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东方漠北情绪低落的时候,微博迎来了新一轮的爆料。
就是当时宴会上另一端谢兮兮被迷/晕带走的视频,而且爆料人还是当时那个保安。
【大家好!我叫周长,之前一直在景悦酒店当保安。
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曾经见过上官小姐几次,都是在东方集团的年会上,那时的上官小姐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心中的女神,漂亮、优雅、知性、家世好、学历高,这样的人一直都是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的人。
可是有一天这样的犹如神一般的女人,突然下凡来到我的世界,我还以为是在做梦。
其实还真的是在做梦,至少我现在一直都觉得是在做梦。
记得那天上官小姐突然来到保安室找到我,让我将宴会上一位女宾客带带走,然后玷污她,事后会给我一大笔钱,足够我后半辈子丰衣足食。
虽然女神突然降临让我高兴得有些晕头转向,加上女神开出的条件也很吸引人,可我还没有完全失去理智。
能参加这种宴会的人,肯定出声不凡,又怎么是我等小老百姓得罪的起的,而且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
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家里人着想,所以我直接拒绝了。
可是上官小姐见我拒绝,又说报酬翻倍。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拒绝了,要知道人这辈子最最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死了,钱没花完。
而我这种有命拿,说不定还没有捂热就嗝屁了的,那简直就是人间最痛苦。
上官小姐见我一而再的拒绝,有些恼了,又开始威胁我,说我不同意,就让我滚蛋。
我还是拒绝了,滚蛋总比没命要好吧!
后来上官小姐见软硬都不行,突然靠近我,在我的唇上吻了一下。
你们不知道,当时我那个小鹿乱撞呀!看着距离我咫尺的女神,那一刻我突然有种就这么把命双手捧上的冲动。
上官小姐搂着我的脖子,小手在我的胸前画着圈圈,跟个妖精似的说,我要是同意帮她,她就是给我一大笔钱,还陪我睡一次。
女同胞们可能不懂,男同胞们应该懂我,那一刻我深刻的意思到什么叫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所以我迟疑了一下,同意了。
视频中我把那个昏迷的女人带到五号休息室后,没一会被人打晕了,然后大家也可以看到那个女人被她的人救走了。
过了十分的样子,上官小姐去了五号休息室。
她看到我躺在地上,用水把我泼醒了,问我那个女人去哪里,我哪里知道。
不过因为上官小姐怕我临阵脱逃,居然趁我不注意的时候给我下了药。
所以被上官小姐泼醒后,药效已经开始起作用了,但上官小姐是我的女神,虽然难受我还是劝上官赶紧离开。
可是上官小姐不但没走,还在我身上乱摸,她说她的老公东方漠麟从结婚后,就从来没有碰过她,她真的好寂寞。
女神都这样邀请了,我还拒绝,那还是男人吗?
所以接下来我们就发生的不正当的关系。
今天我为什么要把这事爆出来,是因为当时明明是她求着我睡她的,可她为了能得到东方漠北的信任,居然派人追杀我们一家人,现在我已经走投无路,既然横竖都是死,那她也别想好过。
以上我说的绝对句句属实,如有一句假话,我不得好死。】
下面配的就是宴会当时的第二翟子谦播放的那个视频。
视频已发出就引起轩然。
【现在我想就问,之前支持上官月,说东方董事长的女儿陷害上官月的人,你们觉不觉得脸疼?】
【我天哪!上官月怎么这么恶毒,利用完人家,就想把别人杀人灭口,而且还追杀人家全家。这么恶毒的女人难怪东方漠麟不喜欢,换成是我,就算她再漂亮我也不喜欢。】
【呕~!!这上官月也太不要脸了吧?威逼利诱不成,居然勾引人家,果然敢跟老公堂弟乱/伦的女人,就是不知廉耻。】
【大家为什么要这么急着下定论呢?万一这个保安也被收买了,陷害上官月呢?大家都是成年人,能不能理性一点想问题?不要听风就是雨?】
【陷害?你怕是搞笑吧?人家翟二爷的势力你们了解过吗?以他的势力要弄死一个上官月,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毫不费力。他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陷害上官月呢?】
……
网上原本有一半多的网友觉得上官月是被陷害的,因为保安这条微博,大部分网友都掉过头来骂上官月。
病房里。
东方凌云看完微博后,将手机递到东方漠北面前,“呐,给你看看你爱了三十年的女人是什么样的,她到底有多贱,有多饥渴。”
东方漠北没有伸手去接手机,只是眼神空洞的看着一边墙。
这段时间跟上官月甜蜜的相处,他以为上官月已经慢慢的爱上他了。
主要是每次他们酿酿酱酱的时候,每次动情的时候,他问上官月爱不爱他,上官月每次都会说爱,他以为上官月是真的爱他的。
可是她不爱,原来不止男人在床上说的话不可信,女人在床上说的话也不可信。
东方凌云就算再早熟,再比别的孩子懂得多,他也终究是个孩子,没有经历过爱情,体会不到现在见东方漠北的感受。
他看着东方漠北这副心如死灰的样子,对上官月的恨意更深了几分。
拉起东方漠北的手,强行将手机塞给东方漠北,“东方漠北,那个女人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把你弄成这副鬼样子?离开她你会死吗?别逼我,不然我抱着她一起去死。”
东方漠北终于有了动静,即便上官月刚刚说了那么伤人的话,他也不舍得上官月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偏过头从下至上的看着东方凌云,“东方凌云,就算你再不能接受她,她也是你的亲生母亲,是十月怀胎生你的亲妈,你这样就不怕招雷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