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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作者:十九瑶 字数:8750 更新:2022-04-13 15:33:40

    晨雾散去了,代之以袅袅直上的炊烟,各家各户渐次开了门。东方屋瓦层叠,笔直的脊檩托起了一轮金色朝阳。

    郑飞鸾与何岸并肩走在小巷里,身后行李箱一颠一簸,轻快地轧过了石板路。

    郑飞鸾右手拉杆,左手垂在裤腿边,指尖微微动了几次,手腕也忍不住抬了几次,仍是不敢去搂何岸的肩。

    还差一点。

    他们终归还没亲密到那份上。

    刚才燕宁在的时候,郑飞鸾觉得拘谨,等燕宁两边各自叮嘱一番,上车离开,他就更拘谨了——他还摸不准何岸对他的接纳程度,单独相处时,既不敢表现得太过热络,也舍不得太过疏远,后果就是连并肩走路的那么十几厘米距离都要反复调整。

    相比之下,何岸就轻松多了,背着手,与他边走边聊:“来得这么急,昨晚没睡吧?”

    郑飞鸾只当是客套,便说:“还好。飞机上有床,睡了一觉。”

    “这样啊……”何岸扭头看他,露出了讶异又失落的神情,“我还以为你会激动得睡不着呢。”

    糟糕,答错了。

    郑飞鸾暗叫不妙,赶紧修改答案:“其实……其实也没怎么睡好。”

    何岸低下头,无声地笑了起来。

    路过早点摊时,他让郑飞鸾在一旁稍等,自己跑去买了两只梅菜肉包、两只南瓜饼和两杯热豆浆。肉包和南瓜饼用塑料袋装着,挂在腕上,豆浆则双手各拿一杯,满当当的,沉得很。

    他走到郑飞鸾面前,把手一伸:“喏,你的。”

    郑飞鸾简直受宠若惊。

    -

    回到客栈,豆浆正好喝完,两只空杯双双丢进了门边的垃圾桶。何岸说要进屋看看铃兰睡醒没有,郑飞鸾便先在院子里等着。

    他送的胖鸡崽被铃兰遗忘在了秋千摇篮里,歪歪斜斜,顶着溜圆的一片壳,很是呆萌可爱。

    都半年多了,还没失宠呢。

    郑飞鸾心里高兴,弯腰帮它抚正了些。

    不一会儿,何岸一个人出来了,郑飞鸾便压低音量问:“她还在睡?”

    “嗯,还睡着呢。”何岸点了点头,笑着道,“在咬手指头,估计是肚子饿了,闻到肉包味差点儿流口水。”

    他领着郑飞鸾往客厅走,踏进门,把装早餐的塑料袋放在茶几上,然后绕到柜台后,开始给郑飞鸾办手续,随口说道:“铃兰很喜欢燕叔叔,待会儿醒过来发现人不见了,肯定要哭一场,我得给她弄碗鸡蛋羹,再多倒点牛奶,才能把她哄踏实了……啊,还有,她对你可能有心理阴影,看见你会怕,你不要急于求成,要慢慢跟她相处。”

    “我会注意的。”

    郑飞鸾忙不迭答应。

    何岸“啪哒”敲了几下键盘,从屏幕后抬起头来:“还是以前那间207,行吗?”

    郑飞鸾:“行,当然行。”

    在储物间支张木头床都行。

    何岸便点进了207的客房页面,一边录入,一边碎碎念:“燕叔叔来的那天,我不知道他的身份,也把207给了他,这间房都快成你们家的了。唔,退房日期……这个怎么填才好呢?”

    他鼠标一顿,又抬头问郑飞鸾:“住半年,对吗?”

    半年?

    郑飞鸾明显一怔。

    他还以为这次也会像从前那样,过一天,给一天。

    何岸见他发愣,不由笑了:“我们不是约好了么,只要你表现得足够自律,就不再一天天地卡日子了,我觉得现在……”

    他朝郑飞鸾的左手

努了努嘴:“应该可以及格了。”

    郑飞鸾心口一暖,下意识握住了自己的手腕。

    溃烂的皮肉尚未愈合,不碰痒,碰了疼,像只咄咄逼人的蛰蜂,成天露着尖刺嗡嗡嗡兜圈子,每分每秒都令他难受。但是现在,一切都值得了。

    亮银小钥匙再一次交到了他手中,还是熟悉的青苹果钥匙扣。

    “何岸。”

    郑飞鸾收紧了五指,凹凸不平的金属钝齿硌得掌心发痛:“那天晚上……对不起。”

    何岸注视着他,没点头,也没摇头。

    “……可以原谅我吗?”郑飞鸾又问。

    何岸这才姗姗伸出一根手指:“只可以原谅一次,而且……”手指又弯了下来,“今天只能给一半,你还处在考核期。”

    郑飞鸾淡淡笑了。

    肯让他回落昙镇来住,已经是破天荒的宽容了。别说一半,哪怕只给十之一二的原谅,也比他期望的多得多。

    “没关系。”他说,“我愿意一辈子处在考核期。”

    “……”

    何岸耳根一热,把手指缩了回去,匆匆整理好柜台,然后绕出来:“你在这儿等一等,我……我去给你收拾房间。燕叔叔刚走,我本来打算送完他再打扫的……”

    “不用了。”郑飞鸾拦住了他。

    何岸:“嗯?”

