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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给五号桌的同学来杯咖啡。”
“三号桌一杯奶茶,加一份甜点。”
“明微,把最里边的书架掸掸灰,都要发霉了。”
“哎有个孩子雨伞忘拿了,明微你赶紧送出去,还没走远。”
“动作快点啊!”
明微晕头转向的拿起雨伞就冲了出去,很快就又回到店里忙前忙后。
很快忍不住了,“你这是剥削!”他气冲冲的对店长老大爷说。
“嘘~”店长做噤声手势,“小点声,我们的客人还要学习呢。”
明微绝对想不到一家破书店的兼职竟然能让他忙到怀疑人生,以前来这里看书明明清静的很!半天都不会有人来打扰,只是偶尔有一两个中学生来买试卷习题而已。
可在店长大刀阔斧的“改革”下书店竟然成功转型了,原来那个老古董书店被甩在了过往的时光里,现在的希望书店提供饮品、小吃、甜点,就是原来那个摇摇欲坠的老旧悬挂风扇也被换成了冷暖皆可供的空调,因此许多初高中的学生在周末会把功课带来这里,点杯咖啡可以坐一整天。
“我要涨工资!”明微压了压自己的声音。
店长一听眼睛瞪大了,“小兔崽子蹭了我多少本书?今天客人多点就想涨工资,白眼狼!不想做了就去网吧,懒得管你,记得回来吃晚饭。”
明微跟店长并不算真正意义上雇主和员工的关系,事实上很多同学觉得两人更像是年龄差距较大的父子俩。明微很早就是希望书店的常客了,那时候店长对他这难得一见的客源热心之至,没想到明微来了好几回一本书也没买,倒是蹭完了几本小说,后来两人慢慢熟了,书店转型后店长就让明微周末过来帮忙,书随便看、有工钱拿、还管饭,不做是傻子!
像今天这么忙的确少见,以前还是可以舒舒服服的看书的。
明微就这样来了,反正只是周末,平时还是可以认真学习……个屁嘞!这话明微自己都不信,他是一名高三学生,最后一个学期刚开学不久,还有三个多月他将披甲上阵坐在决定命运的考场上激扬文字、挥斥方遒,想起来即热血又神圣,然而奋斗和精彩都是别人的,他什么都没有,命运已经注定了,他的成绩就像一个快断气的病号,就算华佗和扁鹊都来了也只能徒叹一声无能为力。
不然他也不至于一到周末就在书店和网吧之间来回跑,可别以为这货能看什么有关学习的书,他就算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来来回回翻阅五遍,也不会去看一眼语文课本上必背的古诗,他记住的国外作者名字甚至要比他记住的英语单词还要多,他那点可怜的词汇量还是看美国电影积累起来的,其中不乏fuck、shit之类的高考无用词……
希望书店面向的是学生,各种练习、卷子还有中小学生读物堆满了书店,而书店最里面、最无人问津的书架上几乎全是店长为了明微才进的书,甚至还单独设立了一个“其他”标签,其实店长老大爷觉得标签换成“卖不出去”会更贴切些。
明微看了看最里面的书架和旁边空荡荡的位置,她还是没来吗?在店里这么忙又等不来她可真是不划算,还是去网吧好了。
明微未满十八,上网只能用店长的身份证,他往里面砸了不少零花钱。网吧网管觉得明微是个奇人,常来网吧的熟面孔网管都会记得,对明微的印象尤其深刻。别的未成年来上网借的都是朋友或者拿哥哥姐姐的身份证,他倒好,把不知道是爸爸还是爷爷的身份证给拿来了,到底怎么想的?当然网管通常会选择睁只眼闭只眼,除非有情况。
上网和看书是明微平凡生活中的两大乐趣,他是个没人管的孩子,他觉得用句“山高皇帝远”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他妈妈是音乐老师,在大城市教钢琴,寒假的时候明微倒是有过去玩玩。明微爸爸在老家投了个家具厂,他们一家三口天各一方、难得齐聚。
用明微妈妈的话来说:“当初会嫁给你爸完全是瞎了眼,我们在一家电影院认识,那还是千禧年,看的电影是《黑客帝国》,他好像知道我很喜欢看电影,坐在我身边说这家影院是他家的产业,看他跟工作人员交谈的样子我还当真了,后来他又请我看了几次电影,最后跟我表白,我答应了,没过多久他说要去个小城开连锁影院,让我一起去,就是那时候我怀了你。”
明微觉得爸爸干出这种缺德事来还真是一点也不值得奇怪,偏偏妈妈是个单纯的人,现在也还是如此,明微每每想到这里总是很感慨,要不是爸爸勾搭上妈妈他可能也不会存在。
后来的事情可想而知,明微妈妈过来很久才发现被骗了,她以为的白马王子根本就是青蛙装的,但日渐增大的肚子让她进退两难,好在明微爸爸对她的好是真的。
次年,明微出生了。
把明微养大后明微妈妈就回到城里,爸爸再三挽留也无用,骗来的婚姻终究名存实亡。
于是明微被放养了,从初中开始他就在离学校近的地方租房住,孤独对他而言已经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偶尔回老家看看老爸,放长假了就去城里找妈妈。
何必呢?明微有时会问自己,他们都从来没有来看过自己,好像对他这个儿子也不是那么在意,除了每月各给他几百生活费,还不如书店的老大爷对他好呢!
