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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合一

作者:酒筝 字数:9578 更新:2022-04-28 13:37:52

早上。

叶明珠旁边放着个收音机,里面放着法语磁带,是自己期末时老师送给自己的礼物。

还连带一本法语书,说是让自己有兴趣就看一看,读一读。

叶明珠觉得还挺有趣的,收音机是叶家的人知道叶明珠准备学习法语时,特地送过来的,他们家明珠,现在可是最厉害最优秀的一个,当然是得先紧着明珠了。

但是,对于明珠的这个努力学习法语的行为,叶家人还有那么一丢丢的疑惑。

“明珠,你不是说,你学习的是英语吗?怎么还学习法语来了?”陈红梅还记得这个,要是因为对法语感兴趣而耽搁了专业上的英语学习,岂不是丢了芝麻捡了西瓜……不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哎,反正就是差不多这个意思。

“明珠,你要好好学习啊,其他语言,虽然说很吸引人,但你也不能够忘记了自己的学习……”陈红梅在那儿劝说着叶明珠。

她是不太清楚清华大学里面有多少语言专业,但也知道,学好自己本专业的知识,将来才能分配到好的工作。

比如现在……

听着陈红梅的劝说声,叶明珠都莫名有一种‘自己出轨了,她在语重心长劝说自己回归家庭’的错觉。

在有这个想法染上的第一个念头时,连连将自己的脑袋摇了摇,不不不,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太不应该了。

“妈,这是我们老师送给我的书,觉得我学习的很好,可能是想培养我学习另外一种语言,也不一定呢!”叶明珠假装自己是发现了老师的意图,有些美滋滋的得意出声。

对于自己女儿,陈红梅是一百个相信,认为自家闺女就是这么棒棒的人!“对,肯定是,明珠好好学习,哎哟,将来能够分配个好工作,就好咯。”

“我也觉得,妈,哥他们,怎么想?”都已经过去了两天了,难道还没有想好吗?

“明珠,我知道,你是想要帮助你哥哥他们,但是,也不能够随便帮忙,你哥哥他们还能够在村里自己下地种田养活自己,你们也不容易……”

陈红梅还是比较关心自己这个女儿,陈红梅也希望自己儿子好,但也不希望用自己女儿的心血去养自己儿子,这算什么?

“妈,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们工厂是按劳分配,计件你懂吗?就是干多少,给多少,哥和嫂子他们手脚勤快利索,那些没干过这些活儿的工人都能够拿到三四十的工资,哥和嫂子们肯定也可以。”

真是糟糕,现在连自己娘家的人都不赞同去她工厂干活了吗?她工厂工资很高不是吗?最多就是没有员工宿舍。

“三四十?”之前没去问自家几个儿媳妇的陈红梅,根本不知道具体情况,听到这个工资的时候,也忍不住惊呼了。

这,这,听说镇上的那些工人,一个月也就二十多……

“妈,我们工厂没有员工宿舍,所以到时候哥和嫂子他们只能够在外面租房子,但若是几个哥哥和嫂子都一同去首都,一起租房子,一起买菜做饭的话,肯定能省不少。”

“而且,哥和嫂子再差劲,也能够二十多元的工资,两夫妻一个月最起码五六十也有吧?将来,或许还能够在首都买房落户呢……”

叶明珠劝说着陈红梅,她也不是坑人,这不是很好吗?

此时的叶明珠根本不知道,在自己手底下的那群工人,现在过了年,发了年终奖,拿着钱买了不少年货,脸上乐呵呵的,周围的邻居都特别好奇。

这年头,有没有分房对于那些已经有了房子的人来说,根本不是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高工资,才是吸引人的。

这么高的工资,何愁攒不下买房子的钱?还不需要住员工宿舍,自己想买哪儿就买哪儿……

其实……也是因为自己进不了那些能分配房子的工厂,拿高工资的工人和赚点小本生意,聪明人当然觉得自己知道应该怎么做。

干多少就有多少的工资,对于某些自认勤奋能干的人来说,自己岂不是可以随随便便四五十元一个月?所以,都在想着怎么样才能够进‘明珠工厂’了。

听着叶明珠的这个劝说,怎么感觉明珠还挺希望自己儿子儿媳去当工人的?

