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编剧 我想要一个孩子】
这一热搜词出现时, 大部分人都是乐开了花,网友纷纷调侃:【我们真的能理解,谁让贺天卓不是个男人呢!】
【哈哈哈, 笑死我了,琉璃大大, 我没爱错你!呜呜呜……等了这么久, 总算是还给了这个男人!】
【真的能理解,琉璃太太只想要个孩子,谁让贺天卓不行呢?贺天卓不行!给我打在公屏上!】
【贺天卓不行!谁敢反驳?!孩子都生不出来的男人, 要他何用?!】
一时间全部的人都因为这一事情在玩梗, 往日里他们大多只听过男人因为女人不能生而离婚, 女人却会为了男人继续坚守婚姻,包括试管婴儿等等尝试,陡然有人这样说, 就让积蓄的怨气似乎都找到发泄的渠道。
但也有似乎被戳到痛脚的男人帮忙说话:【真的是可悲, 男人受伤, 女人就离开,这世道……】
【楼上有病?贺天卓怎么受伤的你还不知道吗?是他出|轨被赵蓉蓉老公捅了!他活该!琉璃大大能现在才离婚, 已经是她的仁慈了!】
【琉璃大大真的太好了,假如是我, 我管贺天卓受不受啊?五年前就离婚了!她能等到现在还不是被贺天卓一次次的绯闻弄到心死的?】
【哟, 这么为贺天卓抱不平,看来是个不行的,可千万别有姐妹眼瞎嫁给这样的人,亏死了!】
说话的人被骂得直接删了发言,不敢再说了。
还有人跑青璃的微博底下说:【我也是女人,能理解你想要个孩子的想法, 只是不还有试管婴儿吗?没必要这样把你丈夫最难堪的事拿出来说吧?】
青璃亲自回复:【做试管婴儿女方要承受多少痛苦你知道吗?我凭什么为了这么个东西,这样伤害自己身体?】
正主说话,帮她说话的网友更加激动了,纷纷道:【对啊,你也是女人更应该知道试管婴儿有多难受,贺天卓这狗东西哪里值得琉璃大大为他这样付出了?就凭他偷人?】
【哈哈哈,好
一个偷人!说的非常好!】
【艹,你们没发现吗?这个微博号虽然是女号,可特么看他平时发的微博,绝对是男人在用,垃圾!故意装女生引导舆论!我说怎么会有女人还共情这样的男人!】
还有这事?网友们看过来,顿时撸起袖子围攻过去。
不一会儿,这个装作理中客的人也删了发言。
青璃的话,却被截图一遍遍被营销号发出去,也一遍遍让贺天卓社死。
没多久,贺天卓注销微博。
他扛不住网友给的压力,不敢再出现在社交平台了。
赵暮云看着这样的发展,晕头转向。
“全都乱套了!”她茫然的说。
记忆里贺天卓和苏青璃两人,其实远远没有闹成这样,他们后来是离婚了,但离婚离得非常安静,琉璃编剧是个低调的人,能接触她的人不多,坊间并未流传出多少消息出来。
赵暮云前世也不在圈子里,知道的事情不多。
也是之后,才听见一些,好像贺天卓出轨,还做了一些其他让琉璃编剧接受不了的事,所以才会走到离婚的地步。
赵暮云以为这一次两人不至于成这样,也因为前世琉璃编剧的低调,导致她更加倾向于贺天卓,没想到从一开始到现在,步步狠招,不虚晃。
果断独立的女人,哪怕会让那些直男癌深重的人攻击,可更多理智以及那些想做却畏惧于生活方方面面而不敢做的人,都喜欢她的,说实话,如
果不是立场不同,现在她已经绑在贺天卓的船上,赵暮云也是喜欢这样的人。
果敢,丝毫不吃亏。
看得人快意恩仇。
所以现在网上对苏青璃都是一片赞扬。
反而贺天卓的名声臭入谷底了。
而赵蓉蓉也是一样,一个不在圈内却被大众骂得更狠的人。
连带着赵暮云这个侄女,在圈内名声都不怎么好。
更别说苏青璃以一个散了架的剧组,绝地反杀皇权剧组,金牌编剧的光环之上又多了一个厉害的天才导演光环,她的分量,没人会不喜欢。
而
