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远将干脆面的最后一点碎渣舔干净,有些意犹未尽,又去闻了闻书包里的东西,不禁打了个喷嚏,瞬间没了兴趣。
他趴在另一堆干草上,看着睡得正香的任遥,心情复杂。
三天前,他在一个不怎么合适的地方遇见了她,电光火石间,头脑瞬间清明,从此摆脱了浑浑噩噩的狗生,从这个角度来说,她应该是他的恩人。
然而,一想起自己通了人性后,跟在这家伙后面,整日被欺负,便觉得做一只狗,蛮好的,做一只没有人性的狗,更好!
因此,他一点儿也不感谢任遥,不然,也不会为了一口干脆面,和她大肆叫嚣,还差点儿引来了外人。
这丛荆棘,可是费了他们好大力气才找着的,为了开辟这片空间,他身上的毛被这弯刺勾走了好几块,让他本就不茂密的毛发更是雪上加霜。
反倒是这家伙,啥也没干,最后完工了,却占了最大最柔软的草地,有时候他甚至会怀疑,他俩之间,究竟谁是狗!
他也不是没想过反抗,但是这家伙,别看她长得跟瘦鸡似的,力气却大得出奇,还有……反正他打不过!
也就趁着她睡着这会儿,他敢稍微造次一下,对着她龇牙咧嘴,摆摆威风。
任遥睁开眼睛,手臂枕久了发麻,赶紧换了个姿势,侧身一看,便看到那只狗精对着她面色各种狰狞……动作比脑子快,等反应过来,这傻狗已经吐着舌头,躺地上了。
“呀,咋躺地上了,还不快起来?”任遥热心招呼,仿佛刚才那一拳头,不是她打的。
任远:……
既然他不想起,任遥也不勉强。
遥想三天前,她放学路过一间茅厕,看见这家伙像被雷劈了一样定在那儿,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还以为打扰它进食了,正想离开,不料下一秒,这家伙就像疯了一样冲了过来。
她和它干了一架,九岁儿童大战野外恶犬,过程没有超过三秒,对方就像条死狗一样躺在了地上:“诶哟,我的腰我的腰……”
这是遇上碰瓷的了?她对自己的身手非常有信心,绝对没伤着它腰,正想帮社会教训教训它,电光火石间,她突然反应过来――这家伙,说人话!
之后,在她的武力威胁下,它说了更多的人话,譬如:
“大爷,我错了,求你别打了。”
以及:
“大爷,行行好,赏口饭吃吧!”
最后,她将他带回了家,家里的老爷子也不反对,这家伙算是在她家落了户。
“对了,你还没跟我交代你的身家,成年了吗?以前住在哪儿?结婚了吗?夫妻感情和睦不?又怎么会沦落到刨粪坑的?”任遥突然想起还得查一下这狗的户口,即便是养宠物,也得身家清白啊。
任远趴在地上装死,直到任遥亮出了拳头,他才哼哼唧唧地吼了句:“不知道!”
拳头在空气中挥了挥,他赶紧蹲坐在地,两只前脚整齐地放在前面,乖巧地答话:“在遇见您之前,我什么都不知道,看见您的一瞬间,佛光普照,您就是在世菩萨,点化了我的生命,给了我名字。”
他说了这么多违心的话,死后一定会下地狱的,任远的灵魂在捶地呐喊。
“原来如此。”任遥摸着下巴,“照你这么说来,一切都是因为我咯?”
任远不敢回答,任遥陷入了沉思。
在遇见这傻狗之前,她就知道她家不是什么普通家庭,毕竟,谁家教孩子会这么教的?
想她一岁时,牙牙学语的年纪,正想来段口齿清晰的八百标兵奔北坡吓唬下老爷子,谁知他拿出一篇晦涩拗口的古文,勒令她每天读三遍,不然就不给奶喝。
直到如今,还得每日诵读一遍,那奇怪的韵律,让她说话的口音也跟着变得奇奇怪怪,上学后,好一段时间才改过来。
然后,她磕磕跘跘长到两岁,手还不怎么稳,老爷子便开始教她一些神秘的字符,那神鬼莫测的笔画走势,让她如今的语文老师头疼不已。
终于,她三岁了,能说会跑,牙也长齐了,正是大碗喝奶大口吃肉的年纪,正想策划一个叛逆期让老爷子头疼一下,只是行囊还没收拾好,老爷子便将她赶出家门。
从此,她开始被迫在白天流浪,有家不能回,只能自力更生,小小年纪就满山跑,只为了吃上一口肉……
这种情况持续到她七岁那年去破坳山上小学,每天要跑十几里山路后,才得以终止。
家里有这么个老爷子在,她早就怀疑这世界可能不正常,狗精的出现印证了这点,她将他带回家时,老爷子亲眼看见狗吐人言,果然没有丝毫惊讶,只是定定地看了她,足足有一刻钟,但当她想问清楚时,老爷子却避开不谈。
想到这儿,任遥长叹一声,看眼天色,估摸着差不多了,起身收拾好书包,顺脚踢了下狗子:“回家了!”