“明珠,你,怎么想的?”陈红梅现在又琢磨不透了,是自己没想清楚吗?只是,工厂里面的工人不是一般都有数额限定的吗?比如之前镇上的工厂。

陈红梅就是担心叶明珠的工厂突然多了那么多人,万一把工厂拖垮了,咋办?

“妈,哥和嫂子去工厂里工作的话,他们干多少得多少,他们做的越多,我们货物越多,就能够卖出去赚回来,所以,我们这是双赢,不存在谁亏本养谁的存在……”

叶明珠好像是明白了陈红梅的想法,正因为是知道了陈红梅的想法之后,心里又满是感动。

顺着陈红梅的这个想法,没说什么大道理,而是用陈红梅可以听得懂的话语跟她开口,此话一出,陈红梅心里的那颗大石头就终于是可以放下来了。

松了一口气那般的扬起了笑容,“那就好,那就好。”

在得知不会对明珠他们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后,陈红梅松了口气后,才开始询问起叶明珠关于这方面的事情,“真的可以做到三四十元一个月吗?”

要是可以的话,自家儿子儿媳一个月岂不是……

“当然,已经有好几个工人都能够做到了,虽然哥嫂他们第一个月可能会因为不够熟练少一点,但如果上手后,绝对可以达到。”

陈红梅一听,眼睛都亮了起来,然后又有些担心了,“明珠,你们给工人这么高工资,能,能赚得回来吗?亏本了怎么办?”

陈红梅还是担心这个问题,会不会给褚南延和叶明珠他们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万一因为发工资太多,搞得自己一时周转不过来,没钱了咋办?工厂肯定办不下去……

“唯有努力开发销售市场,将做出来的收音机卖出去,就可以了……”叶明珠说的看似轻描淡写,但陈红梅还能够从里面的惊险。

所以,万一一个卖不出去,岂不是糟糕了?

现在,陈红梅又开始担心起其他的问题来了,明珠跟南延两个人,看来在首都的日子,过得也不是很好啊。

“妈,等我们赚到钱,能够在首都买房子了,就买套房子,接你和爸到首都去生活。”叶明珠握紧了陈红梅的手,说着的话语十分的温馨而充满着真诚。

被这么贴心的话哄得笑开了牙的陈红梅只觉自己心里暖呼呼的,拍了拍叶明珠的手背,“你有这份心,妈就开心了,只是妈习惯了在我们吉利大队住了,而且,这么多孩子,还需要我照看呢。”

“妈,等哥嫂他们在首都那边挣到了钱,买了房子,肯定带着孩子他们到首都去,爸妈,你舍得不跟着我们走,我们还舍不得你呢,家里要是没有你这个顶梁柱,哥嫂他们怎么办?”

她在首都的时候,就一直挂念着家里,挂念着家里人,现在能够带着父母一起离开,心里当然喜欢得很。

听着叶明珠的劝说,陈红梅也沉默了几秒,的确,家里这群家伙没有自己,肯定不成事,就上次自己去一趟首都回来,都能够被大队长他们欺负得还不了手。

……

其实,此时叶家的三兄弟和他们媳妇在讨论着这件事情,对于能够去当工人的事情,谁不乐意?他们想着供自己的子女读书出来,不就为了这个吗?

在他们看来,工人是最吃香的,没有之一!

去是想去的,但是家里这边,还得处理一下,关于父母和孩子的问题,如果带着去首都是绝对不现实的事情,孩子总要读书的对不对?

他们不是首都户口的话,根本不能够在首都的学校读书,去了难道就玩吗?

