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岁的时候,老李获得了自己的新名字,Steve·Lee·Max
史蒂夫·李·麦克斯
这有点小凑巧。
不过它并不是一个异国他乡版的“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想当我爹”的故事。
这一世的便宜父母,两口子都是文盲。没让他叫Max.jr,已经是对这个长子起名的重视了。
老李的中间名Lee,继承自卡尔·麦克斯的一个死党。
死党——已经死掉的那种。卡尔给儿子取了死党的名字作为中间名,以示对发小纪念。按西方人的观念,这叫愿你与我同在。当然,如果有得选的话,卡尔更宁愿自己的发小,现在还能跑来对自己说,‘我才你爹’!
而史蒂夫这个大名,则是大麦克斯请定居点里的文书,帮他起的。为什么叫史蒂夫,估计是这个发音挺文雅吧?
据老李所知,俺们全村,就一文化人!
除了弗洛大叔之外,整个殖民定居点里,所有人都是文盲!包括治安官大人也是扁担倒地不识一字。1841年开春,村里有了治安官。理所当然的,写信的弗洛就成了村子的文书。
治安官并不是政府任命的。
而是由定居点的居民,举手推选出来的。什么?你觉得没有投票,没有一人一票,这不‘皿煮’?
来来来,你自己跟他们说!
‘淳朴善良’的村民们,绝对不吝于把自己举起来的手收回来,一人给你丫一发大逼兜子。特么的字都不识,投个毛票?而且你还别说!就这举手凑热闹起哄的活,就村里的大老爷们才会有资格哦~
妇女普选权?
再等个百八十年!
这才是原汁原味的大美丽贱嘛!这才是祖传正宗风味的皿煮吖!
治安官大人是出了名的能打。“狩猎”时,不但猎获的头皮多,因为枪法超级好,救过不少人的性命。还有不少像大麦克斯一样,‘狩猎’的本事是治安官手把手教出来的。于是,他在定居点的群众中,就很有威望了。
武德充沛,所以治安官。
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太阳底下,哪有什么新鲜事啊!
蛇无头不行。
有了治安官后,村里面‘不爱农庄爱武装’的村民就找到主心骨了。一个两个田地不多种。田间管理也很粗犷,几乎略等于无。有了农闲,就一窝蜂的跟着治安官跑去“狩猎”。虽说刀剑无眼。但哪怕时不时的有人回不来,但这些家伙依旧乐此不疲。
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皮,能拿50美元的奖金。
确实比地里刨食来得快多了!
可惜,出了家门就能搞副业的盛况,没能持续几年。盘踞在村庄附近的印第安人小部落,打不过就卷起包裹提桶跑路。据说是跑到落基山脉那边去了。
嗨!这帮人!
一点都不注意可持续发展!
老李前世码字的时候,没碰过外国历史这个版块,不知其根底。于是,这操蛋的现实,让他瞠目结舌!
随着美国的西进运动的深入,隔三差五就有新来的移民落户到村里。日积月累下来,村落就成了小镇。村口小河两岸,原本是一整片的森林。但现在,靠定居点的这一侧,已经全部变成了农田。
到史蒂夫6岁时,小镇的范围,已经扩大到他家门口了。
原来营垒所在地,建成了一所顶插十字架的小教堂。信哪个教派的,史蒂夫也分不清。毕竟,牧师是村里的屠户兼职的。
从麦克斯家和教堂之间的大约500米的路,变成了小镇的中心街道。大麦克斯把沿街的地统统盖上小木屋,又卖出去一些。这笔土地升值,让奔三的卡尔·麦克斯,成了地主老财。
沿街的铺面,一排。
沿河的水浇地,一片。
大麦克斯不仅雇了几个人手帮他养牛放马。还买了几个黑人奴隶,放在庄园里种田。
这几个奴隶,让他儿子很感兴趣。
与史蒂夫的历史书记忆不同。黑人奴隶们身上,并没有锁链和镣铐。万恶的奴隶主老爹呢,也没有饿着他们。一日三餐顿顿饱,还在河边盖了一拍木屋,给他们住。几个老黑,日子过得似乎比小镇新来的移民还要好。
除了不能上街,不能买枪。只要他们不走出麦克斯家的范围。
一切就都还好。
这天,上街溜达的史蒂夫,遇见了小镇的文书。
“嗨,小史蒂夫,你老爹还好吗?”文书弗洛很热情的跟他打招呼。弗洛从村文书,变成了镇文书。似乎是升官了,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包括他自己。
“当然。他在地里看着那些奴隶干活呢。”史蒂夫仰头就是一记天真可爱小无邪:“不过,他没有带鞭子哦~”
“不要说奴隶这个单词,要说帮工。”
弗洛听他这么说,不止怎滴,表情变得鬼祟起来,弯下腰,靠近他压低声音又吩咐道:“记住了吗,小史蒂夫?”
