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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你是看不起我?还是信不过我?

作者:唐居易 字数:4872 更新:2022-12-26 22:26:24

真正见到儿时偶像,也就是“惊鸿仙子”的扮演者俞飞红后,说实话,曹志强是有些失望的。

倒不是这个俞飞红长得不漂亮,而且缺少那种气质跟韵味、

其实严格意义上讲,俞飞红现在虽然才十二岁,但已经长得相当好看了。

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两条乌黑的麻花辫,配上一身淡黄色连衣裙,还有粉红色的塑料小凉鞋,至少在这个时代来讲,真的非常惹眼。

用句时髦的话说,俞飞红此时的打扮十分洋气,一看就是大家闺秀。

其实也对,俞飞红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也不是特别差钱,还从小跳舞,那跟普通孩子确实不一样。

所谓居移气养移体,优越的家庭条件,加上天生的外形,让十二岁的俞飞红显得特别的青春洋溢。

然而,可能是思维定势的缘故,曹志强对俞飞红的印象,还是停留在那个成熟妩媚的惊鸿仙子,或者成熟自立的《小丈夫》里的姚澜。

说白了,俞飞红给曹志强的定义,就是独立自强的高质量熟女,而不是这个鬼灵精怪活泼劲儿十足的小女孩儿。

再者说,俞飞红此时才十二岁,脸型身材都没张开,也就是眼睛大跟皮肤白比较加分,真要说颜值,真心还不如曹志强此时的干妹妹乔四美。

总之,此时的俞飞红可以算个洋气漂亮的小女孩儿,但要说惊艳,还真算不上。

似乎是曹志强盯着俞飞红看的时间有点长,加上是陌生人,所以一身连衣裙的俞飞红略有些害怕,下意识躲在她爹的身后。

而她爹呢,也轻轻挪了一步,面带微笑的问曹志强:“这位同志,怎么称呼?”

眼前突然多了个成年人,让曹志强一愣,抬头看了看一脸淡淡微笑,眼神却略有戒备的俞飞红父亲,眨眨眼后,立刻就回过神。

“哎呦,误会误会!”曹志强先挠挠头,故意傻傻一笑,然后才掏出一张名片,“不好意思,刚才走神了,吓着孩子了吧?怪我怪我。”

俞飞红父亲微微一笑,拿过名片一看,然后就微微诧异:“北平市红光出版社社长,兼华夏音像公司总经理,兼红光电影厂厂长,曹志强?”

“对,鄙人正是。”曹志强笑着点点头。

紧接着,不等俞飞红父亲发问,曹志强又笑着解释道:“古亭之恋这部电影,就是我们红光电影厂全权拍摄的。

实际上,我不光是电影厂厂长,还是这部电影的编剧,导演以及男主角。

而您的女儿,这次就是来出演男主角的妹妹之一,也就是在剧中演我的妹妹。

然后,我之前一直在跟导演跟女主角讨论演技,讨论了一整天,脑子有点昏,所以看到您女儿后,一下就走了神,又想到了剧情,于是就有些不礼貌。

啊,对了!”

说到这,曹志强从兜里掏出一块水果糖,笑眯眯的蹲下,对着俞飞红摊开手:“小妹妹,刚才是哥哥不对,走神了,一直盯着你看,吓着你了吧?我给你个糖,当赔罪好不好?”

俞飞红看看自己的父亲,又看了看曹志强,最后看了看他手里的水果糖。

就在曹志强以为对方不会要,准备重新站起来,把糖果给俞飞红父亲的时候,俞飞红突然嘻嘻一笑,果断从他父亲后面走出来,一把抓过曹志强手里的水果糖:“哼,我原谅你了。”

这时候,俞飞红突然一拍脑袋:“等等,北平市红光出版社,名字好熟悉……啊,我记起来了,是不是出版了《江湖行》的那家出版社?”

曹志强一愣,然后笑着点点头:“对,就是我们出版的。”

一听这话,俞飞红突然兴奋起来:“既然如此,那你认识那个诗人强子吗?”

曹志强看了看俞飞红,然后笑着点点头:“当然认识。”

俞飞红立刻瞪大眼睛,走前一步:“那,那你能问我跟那个诗人强子,要一个亲笔签名吗?我很喜欢听他的诗,是他的诗迷!”

“飞红!”俞飞红父亲连忙轻轻训斥,“怎么说话呢?哪有一来就跟人要东西的?之前怎么教的你?”

曹志强立刻哈哈一笑:“没关系没关系,小孩子嘛,难得一片赤诚之心。”

顿了顿后,曹志强弯下腰笑眯眯的看着俞飞红:“小妹妹,你真是强子的诗迷?”

