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迟早会把林歇活成未央的,长公主心想,却没敢说出来。
只因她并不觉得未央有什么不好的,虽然确实有许许多多的人,希望未央死。
林歇走到石桌边,依旧是摸索着找到椅子坐下,问长公主:“有什么事吗?”
长公主清了清嗓子:“我已经找人安排妥当,最迟不超过这个月,你就能和安宁一样去书院,不用整日呆在这院子里了。”
林歇听了很开心:“太好了,谢谢啊。”
长公主走在桌边坐下:“谢就不用,只是我家那丫头现在和安宁一样讨厌你,指不定要在书院里怎么排挤你呢,若是哪天她真在你这作了死,你记得看在我的面上,饶她一回。”
林歇轻笑:“哪的话,葳丫头可不仅是你女儿,也是我从小带大的。”
长公主扎心了一句:“是啊,可惜那丫头现在可不会认你呢。”
林歇幼时并非是被亲戚收养,而是被长公主带走了,只因长公主看出她与林安宁根骨好,年龄也适合,就起了培养的心思,奈何当时风声紧,长公主废了力气也只带走了一个林歇。
那会儿林修与林安宁在他们大伯那日子不好过,林歇也没好到哪去。
她被长公主扔去了一个名为长夜军的暗卫组织里。
长夜军的存在本是秘密,除皇帝外无人知晓,奈何朝局动荡,这个秘密也成了人尽皆知的存在。
长夜军只听命于皇帝,然而废帝的皇位来得名不正言不顺,长夜军销声匿迹,装死不出。
那会儿的长夜军真是要多无聊有多无聊,好不容易从长公主那得了个好苗子,自然是可劲的折腾。
林歇只有在休息时才能待在长公主府,与长公主家的那对龙凤胎作伴,若是条件允许,就能去大伯那里见见林修与林安宁,时机若是把握的好,还能见到林渊。
今上继位之后,她因忙碌再没回过长公主府,倒是林修和林安宁,他们因为林渊去过几次长公主府,因长得一模一样,那对龙凤胎就把林安宁当做了她。
龙凤胎如今是十二岁,见到林安宁那会儿是十岁,十岁的孩子,即便是不停重复说自己早就见过林安宁,也会被人当做玩笑话。
但这并不妨碍林安宁与龙凤胎的关系越来越好。
他们认定了林安宁就是幼时见过的“未央姐姐”,林安宁认定了他们俩年纪小记错了事,阴差阳错整整两年,各自认知根深蒂固。
所以哪怕林歇出现,他们也不会觉得林歇才是幼时带着他们玩的未央。
林歇却丝毫不为此感到难过:“不认才好呢。”
龙凤胎对着林安宁喊出“未央姐姐”的时候,未央这个名字还不曾出现在朝堂之上,更不曾令人闻风丧胆,如今龙凤胎在长公主的纠正下已经不会再对着林安宁叫“未央姐姐”,甚至可能已经忘了这个称呼,若林歇被认出来,让他们记起这个称呼,那才叫大事不妙。
长公主此次前来就是为了说这件事,顺便看看林歇如今过得如何,见林歇的院子修葺过后终于像样了,这才放心离开。
长公主说最迟也是这个月内,然而这个月才月初,所以对于去书院一事,林歇并不着急,而是继续调。教自己的丫鬟。
半夏与连翘虽然脾气不好又爱偷懒,但心思还不算坏得彻底,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她们再没出现过不听林歇话的情况,更不会躲着不做事了。
半夏手艺好,还拿了林歇放着从没用过的布料,好好给林歇做了几身新衣裳。
就是她们的脾气还不算好,但是林歇不打算纠正这点,甚至有些放纵地让她们在自己面前乱说话。
有些话她自己不好说出口,借着这两个丫头的嘴却是可以的,最重要的是,她不希望她们战战兢兢不敢说话,比起檐铃的声音,果然还是鲜活的人声更加好听。
“姑娘,我们出去走走吧。”接连几天猜拳都输的半夏因为太久没出去,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林歇:“我看不见路。”
半夏:“我和连翘带着你,不会让你摔了的。”
林歇考虑了一下,就同意了。
半夏丢下扫帚,高高兴兴去把屋里打扫的连翘叫了出来。
连翘则和半夏不同,这几日都是她去厨房拿饭,因而听到了一些风声,说是大少爷之所以不在林子里修路,就是因为不愿意让大姑娘从林子里出来。
所以一听说大姑娘要出去走走,她就犹豫了起来。
她是脾气不好,可不是傻子,趋利避害的本能还是有的。
但半夏催得急,她又没办法明说,最后半推半就,还是三人一块出了院门。
林子里的路不好走,寻常人走快些都容易摔着,更何况林歇还是个瞎的,因而三人走得那叫一个磕磕碰碰。