想要和她合作的人,顺其自然的,不会喜欢和贺天卓有关的人。
赵暮云合作的几个杂志都放弃了她,她的事业一时停滞,无奈只能努力发展一下感情,往苏宴住所去。
却发现往日里生活精致的青年,此时却似乎好久没怎么出门,家里有些乱,他人也有些不在状态。
助理跟她说:“苏宴已经好几天没出去了,工作都不想做,他从出道起就被琉璃编剧护航,没受过这样的打击,有些承受不住……”
公开恋情,脱粉的是女友粉。
可被苏青璃发微博的八个字刺|激的,他成了新晋白眼狼的代表,脱粉的不再是女友粉,骂声也不仅限于恋爱,还有诸多路人对他的批评。
前些天一个工作,开个直播间,一堆人刷:【白眼狼苏宴滚出娱乐圈!】
【你的一切都是你姑姑给的,凭什么在伤害她后,还这么恬不知耻的赚钱?!】
骂的弹幕多到他的粉丝都挡不住,让他直播到一半,就扛不住,匆匆下播。
他们团队想要让他去道歉,苏宴自幼就被捧着,哪里愿意,最后商量许久,苏宴妥协,就打算去微博道歉敷衍一下大众,让这场对他的抵制稍微平息一点。
结果登录微博一看,一个苏宴的死忠粉发的微博,发微博的人是她的父母,听说女儿粉了这么一个白眼狼明星,气得将人教训了一顿,现在坚决杜绝女人接触苏宴相关的事,手机电脑都被没收,同时也苦口婆心让苏宴当明星,就当一个优秀的明星,做个好榜样,不然会教坏年纪小的粉丝的。
好不容易被劝好的苏宴,直接炸了,再不愿意登录微博,道歉也坚决不愿意。
只是因为这些情况,他有些承受不住。
温室的花骨朵哪里经历过风雨?旁人为他粉身碎骨都是应该的,他却不能稍微弯一下腰。
赵暮云知道原由,神色复杂。
其实上次说苏宴没错的话,是安慰他的,因为她不能说苏宴错了,否则就是他选择自己错了。
可看着苏宴这样,赵暮云也忍不住心生愧疚,她
走上前去,坐在苏宴身边。
面色有些怔然的青年一偏头看见赵暮云,却下意识往旁边挪了挪。
赵暮云有些难受:“苏宴?!”
苏宴回神,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尴尬的扯了扯唇角:“抱歉,我……我就有些不适应。”
赵暮云抿唇一笑,摇摇头:“没什么。”
苏宴抓了抓头发,让自己清醒一点,干巴巴的问:“你来做什么?”
赵暮云沉默了。
她是他女朋友,当然是来看他的,只是这个问话……赵暮云心沉了,或许她和苏宴的开始真的是一个错误,她没想到,苏宴会是这么受不得打击。
两人就这样尴尬的沉默坐在客厅,谁也没说话,慢慢的,苏宴都仿佛忘了身边的人,自顾自的拿出手
机,开始玩游戏。
赵暮云深吸一口气,说:“苏宴,我们分手吧。”
苏宴玩手机的手顿了顿,点头:“好。”
果然。
等着她开口呢。
赵暮云讽刺的笑笑,起身离开,顺手拿走自己带过来的礼物,在出了单元楼后,将东西丢在垃圾桶里,脸色恢复漠然。
她就不该对苏宴抱有期待。
上一世她就该懂了,男人嘛,顺境时你侬我侬,逆境时你就是眼中钉。
律师函送到贺天卓面前时,还有一同来的青璃聘用的两个助理,来帮她收拾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除了一些证件和各种不动产证明,其他的,青璃都让他们丢了。
那是原主残留的和贺天卓有关的东西,原主在,也会这样做的。
贺天卓早已知道有这一天,对着律师十分平静。
要是在一个月之前,贺天卓是不会同意的,离婚对他没好处,还很亏。
那么多投资,要是夫妻离婚,最起码得平分,他们工作室也得分一下,一下子他可能就不再是工作室的老大了。
但现在他发现苏青璃一点情面都不讲,不离婚才是对他没好处。
苏青璃手段太毒辣了!
