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怎么结,没人教孙景云。
他也只能想当然的认为,纯阳纯阴真元相互融合,自然就能结金丹。
那句话怎么说的,龙虎交泰么!
而且,虽然只是自己的猜测,但孙景云并不认为这是错的。
毕竟,阴阳再往上,肯定是要走阴阳融合的道路的,你总不能好不容易练出了纯阴纯阳真元,然后再去反五行吧!
那不是越走越倒退了?
至于这个融合的战场,那自然是中丹田!
中丹田位置在胸口,具体是哪一个孙景云也不知道,但是他找到了一个空间不比紫府和下丹田面积小的穴位,于是这个穴位就被他认定为中丹田。
至于怎么融合?
孙景云一念之间,上丹田中,绿色的纯阴真元奔流而下,下丹田中,金黄色的纯阳真元奔腾而上!
练了无数次气后,天道酬勤早已经把他的真元运行速度提升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此时宽阔的经脉就宛如一条粒子加速轨道,这两种真气就像是两种被加速到极限的粒子,他们将在中丹田汇聚,相撞!
孙景云忽然感觉有些不妙,纯阳纯阴二者彼此相克,正如正电子和负电子,这两种东西要是撞在一起了,岂不是就跟正反物质泯灭一般?
我不会死吧!
他只是念头一转,再想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
两股洪流已经撞在了一起!
刹那间,无声无息,孙景云却感觉恍如天崩地裂。
那是他的精神力量和他的肉体力量在碰撞,在泯灭!
对应的,他的精神一下子就委顿了下去,身体一下子也变得有气无力了起来。
要不是为了安全他落在了景云宫中,而没有飞在天上,现在恐怕要摔死!
他赶忙尝试着想停下来,但此时精神委顿,命令都发布出去,而且那纯阳纯阴真元就如同相恋多年的恋人碰面了一般,吸引力大的惊人,根本拉不回来!
孙景云只能看着这两股灵气继续碰撞,泯灭!
泯灭之后,这两种灵气并未消失,而是转化成了一种灰蒙蒙,又充满了死寂的灵气。
就像是,被汽车用过之后,产生的废气!
“这是..”孙景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想指挥也指挥不动这些灵气,这些废气从中丹田中溢出,迅速向着他的身体各处经络,血管,细胞扩散,随着纯阳纯阴真元的碰撞,这种扩散还在源源不断的进行!
“这啥啊!”孙景云欲哭无泪,因为这些废气将经络一堵,他顿时就有种感觉不到这段经络了一般。
就好像他的经络跟着废气一气死了!
“看来,我要是不成金丹,今后的修炼都成问题了啊!”孙景云有些无语,但转念之间,情绪又坚定了起来。
看似我的身体满是死寂,但天无绝人之路!
死寂之中,也一定蕴含着生机!
他的神识死死盯住了中丹田的方向。
在这里,数亿亿万计的阴阳真元正在碰撞。
虽然一直在泯灭,一直在产生死气!
但亿万,亿亿万的碰撞中,难道就产生不了哪怕一次阴阳完美融合的粒子吗?
孙景云不信!
亿万次不够,那就亿亿万次!
亿亿万次不够,那就亿亿亿万次!
“我的真元还多得很,照这个速度泯灭下去,我坚持一年都不成问题!”孙景云一咬牙,不打断,就这么干!
就算现在停下来,体内的死气也会干扰未来的修行,倒不如莽下去!莽出一个未来!
所以,加快速度!
他能感觉伴随着真元的消耗,自己的精神和身体都在持续衰弱当中,他今年才14岁而已,还是个修仙者,鬓尖竟然还生出了白发,牙齿也有松动的迹象。
早已经不生尘垢的身体,在死气弥漫的作用下,竟然也开始生出脏污油脂,不多时间就将他整个身体给覆盖了!
这是天人五衰之相!
“我要死了!!”孙景云忽然心中一片恍然。
天人五衰之相一处,迈向死亡的步伐就停不下来了。
除非在终点之前可以逆天改命,立地成仙。
“修仙,哪里是那么好走的,百万,千万,亿万,无量众生中的修仙者有无量恒沙之数,最终成仙者,又有几何?”
“既然总有人成功,那为什么不能算我一个?”
“你难道有什么特殊的么,就靠那几个世界秘宝?天道酬勤?别忘了,得天眷的同时,也在欠着老天爷的债!”
“可我是创法者,我能从一无所知,一无所有的状态走到今天,凭什么不能继续走下去!我生来就是要一往无前的!”
“但你前进的路上杀了多少人,因为你的缘故又死了多少人,你一把火毁掉了多少人的家庭,多少人的幸福?你掀起的革命又将为这个世界带来多大的伤痛?如此庞大的业力,你承受得了吗?”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我杀人是为了天地生民,又不是为了我自己,为什么不能承受!我来时这个世界一片死寂,没有未来,我走的时候,这个世界处处歌声,充满了希望!我的功绩,立地成圣都不为过!”
好似是自己在拷问自己,又好像是有人在耳边询问,孙景云也忘记了欲望,忘记了梦想,忘记了算计,全部凭着本心,一一作答。
那个声音问了许多,又沉默许久,最终消失不见。
但孙景云的困境还在继续。
恍惚之间,他好像回到了地球,回到了那间熟悉的教室中,旁边坐着的,是他悄悄暗恋过的班长。
等等,我们怎么牵着手,她是我女朋友?
老师走上台,先按了按手,然后说道:“这次呢,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班的孙景云今年才研一,已经在《细胞》上发表了论文,这还是我们学校的第一例!而在研一就能一一作身份登上《细胞》的,孙景云同学也是全国第一个!”
“哗啦啦!”掌声四起,周围顿时满是崇拜的目光。
孙景云愣了下,我不是研究植物的么,怎么还给《细胞》发了论文。
不过,我好像也确实发了个论文啊,研究的是,植物细胞?
他懵懵懂懂的站起来,接过了老师手中的15万元奖金。
随后,采访接踵而至,热搜大爆特爆,学校保他直接毕业,随后就留校做了讲师,一年后就成了教授。
一年后,他和班花结婚,很快又生了一对儿龙凤胎。
五年后,他的成果获得了诺贝尔奖评委会的认可,他成了第二个获得诺贝尔医学与生理学奖的中国人,因为他的年轻,他的未来更不可限量,他一跃就成了全国炙手可热的人物。
他被评为院士,他带着科研团队攻克了一种又一种的疾病,一项又一项的难题。
六十岁时,他早已经荣誉满身,身兼全世界两百多所大学的荣誉教授,四百多个城市的荣誉市民,和各国领导人的合照都挂满了墙壁,一些小国的没资格挂在墙上,甚至被压在了箱底。
他也遇到了大部分父母遇到的烦恼,他的子女不想跟随他的道路,继续搞科研,一个去做生意,一个去当了明星。
两人三十多岁了还不结婚,催又催不动,他也只能放弃。
八十岁时,他本来还奔波在科研第一线,忽然就接到了妻子被送往医院的电话。
赶忙到了医院,妻子已经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在病床上,他见到了早已苍老的不见当年俏丽模样,笑起来不再可爱,反而有几分慈祥的老板。
“景云啊,看来我要先走一步了!”
孙景云默默的点了点头,看着她的心跳一点一点的静止,心中默然的闪过了一丝极致的悲哀。
我研究出了那么多种药物,根治了那么多种绝症,到最后来,面对衰老,竟然无能为力么!
难道人类,真的就不可能长生吗?
长生,嗯?
恍惚间,孙景云好似想起了什么。
我,在干什么来着?
我不是,一直都在追求长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