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心怀不轨的男修那么多,李让没想到自己竟然还真的被噬月给挑中了。当然了,他要是真的把心头的那点龌龊想法给干了,怕是自己不被噬月宰了,也得被把她当成心头肉的所有修士给剁成碎肉沫生吃了。
“你的眼里没有活人的光。”噬月说,“我喜欢。既然不太想活,那就每次都让你殿后!”
真是个变态的女仙,我也喜欢!李让点了点头,于是就这样成了噬月的手下。
女神之所以是女神,就是因为你离她有点远。
呕。李让被噬月的某些习惯给恶心了不知多少次之后,终于明白了自己和噬月之间的差距,那就是,除了长得不一样,其他的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差别,甚至噬月在某些方面比某些男仙还要更像个男仙。
所以,每次执行完任务回来,看到有些偶遇的男修对着噬月吹口哨,李让都会在心中脑补一幅那个男修被一头健壮的饿狼蹂躏的画面出来,这也是噬月组其他男仙的一种特别的恶趣味。
至于老婆,李让当然是想要的,只要性格不像那个抢劫过自己的恶毒女仙就行,那种蛇蝎心肠的女仙,就是长得好看,除此之外,简直就是一只披着女仙外皮的十字熊!
罢了罢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李让收回了思绪,嘿嘿的笑了笑,他反正是听出来了,自己这个白捡来的便宜娘子竟然还是一个医修的天才哟!
赚大了赚大了,以后战场受了伤还能在她怀里撒个娇啥啥的,啊哈哈哈哈!李让简直美得冒泡了。
噬月满怀同情的看了李让一眼,虽然噬月也不太了解楚筝的为人,但是,几乎是在一瞬间做出人生重大决定并且坚决执行到底的女仙,不是二傻子就是二愣子,不是二愣子就是二疯子,若是连二疯子都不是,那就实在是太可怕了。
无论如何,反正这个妞不是李让这个只知道干活和杀人的白痴能摆平的。唉,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噬月摇了摇头,不管了,反正李让是跑不出人家姑娘的手掌心了,只要她别坏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战场之上杀机四伏,受伤都是家常便饭一般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所以,无论灵修还是剑修,对医修都有一种纯天然的喜欢。楚筝既然是个医修,看样子还是一个天才医修,那么对于仙界来说就一定是个好事。
“好了好了,你们都别闹了!”城主灵素发话了,“楚筝姑娘暂时作为城主府的专用医修,把这个女魔修治好再说!至于其他的话,日后再讲!”
“遵命!”所有的医修们都拱了拱手。
“噬月大人!”灵素仙子对着噬月拱了拱手,“刚刚楚筝姑娘也跟我说了一下这个魔修的情况,现在不宜将其挪动。可是,晚上我怕有魔修过来行刺,唯恐府兵难以应对,可是我这也有点脱不开身。您看,要不要就借着这个屋子,请您将就一晚?生活所需的一切物资,我都给您安排好,可否?”
“我是过惯了苦日子的,无妨,这里还有个屋顶呢,比前线好多了。就按城主大人说的办,她虽然不好挪动,我看脑子和嘴巴还是很好用的,正好,晚上我也探探她的底细。”噬月回了一礼,不卑不亢的说道。
“如此,甚好!”灵素心说这个丫头鬼精鬼精的,比那个王妍儿也没差了多少,自己这个人情反正是又欠下了,虱多人不痒,债多人不愁,爱咋咋!
二人相视而笑,都露出了老狐狸般阳光和煦的笑容。
“老大!这是我查到的结果,请您过目一下。”李让见灵素城主走了,这才递过来一份清单,“这是王妍儿离开临山城的时候购买的物资,乖乖,可不少呢!”
宋轶和钱多也都适时递过来一张纸,这都是他们今天查到的关于王妍
儿的情报。
噬月把这几张纸都收进了乾坤袋,现在她对这个尹小君的兴趣比王妍儿还要大上三分,毕竟她到现在都还没有见过比这个女孩子更惨的家伙呢。
“老大,她不会是故意卖惨,从而打入我们仙族的高级细作吧?”宋轶摸了摸鼻子,他想要杀人的时候都会有这样一个动作。
“细作我杀了不少了,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她不是。”噬月看着被包裹成粽子一般,已经陷入昏迷的女孩,一字一顿的说,“楚筝,你说说,她的身体状态怎么样?”
“这个女子,面色如蜡,发质枯黄,骨瘦如柴,肌肤并不松弛,手脚都有些伤痕和老茧,说明长年累月都吃不饱,而且长期在干重体力活。身上这些伤都不是很久远,连带骨折等等的重创也不是旧伤,应该是这一个月才遭到这种非人的虐待。”楚筝对她的身体状况简直是不能再熟悉了。
“而且,魔修只是折磨她,并没有打算要她的命,因为她的体内残留有七香草的痕迹,这可是一种极为珍贵的药材,完全是为了给她吊命用的。而且,这还是一种最顶级的续命草药,这说明,魔修对她其实,真的是,嗯,还不错。”楚筝说完这句话,所有人都沉默了。
看她这个样子,如果还可以被称作“还不错”的话,怕是他们之前遇到的魔修们,都可以被喊成大善人了。
“哦,对了,她的右腿被利刃割开,硬塞了一块玉佩进去,应该是为了专门折磨她才这样干的,可是,那枚玉佩,嗯,材质非常好,看起来应该也十分值钱的样子,呃,魔修们为了折磨女孩,都喜欢花费重金的么?”楚筝不解的问。
“别人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那个未婚夫今晚可是只打算用一把很便宜的刀来收拾你的。”李让阴恻恻的在旁边说了一句,表情也是一只十足十的柠檬精。
“是的呢,多亏了夫君,要不然小仙今晚可就要身陨于此了!以身相许真是做对了呢!”楚筝甜甜的补了一句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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