叶家人在讨论这个的时候,也是晚上在自己房间里私底下讨论,至于孩子们?已经给他们安排了另外一个房间了。

叶明珠之前的那个房间,已经没必要存在了,就在隔壁已经建了个房子,就留给了那些小孩子住,隔开了两个小房间,但还是不够。

就在屋旁又砌了两个房间,幸亏现在不需要打批条,就是用之前知青点所用的泥砖砌成的。

所以,他们晚上的时候才敢这么放松大胆的说着私·房·悄·悄·话,讨论这个问题,一直都还没说定,还去跟其他两兄弟聊了聊。

年边。

开始分肉了。

一年一度的分肉日子,叶家的人一大早就起来了,脸上满是欢喜的灿烂笑容,今天又有肉分啦……

叶明珠他们一家虽然是回来了,但是今年可没有挣到任何工分,分肉的事情,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他们也没有去。

知青点那些没有考上大学离开吉利大队的知青们,每天还需要下地种田,所以,倒是能够得到分肉,来了之后,有那么一两个女知青,还左看右看,似乎是在找人。

没有发现自己想要看到的人时,眼底还染上了丝丝的失落与失望。

本来以为,褚南延回到了村里,她们再如何,也能够找到那么一丢丢机会,能够遇见褚南延的机会,可谁知……

褚南延根本就不出门,不似以前在吉利大队的时候,需要上工,根本不需要出门,偶尔就去一趟叶家,或许是带着褚老头子走了一圈她们的田地。

身边跟着他爷爷,知青点的那些女知青想要找机会都好难,没办法,心中的万种想法,都没有机会施展出来。

分了肉的这一天,整个吉利大队都还是乐呵呵的散发着开心的气息,今年又是一个好年呢!

“姑姑,奶说,让你们今晚过去吃饭。”大壮同志带着他奶奶的命令过来,跟姑姑说话的时候,本来还很高兴的情绪,现在又突然开始害羞了起来。

“哦。”叶明珠点点头,“我们晚上就过去。”

叶明珠大概也知道,陈红梅他们让自己过去吃饭,可不单纯是为了今天分肉的事情,或许还因为工厂的事情呢。

褚南延听叶明珠说过了,对于如果能够招他们进厂的事情,完全没有不赞同的想法,觉得挺好的,自家人,互相帮助也挺好嘛。

“大壮,中午还出去玩吗?”小汤圆和小团子现在还不乐意待在家里玩,总想着向往外面的世界,叶明珠觉得跟大壮他们出去玩,也挺好的。

在家里的时候,大院里的孩子都没有几个跟汤圆他们同龄的,再加上褚老头子担心几个奶娃出去不小心出了什么事儿,看得比较严实一点。

现在跟着大壮他们一起出去玩,还不知道有多开心,叶明珠觉得,跟大壮他们去玩,也挺开心的。

“去。”一听到姑姑这个意思,就知道姑姑会在爸妈他们面前给自己说好话,让自己带弟弟妹妹出去玩,嘿嘿,这不是很好吗?

在他们去玩的时候,褚老头子跟褚南延两个人上山拖柴去了,他们发现,他们最近干得最多的,就是上山拖柴。

因为他们晚上要洗澡或者泡脚,用的最快的就是柴枝了,拖了回来之后,就要放在屋前晒一晒,将潮湿晒干,就可以烧了。

在褚南延忙碌这个的时候,叶明珠倒是没有在家里待着,反而是出门去走走,多年未曾回来的故乡,充满着熟悉的气息。

走着走着,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走到了不该走到的地方,耳边传来了一男一女的窃窃私语声,带着点调笑的意味。

顿时,脚步就停止了下来,这……该不会是遇到别人小情侣在这边玩闹了吧?

在叶明珠准备转身就走时,就听到那个男人的声音说道:“春花,你知道的,我很快就可以回城了,到时候肯定带你回去,可是你现在身体这么胖,我父母肯定见了不喜欢,所以,你以后不能够吃那么多食物了,知道吗?”

