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许荞开始跟着封旭上下班,带上静音键盘,去图书馆的独立自习室码字。早上车子先将许荞送到图书馆门口,再送封旭上班,下午也按照正常作息封旭下班,她也下班。
早餐和晚餐都在家里吃,午餐就去封氏集团的员工餐厅解决。
许荞终于去了封氏集团食堂,吃到了传闻中的牛肉面,十块钱一碗,面上半碗铺的都是大块的牛肉。除了牛肉面,封氏集团的其他菜品也都经济实惠又很丰盛,每一顿十块钱以内都能解决。
改变作息的这件事最开始,确实许荞有点难以接受,努力的强迫自己聚起精神在早上9点开始码字,她会犯困,会打不起精神,会没有灵感,但渐渐的她也慢慢习惯了这样的有规律的作息。
她变得一整天都很精神,早上用一点清茶,中午午休,若是实在写不下去,就跑出去看电影,或者在图书馆看小说,换换脑子,享受追文的快乐。
周末或是和封旭一起游泳健身,感觉身体都不那么怕冷了。
可是写作就是一个反反复复的过程。也许昨天的作者还文思如泉涌,第二天的作者就像一只被榨干的咸鱼。
一周后的某个周六,已经基本固定了起床时间的许荞,早上睡不着,起床后,窝在客厅沙发上,揉了揉头发,抓狂:“啊啊啊啊,我卡文了!”
许荞不是什么手速很快的作者,如果脑速很快,许荞一个小时也最多码一千多字,如果遇到卡文,可能枯坐一天,最后也写不到一千字。
她这两天效率尤其的低,总共才写了20个字!就好比枯坐一整天,只写了一个开头‘小明的妈妈叫他回家吃饭’……
“卡文?”
封旭不是太懂写小说所谓的‘卡文’,前几天她不是还在说半夜才有灵感,写的还顺畅,熬夜写小说吗?
现在调整了生物钟以后,早上也能写一些了,前些天她还挺高兴的。
今天是指这种顺畅被卡住了,所以叫‘卡文’?
“就是我前几天想的那个脑洞写不出来!我只写了一个开头,想要往里面填充情节,就写不下去了。”许荞将脑袋埋在抱枕里:“我好烦。”
写作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对于许荞来讲,很少有写的十分顺畅,一帆风顺,从来不卡,宛若流水一般的文。
每一个文都是开文的时候灵感满满,觉得自己有这个梗,又有那个梗可以写,但一旦开始写作,就这里卡,那里卡,脑子里的灵感宛若一团迷雾,难以捕捉,难以具化。
每次完结一本书,许荞都会特别有成就感,因为过程太不容易。
封旭试探的说道:“换个心情,找找灵感?”
许荞偏着头,一侧脸挨着桌子:“怎么换?”
封旭:“出去逛逛?”
许荞抬起头,一侧脸颊被她压出了红印,“去哪?”
说起来,她好像还没怎么参观过这本书里的世界。
刚进书里,到处做任务,结了婚以后,就在家里窝着写小说。
这可能是小说家或是写手的天性,大部分能沉得下心来写作的小说家都很宅,因为他们要忍受漫长的孤独的时光。
码字并不等同于打字,需要时时刻刻的思考,这个思考过程需要安静,需要独处。
她已经很久没有出去走走了。
……
许荞站在别墅门口等他,封旭从别墅后面的路上推了一个自行车出来,拍了拍车后座,做了一个绅士的弯腰礼,伸出一只手:“请封太太上车。”
许荞微微一愣,没想到封旭竟然要骑自行车带她,看来今天的霸道总裁走的是朴素路线。
她笑着将手放到封旭的手心,封旭亲吻了一下她的手背:“今天我是你的骑士,骑自行车的那个骑士。”
许荞:“哈哈。”
许荞笑容明媚的像是一个小太阳,封旭跨上自行车,她坐上车后座,抱住了封旭的腰,封旭的腰劲瘦有力,抱起来特别有安全感。
初夏的太阳暖洋洋的,封旭穿着运动服,骑着自行车,带着后排懒洋洋的许荞出门踏青。
公园两边的树木嫩绿嫩绿的,许荞仰着眼睛,眯着眼看了看太阳,路边的江流反射出星星点点的光,一闪一闪的,她深深的吸了一口青草香。
迎着阳光,她的笑闪闪发光。
这样的生活惬意而又悠闲。
许荞拿出无线耳机,将一只耳机塞到了封旭的左耳,打开了一首歌。
“摘一颗苹果——等你从门前经过——送到你的手中帮你解渴——”【注】
他们经过路边新开业的花店,花店门口放飞了一群气球,许荞随手拉住半空中的一个气球的小尾巴。
他们还经过了路口的油条包子铺,门口的大爷大妈们排队吃着早餐,热气腾腾的蒸汽飞向空中,充满了鲜活的生活气息。