灰色电脑屏幕画面的左下聊天框弹出几个“gg”,gg是goodgame的略写,曾用于夸赞对手玩的不错,现在基本变成胜者的嘲讽了。
明微连输三把,他一个辅助的石头人最后一波R到对方的AD和AP两个输出竟然还是输了。游戏就是这样,或许是明微的理解还不够深,他搞不懂为什么有时候自己坑了能躺赢,操作不错却只有投降的份。
灰头土脸的下机,他得回公寓一趟,然后再去书店吃晚饭。
明微养了一只拉布拉多在公寓,全身都是漂亮的米黄色毛发,耳朵耷拉在两边,几月大的时候就被明微买回来,跟了他快六年,可爱的幼崽也长成了英气忠诚的大狗。
明微给它起的名字叫“麦当”,就是那个用风筝上天,嚷嚷着要去彩虹海的麦当,那是明微最喜欢的动画。若说他希望自己的拉布拉多在某些方面能跟红魔鬼的儿子相似的话,明微希望是异常顽强的生命力。
养狗倒不是因为明微孤独,虽然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不少,但孤独并不是明微害怕的,他怕的是一个人面对黑暗……说来好笑,一个快成年的小伙子竟然还怕黑!
明微很不想承认这个事实,每当夜深这座小城陷入黑暗时,明微的小房间还必须亮着床灯,落地窗外的黑暗就如同墨色的怪物在翻滚,随时都能够吞噬掉房间里的微光,他只得抱住麦当缩在床上心惊胆战,在柔和的灯光下睡去,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多年了。
“麦当,我回来了。”刚一开门米黄色的拉布拉多就扑到明微身上,用后肢站立起来的高度也到了明微的肚子,一对前蹄正好搭在它主人的腰上,看着架势真有种小媳妇盼到大丈夫归家的模样,但其实每当明微做噩梦时,麦当总是像妈妈搂着自己孩子似的将明微揽在怀中。
麦当十分聪明,通过主人一些微小的动作它就能心领神会的做出反应,明微觉得它大概只差口吐人言了。
明微跟往常一样拿出藏在柜子里的皇家狗粮,拉布拉多的大眼睛紧盯着那袋食物,蹦蹦跳跳的很是欣喜。麦当的性格还算比较安静,让它自己待在家里也不会怎样,但毕竟是猎犬,基本的活动要有,明微还是会时常把它牵出去溜溜,它也很乖的从不乱吠。
拉布拉多普遍是吃货,而皇家狗粮对明微来说又不算便宜,若是不把狗粮藏起来,麦当能吃到明微喝西北风,明微在书店挣的那点外快基本全是麦当给吃完的。
解决了麦当的进食,明微也要去书店解决自己的晚饭了,周末两天的伙食向来由店长老大爷承包,即便是明微也不得不承认店长的手艺的确不俗,一些洋气的菜系竟也手到擒来,明微觉得这货的使命应该是大厨,就是不知道糟老头的手艺从何而来,问他就说大半辈子走南闯北啥都会一点。
明微想了想干脆等麦当吃好把它牵到书店,一来一回太麻烦,想起店长做的菜,他真的有点饿了。
小城的街道空气清新,好像刚下过雨,有很多年轻情侣牵手挽臂,也有高中生掺和在里面,毕竟是周末,有男女朋友的自然腻在一起,而明微就只能牵条狗上街,周围熙熙攘攘的都是繁华,只有他走在了中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