叶明珠:……

怎么感觉,这对小情侣,有些怪怪的?

“春花,你家里人还对你那么坏,我知道的,这些都委屈你了,所以,你千万不能够将你吃的东西给他们,知道吗?”

叶明珠:……

哦,感情是想要贪图人家的食物?叶明珠听着那个‘春花’的名字,还这么胖……所以,脑海里第一反应就是孙春花?

“嗯,我知道,我都将我的粮食,给你。”孙春花十分认真的点头回答着这男人的话,只是,这番话,令叶明珠有些无语的眨巴了两下眼睛,似乎是觉得……自己耳朵出现问题了?

春花……脑海里再次浮现了她的身影,以叶明珠的印象告诉她,孙春花不是这样的人啊,什么时候舍己为人了?

“春花,我要的是你的粮食吗?你这样太看不起我了!你这是在羞辱我的人品,你知道吗?”男人似乎对春花的这句话十分不满,立即就出声反驳训斥。

孙春花似乎是被他的训斥声给吓到了,根本就不敢继续说话,只能够支支吾吾的站在那儿。

叶明珠眸子垂了下,没有惊动他们两个,反倒是转身,离开了这个地方。

只是,对于这件事情,放在了心上,那个男人……听这口吻,看似不像是在吉利大队的人,说将来可以回城……知青啊,看来是在哄孙春花呢。

那可不行,春花这样子了,还要被人欺骗,多凄惨。

那男人的行为,明显就是在欺骗孙春花,说的那些话,如同是□□般的想要将孙春花成为他的奴隶一般。

回到家之后的叶明珠,并没有将自己在外面遇到孙春花的事情告诉其他人,而是跟自家两奶娃,带着褚南延和爷爷他们去了叶家。

的确如叶明珠所料,找叶明珠他们过去吃饭,一来是分肉了,现在不缺肉吃,能够煮一顿好的来‘宴请’一下褚家人,自己将来可是要靠他们吃饭呢。

叶大嫂和叶二嫂两个人的神情不知道有多灿烂,布满了巴结的讨好,曾经在吃饭的时候,都会担心叶明珠夹了太多肉,她们亏了。

现在都赶紧将最多肉的那一盘,放在了他们褚家人的面前,“汤圆和团子要多吃一点啊,孩子嘛,不吃肉怎么能身体好呢?”

叶二嫂说这话的时候,二壮和三壮都下意识抬头看向了叶二嫂,妈,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以前的时候可没有听你这么跟我们说过这样的话啊!

但是,二壮和三壮的眼神,丝毫都得不到自己老母亲的半点儿理会,乐呵呵的哄着两个胖奶娃。

小团子跟小汤圆听着二伯娘跟自己说的话,抬起头,乌溜溜的眼睛看向了她,肥嘟嘟的脸蛋渲染上了丝丝的开心与笑意,奶声奶气的跟叶二嫂说:“谢谢二伯娘。”

然后,拿起勺子,就开始努力干饭!

吃过饭之后,才开始聊正事儿,“明珠,我们若是去了首都,那儿人生地不熟的话,我们该怎么租房子?”

“大嫂,你们是打算几个人一起去?如果是人多的话,一起租房子分摊下来会比较便宜一点,爷爷,你知道哪儿可以租房子吗?”

