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烛珏依次品尝了附近能入口的东西。
青草滋味冰凉温润,口感轻薄,仿佛吃了一嘴空气;石头扎实,干巴巴,噎得有些喘不动气;野果则各有各的特点,酸甜麻辣,但这不是它们本身的口味,而是蕴含的灵气所带来的感觉。
当然,他还没丧心病狂把魔爪伸向蓝角,虽然这只小云羚羊的味道闻起来香甜,吃起来应该也鲜美。
通过一系列研究,文烛珏确定,自己品尝的其实是物体中的灵气,只不过这些普通食材中,灵气微薄,比起血肉对他的吸引,简直寡淡如白开水。
可吃肉喝血他有心理负担,吃其他东西就不存在啊。
况且,食有百味,作为一个种花家穿越者,他对美食的追求是虔诚的,对味道的评判也十分宽容,相信,比起其他凶兽,他的食谱一定能达到最广,极大缓解之前的厌食。
捻着一根野草,文烛珏眼中闪过一丝坚毅。
罢了,既然神农还未出生,就让我先尝百草,带起洪荒的素食主义风潮吧。
……
一颗百年苏木下,红衣青年正骑在羊背上口中念念有词。
“百苏木,皮坚韧,味淡微苦,其芯脆爽甘甜,可佐……”
顺手把没吃完的半截木芯塞到蓝角嘴巴,蓝角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含住,嚼了一会儿,呸呸吐出一地木渣。
文烛珏连忙在后面补记上渣多质粗。
没办法,他吃什么都是入口即化,只能尝个味道,具体口感还要靠蓝角反应分辨,因此一路走来,蓝角吃了不知道多少羚羊不该吃的东西,承受了坐骑不应该承受的重担。
这颗树的树芯是文烛珏喜欢的味道,记下评语后,他娶了一节木芯,又采了不少嫩芽,准备日后在自己的道场种下。
从他熟练的操作来看,同样的事情已经做了千百次,以至于几个呼吸,大树就被分解得干干净净,有用部分全进了腰包。
想想世事变迁,洪荒日后灵气匮乏,再没有这么丰富的物种,文烛珏就觉得他有必要多存些东西,哪怕一块石头,留到以后说不定也能成为重要的炼器材料呢。
驱使着蓝角继续往前走,只要未见过的东西,文烛珏都以大无畏的心态上去尝一尝,他恍惚觉得自己不是蚊子,而是饕餮。
不,应该是洪荒美食家,只是没有和他一样的牙口,最好别信他的评语。
尝得多了,文烛珏还训练出一份特别的能力,能把物品的精华萃取出来,获得一份份味道不同的液体。
想喝的时候,直接摸出来插上吸管,不至于拿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啃,饱受摧残蓝角看他的目光已经犹如看神经病。
其实他也不想,但他需要足够的灵气来淬炼身体,这是先天魔神的修炼方式,文烛珏也试过依靠空气中的灵气,但不知为何,效果就是没有吃进去的好。
也许是水土不服吧,他猜测,毕竟魔神原本都生活在混沌之中,洪荒的灵气对他们来说太温吞了,吃进去的反而没此问题。
按鸿钧提及的三种证道方式来看,三千混沌魔神普遍走的以力证道之路,不假外物,战斗力也是顶级。
尤其是盘古,其中巅峰的代表,那是纯粹的力量达到的极致美丽……文烛珏脑海中自然回放盘古纵横混沌的画面,心中忍不住生出一股强烈的冲动,他也要成圣!
然而,豪情壮志不过一秒,现实的凉水就泼得他冷静。
目前他的修为离圣人隔着至少一百个马里亚纳海沟,不,跨过这些海沟都比证道容易,他有翅膀了,他会飞。
文烛珏默算,他的境界现在大约初入金仙,属于洪荒中层战力,不过凶兽情况特殊,在某些方面能超越境界限制。
比如没有先天防御灵宝的大罗,如果被他偷袭,很可能丢不少精血,导致战力下降,继而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丢掉性命。
然而,文烛珏数了一下他知道的大罗,个个都腰缠灵宝,就算防御不足也能把他一剑捅死,谁让他穷到只有一身脆皮呢。
这个事实简直令人伤心。
文烛珏摸着自己的吸管——他唯一的法宝,取材他脱落的口器。
他低头,看着吸管陷入沉默,要是真拿它打架戳别人,自己还用得下去吗?