“瓦特?”
“因为奴隶贸易是非法的!”
“瓦得发?”
史蒂夫懵圈了:非法的?我家搞了十来个,咋不见有人管?
关于美国奴隶制,前世教科书上只讲林肯,只讲南北战争。而独立宣言的“五分之三原则”,甚至都还是史蒂夫自己看闲书看来的。只是除此之外,对这段历史,史蒂夫并不知道更多。
大麦克斯家的小孩,与众不同!
小镇的老居民都知道这小子不能以年龄论处。于是,弗洛给他解释了一下。
“1837年之后,搞奴隶,就只在南方州是合法的了。在其他州不行……咳咳,至少是名义上不行,明白吗?所以,有些事,最好……”
“能做,别说。”
弗洛看起来似乎有事,又不太急的样子。他看了一眼史蒂夫身后,像只大白鹅似的,跟着少爷满街溜达的女佣。告别前还随口问了一句:“你要去哪儿?”
“听说街上开了家枪店,我去看看。”
“亲爱的史蒂夫,我就没见过你玩泥巴~”弗洛摇摇头走了。
作为小镇上的明星儿童,史蒂夫前往枪店的路上,总是有人跟他打招呼。不认识他的,不用说,肯定是新来的。
“这个就是大麦克斯家的史蒂夫,河南镇第一个出生的孩子。”
“麦克斯?”
“昨天在酒馆里,那大胡子吹嘘的那个人?”
“没错,卡尔·麦克斯可是这里的首富。看见镇公所斜对面那个大大的白色别墅了没有?就是他家!”老地皮向新来的吹嘘着自己的见识。
自打发家之后,大麦克斯就基本不去搞‘狩猎’了。新来的去发财时没见过他,故而有些奇怪:
“种地也能发财?”
“你想啥呢!”
“那是你没见过他前几年……”
有了捧哏,三两猫尿下肚的坐地户,就滔滔不绝了:“韦恩带着好几个牛仔,在帮大麦克斯放牛。据说光公牛就有100头,还有几十匹马。你再看这条街,起码四成是麦克斯家的店面!”
“都租出去了……而且大麦克斯家还会收购粮食,走水路运出去贩卖。地点就在你刚刚上岸的那个小码头。”
“原来是这样!”
“唉,人家早就不用出去打生打死啦……”
……
小短腿健步如飞。
午饭过后又干了一顿下午茶,小史蒂夫晃悠到镇子主街另一头的枪店,权当是消食。
溜达进枪店的时候,正好里头一堆人。
治安官的副手,正对着枪店老板喷口水:“……根据镇长的要求,你必须登记每一个跟你买枪的人的姓名、购买的枪支型号。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卖枪给外乡人时最好谨慎点。”
镇长……对,之前带大伙“狩猎”的治安官,理所当然成了镇长。
“你这样会赶走我很多客人的。”
“你可以试试不那样做——”治安副手威胁道。
如果一个文盲当了警察,那你不必对他的沟通艺术,抱有过多期待。拳头,可能是他们最有效的说服道具。
但阻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
枪店老板憋红了脸,脸上的酒糟鼻,涨红如同一颗大草莓,就要和治安副手对喷。
“你知道纽顿镇发生的事吗?”
稚嫩的童音响起,从旁边插话。
酒糟鼻的枪店老板一回头,啥都没看见……然后,酒糟鼻只得循声低头看去。
小史蒂夫手上费劲地拎着一把转轮,一板一眼地说道:“那边有个枪店老板被人打死了。那些亡命徒从他店里买枪,然后当场用这些枪打死了他。”
酒糟鼻上激动的红色,迅速消退了下去。
治安副手很是高兴。
伸手Rua着某个小不点的头,副治安官先生的声调又抬高了三分:“要登记!这是为你好!发现了可疑人物的话,就去镇公所找我报告。听明白了吗?”
“好的好的,我会照办的。”
史蒂夫插了一句嘴,就再没管这两人了。
枪店老板送走了副治安官,又打发走了一个来买枪的新居民。空闲下来后,就围着史蒂夫这小屁孩转了。而且还很耐心,不管史蒂夫要看什么枪,都会从橱柜上搬下来给他看。
可爱的小朋友,总是容易取得他人好感。
尤其是……房东家的孩子。
直到日头西沉,史蒂夫才迈开小短腿,一路溜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