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元乐凑近赵大成。
“大伯,你什么时候回去一趟啊,金凤好像有事。”
赵大成洗碗的动作一顿,想了想。
“到时候有事情,我肯定会来的,专门来喊我,莫喊其他人就是了。”
赵元乐懂了。
赵大成看赵元乐一眼,问:“你也晓得?”
赵元乐点头:“一眼就看出来了。”
赵大成又嘿嘿笑了,他还是不死心。
“乐乐,要不然,还是跟大伯去医院试试吧?我喊胡医生看看你?”
赵元乐果断拒绝。
“我就是力气大,没啥其他的了。”
赵大成:“你不是记性也好吗?”
赵元乐眼神飘忽一阵,叹了口气。
“感觉跟幺儿一比差远了,而且我看那些难懂的东西,记的速度就一般了。”
闻言,赵大成也点头:“那你可能就是记性稍微好些吧,幺儿那种的才是天才。
唉,我就说,你平时看起来也不像多聪明的。”
赵元乐:“嗯?”
她平时看起来不聪明吗?
赵大成说完这话,对着赵元乐嘿嘿一笑,将洗好的碗放进碗柜里,剩下的水泼在了旁边的阳沟里。
“走,我们去好好弄一下易家的礼。”
唐思文,赵元喜,赵二成,还有刚刚回家的赵四成,都被叫进了屋子里。
赵元康是被硬拖出来的,人齐了,赵大成清了清嗓子,开口:“这些东西,还是贵重,该怎么样,我们今天先说好。”
赵家二老死了之后,家里人基本上还是在一起生活的,大事上也都是赵大成说了算。
但赵大成觉得,以后孩子长大,各自成家后,总还是要分家的。
家里人可以住一起,吃一起,田土一起耕种,但是,钱财,却不能放一起。
易家的谢礼怎么处置,赵大成心里有数。
“点心这个就不说了,都是吃的,大家伙一起吃了算了。
绸缎啊,扇子手帕这些,都留给乐乐,给她当嫁妆。
但是人参跟虫草,这两样东西不便宜。
我的意思,这两样东西放回去没用,还是放我这里。
但是救人是乐乐和二成救的,这两样东西,也不能就白白拿来我治病用了。”
这话刚说出来,赵二成忍不住了。
“大哥你这么说,那我之前被牛顶了,用的又咋算?还有平时家里人吃药打针,这个又咋算?
再说了,每回我们来县里,吃的住的,还有你们买的东西回去,这算的清楚?
我晓得你啥子意思,但是我们这些弟弟也没那么小气啊,这两样东西就放在你这里,用的到就用,卖的出去就卖,莫说啥给钱不给钱的话,你这么说,我要翻脸了啊。”
唐思文笑道:“翻啥子脸?平时的小东西就算了,这次这两样东西,价格不一样,还是要算清楚。”
赵二成脖子一梗:“我不算。”
这时,赵元乐也开口了。
“不用算,这是我救的人,我得的谢礼,这两样我愿意给你们。”
赵四成也附和:“就是,那这些年我吃的穿的读书用的又咋算啊?大哥大嫂还要跟我算清楚是不是?
早晓得我拿个本本记好了。”
唐思文没好气:“来,算,我给你把屎把尿的也算进来。”
赵四成笑了:“那就算不清楚了。”
赵二成看向赵大成,不由叹了口气。
“大哥啊,这些东西真的算了。
东西再值钱,也没有你的前途值钱。
我还记得那时候,爹当个赤脚大夫,到处给人看病,遇到没钱的,好多时候也只有算了,见到那种特别惨的,还要倒贴点,根本挣不到几个钱,还经常不在家。
那时候,就只有娘一个人拉扯我们几个,还要养猪,喂鸡喂鸭,一天两顿饭,田里地里全要忙。
你明明那么聪明,村子里长辈还想凑钱送你去考学,再怎么样,考个秀才还是考的起的吧。
但是你为了我们几个,为了爹的想法,选了继续当赤脚大夫。你到处给人看病,草鞋走烂几双,就为了多卖点药,好给我们吃饱点,你有一次差点…”
赵大成打断了赵二成的话:“哎呀,都好多年了,不说这些了,我当大夫也高兴。”
赵二成却不满意。
“要不是为了我们,你早该考秀才,说不定还可以中举,你本来天赋就好,又刻苦,那时候的教书先生哪个不夸你?
就算是当大夫,要不是为了养一大家子,你也早就不晓得存了好多钱了,早开个大药房了。
那几年,大嫂也是吃了好多苦啊。”
赵二成的手搭上了赵四成的肩膀。
“四成啊,你要好好读书,要晓得珍惜现在的机会。”
赵四成点头:“我晓得。”
赵大成想起曾经的日子,眼中些许酸涩,但脸上还是挂着笑容。
“现在日子不就好了吗,以后他们还更有出息,会越来越好,我吃的那点苦也值了。”
唐思文感慨:“说这些干啥子,都过去了。”
赵二成:“过去了,也要好好记得。做人要是不晓得感恩,那是猪狗不如。
大哥大嫂,当初你们为了我们做那么多,现在一根人参,几根虫草又算啥子?”
赵元乐听着也很感动,她不住点头。
“就是就是,我以后赚大钱的时候还多呢,这点小钱计较啥子。”
赵大成瞥赵元乐一眼,哼了一声。
“就晓得说大话。”
赵元乐:“我发誓!”
唐思文将赵元乐的手拿了下来:“小孩子家家发啥子誓,快收起来,不好。”
赵元乐:“我收起来,你们把东西也收起来。对了,这个布,给你和三娘做衣服,要是有剩下的,就给大姐姐做一套。”
赵元喜赶忙摇头:“我不要。”
唐思文:“这个你要留着,以后当嫁妆的。”
赵元乐瘪了瘪嘴:“我不喜欢这种的。”
唐思文:“这么好的料子你还不喜欢?”
赵元乐:“我不喜欢。”
这种布料单看着是好看,可上面绣了各种花纹,做衣服穿身上,会给她一种影楼风的感觉,感觉自己特浮夸。
她看唐思文赵元喜就特别喜欢这料子,干脆给她们做衣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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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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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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