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枫不是喜欢你吗?”狭长的眼眸一眯,眼底泛着寒光,“那我有的是办法,让他再也喜欢不起来。”
“还有宁笙的白血病,我和他有一样的骨髓,你会来找我的,宋宋,你会为了宁笙的骨髓,选择和我结婚,心甘情愿的留在我身边。”
胸口骤然传来一阵巨疼,陆修瑾还想说的话一张口便转为一声闷哼,“嗯。”
抚摸她脸颊的手指变得僵硬而冰凉,漆黑的眸子,映出一张因憎恨而微微扭曲的脸,耳膜里是拔高的声音,“陆修瑾,我恨你!!”
怎么可以这样,他毁了她一辈子,害死了阿笙的命,到现在非但没有意识到他错了,怎么还可以说得这样无所谓,跟个变态有什么区别?
这是爱吗?还是心理扭曲,打着爱的幌子来伤害?尤其牵扯到宁笙,宁笙是她的底线,她没办法容忍任何人去触碰她的底线。
宋颜心里的毒藤蔓已经遍布了全身,从四肢百骸到五脏六腑,每一个细胞都被恨意充斥着,随手摸到了什么东西就往他心脏的位置狠狠扎,“陆修瑾,我恨死你了!”
“是你把床照寄给程枫,害得程枫讨厌我对我变心,阿笙住院三年都不肯借给我一毛钱,是你故意从中作梗,不让任何人给阿笙捐骨髓,害阿笙在医院里苦苦煎熬了三年!!”
“阿笙本来早就可以恢复的,都是你,都是你!!”宋颜近乎歇斯底里的朝他嘶吼,“你利用阿笙把我逼到绝路后假惺惺的向我伸出援手,让我感激让我亏欠,还让我怀了你的孩子!”
“我凭什么给你生孩子,你这个变态,你这个魔鬼,如果不是你捣鬼,我不会和你结婚,阿笙也不会死!”
“是你把阿笙给害死了,我要杀了你给他偿命!!”
“陆修瑾你去死吧,去死!!”
温热的液体从胸口流了出来,滴答滴答的掉落在了地板上,空气中弥漫着腥甜的血味。
陆修瑾看到了她狰狞的脸,再稍稍往下,看到了她手里的剪刀插在了他的胸口。
这把剪刀是他几分钟前用来剪透明胶带粘他们结婚证的,现在刺穿了他的血肉,他的衬衣和她白净的手指上,都染出了血淋淋的红色。
真的很疼,疼得死去活来的,他忍着疼去摸她的脸,扯起嘴角,轻轻的一抹惨笑,“宝贝。”
时隔多年,他第一次这么喊她,这样亲昵的两个字,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很轻很轻,轻得像羽毛,“我知道你恨我,你想我死,可你下手太轻,我死不了的。”
“我帮帮你,好不好。”话音落,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他蓦然抱住了她,把她牢牢的抱在怀中,噗嗤的闷声,刀子深深刺了进去,“你别再恨我了,我把宁笙的命还给你。”
宋颜终于意识到什么,眼睛陡然瞪大,用尽所有的力气推开他,反应过来之时,他居然把剪刀拔了下来,一步步靠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