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和你商量一下,后天归宁准备些什么礼物。”林轩说道。
归宁也就是俗称的三朝回门,“朝”意为早上,也就是第三天的早上,出嫁的女子在丈夫陪同下回娘家探望父母。男家方需要准备礼物,同时拜谒妻子的父母及亲属。
女方收到礼物后,也不能全收,回去的时候,还要退回去一部分。
当然了,并不是一定要在第三天回去,根据各地的习俗和嫁的远近不同,归宁的时间也不同。
一般在第三、六、七、八、九天,或者满月都是可以的。
而李丽质就嫁在长安,自然在第三人就需要归宁。
“夫君决定就可以了,父皇母后那边什么都不缺,意思一下就行了。”李丽质说道。
对于林轩重视归宁,李丽质是非常感动的,这也说明林轩重视她。
“那怎么能行呢,到时候可不止你一个人归宁,还有你那两个妹妹也要回去,礼物不能寒酸了。”林轩摆了摆手说道。
攀比自古就存在的,李丽质身为嫡长公主,深受李世民的宠爱,陪嫁的嫁妆远超众公主,要说其她公主要说心里对李丽质没有嫉妒,根本不可能。
要是礼物寒酸了,其她公主不知道怎么笑话李丽质呢。
笑话李丽质,就是笑话他,更重要的是他不想李丽质受委屈。
娶老婆就是用来疼的,没有条件就算了,有条件,自然怎么阔气怎么来。
家里那么多钱,留着发霉啊。
李丽质噗嗤一笑,说道:“夫君怎么还和孩子一样,这么爱面子。”
林轩摇了摇头,看着李丽质说道:“不是我要面子,我是不想你被人嘲笑。”
李丽质一怔,感动不已,笑道:“夫君多虑了,我是嫡长公主,谁敢嘲笑我?”
她虽然是嫡长公主,但并不是李世民所有女儿中最大的。
上面有两个姐姐不说,下面的的妹妹更多。
李世民虽然特别疼女儿,但是那么多儿女,肯定不能一碗水端平。
以李世民对女儿的宠爱,其她公主虽然比不了李丽质,但是比其他朝代的公主,却要好的多。
但是人最怕的是比较,李丽质最受李世民的宠爱,自然会有很多人心中不平,暗生怨怼。
对于这些,李丽质自己也非常清楚。
只不过那些人即便心里再怎么不平、嫉妒,见到她还不是客客气气的,没人敢明面上对她冷言冷语。
很多人可能对李丽质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没有清晰的概念。
这么说吧,历史上,贞观十几年的时候,李世民准备分封诸王,当时朝中大臣多数反对,都没能劝动李世民。
这里说的分封,可不是像现在这样给亲王加个封号,和一个有名无实的都督,而是真正的封王。
也就是说,那些亲王,将会拥有他们封地的自制权,相当于国中之国,一方诸侯了。
李世民这样做,是觉得如果天下有变,其他的子孙后代手里有实力,天下还是他们李家的。
当时房玄龄、长孙无忌等李世民的心腹重臣,多次劝说李世民,都没能改变李世民的想法,最终说通李世民,让他打消这种想法的人,就是李丽质。
可见李丽质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
林轩说道:“哪怕她们心里嘲笑你,也不行。”
“夫君。”
李丽质深情款款的看着林轩。
林轩如此为她考虑,如何让她不敢动。
林轩拖着下巴,说道:“不过正如你说的,陛下和皇后娘娘什么都不缺,而且赵国公和宿国公底蕴深厚,咱家还真不好比。”
他虽然有钱,但是很多东西不是钱能买到的。
长孙无忌和程咬金都是李世民的心腹,一路打天下,加上玄武门之变,不知道灭掉多少世家贵族。
李世民不知道赏了他们多少宝贝。
而林轩呢?
宝贝,没有。
钱倒是非常多。
但是回门的时候,他总不能让人拉几十车钱去吧。
到时候阔气是阔气了,不过事后整个长安恐怕都会议论他这个‘傻子’了。
“夫君,我陪嫁的东西里面,有几件珍宝,到时候送过去就可以了。”李丽质说道。
林家的底子她知道,之前只是商贾之家,自然没什么宝贝。
林轩摇了摇头,说道:“不行,哪有拿陪嫁的东西当礼物归宁的。”
倒不是林轩有什么大男子主意,古代男子用女子嫁妆是非常丢人的事情,但是林轩又不是古代的人,他并不在乎那些。
别人可能不清楚那些东西是李丽质陪嫁的东西,但是帮李丽质置办嫁妆的长孙皇后能不清楚?
或许长孙皇后不清楚所有东西,但是那些珍贵的她肯定知道。
到时候长孙皇后怎么看他?
好家伙,我把女儿嫁给你,你用她嫁妆就算了,还拿那些嫁妆做回门礼?
长孙皇后脾气再好,到时候恐怕都不会放过他。
“那怎么办?要不派人到长安看看能不能买到什么比较珍贵的东西?”李丽质说道。
林轩沉吟了一会,摇了摇头说道:“这么短的时间,想买到什么好东西不太现实。”
李世民喜欢王羲之的字,长孙皇后喜好丹青,李丽质受他们的影响,不仅写的一手好字,画艺也非常高。
王羲之的字流传下来的不多,虽然唐朝肯定不算少,但是都在世家大族手里。
别说他和世家关系不好,就算关系好,想买也非常难。
对于世家来说,那些字画都是祖宗留下来的,不到逼不得已,是不可能卖的。
李世民找了《兰亭集序》多年,连一电风声都没有,就可见一斑。
林轩一手瘦金体写的出神入化,但是他总不能自己写一些字送过去吧。
“有了。”林轩眼睛一亮,想到了一个非常好的送礼方法。
李丽质问道:“夫君想到送什么了?”
“嗯。”
林轩点了点头,笑道:“库房里有一千多斤的黄金,我让人熔掉,铸成十二头金猪,到时候我们就送这些金猪。”
要是在后世这样做,虽然壕,却非常土,肯定会被称为暴发户。
但是现在是唐朝,黄金并不作为货币流通。
大多都被世家勋贵给收藏了。
黄金并不算珍贵,但是林轩送的多啊。
一两黄金差不多值十贯铜钱,一斤就是一百六十贯。(古代一斤十六两)
一千多斤黄金,价值二三十万贯。
这里说的贯,指的是满贯。
唐朝官方规定,一贯钱是一千文,但是民间都是八百文穿一贯,这已经是所有人都默认的事了。
就连朝廷的钱也是按照八百文为一贯。
这样算,一千多斤黄金价值三四十万贯了。
长孙无忌合程咬金底蕴再厚,也不可能给李世民送价值几十万贯的东西。
谁能比他阔气?
林轩越想越觉得这个办法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