“当然!”俞飞红点点头,“我真的是他的诗迷!”

“这么说,你读过他的诗?”曹志强笑着继续问。

“那当然!”俞飞红点点头,“别看我还小,但我也能看懂一些的。

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强子一开始的那首成名作《见与不见》,我更喜欢他后来那首《江湖行》,不信你听我背给你听!”

说到这,俞飞红背起双手挺起腰,直接开始背诵起来:

“天下风云出我辈,

一入江湖岁月催。

皇图霸业谈笑中,

不胜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

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事如潮人如水,

只叹江湖几人回。”

听到这里,曹志强一脸惊讶:“咦,你还真背过了,一字不差!看来你是真的喜欢这首诗啊。”

“那当然。”俞飞红点点头,然后狡黠的一笑,“所以,你既然是那个什么出版社的社长,肯定是个大官,能不能帮我要到诗人强子的签名啊?”

曹志强双手背后哈哈一笑:“好啊,那你有纸笔吗,我这就给你。”

“现在就给我?”俞飞红惊讶的看了看曹志强,“你怎么给?

难道你随身带着诗人强子的亲笔签名?

你不会是看我是个小孩子,感觉容易骗,用这种方式来推脱吧?”

曹志强笑了笑:“你不是想要诗人强子的签名吗,那我告诉你,他本人就在你面前。”

“他本人就在我面前?”俞飞红狐疑的看了看曹志强,然后又看了看曹志强身边的李有福。

最后,俞飞红觉得李有福不像是个诗人,所以重新看向曹志强:“你不会说,你就是诗人强子吧?”

“如假包换!”曹志强微微一笑,“所以,你不是要诗人强子的签名么,那我现在亲自给你签个名,就是你要的亲笔签名了。”

俞飞红眨眨眼:“你真没骗我?”

曹志强摇摇头,对旁边的李有福道:“老李啊,她不信我,你给解释解释?”

李有福这才呵呵一笑,上前道:“小妹妹,我们曹社长说的是真的,他真的是诗人强子,我可以担保。”

俞飞红这才点点头,笑着道:“那好啊,那你赶紧给我个签名,不过,我现在身上没纸笔。”

说到这,俞飞红看向自己老爸:“爸爸,能不能借我小本子用一用,还要给我一支钢笔。”

俞飞红父亲苦笑了一下,然后宠溺的摸向俞飞红的头,结果俞飞红立刻跑开,不让自己老爸摸自己的头。

俞父一愣,然后笑着摇摇头,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本子,又拿出一支钢笔。

“抱歉了。”把本子跟钢笔递给曹志强的时候,俞飞红的父亲还在道歉,“给您添麻烦了。”

“没事儿。”曹志强微微一笑。

看,曹志强就用钢笔,在本子上签了个名,接着还给俞飞红父亲。

“给我给我!”俞飞红连忙道,“我的,爸爸快给我啊!”

俞父再次苦笑一下,把有曹志强签名的本子递给俞飞红。

俞飞红打开一看,呵呵一笑,然后又抬起头扁扁嘴,对着曹志强道:“你的字也不怎么样嘛。”

“飞红!”俞飞红父亲再次皱眉训斥,毕竟她刚才说的真的很不礼貌。

“没事儿没事儿。”曹志强对俞飞红父亲摆摆手。

紧接着,曹志强再次弯下腰,对俞飞红道:“是,我的字不太好,让你见笑了。”

一听曹志强主动承认,俞飞红扁扁嘴,不再说话了,似乎也觉得自己刚刚有些过分了。

看到鬼灵精怪的俞飞红不再说话,曹志强也重新直起腰后,李有福这才笑着道:“诸位,天不早了,这火车站人多眼杂,咱还是先回招待所吧,有什么事情回招待所住下,然后坐下慢慢说。”

“对对对。”曹志强呵呵一笑,“看我,本来就是来接人的,怎么忘了这一茬。”

不过很快,曹志强又道:“不过育红机械厂的那个招待所环境有限,设施太老了,配套也不全。

要不这样,俞先生,要不你跟你女儿住我那里,我重新给你俩安排住处,可否?”

