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许荞追了上去,司命引着她,把她引到了一个监控盲区的僻静角落。
一离开监控范围,司命兴奋的喊道:“荞荞!”
许荞也非常惊喜:“你又穿进来了?”
司命:“对!小百合的事情处理完了,我总算有时间来看你了。”
许荞打听道:“小百合怎么样了?”
司命小声道:“她为情所困,根本没有心思承担花神的职责,工作上没做好,又大闹了藏书阁,受了罚,被撤职了。好不容易穿书历劫一趟,受尽苦楚,做了一个花神,现在又回到了起点,又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花精灵。”
许荞叹了一口气:“诶。我想她现在也不想当花神了,她说过以前她只是一株小百合的时候,幻想着能够当花神,可是真正成为了花神,却发现自己想要的并不是职位。”
司命道:“因为小百合为情所困,耽误了花神职责,天帝改了规定,所有的神仙历劫归来之后,必须洗去历劫时发生的所有记忆,免得再有神仙因情误事。”
“啊?什么?”
许荞睁大了眼,一时间不敢相信。
所以,封旭以后会忘了我?
许荞:“这条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司命:“昨天。”
昨天……就算她再怎么加班加点强行走完所有任务,也赶不到在规定执行前,回到天界了。
封旭、封旭他历劫之后会把她忘了。
许荞连连追问道:“那我呢?我也要忘了这一切?”
司命:“你不算。你不会被洗去记忆,因为这本书不是你的劫。谁穿了哪部书,咱们都记了台账,这本书是财神的劫。对了,你不在的这些日子,我跟天界报的是你休年假去了。”
许荞压根儿没有心思关心是不是休年假的问题:“这个新的规定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有没有说规定什么时候停止?规定有没有有效期?”
司命:“荞荞,天帝昨天才刚颁布这条规定,哪里会第二天就宣布停止?我看直到下一部更加完善的《天界神仙历劫规定》出现才有可能调整,最起码还得几百几千年。”
几百几千年?书里的世界和凡界无异,普通人怎么可能活的到那个时候?封旭也不可能在这本书里历个几百几千年的劫。
“那……”有一瞬间,许荞有了一个最坏的,最不理想的假设:“假如、假如我没有配合财神完成这本书里剧情,会怎么样?他还会被洗去记忆吗?”
许荞刚刚说完这句话,又开始自我否定,如果我只是为了让他不忘记我,便没有选择配合他走完全书的剧情,就等于是毁了他的这个劫。
天庭神仙历劫多是有所求,求虐都是为了求升职。
虽然财神穿书是因为天帝出了新规,要求每个神仙都要历劫,可万一他也有其他的想法呢,万一他的本意是想要走完这个劫呢,万一他会埋怨自己毁了他的劫呢……
我怎么能因为自己的私情,单方面的毁掉他的劫?
万一……万一,他回到天界以后,觉得穿书这一世不过是黄粱一梦,而我许荞不过只是一个过客。
司命没有把许荞说的话放在心上:“成功与否都是他的劫,都会被洗去记忆,但是每个神仙都需要一次成功的历劫经验。
我是以前历过劫的,可财神以前没历过劫,要是这一次出了什么意外,被迫中止,他总归还是需要历劫的。
哪怕是一个过场,也是要走的。
到时候,肯定会再让他穿一次书。”
许荞再追问道:“会穿这本吗?”
司命:“这本书都快被成真墨水笔弄成一个真的世界了,当然不会是这一本。只能重新选咯。”
许荞:“所以……”
所以他会把这本书里的我忘掉,重新穿一本书,和别的人演对手戏?
和别的人结婚,甚至在他没有被绑定成真墨水系统的情况下。他不知道自己是谁,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受虐或者只是单纯的走个过场不受虐,重复或者无意识的重复他们之间发生过的事?
司命发觉许荞的异常:“荞荞,你怎么了?”
许荞勉强的摇摇头:“我没事。”
有一刹那,她甚至都想问司命有没有那种没有感情戏的虐文可以穿。
可是想了一下,让他去穿下一本书又真的能够不让他忘了她吗?
纵然他穿下一本书历劫,历劫之前都会喝孟婆汤。
她注定会被封旭忘记。
而且,她若是选择这样做,也太自私了。
现在的封旭只相当于是个凡人,在天界的那个财神封旭会愿意吗?
司命拍了拍许荞的肩,以为她在书里待厌了,鼓励道:“荞荞,胜利在望!
我穿进来的时候,看了一眼书里的时间进度,这本书不到四分之一页了,下一页你和财神就会离婚了。
加油把这本书的剧情走完!
