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春达因为个性向来谨慎,所以不急着立刻下结论。他在脑海里反复推敲这个想法,最后判断这个诡计无法成立,就算理论上可行,实际上也无法执行,他不认为马根会用这种方法——因为改装工程都是在晚上等顾客离开之后才进行,这间商店白天一定会开门营业,不论员工或顾客,都可能会有人发现电子钟的时间显示有问题,或许还会立刻改回正确时间,这么一来,马根就无法伪造不在场证明。
“田队,你在想什么?”郝东刑警似乎对田春达的沉默不语感到疑惑。
田春达于是说明他的推论。
“可不可行,还是实际去确认看看吧!”说完,郝东刑警立刻去商店管理员室,找来值班警卫。
“不可能关闭主电源啦!”满头白发的警卫沉吟片刻后,缓缓摇头。
“为什么?”田春达感到失望,却不动声色地问。
“理由很简单。主电源由位于地下的电源室控管,想进入电源室就得经过管理员室。如果有谁这么做,一定会立刻被发现。”
田春达向警卫道谢,让他离开后,有点郁闷地看向四周……会不会有什么更完美的诡计……田春达几乎是一公分一公分地检视橱窗内部,接着将视线移向走廊,最后停在三脚架上的银色数码相机上。
“——原来是这么回事,这下终于解开了。”几秒钟后,田春达低声喃喃。
“解开什么?”因为没有收获而满脸疲惫的郝东刑警问。
技术人员也深感兴趣地望过来。
“当然是凶手使用的诡计。”田春达神情开朗地回答。
他认为这次绝不会错,更仔细推敲之后,他更确信自己的想法正确。
凶手使用的诡计其实非常简单,却因为太简单而有出人意料的效果,也能巧妙地藏住自己的狐狸尾巴。
田春达立刻与熟悉电脑的年轻技术人员讨论该如何证实凶手的诡计。
“郝东,一切都归因于数码相机,并非只有使用底片的传统相机才能制造不在场证明。就像你说过的,马根与他的未婚妻在事件发生的当晚与前一晚都在百货公司内进行改装工程,所以他们有两天——也就是有两次机会——能拍摄时间为八点的不在场证明照片。”
“但要如何解释那张不在场证明照片的前后两张照片?”郝东虽然已经猜到了真相,但为了让上司尽情抒怀,仍是刻意提问。
“没错,对凶手而言,这是最重要的一环。如果拍摄的时间顺序正确,作为证据的那张照片就必须在十日晚上十点之后至十一日当天的早上八点之间拍摄。”
“事实上,凶手却是在事件隔日的五月十二日早上八点拍摄那张照片,并拿来作为十一日早上的不在场证明,对吗?”郝东接道。
“正是如此。反过来说,另外两张照片的功用就是补足不在场的伪证的真实性。马根那三张照片真正的拍摄顺序应该是照片一、照片三、照片二,然而,马根用某种方法将后两者的顺序调换,变成照片一、照片二、照片三。”
“也就是说,问题在于马根如何将最后拍摄的照片夹人前两张照片中间。”
“没错。我在仔细思考后,终于找到能这么做的唯一诡计——不,应该说是终于‘发觉’凶手使用的诡计。”
“你为什么会知道呢?”
“郝东,这全是托你的福啊!全靠你之前对数码相机的详尽说明。”
“我?”
“没错。你那时曾说这个厂牌的数码相机陆续推出数款机型,而dc1与dc2使用一样的内存卡,后来我还向该厂商确认过这件事,确实就如你说的那样。”
“所以……”
“对,就是这样。如果是使用底片的传统相机,底片在还没用完前就取出,一定会因为曝光而报废,但数码相机不同,dc1与dc2的内嵌式内存卡都能在没有电源的情况下保有原来的影像,只要再稍作拆解,就能互换两台相机的内存卡,当然也能交换其中的影像了。”田春达一口气说完,端起热茶啜饮。
“而马根虽然交出dc1作为证物,私下却还拥有新型的dc2。”郝东也伸手端起杯子。
“不错!而且dc2与dci不同,它能从电脑接受影像,所以马根先在电脑上将十二日拍摄的照片插入十日与十一日拍摄的两张照片之间,传回dc2,然后拆下两台相机的内嵌式内存卡互换。根据技术人员的说法,只要稍微懂得一点机械常识的人,都能轻松做到这件事。实际上,后来调查过马根的dc2后,确实在相机上发现动手拆卸的痕迹。”
“原来如此。虽然是罪犯,但马根这家伙想到的诡计真的很巧妙。”
“不是这样的,郝东。正因为是罪犯,才会动歪脑筋到这种地步。”
两人基于事件终结的满足感,悠闲地品尝热茶。一喝完,田春达随即请女服务员续杯。
“对了,后来我们在拍摄高速公路违规的n系统中,好像发现马根那天早上开车的照片。”
“没错,那是他身为凶手的重要证据照片。虽然n系统引发了个人隐私受侵害的问题,但在这种时候却非常有用。”
“不过,活在这个各种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的社会实在很辛苦,因为如果遇上运用这类专门知识犯罪的人,我们招架比较费劲。”郝东紧抿着嘴发牢骚。
然而,识破凶手伪造的不在场证明的田春达却非常高兴,脸上全是心满意足的笑容。
“就算这样,即使再辛苦,我们也只能脚踏实地地努力下去,这才是警察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