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顾安淮喊来了小叶,让小叶为明代去准备吃的。
小叶表示长这么大,他就没进过厨房,但是为了明代,他想他可以,毕竟平时他也没少进厨房,大家是怎么做饭的,他还是看得见的。
于是半个小时后,小叶端着被自己抢救出来的一盘黑乎乎的东西,望着浓烟滚滚被炸掉的厨房,无语凝噎。
“那个,顾哥,我还是出去买点吃的吧。”
可等到了大街上,小叶望着手里的几个铜板,再次无语凝噎。
这点钱就够买几个馒头的,明代小脸都瘦成了尖尖,他就给明代吃这个?
这怎么行?
于是小叶跑到码头当了一天的苦力,挣了十个铜板,回去的时候大方的给明代买了一只烤鸭。
而这个时候明代早就被饿晕了头,还是顾安淮亲自下得厨房给明代煮了一碗鸡蛋面。
虽然胃里热起来了,有了食物,明代还是觉得头晕。
三天后,明代精神好了许多,虽然脸色依旧苍白,但是他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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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让顾安淮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其他人被吸血鬼咬了就一定会死,或者变成吸血鬼。
而明代,不但活着,但也没有变成吸血鬼,这是什么原因?
这几天顾安淮问的最多的事情便是,“代代,你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通常这个时候,明代就只会摇头。
明代与顾安淮成日里黏在一起,啊敬嫉妒的眼睛都烧红了。
无数次他想要挤开明代,插进他们两个中间去,但都没有成功,这二人之间仿佛有无形的屏障,他无论如何也插入不进去。
还有一个时常看他不顺眼的小叶。
小叶这几天很忙,现在顾安淮已经不是少帅了,而他也不是少帅身边的亲兵了,他们之前的家底又全部被林昼那个混蛋查抄了,为了生活,他只能每天去码头上扛沙包赚钱,维持四个人的生活。
明代彻底缓过来之后,不想看到小叶一个人这么辛苦,便拾起了自己的小本行,唱戏。
他加入了一个新组建的戏班子,每天客串几场戏,收入也还可以。
顾安淮受不了他如此辛苦,他找了一个账房先生的活计,曾经高高在上的顾少帅,如今也放下了身段,替别人打工。
啊敬不好意思吃白饭,只好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与四人的一日三餐。
起初他还很喜欢去顾安淮那里献殷勤,单独为顾安淮开小灶,做糕点,但被顾安淮训斥了几次之后,他就失去了做饭的兴趣。
顾安淮常说他们现在手头拮据,简单吃点家常便饭就好,可啊敬过惯了奢侈的日子,哪里吃得惯这些粗茶淡饭?
一个大男人整日围着灶台转,像个什么话?
一日小叶在码头上做工的时候,不小心被掉落下来的石头砸了脚,只能回家休息。
在码头上做工的时候,他一天也不舍得花钱,只舍得中午买两个白面馒头,要一碗免费的水,剩下的钱全部拿回家里,被啊敬保管。
他们四个人,现在有三个在外面赚钱,一个管着家里的大小事务,顾安淮把啊敬当做弟弟,信任他,小叶即使心里有所不满,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他心思很单纯,只想多干点活,多挣点钱,能让少帅跟明代的生活好点。
哪里想到全部便宜了啊敬。
小叶一般白天上工,晚上很晚才会回来,这还是第一次他回来的这么早,不到中午就回来了。
他跛着脚去了厨房,结果厨房里什么也没有,小叶去找啊敬理论,却被啊敬嘲讽了一顿。
小叶生了一肚子气,只能回到自己住的房间里。
他这会儿好饿,脚又受了伤,他身上又没钱去看大夫,拿药。
只能生生的受着,他想着要不忍一忍,先睡一觉,等晚上少帅回来的时候跟他们一起吃点。
明代在一个小戏班子里唱戏,小戏班子来听戏的人本就不多,明代也乐得清闲,上午他客串了一场戏领了今天的工钱便去铺子里买了点瓜果吃食。
顾安淮是不喜欢吃这些的,但是明代喜欢吃,小叶也喜欢吃,明代打算带回去与小叶一起分享。
这些天小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脸也变黑了,明代有些心疼这个一心一意为自己着想的弟弟,所以就想着回去犒劳一下他。
明代还特意买了小叶爱吃的鸭脖。
明代原本是打算将零嘴偷偷放在小叶房间里的,毕竟他只想给小叶一个人吃,其他的什么人就算了吧。
小叶的屋子没锁,明代轻而易举的就推开了小叶屋子里的门,本以为屋子里没人,没想到小叶竟然躺在床上,看样子像是睡着了。
今天收工这么晚的吗?
