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珑这段日子和文卿住隔壁,接女儿回来的事儿,当然也瞒不过裴家人。所以干脆就邀请他们一起吃顿饭,说是见个面认识一下——其实谁还不认识谁呢?只不过走个明路,表示从此“沈乖乖”就成了“李晴熹”罢了。
席上,李薇珑似乎是有些感叹,但始终不曾说出口,只是有几次,叫李微熹捉住她的目光停在自己脸上,眼中似乎有泪水。
可只要目光对上,李薇珑就会露出笑容,然后替她夹一筷子菜。
而裴家的三个人,待她的态度却极熟络。裴勋自不必说,连文卿,都时不时冒出几句:“熹熹,这个石斑你不是最喜欢的吗?来尝尝今天做得怎么样。”
仿佛她没有离开过,仿佛沈乖乖也没有来过。
也有那么一霎那,李微熹觉得,沈乖乖真的很可怜。自己顶替了她的身份,用着她的身体,那她去了哪里?无人记得她,也无人会想念她。就连张雪竹,也说“李晴熹这个名字比沈乖乖好听,沈乖乖听着就是在家里受人欺负的倒霉女儿。”
可是,这个不好听的名字,已经是那个女孩子留在世上的、除了这身体之外的最后的东西了。
现在,连名字也没了。
李微熹从妈妈那里拿过新的户口页,那三个字还留在“曾用名”里,但从今往后,中考,高考,人生的每一个要留在档案里的时刻,“沈乖乖”都不会被提起了。
想到这个,就难免有些怅然。她想自己应该是要谢沈乖乖的,可是,沈乖乖连个坟墓都没有,连买束花去给她上坟都不行。
直到这顿便饭吃完——其实真的没有花太长时间,毕竟裴勋下个月要中考,不好耽误他宝贵的复习时间。可即便如此,大家各自回房间后,李微熹和李薇珑还是不约而同地长长出了一口气。
两个人的脸上,都没什么喜色。
彼此相视一眼,又有些手足无措。
李微熹想了想,问:“妈妈,你抱抱我好不好?”
这是她从前经常说的话,虽然不知道李薇珑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心下怅然,但,至少这一句,能让她明白,现在至少还是个值得高兴的时刻。
果然,李薇珑一怔,眼中迅速蕴出了泪水,她伸出双手去抱住她,手臂用力得几乎发狠:“我的熹熹,我的熹熹。”
李微熹也哭,听到那“我的熹熹”,就怎么也忍不住。
说来这一世认回妈妈也已经很久了,也一起哭过笑过,但只有这一刻,她觉得有什么东西找回来了。
“妈妈,我们要是没有分开过,那该多好,我好想你,”她像树袋熊一样抱着李薇珑,“我们再也不分开了。真的,就算你让我学竖琴,我也去学,只要你高兴就好。我想让你以后一直高高兴兴的……”
李薇珑开始还在掉眼泪,听到那句“就算你让我去学竖琴我也去”,顿时就哭不出来了。
很早之前,她的确想过让熹熹女承母业,但熹熹从小就没有节奏感,光是入门就学了四个月,学到母女亲情几乎了断——四岁小女孩儿坐在琴边,一边哭一边制造噪音,哭着哭着还打个嗝,顺便翻个白眼,仿佛在遭受了不得的虐待。
李薇珑自己也教过不少学生的,从没见过任何一个孩子,比自己的女儿还朽木,还粪土,还狗肉包子的。
而她女儿明明在别的事情上很聪明,怎么就这么没有乐感呢?李薇珑不想认输。
可她越是着急,熹熹的表现就越差,学到最后,熹熹根本就不想看到竖琴,还用水彩笔,在她的琴上画了小鸭子、丁老头和一排乌龟面包。
李薇珑气炸,她认定熹熹倘若就是学不会竖琴,那一定是死丫头故意和自己这个当妈的作对。
但最后,李微熹还是得以如愿放弃了音乐人生——因为李薇珑的恩师来她家做了客,跟熹熹聊天后,替她劝了心怀不甘的李薇珑。
——这个世界上既然有人得到“祖师爷赏饭吃”的神奇天赋,也就有人得到“祖师爷决定饿死你”这般诅咒。很明显,李微熹这种连唱《蜗牛和黄鹂鸟》都站不准节奏的孩子,连三角铁都碰不得。
现在女儿旧事重提,又讲这种孩子话,惹得她又是鼻酸,又是想笑,手一抬拍了拍女儿的背:“臭丫头,想学也没有琴了,琴都被炸掉了,新买的还没有到——再说,我也不是想和自己过不去,你弹琴真的太难听了,还是好好读书吧。”
“我读书一直很好的,妈妈,换了沈乖乖这个身体我也一样考到前十了……”
“那下次就考第一吧。”李薇珑说,其实自己也知晓这话说得毫无意义,但此刻心潮澎湃之间,她心思是乱的,又能说出什么呢?