俞飞红父亲笑着道:“太客气了,我们都行。”

曹志强微微一笑,看了看身边的李有福,然后点点头。

李有福立刻明白,曹志强是想把这父女俩人接去金陵饭店住。

虽然李有福不太明白曹志强为何要对一个小演员极其家长如此热心,不过既然是老板说话,他自然无有不允。

很快,一行人就来到一辆212吉普车跟前,然后李有福进了驾驶座,曹志强则上了副驾驶。

至于俞飞红跟她父亲,都坐在后排。

这辆车是育红机械厂的车,李有福能把这辆车借出来自己开,看样子这段时间跟育红机械厂没少打交道,而且肯定交道还不浅。

要不然,育红机械厂也不会让李有福一个外人开车。

当然,具体李有福怎么跟育红机械厂这边交接的,曹志强不过问,也不想管,反正能用就行。

本来在路上的时候,俞飞红跟她父亲还挺安静,可真等车子停在金陵饭店大门口,并且曹志强当先下车之后,俞飞红跟他父亲才目瞪口呆。

“这,这……”抬头看着近乎高耸入云的,号称目前全国第一高楼的金陵饭店,俞飞红的父亲满脸懵逼,“曹社长,你不会是让我们住这里吧?”

“对啊。”曹志强笑呵呵的道,“来,天不早了,赶紧跟我进去吧,然后早点休息。”

俞飞红父亲连忙摆摆手:“不行不行,使不得使不得,这太贵重了!”

顿了顿后,俞飞红父亲正色道:“曹社长,这个金陵饭店我也听说过,听说是全国第一高楼,而且房价特别贵。

这种地方,我们,我们肯定住不起啊!”

曹志强愣了愣,然后哈哈一笑:“是这个啊,你放心,不用你们掏钱,都是我自掏腰包。”

“那也使不得。”俞飞红父亲再次摇摇头摆摆手。

“曹社长,我这次只是带小女过来拍戏,之前说好,小女就过来拍几天,短则三天,长则一周。”

“对啊。”曹志强道,“你女儿只是演配角,实际拍戏时间不长,住这里有什么关系?就两三天而已。”

的确,俞飞红这次过来,是预定演男主角的大妹妹,戏份并不多。

拍电影又不是非得从头一点点拍,如果对整个戏的剧情十分清楚,完全可以先拍某些配角的戏。

比如男主角的妹妹,主要是影片一开头以及结尾的时候出现,中间虽然也有出现,但基本都是跟男主角互动。

所以,如果先拍有俞飞红部分的戏,完全可以两三天就拍完她的部分,然后让俞飞红跟她父亲早早回家。

俞飞红父亲叹口气:“无功不受禄,虽然这次拍戏可能只有两三天,但这里的消费我也略有所闻,这完全超出了普通配角的待遇吧?

毕竟之前说好,是让我们住招待所的,现在变成这样,这,这我住的不踏实。”

一听这话,曹志强立刻知道,对方是自尊心作怪。

也是,金陵饭店在这个时期,那是妥妥的销金窝,一个标准房间一天就要六百五十元,普通人根本住不起。

而俞飞红父亲对自己以及他女儿的定位也很清楚,所以不想住这里。

“俞先生,你这话就错了。”曹志强道。

“错了,哪儿错了?”俞飞红父亲问。

曹志强正色道:“其实是这样的,我本来就在这里长期定了四个房间,分别是我单独住一间,副导演单独住一间,女主角单独住一间,以及我带来的两个妹妹单独住一间。

别看房费很贵,但那是对外。

可实际上,这家饭店经理跟我们有合作关系,我们长期包间的话,价格并不贵。

本来我也没多想,但看到你女儿这么小,如果挤在脏乱差的招待所,这太危险了。

你女儿这么漂亮,万一遇到什么不正经的人,那可咋办?

正好,这里我本来就已经定了四个房间,但住的人却很少,根本住不满。

你可以跟我们的徐副导演住在一个房间,而你女儿么,可以跟女主角住在一起。

其实你们不住,房费也不能省的,又不是按人头算钱。

而且男女主角跟导演都住在这里,也方便讲戏。

再说了,来都来了,你又要走,这也太不给面子了。

就算不给我面子,也得考虑考虑你女儿吧?

招待所那里可是公用厕所,而且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你真的放心跟你女儿住招待所?”

俞飞红这时候拉了拉父亲的手:“爸爸,我觉得人家说的对,来都来了,你又要走,这是不给人面子啊。”

“没错!”曹志强故意拉下脸,“俞先生,你怎么还不如一个孩子明事理?我好心把你们带来,你们却坚持要走,这算什么?你是看不起我?还是信不过我?”

“没有没有。”俞飞红父亲苦着脸摆摆手,“我就是……唉,算了,既然如此,那就在这住下吧。”

“哎!”曹志强笑了笑,又拍了拍俞飞红父亲的肩膀,“这才对,像个做父亲的样!”

说到这,曹志强一拍俞飞红父亲的后背:

“走吧,赶紧进去,好给你们安排房间,早点休息。

我还一堆事儿要忙呢,可没工夫继续跟你们啰嗦。”

躲在家里都阳了,今天发烧39度3,昏昏沉沉浑身疼,吃了布洛芬坚持写的,这波放开,真是受罪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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