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简单的分析了一下傅闻越,他喜欢优秀的强者,比如说他心目中的那个白月光,白月光很优秀,优秀到傅闻越一度自卑的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所以在原主投怀送抱的时候,他才会勉强答应。
明代如果一味的投怀送抱,非但不会引起傅闻越的注意,还会引起对方的反感,他要变强,变成一个让傅闻越仰望的存在,那个时候,傅闻越眼里才能真正看得到明代,到时候他再稍稍流露出一丝自己依旧对傅闻越念念不忘的意思,如此一来二去,或许他还有机会征服傅闻越。
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明代看着自己现在这么一副恐怖的样子,不由悲从中来,这年头,哪个神经病会喜欢一个丑陋无比、恶心巴拉的丧尸?
明代欲哭无泪。
“宿主别怕,我刚给您安排了一个金手指,请注意查收。”
明代一脸的狐疑,从来都是抠搜的系统还舍得给他安排一个金手指?
什么金手指也安慰不了,他浑身血洞的糟心模样。
“宿主大人,您看了就知道啦。”
明代点开系统空间里的背包栏,里面孤零零的躺着一个礼包。
明代颤颤巍巍的点开,他身上光芒一闪,金手指这就上身了?
明代还不知道这是个啥东西。
.
系统666,“嘻嘻嘻,这个金手指怎么样?”
明代,“什么怎么样?”
系统666,“你检查一下自己身上。”
明代当真就翻开自己的衣服看了看,起初他没忍心看自己的身体,怕被上面血肉横飞的样子给吓到,等他颤颤巍巍翻开自己的衣服去看自己的身体时,明代震惊了。
他身上无数丧尸啃咬出来的可怖伤口全部不见了?
系统666嘻嘻笑道,“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有了这个金手指,他们家宿主就可以在丧尸与人类之间随意切换。
跟丧尸在一起,丧尸会把他当成同类,跟人类在一起,人类也可以把他当成同类。
用末世的专业术语解释大概就是,明代算是个半尸?
明代将信将疑的随意去了一个办公室,翻开一个抽屉找到一位女士之前用过的包包,从里面掏出一把小镜子,当看到自己那张漂亮精致的脸时,明代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他现在依旧是个人样。
他经过那些丧尸身边的时候,那些丧尸毫无反应,显然是把自己当成了同类。
明代对这个金手指表示很满意,他开心的笑起来。
如此,他是不是就可以在这个末世横着走了?
系统666,“大概吧。”
明代这下可嘚瑟坏了,他在丧尸群里如入无人之境,之前脑子里还回荡着原主被丧尸啃食的惨叫声,这下他都敢于丧尸对着脸看。
也不怕晚上做噩梦。
明代表示他胃口好的很,也不用怕被恶心的吃不下饭。
他身上这件衣服是不能穿了,他挨个办公室搜索了一遍,还真叫他找到一套干净的适合他穿的衣服,还找到了矿泉水跟许多零食。
无奈这里丧尸多,活人没有几个,活着的大概也就傅闻越他们几个人。
傅闻越明代倒是不担心,毕竟他是主角,一定能活着走出去,跟着他的那部分人,少数几个炮灰会送了命,被丧尸吃掉,大多数人应该都能活下来,毕竟他们将来会成为傅闻越身后的中坚力量。
末世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物资了,有食物有水才能活下去。
这家公司俨然已经被丧尸占领,没几个活人了,明代丝毫没有心理压力的挨个房间搜索过去,他背上背着一个双肩包,里面装满了水跟食物。
等他看到走廊里密密麻麻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的丧尸时,明代又看了看自己,他穿的似乎太干净了,他就这么旁若无人的行走在丧尸群里,显得未免太过突兀了一些。
而且他这个样子着实有些扎眼,看起来也太过轻松了。
毕竟这里可是末世,他看的那些电影里,许多人会为了一点食物大打出手,杀人抢夺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明代并不想被人惦记,但他也不想扔掉背上的双肩包。
末世里,他不仅要提防丧尸,更要提防那些穷途末路,什么事儿都做的出来的人类。
明代想了想,又退了回去,他重新找了一套不起眼的衣服套在了身上,就是那种他身处丧尸群之中,别人也不会觉得他另类的那种衣服。
做完这一切,明代就站在了丧尸群里,一边喝水,一边咔嚓咔嚓的啃薯片,他啃的很是起劲儿,那些丧尸听到动静全部朝着明代包围而来。
