很痛吗?”

“听说第一批试验的才可怕,因为搞死了好几个,后来不得不收敛一些。我被献出去后,易勒石便知道有些没病的孩子被藏起来了,后来陆陆续续又进来几个……”易人离目光有些迷蒙,看似无所谓地一笑,“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没你想象得那么可怕。就是总关着实在太憋闷了,后来我便偷偷练武,在那种环境中练武算是吃了点苦……”

易人离语声一顿,想起那雪白房间里的瓶瓶罐罐,当年为了学武,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吃了一些不知道能不能吃的东西,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些什么……

“再后来因为易勒石竟然异想天开,想要和我换全身血,我便出手了。砸了他的天星台,用里头那些要人命的玩意儿灌了他好几个妖医,其中据说还有大荒大燕的人,一路闯出去,很多人来拦我,我见谁杀谁,我父亲来阻挡我,没经得住我一脚踢……”

他没有笑意笑了笑,想起那一夜,天星台下,并不伟岸的父亲怒斥他自私,命他立即跪下请罪,回转天星台。彼时他浑身浴血,看见父亲一贯佝偻着的腰背不知何时已经笔直了,往日神态里的谨小卑微也换做了自然的骄矜之态,居高临下怒斥他的时候,俨然真有了一点下一代刺史的风范。

他却特别想笑。

当父已不成父,子又何须为人子?

易家的血液如此肮脏,易家的姓氏蒙尘带垢,也就面前这个人稀罕了。

富贵荣华能几代?何况这生来的病,不就预示着天命不属意于易家,这样垂死挣扎,不肯认命,总想着让别人的白骨垫自己脚下的路。却不知白骨如剑血如泥,从来不是可踏的厚土。

那一脚踢出去,断的是早已断了的亲缘。

他依旧姓易,只愿远离。

身边文臻的嗓音悠悠响起,“我说我怎么当初和你一见如故呢,原来是有过共同的经历啊……”

一见如故?有吗?

“原来你也是只小白鼠。”文臻笑盈盈看他,“我这只白鼠呢,走出来了,这辈子是没可能再去砸那间实验室了。所以现在我想拜托你,帮我完成一个夙愿——把这世上所有的实验室,所有用人来做实验的无耻之徒,都给砸了!”

……

 

;文臻在阑康坊买好东西,便回了宜王府,关上小院门,声称任何人不许打扰。

成语护卫们自然好好安排人守着便是。

她的院子门口站着中文德语,两人眼巴巴望着她欲言又止,文臻对他们笑了笑,“有事吗?”

“啊,呃……又……哦不没有……文大人你饿了吗?要不要夜宵?我们的厨子现在也会做一点精巧食物了,虽然还是比不上您上次做的那个什么蛋糕……”

两大护卫头领难得结结巴巴,文臻却好像没在意,急匆匆笑道:“那真是不错。不过我现在还有别的事,就不吃了。多谢多谢,晚安晚安。”说完拎着她的大布包进了门,顺脚把门给关上了。

德语看着紧闭的一号院门,又看看天色,有点忧愁地撞了撞中文的肩膀。

“喂,你上次不是说,已经和她说过了吗?”

“是啊,你没见刚才我又变相提醒了一次?”

“那怎么看起来没啥动静?”

“也许又忘了?要么你再去提醒一下?”

“可别。这位绝对不会忘。这位要做什么不做什么也不是你我能提醒得了的,别一催再催地弄巧成拙了。”

“可是……如果她真的忘了……殿下回来得多伤心啊……”

“活该。他还少让别人伤心了?也该尝尝这种滋味儿!”

“哎你这话就过分了,怎么能这么说殿下?不过我想着好像也有点快意怎么办?”

……

不多时燕绥也回来了,身边是今日跟去的英文。

英文已经听说了今日的事情,在路上犹豫再三,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道:“殿下,听说今日之事,您始终没怎么插手?”

燕绥没理会这句无聊的话,他望着前方不远宜王府门前幽幽的冷光,似乎别有心事。

英文又纠结了一会,再次小心翼翼地道:“听说之前几次文大人遇见攻讦,您也多半没有插手,有时候还只顾着吃来着。”

燕绥侧头瞥他一眼,“想说什么直接说,吭吭哧哧做什么。”

“这个……”英文搓手,“我们是觉得……您这样……会不会让文大人伤心……让别人误会……觉得您不在意她什么的……啊您别多心……属下只是担心文大人误会……”

燕绥奇怪地看他一眼,“文臻自己能解决,我为什么要多事?”

英文:“……”

话不是这么说啊,男人嘛,就该主动为女人遮风挡雨嘛。怎么我们还听说您今儿个在殿上靠女人保护还笑得像个太监一样……

“女人嘛,都是要哄的……”

“朝堂之上也哄着护着。你们是想她被瞧不起呢还是想她快点被父皇给撵回后宫烧饭?”

英文:……

殿下你的思路好像就是不一样……

“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想要,也要得起,那就让她去要。朝堂也好,皇宫也罢,这点小把戏都经不住,迟早也是一个死。我现在多事替她挡了,我总有不在的时候,那时候怎么办?靠你们这一群蠢货去挡吗?”

英文:“……”

哎,每次和殿下说话都是找虐。

不就是大家心里有点不安,怕等会文姑娘让殿下失望,特意找了点殿下的小问题,好让殿下良心发现,从而不好意思和文姑娘闹别扭,所有人日子好过一点嘛。

是他们错了。

殿下的书库里,从来就没有“不好意思”这四个字啊。

“不过我今日发觉有件事是我错了……”燕绥忽然若有所思地道。

英文精神一振,心想殿下您终于开窍了!终于懂得女人是需要保护需要关爱需要哄的了!