认清状况的他决定继续苟。
虽然有盘古大礼包,但洪荒太可怕了,很长一段时间,圣人满地跑,准圣更不用提,他一个小小金仙,有什么勇气去妄想至高的圣位。
不过在心底最深处,一道细微的声音反驳,不成圣终为蝼蚁,你当真甘愿一辈子当蝼蚁吗?既然已经穿越,这一辈子就是偷来的,畏首畏尾、默默无闻岂不可惜。
……
时间在文烛珏对物种的收集中飞逝。
九百年,不过刚够他把东胜神州和南瞻部洲走遍。
不对,现在洪荒还没分裂,应该是东南方位,这是洪荒灵气最充裕的区域,西方教两位就为此嫉妒得红了眼。
亲自走过,想想日后圣人大战打得洪荒四分五裂,诛仙大阵甚至差点重演地风水火,文烛珏不觉深深叹息。
怨不得天道要限制圣人,这是砸它盘子啊,圣人能在混沌生存,可重聚的洪荒,天道还是原来的天道吗?
况且,圣人对洪荒气运灵气的吸取太可怕了,盘古身陨能造出这么大一个世界,三清等人就算不如,也相当于一个小世界,留给其他人的还能有多少。
为日后的洪荒默哀一秒,文烛珏按照之前的计划,暂选一处落脚,先把道场定下来。
本来他是想找海外三仙岛,可飞遍东海都没见到影子,加上海边的湿气与咸咸的海风,一想到长期居住,顿时觉得还是要接地气。
洪荒大佬的道场通常不是依山就是靠海,文烛珏考虑后,却决定住个平地,他上辈子平原长大,虽然喜欢山水风景,但住的地方还是平整一点儿好。
蓝角对此举双蹄赞同:“能长出鲜嫩青草的地方就是好地方!”
此时他已经全然忘记自己曾被当做储备粮的历史,走遍洪荒,他已经不是过去坐井观天的蓝角,他才不信文烛珏会吃他呢。
文烛珏确实不会吃,不过会逗。
他做出一副坏笑的样子:“没错,我马上就把附近播上紫心草,肯定能生长得极为茂盛。”
蓝角一懵,羊脸呆滞,紫心草是他们旅途中发现的一种他最无法接受的草料,关键这种草气味极大,闻着都要退避三舍,更别说吃了!
当时文烛珏一副义正严词的模样:“怎么能凭味道否决一个物种,榴莲那么臭,喜欢的人还不是很多,而且营养丰富,贵得我都吃不起呢。”
说完,也不待蓝角反应,直接塞了一把到他嘴里。
蓝角瞪眼:你说得这么高大上,结果自己不尝就塞给我试,人干事?
文烛珏摊手:我吃不了榴莲,估计也吃不来这个,你是羊,还是你来吧。
事后,蓝角在地上摊了三日才缓过来,嘴里更是足足一个月,吃什么都带着紫心草那恶心的味道,不得不绝食。
要不是他是妖族,早就死在主人任性的投喂下了吧,蓝角眼含热泪,写满控诉。
文烛珏清了清嗓子,又不是真决定种,吓唬吓唬而已,他自己也受不了那个味道啊!
况且除了给他试食材,其他地方他可从来没亏待过蓝角,便是灵根灵果,也分给他吃,虽然不是十大灵根那种极品,可也是以蓝角实力弄不到的好东西。
看那油光水滑的皮毛,哪怕上辈子再兢兢业业的铲屎官,也养不出如此好的成色了。
要是做出围脖一定很暖和……文烛珏发散思维想到。
蓝角顿时一阵恶寒,不过他已经习惯,淡定加餐,他要吃,吃饱后把这个可恶的主人压死。
最后,普通草坪还是选了蓝角最喜欢的草种,另建种植园若干,文烛珏收集的物种太广泛,除去一部分生长环境坎坷的,哪怕是普通品种,也能分出好几个大类来。
要是会炼丹就好了,他忍不住想,变成丹药后效果应该好一些,不然每时每刻都在吃,不撑肚子嘴巴也累。
还是三清运气好,不但有盘古遗泽,技能还十分互补,要是不闹翻,洪荒哪个能与之匹敌。
就在他的感慨中,紫霄宫最后一次讲课结束。
这次课程不同以往,不但指明证道之法,而且有七条鸿蒙紫气分配,每一个下课的学生心中都若有所思。
老子察觉到暗地扫来的目光,脸色一沉,和元始拉起还想凑到后土身边的通天,扑向混沌,很快隐没其中。
伏羲也一脸凝重,和妹妹女娲一起快速离开,至于接引、准提更是走得无声无息。
只有红云,拉着面带愁容的镇元子,笑得热情开朗,和剩下的人打了声招呼,朝洪荒飞去。
霎时间,鲲鹏的面色阴沉得好似要滴水,他走向冥河,递了个眼神,传音询问。
冥河面露犹豫,纠结一番,最终却摇了摇头,急匆匆扑向下界,仿佛又有事情挂记在心。
不远处,帝俊目光一闪,带着太一靠近。
自此,洪荒的平静终于结束,波澜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