她要是再去媒体面前哭诉一番,
想要个孩子,又或者直接弄出一个孩子,在他头顶跑马,他真的哭都没处哭去,所以他只能选择同意。
当然现在同意也不亏了。
因为凤杀大火,他听说好些家平台都已经眼巴巴等着买二次播出的版权,国外的电视台也在接触,再轮一波,又有一大笔钱进账,他完全是躺着赚钱的!
“先说好,财产分得不满意我不会同意的!”贺天卓说了一声,打开了离婚协议,认真看条款,只是当一份厚厚的协议看完,他没看见自己想要的东西,又看了一遍,还是没找到,终于发出不满的质问:“怎么没有凤杀赚的钱?她的流动资金怎么少了这么多?!不可能啊!是不是转移资金了!这个我可以要回来的!”
“还有她不要股份,只要不动产跟钱?可凭什么她分得多?!”
“那些版权凭什么都是她的?”
律师冷静的应对一次次疑问:“因为剧本是我的当事人写的,版权自然都是她的,这点毋庸置疑,股份日后还可以涨,当然比起不动产价值来得更高,毕竟这个投资也一直在赚钱!”
律师停顿了一下,说:“至于凤杀赚的钱,我的当事人深感国家栽培,已经全部捐款了。”
贺天卓:“????”
他懵逼的看着他,尖声问:“都、都捐了?!”
“那可是上亿啊!!!”
“除此之外,还有广告的费用,别以为我不知道!”
“后续凤杀还能卖版权的话,也都是钱啊!她疯了?!”
一部电视剧,从来都不是一锤子买卖。
普通网剧可以卖给平台,先独播,但是这是有期限的,到了这个期限,可以卖给其他平台,甚至卖给国外。
若是上星剧,那更爽了,电视台一轮、二轮,中途的广告还可以改变一下,现在科技那么发达,一个路过的显示屏都能随时替换成别的东西,那么火的电视剧,广告商肯定抢着过来投放广告。
所以就凤杀现在的劲头,只要青璃愿意,她可以再卖最少三个亿!
现在居然跟他说都
捐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然而律师依旧面无表情的
看着他,说:“是的,这部剧所有版权,我的当事人都捐给国家了,包括它赚的钱,在其他股东分了之后,属于她的那份,都给了国家,用于各项扶贫机构,当然按照道理,这该有你的一份,你可以跟国家申请一下,加上你的名字。”
众所周知,捐给国家的钱,是不可以退回的。
所以这钱,这版权,全都没了!
贺天卓期待了那么久的成果,没了!!!
律师勾了勾唇,再给了一个重击:“因为我当事人的行为,上头非常高兴,再加上凤杀这部剧本身质量很好,主题立意也不仅局限于阴谋诡计,一切都是按照上星的标准拍摄,所以上头说可以破例给凤杀这部剧上星,到时候各地电视台都可以竞价购买。”
也就是苏青璃身上的荣耀会再上一层!
上头都关照的人,还破例上星,要知道都多少年没有穿越剧上星了?!所以以后她的剧,绝对是所有人疯抢的东西!!!
可这一切却丝毫没有他的份!
贺天卓听完,捂着心口,肉疼到脸色发白:“她!她……”
律师送上最后一击:“我当事人说,要是这次的合约,您不签署,二十四小时内,你会最少被迫捐掉一千万。”
贺天卓:“!!!”
作者有话要说:贺不行:我捐款了,但又好像没有捐???
加更来了,64w的营养液加更(上一章又有位小可爱猜中了女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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