结果随即就听见他家殿下十分满意且十分神往地道:“我觉得她今日在景仁宫做得很好。真是难得见她如此。她为我舌战群臣的姿态诚然美妙。所以之前都是我错了,何必要事事自己解决呢?我应该更弱势一点才对。”

英文:“……”

殿下你还要不要脸了!

……

英文放弃了和他家殿下沟通了。

正常人类要怎么和非人类对接脑回路?

好也罢,坏也罢,随这对非人类折腾吧,反正顶多大家多吃一点折腾,殿下总不至于要了他们的命。工于心计犯了那么大的错,也不过就是吃了点皮肉之苦,要他说,工于心计的新名字还挺好听的。

说话间马车到了府门口,英文先探头看了一眼照例黑沉沉的府门,有点焦灼。

明日就是主子寿辰,往年主子都是不做的,宜王府什么装饰庆祝都没有,皇帝倒是年年有赐生辰礼物,神将也会有,但是主子连打开都没有过。

但是今年不一样,文姑娘来了。

德高望重……哦不中文之前就和他们商量过,今年要好好给殿下做个生辰,天可怜见,二十二年了,总算有个和殿下贺生辰之喜的机会了。

说好了,和文姑娘商量,等文姑娘拿出章程。但文姑娘迟迟没有反应,现在看样子,还是没个下文,这可怎么办?

英文掩着焦灼,给燕绥拉开车门,燕绥进门时,看一眼和往常毫无异样的王府,再偏头看一眼黑沉沉的一号院门。

自从文臻住进了一号院,燕绥回家都从最靠近一号院的门走。

前几天燕绥都没有打扰文臻,直接回了自己的主院,今天燕绥在文臻门前停了步,抬手似乎想敲门,但最终还是没有敲。

英文不知是喜是忧的看着他家殿下,就像看见一个终于快要被调教成功的大狼犬,以往这只王霸级狼犬都是等人家恭恭敬敬第一时间开门的,敲门这种动作他有记忆以来就没见过,更不要说敲门还没敢。

燕绥垂着眼睛,方圆十里之内的动静都在他的天地里,他听见里头文臻并没有睡,在心情很好五音不全地哼歌,调子比上次更难听了。然后还有走来走去的声音,什么硬物擦上地面的细细唰唰的声音,还有时不时她懊恼的叹息,大力摩擦的声音,有时候砰砰砰几声,像是在捶腰。

有点像在练功。

但不管像哪种,总之没有在做食物。

燕绥眼底的光略略暗了一下,默不作声走开了。

英文中文等人都过来,悄悄对视一眼,各自摇摇头,再无声叹口气,小心地跟在他后面。

燕绥回了主院,简单洗漱,坐在床上,一摸床头,咔哒一声弹出一个抽屉来,里头有个木制的结构十分精巧的公输锁。

公输是东堂著名的土木建筑大师,可以说是木匠的鼻祖,当前东堂人用的锯子,刨子,墨斗等等木匠工具,都是他发明的,大抵也就是文臻那个时代鲁班的地位身份。

他所创造的公输锁,则以精巧闻名,完全不靠钉子绳子之类的东西连接,纯木条拼合,考验人的动手能力和智慧。一般都是十字形状结构。

当然燕绥玩的东西肯定不会是常规的那种,他手上的公输锁是别致的心形,从设计到制作,全部都是他自己亲手。锁的边缘打磨得圆润光滑,木质也是东堂非常少见的海底沉木,呈现一种闪现淡淡光泽的青蓝色,拥有如海浪一般流畅自然的漂亮木纹。

现在整个锁已经即将拼完,只有一根柱子还没插上,整颗心的中央有一个自然拼合留下的缝隙,正好够放一些小玩意,此刻那黑黝黝的洞里有什么闪着光,燕绥拿起那最后一根柱,轻轻巧巧一拨,咔哒一声,整个锁便严丝合缝地完成。

他掂了掂锁,很轻巧,颇满意地点了头。

这公输锁在东堂没有过这种形状的设计,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之所以用心形,是因为听宫里的洋外人说,赠送情侣的礼物用心形的比较受欢迎,表示向心爱的女人,献上一颗挚诚的心。

抽时间弄好了这个,打算在自己生辰送给她。

燕绥行事向来不按规矩来,比如生辰,并不觉得只有他自己才能收礼物,中文不是说了吗,请人之间也是要你来我往的,没有单方面收受的道理,而且礼物多送一些,送到她不好意思了,想必也就会回礼了,说不定对他的生辰也就积极一些了。

他又往窗外看了一眼,还是黑沉沉的王府,以前看了那么多年没觉得有什么,还挺喜欢这安静,此刻却觉得看着有些不大顺眼。

他哼了一声,将公输锁收进袖子里。

如果她忘记了他的生辰。

那他这个公输锁就送给西班牙语!

他直挺挺地躺下,准备睡觉,半晌,翻一个身,再半晌,又翻一个身。

……

燕绥虽然睡不着,好歹是躺下了,文臻却还没睡。

她的院子里也灯光幽暗,瞧着没啥动静,但实际上,那个大露台上铺了巨大的一张纸,就着那点暗淡的灯光,她整个人都趴在了纸上。

院子里很安静,只有笔尖接触纸面的唰唰声。

露台的一角,堆着一个巨大的包袱,她过一会儿就爬起来,去那包袱前坐下来,做一阵手工,算是休息,有点精神了又去纸上趴着。

太忙,时间有点紧,她得抓紧。

天快亮的时候君莫晓来了一趟,给她送了许多东西,又留下来给她帮忙。

厨房里开了火,各种锅蒸腾着热气,各色工具叮叮当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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