叶明珠第一句是询问叶大嫂的,最后那句,就看向了褚老头子。

此时,在他们聊着正事儿的时候,小汤圆和小团子则是被带到了旁边的地方,看他们玩纸牌了,是叶三勇之前在集镇里买回来的,人家急着脱手。

想着这么便宜,带回去也不错哦。

“我们,其实都有这个想法,只是,若是我们都去的话,大壮他们怎么办?”叶大嫂还是担心这个问题,在说这个的时候,眉头都微微皱了起来,似乎十分苦恼。

“没事儿,我们在家里看着孩子就成了!”陈红梅很是无所谓的摆摆手,儿子想要去外面闯荡一番,自己这个老太婆又不能够跟着去,但也不能够成为累赘。

可以帮一点,是一点,家里的孩子不能够跟着去首都读书,总得有人留在家里啊。

之前没有商量好这件事情,他们又觉得只留下老父亲和老母亲在老家照顾孩子,是为不孝,又开始争论了起来。

叶明珠:……你们请我们来吃饭,我还以为你们什么都商量好了呢。

最后,在争论的时候,陈红梅跟叶老头一言敲定,你们都去打工赚钱,争取努力在首都买套房子,到时候我们俩老家伙跟孩子们都可以一起去首都落户了。

他们都不同意,可陈红梅一句:一个人赚钱,怎么比得了两个人赚钱来得快?

再加上大壮他们都在举手表示他们绝对会在家里好好听奶奶的话,帮忙干活,认真读书……一定要快点赚到钱接他们去首都。

叶家三兄弟还是在那儿拒绝着这个提议,后来的后来……又开始新一轮的讨论,知道今天的事情完成不了,就让他们再继续讨论一下。

第二天上午的时候,叶明珠去菜园逛一圈的时候,就看到在隔壁树下不知道挖什么的孙春花。

诶?

这么巧?

她还准备去找孙春花呢!扬起了一抹灿烂的笑容,带着点友善的气息,“春花,这么巧?你在这儿干什么啊?”

一个声音的响起,吓得孙春花手里的那根木棍都差点给丢了,带着点心虚的收回了自己的手,然后略微惊恐的抬起头,下意识的看向了发出声音的地方。

发现是叶明珠的时候,才松了口气,脸上那半带着心虚的神情收敛了回去,“是明珠啊?你在这里干什么?”

总不会是跟踪她吧?

“我这不是来摘菜嘛,春花,你吃饭了吗?”叶明珠步伐朝着孙春花走了过去,脸上的笑容依然还是之前的那么友善,散发着自己的客气与礼貌。

像是要跟孙春花闲聊那般,孙春花也猜不透叶明珠想要干什么,怎么突然就来找自己说话了?

而且,她们之间,应该没有这么熟吧?

想到这儿的孙春花将自己的视线放在了自己面前的地方上,假装不经意的用脚踩了两下,然后站起身,傻乎乎的神情看向了叶明珠。

“还没呢。”她最近减肥,恽哥说,自己最近变胖了,可不能够让他父母喜欢,她得好好做好自己的减肥工作。

吃少一点,干多一点,肯定容易瘦。

瞧着孙春花眉目间渲染上的那一丝丝郁气,叶明珠也不知道孙春花是经历了什么,走在了她旁边,“好久不见了,你最近倒是瘦了不少呢。”

一句话落下,孙春花的神情立马就洋溢了起来,带着点小灿烂,“真的吗?”

惊喜的语气,看得出来孙春花特别高兴。

“当然是真的,春花,你是不是,谈恋爱了啊?我跟你说,谈恋爱,可是很有技巧的……”叶明珠笑嘻嘻的好像是要跟孙春花分享着自己的故事。

本来对叶明珠没有多少交谈意思的孙春花,在听到后面这一句话之后,立即神情就变得认真了起来,将自己的目光投放到了叶明珠的脸上。

\什么?\孙春花也知道叶明珠跟褚知青在一起的事情,听说……哦,不是听说,事实就摆在面前,若是叶明珠没有半点儿本事的话,褚知青怎么这么听叶明珠的话?