    两个人面对面相望,郑飞鸾看着何岸那双星夜似的眼眸,一时间有些情难自已。他低下头,慢慢靠近了何岸的额头,轻声问:“介意吗?”

    介意……当然是不介意的。

    就亲一下额头嘛,又不算什么逾距的举止。可是,想把“不介意”三个字说出口,对何岸来说着实没那么容易。

    他思来想去,突然灵机一动,踮起脚,将自己的额头往郑飞鸾唇上撞了撞,然后一缩脖子就要往外溜。

    结果被一下子扳住了肩膀。

    郑飞鸾用温暖的手掌托着他的后颈,俯身吻了下去。明明心里爱意激荡,却竭力压制着,只在额头上蜻蜓点水地啄、若有似无地蹭,任谁都能看出他的不满足来。

    短暂的一个吻很快就结束了。

    他们额头抵着额头,视线在极近的距离内交汇着,有点儿闪烁,又有点儿黏乎。

    “要扣分了喔。”何岸说。

    “是么。”

    “你不怕?”

    “怕当然怕,但像我这么能赚钱的人……”郑飞鸾不禁低笑起来,“赚分应该也很快的。”

    -

    程修清早起床,打了个长达十秒的呵欠还意犹未尽,然后一脚踹开戴逍,滑下了床——上周二,他那张由戴逍亲手打造的破床终于塌了。他抢在戴逍之前,把库房里剩下的烂木板全卖给了镇上收破烂的。本以为这样就能顺利换张正经的单人床,谁知道戴逍算了半天帐,居然忍痛割肉,买回来一张双人床。

    “你什么意思?!”程修怒斥。

    “你有新床,我没有,不公平;两张单人床,公平,但是贵;一张双人床,公平,还便宜。”戴逍振振有词。

    程修怄气怄了一个礼拜,决定自己掏钱再买张单人床,可房间里哪儿还有空地给他搁床?

    只好每天起床踹戴逍一脚,以求解恨。

    他抄起牙刷,往上面挤了半截牙膏,去院子里呼吸新鲜空气了。

    程修一路溜达到客厅前方,不经意间扫了眼客厅,突然脚步僵停,瞠目结舌,整个人如同石化一般,牙膏泡沫开始咕噜咕噜往下淌。

    五秒之后,他扭头冲进卧室
,飞快地漱口、吐水、擦脸,然后连拍十几下被子把戴逍铲起来:“郑郑郑郑郑飞鸾回来了!”

    “别闹。”

    戴逍迷迷糊糊翻了个身。

    “不要睡了,是真的!我亲眼看见他俩接吻了,就在小客厅!”程修指天发誓。

    接吻?

    戴逍更加确信自己是在做梦了,被子往上一扯,罩住了脑袋。

    程修只好一个人坐在床畔,用单薄的小肩膀扛起了这个无比残酷的事实:“何岸接纳他了,我刚盘顺的西点屋也要还给他了,真的好特么不甘心啊……”

    出乎意料的,郑飞鸾并没有讨回红莓西点屋的意思。回到落昙镇以后,他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提,选择继续当一个普通的吧台咖啡师。

    程修一跃成了前老板的上司,春风得意。

    然而还没得意过三天,他就主动把店长的位置像个烫手山芋一样扔还给了郑飞鸾——在郑飞鸾眼皮底下打理生意,好比一个差等生在数学老师眼皮底下解方程,拿笔的手都是抖的,总感觉不知哪个数字写下去,就会收获一声同情的叹息。

    还是跑路为妙。

    -

    夏夜,风缓,月朗星稀。

    沿河的屋檐下亮起了两排红灯笼,倒影碎在波光里,舞绸似的摇摆。行人三三两两,一个短发姑娘在桥畔支了张凳子,抱着吉他唱起了民谣,唱得疏懒又性感。

    而在一墙之隔的青果客栈,郑飞鸾正与铃兰大眼瞪小眼。

    何岸去厨房煮水潽蛋了,留下了关系冰封的父女俩。铃兰坐在秋千摇篮上,抓着胖鸡崽,抿着小嘴巴,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随时准备“投弹攻击”。郑飞鸾则坐在对面的藤椅上,满脸愁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紧张。

