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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欢歌畅舞蒙元第一护卫

作者:贫道爱烫头 字数:6328 更新:2023-11-10 15:44:34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少年时读到这句诗,心中不可避免生出疑问,落日自然是圆的,炊烟怎么会是直的?沙漠里怎么会有炊烟?

闭上眼睛细细回想,脑海中却会出现寥廓壮丽、料峭萧瑟的边塞落日。

天边已经被落日染成血红色,就好似被魔头砍了一刀,不断滴出鲜血。

远远的,甚至能听到乌鸦和秃鹫凄厉的叫声,让人感觉到刺骨的寒意。

大漠的天气非常古怪。

太阳虽然已经渐渐落下,中午积蓄的暑气从碎沙里蒸腾出来,让人感到桑拿般的热气,好似被放入了蒸笼。

炎热和闷热是不同的。

炎热的天气足有四五十度,天地好似一座大火炉,能把人烤成咸肉干。

闷热的天气约莫三十来度,天地好似一个大笼屉,明明温度不是很高,却让人更加难受,比火炉更加难受。

就连唐竹权这个碎嘴子,在经历了火炉和蒸笼之后,也好似失去力量。

从不离口的“他奶奶的”,已经再也说不出来,就连酒囊都已经放下。

让他不喝酒,比让他不说话更难。

他现在喝不下酒!

他手中的酒囊里面是酸奶汤。

这是出关的时候,边关守军为使团队伍准备的,数量甚至比酒水更多。

如果渴的受不了,喝口酸奶汤,能顶十口清水,也可以麻烦沈浪,让他以明玉真气冰冻,制作酸奶冰激凌。

唐竹权和沈浪不熟,略微有些不好意思,但看着吃水果冰沙的沈炼,只能厚着脸皮,请沈浪施展绝妙玄功。

再然后,所有人都吃上了冰激凌。

沈浪现在才明白,为何沈炼不让他去打前站,而是跟随使团一起走。

本以为是为了保护沈在宽,没想到是为了吃冰激凌,沈浪觉得……觉得沈炼想象力丰富,冰淇淋真好吃啊!

以后来沙漠也能吃酸奶冰激凌!

热气散溢的特别快,星星爬满天空的时候,热气已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刺骨寒气,还有卷着砂砾的晚风。

皮糙肉厚如唐竹权,也老老实实的把身子缩在骆驼后面,心中把沈炼骂了二百四十六遍,同时也有些兴奋,这场大漠之旅,将会是很好的谈资。

日后和朋友喝酒吃肉,把这段经历拿出来炫耀,龙城壁也会非常羡慕。

每个喜欢冒险的人,一定会有几段离奇的经历,会吃苦,会遇险,会遭遇诸多磨难,甚至会因此留下伤疤。

但他们仍旧乐此不疲。

这是他们最大的骄傲。

这是他们人生中最绚丽的图景。

这是他们晚年时最深刻的怀恋。

——老子年轻时征服过黑沙漠!

如果晚年的时候,能挺胸抬头的说出这句话,吃再多苦都是值得的。

唐竹权或许做不到!

如果他不老老实实的减肥,等到他七八十岁的时候,很难挺胸抬头。

篝火噼噼啪啪的燃烧。

上面温热着肉干和胡饼,甚至还有一锅鲜美的蔬菜汤,左诗虽然不是什么绝世名厨,却总是能在不经意间,用最为普通的食材,给人异样的惊喜。

沈炼缓缓的散出纯阳罡气。

柔柔的、暖暖的罡气,给人一种被母亲怀抱的感觉,好似不是在沙漠,而是在草长莺飞、杂花生树的江南。

沈浪忍不住吐槽道:“你总是那么的奇怪,能把快的变成慢的,能把轻的变成重的,能把罡气变为柔劲。”

事实上,沈炼最初练武之时,也是一板一眼的修行,认真打熬筋骨。

待到根基有成,再加上韦青青青传授的妙法,以及自在门一脉,独有的开拓性的脑子,使得武功很不正常。

快如闪电的葵花点穴手,被沈炼变成了葵花金刚指、葵花千裂手,一指头能砸断七根肋骨,把人打昏过去。

隔空点穴的一阳指,被沈炼变成了内用的版本,先天纯阳之气在奇经八脉回旋游荡,吞吐天地元气,让沈炼的体魄变得更强,也能以此修复损伤。

别人家的龙虎交汇,是体内的阴阳龙虎之气,沈炼是双爪擒拿手法。

别人家的护体罡气,是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沈炼是绵绵无尽的暖阳。

以沈浪的见识,也没见过这么奇葩的护体罡气,偏偏非常的适合沈炼。

举个例子,先前沈炼与霍休拳脚对轰之时,如果沈炼用的是刚劲,哪怕完成金刚变身,也会被霍休给轰破。

纯阳罡气不怕被轰破。

这玩意儿是厚厚的棉絮,是潺潺流过的小溪,似乎随手就能轰破,却又能在被轰破之后,瞬间恢复成原样。

霍休可以重拳轰碎纯阳罡气九百九十九次,沈炼就能轻松恢复一千次。

耗到最后,霍休三层防御,硬生生被沈炼轰破,沈炼却仍有再战之力。

唐竹权嘟囔道:“他奶奶的,这他妈的鬼天气,还好有你们兄弟,否则我这身肥肉,早晚进入野狼肚子。”