所以,在看着叶明珠的那个眼神中,充满了求知欲,似乎在说:什么什么,快告诉我。

“春花,我之前在妇联干活,你知道吗?”叶明珠知道孙春花可能因为自己的情况有些自卑,所以,对待孙春花,不能一开始就戳破孙春花,说对方对象的不好。

这样只会引起对方的不满,从而没耐心,甚至觉得自己就是看不惯对方过得好……

“这个我知道,叶婶子经常在村里说。”说起这个来,孙春花都特别崇拜叶明珠了,没想到叶明珠能够以村姑的身份,成为妇联,还考上了清华。

在孙春花看来,叶明珠就已经是女子的人生巅峰代表人物了。

“我在妇联的时候,也学习了很多,可以接触到的夫妻那么多,人家可会过日子了,不然,我跟南延也没有一直这么好,你看我们都在一起五六年了,对不对?”

叶明珠笑盈盈出口的时候,心里则是在对着褚南延抱歉,我们的关系其实不是我所说的那样,我们这么好,那是因为我们天生一对!天作之合!

“嗯嗯。”孙春花想到了恽哥,她也希望能够一直跟恽哥在一起,如果能够像褚知青和叶明珠那么恩爱的话,就更好了。

“春花,我们是同村的人,我也希望你得到幸福,昨天下午的时候,我听到了你跟另外一个知青说的话了,你们在处对象,不过这事儿啊,我没告诉其他人。”

叶明珠看向了孙春花,言语中的语气十分的温柔,眼底又充斥着对孙春花的鼓励,“长得虽然没有我家南延好看,但可以看得出来,也是个俊小伙。”

不能贬低对方,不然会引起孙春花的厌恶,“春花,我知道,他可能因为父母的缘故,对你有些要求。”

“春花,你是不是担心,他以后回城了,会不带着你回去?我啊,可以教你个法子呢。”叶明珠在孙春花还没有来得及回答自己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先将自己后面的话给说出来了。

顿时,让孙春花想要反驳的怒火就这么消退了下去,亮起了自己眼睛。

什么什么?

“外表是一时的,他现在喜欢你了,说明,他更看重的,是你的内在,所以,你需要在你内在下功夫。”叶明珠觉得,□□这回事儿,可以是相对的。

不过,就是不知道孙春花能不能做到了。

除了孙春花,没有人可以帮她,孙家人就希望让孙春花嫁出去得到一大笔彩礼,然后给她弟弟娶媳妇。

嫁的人,还不知道是什么人呢。

其他人……根本不在意孙春花的情况,如果是被知青骗了,还是那种能够说甜言蜜语哄女人的知青,孙春花可能很久……又或者是一辈子都恢复不过来。

“内在?”听到叶明珠这话的孙春花,低头,看向了自己某个地方,是,是,这样吗?难,难道是……

叶明珠一看孙春花的这个举动,就知道孙春花误会了,连忙拉住了孙春花的手,“不不不,春花,我说的可不是这个呢!”

真是糟糕,春花竟然还能够误会成这样?看起来可有些不太像是纯情小姑娘了,莫非……

“春花,我说的是性子!你啊,得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比较惹人喜欢!”叶明珠觉得反□□这玩意儿,需要一个强制性的压迫性格,能够管得住,又能够立得住的。

“男人,就喜欢……”叶明珠将自己见到的那些所见所闻总结成经验,先分析了一番后,又告诉孙春花,“还有,你知道怎么样才能够让你那位对象的父母喜欢吗?”

如果孙春花出去后见识多了,认识的人多了,就应该知道,那个知青给春花下的枷锁,其实根本就是特别肤浅,明白人一看就懂。

“什么?”这也是孙春花所担心的,要是恽哥的父母不喜欢自己的话,自己该怎么办?总不能够让恽哥站在中间为难吧?

“你知道现在开放市场经济了吗?到时候你那对象肯定要考大学回城,你若是什么都帮不上忙,怎么会喜欢你呢?”

有了钱,将来什么都有。

最首先,还是让孙春花认清那个知青的真面目,说了好久的话之后,两人才分道扬镳。

在孙春花离开之后,不远处的树木后,走出来了一个身影,目光幽幽的放在了叶明珠身上。

当叶明珠转身准备回家的时候,就看到了那树荫下的褚南延,脚步顿了下,哎呀……南延什么时候来的?

