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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比姑姑还不靠谱的男人出现了!

作者:安静花开 字数:2224 更新:2022-03-21 00:21:36

第137章比姑姑还不靠谱的男人出现了!

第二天,天亮了。

苏飒起身,看着睡在一边的男人。

苏飒必须承认,江先生虽然很自恋,但确实有自恋的资本。

他真的长了一张无可挑剔的脸。

所以早上醒来,就能看到这么一张惊艳的脸,还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苏飒有早起的习惯,她刚要起身,就被男人给一把按了回去。

“再陪我躺会儿好不好?”

“不好,因为我怕。”

“飒姐也有怕的事?”

“当然,因为早上的男人太危险。”

苏飒瞟了一眼,看着男人的蓄势待发,还是义无反顾地走开了。

走晚了,她怕把持不住的不是只有江肆。

还有她自己。

大家都是饮食男女,都会沉迷于滚滚红尘。

……

苏飒每天早上都会去小包子的书房转一圈。

小包子每天的学习任务还是很重的。

除了绘画,还有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

都有不同的家庭教师来教。

现在倪歆不来江家了,苏飒都是秘密教晴朗学画画。

所以江老夫人眼见着无法请到那位“郑小姐”,就特意从央美请到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专门教晴朗。

对此苏飒也是认可的。

虽然这个老教授的教学有些过于教条,无法充分发挥小包子的灵性天赋。

但他的优点在于根基深厚。

这对少年学画同样是重要的。

因为再强的天赋,也需要根基的扎实。

否则就是水中浮萍。

今天是国文课,老师还没来,苏飒刚刚走到书房门外,就听到里面有一个嬉皮笑脸的声音。

“朗哥,帮帮小弟吧!”

“小弟能不能获奖,都看朗哥你的指点了。”

“我对这构图的技巧还是差了点。”

“哎呀,写什么古文啊?朗哥,你看看我这个最新款的相机,我帮你写古文,我小时候还是学习标兵,语文课代表呢。”

“床前明月光,李白睡的香。”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妻妾成群。”

“书到用时方恨少,钱到月底不够花。”

“帘卷西风,人比黄瓜瘦。”

“少小离家老大回,安能辨我是雌雄。”

“美人卷珠帘,网友见光死。”

“太阳天空照,我要炸学校。”

……

苏飒在外面听懵逼了。

这是什么情况?

谁在里面误人子弟!

这都教得什么乱七八糟的!

就这水平还有脸说是学习标兵?

学的什么?

《母猪的产后护理》么。

苏飒推门而入,就看到一个20出头的青年,正在围着小包子转圈的。

他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

但任何人第一眼看到他,都绝对不会想到英俊、帅气这样的词语。

能想到的只有逗比。

因为他长得很喜感。

眼睛很大,两个大酒窝。

所以说话总是带着笑。

头发是自来卷。

穿着一件满是兜的绿色马甲,脖子上挂了一个大号的,带着长镜头的单反相机。

小包子根本就懒得搭理他,还在一笔一划的写古文呢。

逗比男子见小包子如此高冷,急得抓耳挠腮。

“朗哥,帮帮小弟吧,别写了……你写的不对,清水出芙蓉的下一句是乱世出英雄。”

“西塞山前白鹭飞?哎呀,这句诗有些难度,我想一想啊,古诗讲究对仗和押韵。西对东,山对河,动物对动物!有了!下一句是东村河边乌龟爬!哈哈,我真有才华,不去写书真是文化界的损失。”

“天若有情天亦老下一句怎么会是人间正道是沧桑?明明是人若有情死的早。这是提醒男人不要恋爱的。晴朗啊,你和我一样帅,但要记住提放女人,女人都是老虎,只有傻子才恋爱。男人自由自在的不香么?”

“想当年,金戈铁马,下一句看今朝,死缠烂打。没错了,女人就是这么麻烦的,死缠烂打。特别是那些当妈的,在逼你相亲的时候更恐怖!哎呀,想想就不寒而栗。”

“《望庐山瀑布》?这首诗我会。日照茅房生紫烟,近看有人往里钻,飞流直下三千尺,一摸身上没有纸。”

“哎呀,我真有才华!越来越佩服自己了!其实我小时候也是一个诗人呢,我最得意的一首诗当年刻在了课桌上,被同学们竞相背诵呢。”

“我给你朗诵一下啊,本市自古无流氓,正人君子排成行,偶尔几起非礼案,作案都是女流氓!”

“哈哈哈哈!是不是好诗?当初我退出文坛,很多人都是反对的。”

“朗哥啊,你怎么不笑啊?怎么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我?”

苏飒实在是忍不住了。

“李云歌,我只知道你尿床尿到了八岁,坐哪哪湿!”

逗比男子这才发现了苏飒的存在。

他一愣:“我尿床的事情你怎么知道?”

没错了,这果然就是姑姑的宝贝儿子,江肆的亲表弟,著名逗比李云歌!

也就这样奇葩的姑姑才能生出这么一个不着调的儿子!

……

李云歌,是江凤荣与李牧羊的独子。

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但他和很多富家子弟不一样。

他毫无架子,平易近人,到哪都一团和气。

就是和胡同口修自行车的老头都能称兄道弟。

因为他想学修自行车。

李云歌的爱好很广泛。

不过在外人看来,都是不务正业。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摄影。

他不去家里的公司,不去家里的酒店,也不去他担任最大股东的娱乐公司上班。

天天捣鼓照相机。

可能有人误会了,以为李云歌像是很多富家公子一样,打着摄影的名义泡妞猎艳。

李云歌不是。

他从不拍女人。

甚至几乎都不拍人。

他就喜欢拍风景和动物。

比如苏飒就听姑姑说过这么一件事。

有一年,李云歌跑到了非洲,想拍狮群。

他藏在了一棵大树上,搭建了一个树屋,在上面足足待了17天,终于拍到了心仪的照片,可以投稿到《国家地理杂志》。

但当已经如同野人一样的李云歌要回来的时候。

却遭到了一只母猩猩的死缠烂打。

那只母猩猩看上李云歌了!

它要把李云歌留在非洲,和它成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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