然后这座几乎没什么活人的办公大楼里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奇景,明代被密密麻麻的丧尸围在中间,他则坐在地上心情看起来很是不错的吃东西。
丧尸们也饿啊,可明代身上的味道闻起来也是丧尸的味道,完全勾不起丧尸们的食欲。
明代吃饱喝足,心满意足的拍了拍手掌,这才感觉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唯一让他觉得比较满意的是,他虽然变成了丧尸,但活的依旧像个人样,还可以吃想吃的食物,而不是饿了去啃人肉,这样的情景想想就头皮发麻。
他没有急着去找傅闻越,而是在这座死寂又到处布满丧尸的大楼里寻找起来,他还想去看看有没有别的生还者。
这么偌大的一个实验大楼不可能就活下来这么几人,总还有其他运气好的人活下来。
反正他知道这个世界的大致发展规则,最后他只需要在傅闻越必经的路上等着他就行了。
主要是这个样子的明代不敢随意出现在傅闻越面前,虽然原主跟了傅闻越一阵,但他们之间是清白的,傅闻越也不见得对原主有多少好感,况且他被简贤宇这个王八蛋推进丧尸群里的时候大家可是有目共睹,在傅闻越以及他身后狗腿子们心里,明代已经是个死人,再见面的时候他应该是以丧尸的身份出现才对,要是让他们见到自己活生生的人模样,还不得把他抓进来送进研究所?
到时候明代可就危险了,他可不想供人研究,他实际上对末世还挺好奇,凭借着他现在特殊的身体,他可以毫无顾忌的到处走走看看。
当然只要不遇见傅闻越一伙人,他就可以以人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
可惜明代转遍了整座大楼都没有再遇见其他的生还者,这让他微微轻叹了一声。
末世来临,人的生命如此脆弱。
如此这里也就没有继续待下来的必要了。
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过扎眼,明代特意翻了一瓶番茄酱,将自己身上穿的白衬衫涂了涂,又往自己脸上涂了两把。
这样明代整个人看起来就比较狼狈了,只要不是凑近了,闻到他身上的番茄酱味道,就算他混在丧尸群里也没人会觉得他还是个人。
换言之,如果他以这副形象混在人群里,他满身狼狈,大家也不会对他起疑,末世嘛,大家时刻都在逃命,狼狈点也是十分正常的。
一转眼,明代就出现在了大街上,肉眼可见之处,一片狼藉,许多无主的车辆停在马路上,车身上满是鲜血,许多的车里还坐着张着血盆大口想要出来的丧尸。
这几乎成了一座丧尸国度,到处都是漫无目的溜达的丧尸,只要见到活人的气息,原本缓慢僵硬的丧尸便会疯了似的朝着那个鲜活的人冲去并将他撕碎。
到处都是一副残败不堪的景象。
明代也是难得良心发现,身处这样一个末世,猝不及防的人类一定会觉得茫然无助恐慌,甚至绝望。
大多数人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便被自己的家人突然扑倒咬住,他们在茫然中变成了丧尸中的一员。
想想还挺悲惨的。
既然他从系统这里得了这么一个金手指,能在末世毫无负担的活下去,那他就顺手救下还活着的人好了。
明代在城里一边搜寻物资药品,一边准备救人,变成丧尸之后,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他不睡觉也不会觉得困,也不会觉得累,而且他身上的伤口会快速愈合。
之前他被丧尸咬得满目疮痍,得到系统赠送的金手指之后,他身上的伤口就全好了。
他现在的模样比起人类时候的模样,除了显得过于苍白,温度低于常人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这时明代路过一家药店,药店门口有许多丧尸徘徊,明代往药店里面看了一眼,发现药店里面也有丧尸,两个穿着白大褂的营业员,还有几个穿着便服的顾客。
明代眼见四周无人,便打开门走了进去,丧尸听到动静齐齐朝着明代身边靠拢,在闻到明代身上同样属于同类的气息之后便呆呆的停住了。
明代嫌弃的不行,他将自己跟前的那几个丧尸踢到了一遍,嘴里还笑骂道,“伙计,不要用你们那流脓的眼睛看我,太辣眼睛了。”
还有那扑面而来的腥臭味道,差点把明代给熏晕过去。
明代抬起自己的胳膊闻了闻,他身上应该没有这些腥臭的味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