之前跑得这么急,就是为了有时间吃零食,大概天底下所有家长都不喜欢孩子吃这些垃圾食品,她家老爷子虽不管这事儿,但却非常反感她与外界过多接触。
奇怪的是,明明不喜她与外界接触,却在她七岁那年,主动提出让她去破坳山上小学,感谢这个世界的法律,让她这个偏远山区儿童也能享有受教育权!
当任遥面不改色地背着十公斤重的书包推开院子大门时,突然听到里屋传来大人的交谈声,这可是稀奇了,她从小到大,从未见过有人上门。
“爷爷,我回来了!”她刻意喊了一句,平常她是不会喊的,老爷子觉得这样不稳重。
“吆五喝六的,回来了就回来了!”屋子里的声音静默了一会儿,老爷子才应了一声。
她卸下书包,挂在脸盆架上,一边洗手,一边朝里屋张望,任远那傻狗早就摇着尾巴进去了。
不一会儿,里屋走出一人,看上去年纪跟老爷子差不多,衣着打扮却很讲究,他停下脚步,对任遥微微一笑,而后快步出了院子。
屋子里传来一声轻咳,任遥赶紧擦干手走了进去。
老爷子穿着一身唐装,戴着老花眼镜,躺在老梨花木制成的摇椅上,手上拿着信纸,旁边的矮桌上放着信封,朱红色的蜡印粘在封口,断做两半。
“回来了!”老爷子将老花镜取下,然后将信递给任遥,“看完说下你的想法。”
任遥接过,一目十行地看完,按下心头的震惊:“爷爷,我不想去。”
这里头说要接她去大城市生活,看这写信之人的口吻,可能是她的至亲。
“这是你爸妈写来的,”老爷子看着她,神色复杂,“当初接你来这儿,他们并不知情。”
任遥不解地看着老爷子,想了想,眼神坚定道:“即便如此,我还是喜欢跟您一起生活!”
大山阻碍了人们发展,但也为这里的孩子,提供了数不尽的乐趣,特别是任遥,她不是普通孩子,上辈子她兢兢业业,在大城市做了一辈子的螺丝钉,这辈子再走一遍老路有什么意思?
况且,即便老爷子可能有什么独特之处,但怎么说也是个孤寡老人,一个人将她养大不容易,她又不是什么冷心冷肺之人,这么多年的教导与陪伴,她早就将他当成最亲的人,又怎么忍心留他一人在这儿。
感情都是相互的,事实上,老爷子在她身上倾注的心血,要比她想象中多得多!
他注视着这个由自己亲手带大的孩子,又看了看旁边摇着尾巴,不明所以的傻狗,良久,似是下定了某种决心,牵着任遥,往后院走去。
任远哼唧一声,摇着尾巴跟在后面,被他深沉地看了眼,当即汗毛直立,停下脚步,不敢动弹。
后院开辟了几个菜地,穿过一畦绿油油的小白菜,祖孙俩继续前行,直到一处小阁楼,门上匾额,上书“任氏祠堂”四个大字。
推开门,入眼是十多个牌位,庄严肃穆。
“跪下!”老爷子上了一柱香。
任遥神色震惊,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跪在了面前唯一的蒲团上。
“任氏血脉,传至至今,已有数千年,任遥,你乃任氏第三百六十五代子孙,先祖在上,拜!”
任遥神色一肃,叩首。
“任氏传承,上通青天,下接黄土,任氏子孙,信天奉地,天地在上,拜!”
再叩首。
“俗世繁华,子嗣天伦,如过往云烟,任氏阿遥,宿有慧根,智力通达,吾名青云,欲接引你逍遥于天地间,何如?”
任遥面色一喜,赶紧叩首:“师父在上,徒儿定当尊师重道,不堕师名!”
见状,任青云的脸上难得有了点笑意,他点了点头,算是受了这份礼,然后递给任遥一柱香,任遥接过,恭敬地拜了三拜,插在了香炉上。
自此,爷爷成了师父,这个世界真正的奇妙之处,正式在她眼前掀开。
……
远在千里之外的津市,明亮的水晶灯下,穿着不凡的一对男女正坐在沙发上,女人脸色焦急,男人虽面无表情,却是第三次抬起了腕表。
终于,他们等的人出现了。
似乎不是好消息,一阵交谈后,女人掩面而泣,男人眉眼间闪过一丝怒气,但很快便消失不见。
“孩子一切都好,如果没有你们,她会更好!”对面的人极力劝慰。
女人无暇回应,男人扯了扯嘴角,似乎接受了这个现实。
老人暗叹一声,不再开口,反正没人能找到那孩子的住处,他们死不死心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