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重明鸟还真是个好东西。
解决此事,四人上路。
一路往南,目的地——垠渊之南。
这一路上,当属阎罗的话最多,他一直说个不停,同时也知道许多事,就像一本行走的百科全书:
“这种胶树只有南方生长的有,它的树脂可以令皮肤变白;有多白?像死人那么白。”
“百官联名上书,请求立聿王为太子,以固朝本。”
“这个东西叫甜肠,它是甜的,跟其他地方的咸腊肠不同,只有在南方的这几个城池,能吃到甜肠。”
“再往南走三日,我们就能抵达边关,叶锦潇,以你的身份,恐怕很难顺利出关。”
“我要睡上房!”
“小二,把你们店里最好的酒菜全部呈上。”
“那支商队装满了海货,看他们车轱辘一边转、一边流咸水,南渊国与沿海的桑南国一直有海货的贸易往来......”
叭叭叭。
风土人情、各国各事、江湖讯息,阎罗全知道。
他是个杀手,行走江湖,见多识广,这一路上,给叶锦潇提供了许多有用信息。
由此可言,话多也是有好处的。
叶二跟在三人后面,见证着这一路来的南城风光,从前做梦也不敢想,竟会跟着这么好的一位主子,去往这么多地方,感受这么大的万里江山。
同时,也非常负责的兼顾着‘管家’的身份,在小本本上记录好每日的开销:
买马,十八两。
吃饭时,阎大人不小心砸坏老板的锅,赔二两。
阎大人的马跑了,再买一匹,五两。
阎大人洗冷水澡感冒,抓药,六钱。
住店,四间上房......
四人往南走了十二日,衣食住行全都要钱,且是四个人的开销,银子哗哗的流出去。
第十三日傍晚。
夜色降临时,四人赶到一座小城前,马蹄迈得急促,只见那城门刚好落锁,就慢了那么一步。
阎罗勒紧缰绳,仰头道:
“几位兄弟,我们想要进城,能否行个方便?”
看守城门的士兵握着长矛,站在那里,拉着脸语气淡淡的说:
“你们来晚了,今日已经下钥关城门了,等明早天亮,你们再进城吧。”
这可怎么行?
他们赶了一日一夜的路,行途匆匆,一身的风尘,连晚饭也没有吃,还等着进城住店,吃肉泡澡。
若是在林子里过夜,如此炎热的夏天,定会被蚊子活活叮死。
阎罗侧头,给了叶二一个眼色。
叶二先是看了小姐一眼,见小姐颔首,这才取出袖中的几两碎银子,笑着捧了上去:
“几位大哥,一点小心意,你们拿去买点酒水喝,莫要嫌弃。”
士兵掂了掂重量,便嫌弃的扔掉:
“这么一点,打发叫花子呢?”
“滚!”
阎罗沉脸,“你!”
“你们是要饭的吗?说了城门已经关了,听不懂人话?再不滚的话,休怪我们不客气了!”
阎罗登时露出一记冷冽的笑来。
呵。
不长眼睛的东西,他见多了!
“狗眼看人低,几条看守城门的狗罢了,摆什么虎狼架子!”他一脚踹在城门上。
只听‘嘭’的一声脆响。
下一秒,只见偌大的铜制城门上出现了裂缝。
一条、两条、三条......
啪!
一声,破了个大洞。
“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强行闯关吗!来人,快快来人!”
士兵们拉响警铃,几十个人冲了出来,个个拔出武器,包围四人,几十双眼睛高度警惕的盯死四人。
阎罗立马收了腿,扭头就看见叶锦潇、夜冥、叶二全看着他,登时暴跳如雷:
“看我干什么?”
“我就踹一脚,泄泄愤,谁知它这般脆弱!”
“这可不能赖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