悄悄告诉你,天帝已经特批你为引进人才,现在你的职位还没有定下来,但回去以后,你肯定就是一个有仙籍的仙女了。”
仙籍也给不了许荞安慰,许荞只觉得手脚冰凉。
我写过这么多本虐文,给神仙们设了这么多次劫,原来我的劫应在此处。
司命没有注意到许荞的微表情,他笑道:“我就是忙完手里的事,抽了一个小小的空档,穿进书来看看你,我不能待太久,我先回去了,过些天,天界见!期待你早日归来!”
司命说完,就凭空消失,从书里穿出去了。
许荞望着天空,久久无言。
……
她一个人回到汀兰别墅,别墅里发生的事情好似历历在目。
她站在客厅,回忆起她坐在沙发前的小凳子上吃螺蛳粉,封旭提前下班回来,闻到螺蛳粉味,紧张的说自己‘受到了惩罚’。
她走进厨房,脑中浮现出封旭为她煮奶茶的身影。
她上了楼梯,来到书房,指尖慢慢拂过书桌正中心的台灯,她嘴角轻轻勾起,想起封旭在和她上节目的时候,曾经说过‘他面对着台灯练习如何拒绝她’。
她窝在封旭为她特意买的懒人沙发里,翻开旁边茶几上的一系列刑侦纸质小说,她已经看完最后一本了,封旭又让人买了同作者新开的一个系列,整整齐齐的放在茶几另一角,她合上书,眼底微润。
她翻开封面被成真墨水浸透的原著小说,下一页——‘离婚’两个字晃的刺眼。
许荞想起大闹藏书阁,用卑微的语气,恳求着她,希望能再一次穿书的前花神小百合。
虽然仍然不能理解小百合爱上渣男的斯德哥尔摩情节,但她大概能懂得小百合的舍不得心爱之人的那种情感。
从表面上看,这本书是封旭的劫,一个走过场的劫。
她不过是一个误入此处,配合着封旭把这本书的剧情走完的路人。
但现在对她而言,这本书变成了她的劫。
可她又不得不面对这个劫,甚至还要亲手推动这个劫。
她要推动她和封旭的分别,她要推动她和封旭的离婚,她要推动这本书的剧情结局,直到封旭回到天界,彻彻底底把她忘记。
她窝在懒人沙发里,翻着原著小说,他们一起经历过的剧情仿佛再一次浮现在眼前,‘负的一见钟情’、‘开展对霸道总裁的学习计划’、‘练习表白’、‘封旭生日在酒店那晚的同床异梦’、‘结婚’、‘婚后永远不成功的勾引’、‘给封旭送汤秀恩爱虐男主’……
仔细想来,她真不是一个很称职的合作伙伴,每个任务都要练习这么多遍,甚至连给封旭送汤都只送了一碗盐水。
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今天,她不想再考虑任何的剧情,不再考虑任何的任务,她想做一些事,让他开心一点。
看了看表,距离封旭下班还有两个小时。
她来到厨房,系上围裙,她想真正的为封旭做一碗汤。
她回忆起封旭教给她的步骤,开始准备冬瓜排骨汤。
第一遍,排骨砍不动。
第二遍,右手被烫伤。
第三遍,冬瓜还是生的。
……
许荞一遍又一遍的倒掉重来,终于煮了一碗看上去卖相还不错的汤。
下班时间到了,封旭回到家,在屋子里找了一圈,才找来了厨房:“荞荞。”
许荞系着围裙,藏掉心里的秘密,转过身来,故作轻松的笑道:“要不要尝一尝?我煮了汤。”
封旭微诧:“怎么想起煮汤了?”
“下午没什么事干,就想自己做一下。”许荞给他盛了一碗:“尝尝。”
封旭喝了一口,露出惊喜的浅笑:“很香。”
许荞看着他喝下汤,眼底有泪水滚动,她侧过身,假装被蒸汽熏着了,快速的揉了揉眼睛。
许荞很轻松的道:“我现在觉得煲汤简直小菜一碟,洗一洗,切一切,煮一煮,就是这么简单。开饭吧。”
今日份晚餐:冬瓜排骨汤一大盆,榨菜一小碟,老干妈拌饭酱一小碟,米饭两碗。
貌似有点过于简朴。
刚才还大言不惭的说着什么‘就是这么简单’的许荞,清了清嗓子:“没做别的菜,但是汤管够!”
封旭很捧场:“我觉得很丰盛了。我就喜欢吃冬瓜排骨汤。”
许荞一边吃着冬瓜,一边假装不经意的问道:“你有没有哪里想去的?”
封旭道:“你想出门去踏青吗?”
许荞:“不是说我。我是想问你有没有什么愿望?”
封旭顿了顿:“你怎么突然问这个?”
许荞继续吃饭:“没什么。我就是随便问问。”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