明代撇了撇嘴,将零嘴放在了桌子上。
偶尔休息一下也好,不然他真怕小叶弟弟累坏了。
明代放下东西要走的时候眼尖的发现,小叶白色的袜子上有血,而且脚背高高肿起。
明代重新返了回去,趁机坐在了床边,准备脱下小叶的袜子。
可能伤的时间太久,脚背上的血已经与袜子黏在了一起,明代一扯便扯动了小叶的伤口,熟睡中的小叶一下子警惕的睁开了眼,当看到坐在床前的是明代时,刷的一下把自己的脚收了回去。
小叶的面色泛红,神情不自然。
“明代,你怎么来了?”
明代眨了眨眼。
“我来看看你啊,话说你今天怎么这么早收工?”
小叶嘴硬道,“累了,休息一天不可以吗?”
明代失笑,小弟弟还挺能犟。
“脚受伤了?我看看。”
“没什么事儿,过几天就好了,皮外伤。”
明代哼了一声,主动去掀小叶的被子。
结果小叶抱着被子缩在了墙角,看着明代一脸的警惕。
“你你你,你想干嘛?”
明代无语的翻了一个白眼。
他还能干嘛?查看伤口啊。
小叶这反应有点儿像是被渣男调戏了的良家妇女,那叫一个弱小可怜。
明代不由自主摸了摸自己的脸,他有那么可怕?
“劝你识相一点,别逼我动手,或者我先在去把顾安淮叫回来,让他给你检查伤处?”
“别我给你看就是。”
小叶刚想说男女授受不亲,突然反应过来明代跟他一样,是个男人。
可明代是少帅的人,他的脚干了一天活,又是汗又是臭的,他怕熏着明代。
明代却不管这些,找来剪子,剪掉了小叶脚上的袜子。
小叶的脚背肿的跟馒头一样,血肉模糊一片,明代这个看的人都觉得疼的要命。
“回来的时候你就没去找个医馆看看?”
小叶挠了挠头,“没,这点小伤,养几天就好了。”
明代没好气的拍了一下小叶狗头。
“等着,我去打盆清水,顺便给你拿点药。”
明代刚才摸了摸,应该是没伤到骨头。
可怜的小叶。
也不知道这小子将来便宜了谁家小娘子。
殊不知就是明代出去打水找药的过程中,林昼突然出现在了这座偏僻的院落里。
眼见着明代与顾安淮如胶似漆,啊敬找不到丝毫下手的机会,只能将这里的所在告诉了林昼,希望他能带走明代,顺带帮他除掉碍眼的小叶。
这个小叶平常总是一副碍手碍脚看他不顺眼的样子。
既然如此,他也没必要心软。
明代端着一盆清水,拿着纱布药品来到小叶房间的时候,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等他推开门就看到背对着他站着的林昼突然转过身来,对他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你”
明代话还未说完,林昼便已到了身前,一手揽住了明代的腰。
“宝贝儿,你可真让我好找,原来你躲在这里,就是跟这个小白脸私奔的吗?你可真是太令人伤心了。”
明代没去看林昼俊美的脸,而是望向了床上,之前还跟他有说有笑的小叶安静的躺在床上,像是睡着了一样,只有他胸前的衣服被染红了一大片。
竟然是被人穿胸而亡。
明代冷酷的推开林昼,冷声质问。
“小叶是你杀的?”
林昼挑了挑眉,“当然,他该死,我的宝贝眼里只要看着我一个人就好了,走吧,跟我回家,这里又寒酸空间又小,不适合我的宝贝。”
明代突然无情的勾起了唇角。
“说吧,那只手动的他?”
林昼下意识抬起自己的右手,黑色的指甲盖上还在滴滴答答的往下淌着血。
明代笑着眨了眨眼。
“我的血好喝吗?”
林昼笑的越发迷人。
“当然,这世上再也没有一个人的血液能比宝贝你的血液还美味,简直让人欲罢不能,回味无穷。”
这些天也不是没想着出来找明代,实在是明代的血液太过香甜,他一直在回味,同时还有些懊悔,不知道人死了没有,他一时没控制住自己,吸的有点儿多,今天见到活着的明代,林昼总算松了一口气。
已经多久没有遇到过这么美味的猎物了?
美味就该藏起来好好享用才是。
顾安淮光得了这么一个活宝贝,却不懂得好好享受,还不如把人交给他。
明代笑的越发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