    也不知他俩究竟谁更无助些。

    还好何岸走得不久,五六分钟之后,就端着一只小碗回来了。

    碗里盛着温热的红糖水,浸没了一只雪白滑嫩的水潽蛋。蛋黄煮得恰到好处,润凝而不流,勺子一碰,便果冻似的颤悠起来。

    “啊——”

    铃兰是只小馋猫,立刻伸长脖子张开嘴,作雏鸟待哺状。

    何岸却把碗交给了郑飞鸾,微笑着说:“你来喂吧。”

    “……谢谢。”

    郑飞鸾有些惊讶。

    他当然明白何岸的意图,伸手接过小碗,内心一时充满了感激。

    -

    吃过宵夜,铃兰打了个短促的饱嗝,两片睫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盖了下来。

    何岸便为她解开围兜,拭净嘴角,又盖好毛毯,然后坐在一旁,慢慢晃动起了秋千摇篮。

    没过多久,铃兰香甜地入睡了。何岸起身折返卧室,拿来一包消毒棉、一瓶新买的生肌膏,轻声对郑飞鸾说:“……轮到你了。”

    郑飞鸾赶忙解开缠腕的纱布,露出了受伤的皮肉。

    说来也怪,同样是涂药,徐妈动作再小心都会疼得他直冒冷汗,而一旦换成了何岸,偶尔不熟练涂重了,他却连眉毛都没皱一下。

    根本感觉不到疼。

    爱情果真是最好的麻醉剂。

    等等。

    这句不错,可以赚分。

    郑飞鸾立马把这事告诉了何岸,让他猜自己为什么不疼,并且打算无论何岸猜什么,一律回答:“不,因为爱情是最好的麻醉剂。”

    没想到何岸慧眼如炬,手拿小棉球,盯着他琢磨了一会儿,开口道:“你为什么不疼了,我倒是猜不出来,但我能猜出来,你下一句大概又要说土
味情话了。”

    郑飞鸾:“……”

    “郑飞鸾,恋爱不是这样谈的,不是光靠说情话就能加分的。”何岸善意地提醒他。

    “那要怎么才能加分?”郑飞鸾问。

    “这个嘛……就得靠你自己去琢磨了,直接问我算作弊,要扣分的。”

    何岸吓唬他,语气轻快。

    郑飞鸾也分外配合,假装自己被吓唬住了,耸了耸肩,不再多说什么,安静地看着何岸低头为他涂药,只是唇角浮现出了温柔的笑意。

    -

    困苦的岁月往往有句俗话,叫度日如年。反之,称心如意的日子过起来就像穿堂风吹挂历,一眨眼就翻去了十天半个月。

    夏季临近尾声,落昙镇迈入了初秋,郑飞鸾依然在孜孜不倦地赚分。

    他何尝不知道所谓的“赚分”只是一个比喻?

    但他依然愿意将这当做他与何岸之间的浪漫约定,并且为之付出十二分心血。至少最近这段时间,何岸在街上遇见他,已经会发自内心地露出笑容了,连史诗级难哄的铃兰也不再拒他于千里之外——虽然也不算亲近就是了。

    而就在希望刚刚萌芽的时候,落昙镇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天下午,红莓西点屋正值客流低谷。服务生都去休息了,郑飞鸾闲来无事,靠在吧台后,拿着木柄小毛刷清理磨豆机。忽而铜铃叮当,有人推开玻璃门,径直朝他的方向走了过来,然后就站在吧台前不动了,半天也不开口点单。

    郑飞鸾觉得古怪,抬起头来。

    只见面前站着一个身段颀长的青年,穿了件兜帽衫,墨镜、口罩、鸭舌帽全副武装,根本看不清正脸,生怕被认出来似的。

    他见郑飞鸾注意到了自己,立刻拨了拨耳边的头发。

    耳钉随之闪过一抹冰蓝的光芒。

    郑飞鸾对这类古怪的装扮丝毫不感兴趣,对青年身上那一圈亮闪闪的名牌Logo更是无感,相当公式化地问:“想喝什么?”

    那青年明显愣住了,拨头发的手指也一并僵在了耳边。

    郑飞鸾眉头微皱,又问了一遍:“想喝什么?”

    见郑飞鸾是真的没认出自己来,青年咬了咬牙,这才不甘愿地摘下口罩和墨镜,露出了那张常年被五位数护肤品精心保养的姣好脸庞。

    他收拾好失落的情绪,拿出久经磨练的演技,扑粉似的往脸上抹了三分喜色七分愁容,又妆点了一番久别重逢犹不减的深情,然后朝郑飞鸾温柔一笑。

    “飞鸾,好久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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