胡铁花哼哼唧唧的扎心:“我觉得这很不错,你的油水足,能够让野狼多撑几天,也算是积了点儿功德。”

“老子肯定会拉着你。”

“你的轻功能追到我?”

“我现在肯定追不到你,等我死后变成鬼魂,你就跑不掉了,我每天都在你眼前晃悠,在你耳边放声高歌。”

楚留香觉得这俩活宝聊天,越说越不是人话,立刻转移了话题。

“我听说古人到了大沙漠,都需要写诗抒怀,状元郎有何想法?”

沈在宽道:“我的文采比起那些大文豪差得远了,作诗贻笑大方,不如吟诵几首,算是为诸位助助兴。”

沈在宽的才华,肯定比在场所有人加起来更胜十倍,但如果作诗,众人肯定会下意识去比对王昌龄、高适、岑参等人的名篇,那是肯定比不过的。

倒不是才学方面的问题,而是没有相关的经历,诗歌乃是有感而发,唯有亲身经历过,才能写出传世名篇。

有人没见过景色就能写诗。

那个人叫李白。

那首诗叫《梦游天姥吟留别》。

有人没见过楼阁就能写文。

那个人叫范仲淹。

那篇文章叫《岳阳楼记》。

还有人游错景点亦能写文。

那个人叫苏轼。

那篇文章叫《赤壁赋》。

与这几位大文豪相比,沈在宽的积累差了实在太多,至少差三十年。

再者说了,文豪虽然没见过美景,诗文却是感怀而作,抒发的是自己内心的情感,并非是写景致的游记。

沈炼建议道:“吟诗当配剑舞,咱们这里会用剑的,似乎只有堂哥和李玉函李公子,你们两个,谁来?”

众人兴致很高,沈浪自然不会打搅众人的兴致,拔剑出鞘,剑舞星河。

沈浪不会剑舞,但他懂剑术。

随着大漠风沙而出剑。

随着星辰运转而出剑。

随着哀婉胡琴而出剑。

剑意浑然天成,完美的融合在整片沙漠之中,好似沙漠的精灵,充满了让人逾越的、心神舒畅的独特美感。

沈在宽单手指月。

“青海长云暗雪山;

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楼兰终不还!”

沈炼闻言略有些无奈。

怎么到了沙漠就要斩楼兰?

楼兰吃咱们家大米了么?

西域最大的倒霉鬼就是楼兰。

明明覆灭了上千年,存在的时候没什么大名声,覆灭之后,却因为诗人的妙笔,被人追着砍了千千万万年。

就连沈炼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楼兰的运气,还是楼兰的不幸?

这或许算是运气吧!

有谁会愿意失去一切痕迹呢?

沈炼记得前世看过一个故事,某个星球的生灵被魔物覆灭,在被彻底覆灭之前,这些人把有史以来所有的文字图画影视资料,存留在一个硬盘中。

沈炼清楚的记得硬盘的重量。

十七公斤!

这是整个星球全部的文明。

楼兰被覆灭的时候,或许楼兰族人也曾想过,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

默默无名的湮灭在黄沙之下,在时间的侵蚀下化为砂砾,无声无息,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也不会被后人铭记。

这未免太过于残酷了!

楼兰虽然覆灭千多年,但却在另一个领域,长长久久的活了下来!

沈炼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也没有任何武道感悟,但听着沈在宽朗诵,看着沈浪舞剑,竟然感觉到一些惆怅。

我什么时候变得多愁善感了?

沈炼晃晃脑袋,把脑海中的杂念尽数驱逐出去,邀请众人一同跳舞。

唐竹权跳起了胡旋舞,胡铁花轻盈的好似花蝴蝶,楚留香踏月而行,风四娘与蛇共舞,左诗就是那条长蛇。

李玉函和柳无眉欢声高歌,就连萧峰都受到影响,随着沈在宽的语调,用粗豪的声音,唱起大沙漠的豪勇。

萧峰熊背虎腰,粗眉大眼,满络胡髭,浓眉虎目,进退生风,颇有燕赵慷慨悲歌的风范,受到众人的感染,心头郁气一扫而空,畅快的仰天高歌。

歌声豪。

歌意壮。

歌动听而人悲豪。

所有人都在欢呼、狂舞。

有的舞剑,有的拔刀,有的抚琴,有的温酒,有的吟诗,有的踏月。

在神秘而深邃的大漠星光之下,唱响最畅快最豪迈最寥廓的曲调。

篝火噼噼啪啪的燃烧,众人却比篝火更热烈,好似不是使节团,而是刚刚经历大丰收,向仙神献祭的信徒。

使节团不远处的沙丘上,一个背负双戟的青年,正认真的看着使团。

孛儿只斤·夜羽!