一路上,许荞坐在车后座,向被妈妈抱在怀里的小婴儿打招呼,向背着书包的青葱学生微笑,向蹒跚挽在一起的金婚老夫妻挥手……许荞觉得她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幸福。
耳机里的歌声还在唱着:
“是你让我的世界从那刻变成粉红色——是你让我的生活从此都只要你配合——”【注】
经过一个长长的桥,风将许荞的头发吹了起来,许荞将手中的气球放飞,看着气球随着江风越飞越高。
封旭骑着自行车,七拐八拐,在巷子口的一个小吃店稳稳的停下。
封旭:“第一站,米糕小吃店到了。”
摆摊的大爷道:“小伙子,好久没来了。”
封旭笑着回答道:“嗯,大爷,我结婚了。”
“哟,”给客人端着碗的大妈笑道:“结婚了啊。这是你媳妇儿?真漂亮。”
封旭和许荞对视了一眼,笑容微微腼腆:“对。”
许荞大方的跟大爷大妈们打了一个招呼:“大爷,大妈。”
他们点了当地特色的一种小吃米糕,洁白如玉,有着蜂窝状的孔洞,入口酸酸甜甜,不腻人不噎人,两人坐在路边摊的小桌子前吃的津津有味,唯一的缺点就是封旭腿太长,坐路边摊的小凳子,一双长腿仿佛无处搁放。
大妈额外给许荞上了一份褐色的米糕:“送你们俩一份喜糕。加了红糖的,特别甜。”
封旭和许荞异口同声道:“谢谢大爷大妈。”
大妈笑的乐呵呵的:“不客气。我们那里的结婚的新人都要吃喜糕,吃了喜糕寓意着新人百年好合。”
封旭尝了一口,连连称赞:“大妈手艺越来越好了,很甜。”
大妈拉了一根小板凳,坐在他们旁边:“小伙子,你跟这姑娘,你们俩怎么认识的啊?”
封旭道:“创造这个世界的人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了一起。”
大爷忙活着蒸糕:“啧,小伙子说话文绉绉的。”
许荞俏皮道:“大爷,大妈,您就当他说的是一场包办婚姻的意思吧。”
封旭换了一种说法:“命运让我们相遇。”
大妈哈哈的笑了起来,又有客人来买米糕,大爷大妈没有再和他们俩谈笑,又去忙和去了。
许荞好奇道:“你跟这里蛮熟的。”
封旭道:“在你没出现之前,我以前总是觉得自己每天生活在一片踩不到底的空气中。为了让自己在这个世界有真实感,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在大街小巷里晃悠,想看看别人是怎么样生活的,想看看别人的人生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苦恼。
然后,无意中发现了这家做米糕的路边摊,我曾经在这个路边摊从早坐到收摊,观察每天来这里买米糕的行色匆匆的人。
和你结婚以后,就没再来过了。”
许荞怔怔的看着他,一时间没说出话来。
虽然对于神仙来讲,28年不过漫长时光中的沧海一粟,但是对于一个凡人来讲,28年是他们从小长到大,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工作,甚至结婚恋爱的少年青年时期,这个时期是人一辈子的财富。可他在这最宝贵的时光里,面对的都是漫长的孤独和迷茫。
封旭摇摇头,有些懊恼:“我不该再提这些。”
许荞不解:“为什么?”
封旭为她添了一碗豆浆:“因为我现在已经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真实感,还有无比充盈的踏实感,并且觉得很幸福。”
下午,封旭带着许荞去一个采摘基地采摘果子,晚上,封旭又带着许荞去看了一场老式的露天电影,没有柔软的座椅靠垫,没有围成小盒子般的房间,他们坐在露天的阶梯广场,和一大群人一起一边嗑瓜子,一边哈哈大笑的看着电影。
时光好像拉的很长很慢,像是小时候一天总是怎么都用不完,一天可以做很多的事情,看到太阳慢慢升起,直到太阳落下山都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天真浪漫,无忧无虑。
这样的生活不仅许荞很喜欢,封旭也很喜欢,并且为之心动。
他想永远和许荞一起看夕阳,他觉得他可以开始他的追求计划第四步了。
【追求计划第四步,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