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吴翎和沈建国都不在家,爷爷也回老家住两天。沈熹看小月一副想出门约会的样子,直接放了她半天假,然后叮嘱说:“约会回来,顺便帮我带一碗西街口的凉皮吧。”
小月好久没出门约会,一下子就忘记时间,也忘了沈熹还在家苦苦等凉皮。
最后等不到凉皮的沈熹,摸着咕噜咕噜直响的肚子,发了一条表达饥饿的微博。她刚发微博没多久,就接到了林煜堂的电话,他开门见山问她:“还没有吃晚饭?”
沈熹老实回答:“没人在家,小月出门给我买凉皮还没回来。”
林煜堂:“到我家吃吧。”
沈熹哪好意思,软软地拒绝说:“不用啦,小月快回来了。”
林煜堂换了一个方式:“或者我让李嫂过来给你做点吃的?”李嫂是林家的保姆,林阿姨的同乡人。
“真不用,我自己能解决,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沈熹笑呵呵换了一个话题,问林煜堂实习情况。林煜堂只是简单说了说,她听出了“前途无量”的感觉,“堂堂,你真是太厉害了!”
林煜堂笑了:“厉害什么,之前在学校还觉得自己挺了不起的,在公司……”
林煜堂不再说下去,沈熹稍稍想想也能猜到堂堂在外头如何辛苦,肯定没有在家那么顺坦,她拿着手机说:“堂堂,如果累了就回家吧。”
“熹熹,我是一个男人。”
我是一个男人。林煜堂一句话就堵住了沈熹下面的话。
沈熹眨了眨眼睛,眼睛有点干涩。想起小时候有次堂堂摔倒了,膝盖流了好多血。她比堂堂先哭起来,哭到一半停下来问他:“堂堂,你怎么不哭啊?”
当时堂堂真疼得厉害,但他告诉她:“熹熹,我是一个男孩子。”
岁月里清秀男孩已经变成了的男人,要独自面对人生了,不像她还在家里吃吃睡睡。沈熹心情复杂,有惭愧,更多是自豪——那个陪她一起长大的男孩走上独立的人生路,他放弃舒适的生活,选择外面劈荆斩刺、负重前行的生活。大家都说理想很空,很扯淡,那是因为没有努力过……
家里的门铃响了,沈熹以为小月回来了。她快速穿鞋开门,结果外面不是小月,而是送外卖小哥。可是她根本没有订外卖啊!
沈熹一边签收一边问外卖小哥:“谁订的快递啊?”
小哥拿出订单纸看了看:“一位何先生在网上订的单啊,地址就是这里。”说完,把订单纸递给沈熹看。
沈熹听到何先生,就知道是谁了。
沈熹吃外卖前,先发了一个微博,满满都是幸福即视感,刚发了微博,壮汉就来评论了。壮汉每天混迹在“在河之洲”和“晨光熹微”下面,插科打诨,卖萌求存在感。
原因只有一个,壮汉跟沈熹一样无聊,每天也是混吃等死的状态。
——
何之洲和林煜堂都在S市,工作关系还见了一次面。原因是S&N需要与林煜堂所在的公司签订代工合同,这个合同正巧是林煜堂所在实习组负责,所以就在饭桌上碰面了。
饭后,何之洲和林煜堂一块到酒吧继续喝酒,两人都穿上了正式衬衫,彼此看不顺眼。林煜堂举了举手中的酒,开口说:“昨天我妈打电话给我,问我知不知道熹熹交男朋友了,我说知道,我妈骂我不懂珍惜。老实说,我喜欢沈熹喜欢得不容许她受一点委屈,可我妈,我爸,包括沈叔叔沈阿姨,都认为我对沈熹只有青梅竹马的感情,你说奇不奇怪?”
何之洲神色淡漠,不发表意见。
林煜堂衬衫只开两颗扣子,他原本在饭桌就喝了不少酒,现在又两杯酒下肚,一张清俊白皙的脸变得红红的,他趴在吧台吐出一句:“何之洲,我比你更喜欢沈熹。”
“是吗?”何之洲终于回应了,淡淡开口,“我想你知道这一点,也是在沈熹与我一起之后吧。”
林煜堂僵住了。
何之洲把杯中的酒喝完,将空杯放在吧台上说:“我们走吧。”
喧闹的酒吧里,何之洲和林煜堂简直都是嫩得能掐出水的社会新人。他们前脚刚要走,后脚就有女人来搭讪,何之洲拿起椅背上的西装,凉凉地扫了一眼,搭讪的女人立马自觉往后退。
林煜堂和何之洲住在S市不同区,两人走出酒吧,凉凉的夜风就往衬衫里灌进来。天气预报已经报告了好几次台风预警。
林煜堂被风吹得清醒许多,临走前对何之洲说:“谢谢你的提醒,如果我还有机会,就没你什么事了。”
林煜堂最擅长心平气和,在这样浓浓的夜色里,说出这话的时,眉宇间还是多了一份戾气。
“哦,我可不是当什么好人。”何之洲走了两步,侧过脸说,“我能提醒你,就不可能给你机会。”
——
何之洲回到公寓,洗澡出来与沈熹视频,直接光着上半身。视频里的沈熹捂着眼睛:“何大哥,你快把衣服穿上!”
何之洲套上一件T恤衫,问她今天做了什么。
沈熹一一汇报,然后再次感慨好无聊。她通过视频看了看何之洲住的房间,发问:“何大哥,你住在家里么?”
“不,我一个人住外面的公寓。”
沈熹托着下巴,她好想搬过去一块住啊!白天她和他一块儿出门工作,他上班,她打暑假工;晚上一块儿回来做饭,洗碗,出门散步。
沈熹想想就羞涩起来,故意问:“公寓有几个房间啊?”
何之洲用毛巾擦拭短发,回答:“还有一间小的。”
沈熹更心动了。
何之洲眼底有笑意,仿佛看到了沈熹心中所想,直接问她:“要过来玩几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