“考第一有奖励吗?”
“你要什么奖励?房子?”李薇珑听着女儿熟悉的撒娇,心里像是揣了一只暖融融的小兔子。
“不要房子,我……我想……”李微熹迟疑了一下,突然生出一个念头,“我能去……我的墓地看看吗?”
李薇珑一怔,她松开手,退开一步,盯着女儿:“去那里干什么?”
李微熹抿着嘴唇:“只是想去待一会儿……妈妈,我说不上为什么,只是刚才在饭桌上,突然想到,要是那天,我没有去马场,是不是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什么?”
“要是我没有去,就不会死,不会有后来发生的事。就算爸爸变成了一个坏人,就算我们还是要走到今天这一步,可那样,我不会怀疑自己究竟是谁……妈妈,你知道吗,我刚刚在医院里醒来的时候,每天都觉得自己像是在无限的噩梦里沉浮,有时连我自己都想,或许我就是沈乖乖,只是拥有了李微熹的回忆,直到我发现,就算我不能做李微熹,也做不来沈乖乖……到了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把妈妈给我的身体搞丢了,可除了那个身体以外的一切,都还在。所以,我一定可以回到妈妈身边的,妈妈会认出我的……”
李微熹的声音干且涩,甚至微微颤抖,可她不想哭,她没有再掉眼泪了。
不是演戏,她是真的想去看看“自己”的坟墓,也是真的要用那么一个小小的仪式,和过去告别。
告别沈乖乖,也告别李微熹,告别上一世饮恨而终的自己。而倘若这世上的那个自己还有魂魄,或许能碰上被她占了身体的沈乖乖吧。
如果那样,请也给沈乖乖带个话,现在的“李晴熹”,会带着你们两个人的份,和妈妈好好过下去的。
命运对她们都凶狠,不由分说将死亡压向这些年轻的姑娘。但最终,是给了她一个机会。
让她回到过去,用了别人的身体,弥补自己的遗憾。现在妈妈还在,梅阳已经跟他们没有关系,高忱也一定会去接受他应得的审判,她为什么要哭呢?
如果说有遗憾,她也只是对不起妈妈,上一世她没守住她们的家业,这一世的那个笨蛋,也没保住妈妈怀胎十月才给她的身躯。
以后不会再有对不起了,以后,要那些恶人,血债血还。
而李薇珑听了她的话,却是心如刀割:“熹熹,都怪妈妈,是妈妈没保护好你……你看,妈妈其实很没用,到现在,都分辨不出那些消息的真假,如果你不说,我真会以为,炸了我们房子的人是梅阳……可你为什么什么都知道?你告诉妈妈,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我的女儿这么小小的年岁,为什么就被迫学会了这些事情……要是你爷爷在的话,我们都会没事的,他会保护好我们的,可现在妈妈怎么才能保护好你呀,熹熹。”
李微熹去握着她的手:“妈妈,我们在一起就可以保护好我们自己啊。我们相依为命,也能让爷爷安心的。”
话虽这么说,心里却道,就算爷爷还在,也未必就能保护得了女儿和孙女——李薇珑和梅阳的婚事难道不是李老爷子促成的?李微熹出生的时候,老人家还在呢,也没发现梅阳在外头有女人有儿子。
真要说起来,这些悲剧之所以会发生在她们母女身上,根子就是老头子识人不清,引狼入室。只是这话不好说,李薇珑能给女儿做的,比爷爷能为她们母女做的还少,现在说爷爷做得不好,岂不是更让妈妈伤心?
李薇珑没看出女儿的小心思,抿着嘴唇点了点头。
她今天一晚上心情都不好,想到明天要去看梅阳,要跟他虚与委蛇,就打心眼里犯恶心。
尤其是,“梅阳可能不是主犯”的说法,是女儿提出来的,而她率先知道了那些消息,却只顾开心,竟然没有想到连女儿都能想到的破绽来!
她活得真挫败,在一个又一个打击前头,李薇珑已经怀疑自己其实才是个真正的蠢货来着。就连女儿,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都被迫比她成熟,这可不是对一个母亲的嘉奖。
但女儿说要“相依为命”,她还是要打起精神来的,毕竟,有些事女儿不能做,她能做,就得做好啊。
他在外头的儿子,背叛了他,送他去顶罪,那她作为“前妻”,不正好去展示一下她的贤良淑德旧情难忘?
让他对比,让他愤怒,才能让他把那个该死的儿子咬出来。
一定要先干掉高忱,才有收拾梅阳的余地。梅阳不会下狠手杀人,但高忱是个疯子。
哪怕和梅阳说话会恶心,会难受,但……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