蒙元黄金家族嫡系,汉名方夜羽。

他是蒙元擎天白玉柱“魔师”庞斑的亲传弟子,背后的双戟,就是庞斑昔年横扫武林的神兵——三八双戟。

这个名字非常的普通,没有任何特殊含义,就是表明短戟的长度。

短戟长三尺八寸!

类比的话,就好似丈八蛇矛、丈二红枪,只不过从名称的美感而言,丈八蛇矛显然比三八双戟好听多了。

好听不重要,好用最重要,好用其实也不重要,使用兵刃的人最重要。

三八短戟在庞斑手中,几乎横扫白道武林,杀得血流成河,就连慈航静斋的清冷仙子,也必须放下高傲。

现在,三八短戟在方夜羽手中。

方夜羽能发挥这对兵刃的威能么?

没有人知道。

至少沈炼对此一概不知。

沈炼甚至不知道方夜羽到了这里。

否则,沈炼肯定会演一出戏,然后带着沈浪、萧峰等高手围杀他。

方夜羽身后站着一人。

身穿黄衣,脸孔很长,皮肤比风四娘更加白皙,嫩滑如玉,透明若雪。

嘴边没有半点胡茬的痕迹,一对丹凤眼细长明亮,好似毒蛇眯起眼睛,有一种阴寒而又邪异的独特美感。

他绝对不是太监,也没服用过什么特殊药物,只是练了阴寒心法。

里赤媚。

蒙元可汗座下第一护卫。

当年蒙元兵败的时候,虚若无郭不敬等高手紧追不舍,激战数次,蒙元可汗却在高手护卫下成功逃出生天。

功劳最大的,就是里赤媚。

即便是庞斑,对于里赤媚也不敢有丝毫小觑,他的速度实在是太快。

速度就是力量。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里赤媚修行的心法,便是以此作为最高追求,用最极限的速度,轰出最强大的力量,一击而中,一击必杀。

那门心法名为《天魅凝阴》。

“天魅”是迅如鬼魅的速度;

“凝阴”是修行内功的法门。

阴气凝起时,里赤媚的身体似若失去重量,就好似是微风浮云,速度快的难以想象,移动速度越快,真元运转的速度随之提升,劲力越发凌厉。

沈炼能够自己卡自己的bug,里赤媚同样可以,只不过沈炼是力量,里赤媚是速度,比鬼魅更可怕的速度。

里赤媚不是蒙元武功最高的,他甚至排不进前五,但却是最为难缠的。

他实在是太快了。

就算遇到不可力敌的敌人,也能凭奇绝速度逃离,他为人又极为谨慎,绝不轻易进入险地,稍有风吹草动,立刻便以轻功逃离,绝不停留半步。

就连庞斑也曾评价过,击败里赤媚和击杀里赤媚,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更加可怕的是里赤媚的性格。

里赤媚虽然是武林高手,但没有什么高手风范,也没有前辈风度,他对蒙元忠心耿耿,愿为蒙元付出一切。

庞斑蒙赤行之类的高手,武功固然渊深莫测,但心思全都在于天道。

如果有朝一日,他们找寻到破碎虚空的契机,绝对毫不犹豫的离去。

就算为此付出生命,就算倒在破碎虚空的路上,他们也绝不会后悔。

里赤媚则全然不同,他的心思全都在于蒙元,全心全意为蒙元而战,不在乎自己的脸面,也不在乎武道前途。

从武道的角度而言,庞斑这种专心练武的绝世魔君最可怕,因为他的心中只有武道,为了武道会不顾一切。

从朝廷的角度而言,里赤媚的价值显然更高,所以他握有极大的权力。

如果里赤媚不愿意,哪怕方夜羽是黄金家族的嫡系,也没资格命令他。

对于里赤媚,方夜羽向来都是称他为老师,绝对不敢有丝毫不敬,此次让里赤媚陪他出手,付出了无数代价。

里赤媚冷冷的说道:“你的目标是打败沈炼,还是刺杀沈在宽?”

“这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不仅有区别,而且还是天差地别,差距大的恍若鸿沟。”

“请里老师解惑。”

“沈炼虽然武功高强,但只不过是个捕快,他只是寻常的武夫!”

爬山,出来旅游是真的累啊,全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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