“叶明珠同志,你过来解释一下,我们之间为什么关系可以这么好?”褚南延同志挑了挑眉,眸色中席卷着对叶明珠的轻佻跟慵懒的漫不经心。

叶明珠一听就知道褚南延知道了褚南延刚才的时候,听到了自己跟孙春花之间的谈话了。

“嘿嘿,这不是因为要开导一下春花嘛,南延,不要那么小气嘛,那知青真是可恶,还这么哄着春花,我这不是身为妇联干事的后遗症嘛……”

上前,就拉住了褚南延的手臂,脸上还有丝丝对褚南延的讨好,满脸的笑容甜蜜灿烂。

褚南延恶狠狠的伸手捏了叶明珠的脸蛋一把,似乎在跟叶明珠说:下次给我注意一点!

下午——

在他们再一次相会的地方,孙春花手里还提着个篮子,里边装着自己给她的恽哥送的东西。

“恽哥……”带着点肉乎乎的少女站在那儿,灿烂的朝着男知青扬手。

男知青看到这个带着肉感的少女,眼底泛着丝丝的厌烦了起来,他喜欢的是那种苗条妙曼的书香气质女人,不是这种粗糙的村姑。

不过,为了自己的生活能够过得好一点,他觉得自己可以忍耐。

“恽哥,你看我今天,给你拿了什么来?”没有之前的娇俏与害羞,反倒是扬起了灿烂的笑容,还夹杂着自信。

明珠说:男人喜欢自信的女人,脸上的自信能够让女人的漂亮更上一层楼,比如说她(明珠)。

当时孙春花就注意到了,叶明珠的确漂亮,因为她……一直自信?

越来越好看,是因为她内心有底气,扬起的自信笑容,灿烂而迷人,自己也要像她那么耀眼,从性格上开始改变。

“恽哥,我可是好努力的给你带吃的,你感动吗?”听着叶明珠教导后的孙春花,也觉得自己之前对王恽说话的语气不行,难怪有时候王恽不想理会自己。

此话,让王恽的神情顿时僵硬了那么一秒,特别是后面那句,什么叫做……你感动吗?这不是孙春花理所当然要做的事情吗?

虽然叶明珠不懂什么叫做油腻霸总的台词,但以前在古代的时候,叶明珠可见过不少长得普通却明明自信到极点的男人,说的话让人厌烦极了。

一旦厌烦,有些人就控制不住自己,说的话可能就会不受控制的说出来。

让孙春花自己知道对方是什么人,总比一直被瞒着好多了。

“感动,感动……”王恽点头,带着敷衍的伸手接过了孙春花手里的篮子,看了眼里面装着的东西,还不错的让他点了点头。

孙春花见他如此感动,心里都美滋滋了起来,果然,明珠教导得没错,以前王恽可从来不会跟自己说这种腻歪的话。

就算是说什么,都是给予了一大堆道理,然后带着‘我是为你好’的话语,让她心甘情愿为他付出。

“恽哥,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以后,有我在,就不会亏了你一口吃的。”孙春花更加的自信了起来,自以为十分漂亮自信的灿烂笑容,洋溢着声音响起。

王恽正低头看着自己篮子里的这些蘑菇,如果今晚煮蘑菇汤的话,应该会很香甜,嗯……

如果给……

这个想法还没有落下时,就听到了孙春花说的这句话,立马就抬起头看向了孙春花,微微皱了下眉,什么叫做:有她在,就不会亏了自己一口吃的?

怎么听起来就这么怪怪的!

“恽哥,我知道,跟了我,让你受委屈了,以后,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只要你听话!”抬起下巴的孙春花,望着王恽,然后,带着点胖胖的手指,抬起了王恽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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