最后快出林子了,半夏和连翘才摸出最好的法子:她们一个扶着林歇,帮林歇看前面的路免得撞树上,一个走前头领着,寻最平坦的路,并将地上大些的石块踢走。
等终于出了林子,三人不约而同地长舒了一口气。
可真不容易。
林子出来就是侯府花园,花园道路平坦,于是半夏与连翘便走到了林歇身后,只在遇到有台阶或者要拐歪的地方才出声提醒。
花园很大,除了花草树木,还有小河湖泊,小河上有精巧的小石桥,湖泊中央则是有一个亭子。
府中几乎没人见过林歇,即便是知道林歇和林安宁长得像,也没人想过她们长得会是一模一样。
且林歇今日穿的是半夏新做的衣服,一件漂亮的烟蓝色齐胸襦裙。
连翘清楚的知道,半夏做的这件襦裙是仿了林安宁十七岁生辰宴席上穿的那件天蓝色襦裙,两件蓝色襦裙在颜色上虽然有些细微的不同,但款式和上头绣着的花纹却是一模一样的。
非要再找出什么差别的话,大概就是林安宁那身襦裙的价格能买五件林歇身上这身襦裙。
但林歇并不知道,就算路过看到她的下人都错将她当做了林安宁,称她为“二姑娘”,她也只以为是因为这张脸。
她不欲一个个解释,半夏和连翘对视一眼,也没说什么。
半夏是觉得大姑娘不受宠,假扮一下二姑娘被人恭敬对待,她们也能风光些。
连翘则是因为之前听到的风声,觉得大姑娘假冒二姑娘也好,免得被大少爷发现。
然而怕什么,就会来什么。
林歇走累了就去湖心亭坐了一会儿。
就在这时,林修远远看到林歇,朝她走了过来。
“安宁?”林修刚唤出口,就停住了脚步,显然也是发现了不对劲。
林歇侧头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回了声:“大哥,我是林歇。”
“看出来了。”林修春风和煦般的声音急转直下,带上了略显不快的疏离。
打完这个本不该有的招呼后,林修转身便走了,一句话都没有留下。
林歇没把林修的排斥放在心上,又逛了一会儿就回了榕栖阁。
一回生二回熟,半夏和连翘已经能够熟练带着林歇穿过没有路的林子了。
回到自己的院子里,半夏忍不住在煮水泡茶的时候偷偷朝连翘抱怨:“大少爷这样也太伤人了。”
然后事实告诉半夏,还有更伤人的——
林修命人送来了一条大约三指宽,像是束发用的缎带。
半夏和连翘都看不明白大少爷特地送来这么一条缎带是要做什么,若是用来束发,是不是太长、太宽了些?
只有林歇领悟了这条缎带的作用,她拿起缎带摸了摸,触手微凉,质地很丝滑很舒服,且缎带一面修着花纹,另一面什么都没有。
缎带的末端还夹着镂空的铜色马口夹,马口夹上坠着齐整的流苏。
林歇让连翘拿来四个小铃铛,一边两个系了上去,然后当着连翘和半夏的面,将缎带平滑的那一面覆在了眼睛上,绑好。
林修是不希望再把她与林安宁弄混,于是便送来了这条缎带,给她绑在眼睛上做个明显的记号,告诉别人她不是林安宁,而是瞎了眼的林歇,也好防止府中下人再将二人弄混,。
连翘和半夏在林歇做出这个举动之后也看懂了,不知道为什么,两个人突然就没声了。
缎带末端垂在林歇身后,林歇晃了晃脑袋,听到铃铛发出声响,扬起了嘴角。
她喜欢这个,因为这是大哥送的,而且有了这个,她也不用怕会被人认错成林安宁,更不用苦恼该怎么和别人解释自己其实不是林安宁,最重要的是,缎带末端扣上铃铛后,她走到哪都有声音了。
“大姑娘……”连翘开口,音调听起来怪怪的。
半夏更是什么话都没说就跑了出去。
林歇并不知道半夏和连翘是被大少爷这波戳人心窝子的操作给震惊了,听见半夏跑出去的声音,她疑惑地问道:“半夏怎么了?”
“她……”连翘看着林歇身上的衣服,咬咬牙说道:“姑娘身上的衣服沾了林子里的泥,她去给姑娘拿擦洗的布去了,但我看这泥难擦,不如姑娘把衣服换了,我直接拿去洗洗。”
林歇不疑有他,起身去屏风后面换了衣服,并说了句:“我挺喜欢这件的,虽然看不见是什么模样,但是穿着很舒服。”
连翘咬着唇,没吱声。
林歇换好衣服后又晃了晃脑袋,很是喜欢身后如影随行的铃声,还说了一句:“可惜只有一条,弄脏了就没得换了”
连翘安静了一会儿,许久才道:“你若是喜欢,我让半夏再给你做就是,上回给你做衣裳的布料还剩下不少,半夏绣花样最好看了,定能做条比这还好看的。”
林歇一愣,总觉得这个回答哪里不对,一般连翘不该说“有就不错了”吗?
今天这个回答是不是太亲切了一点?
但林歇还是应了一句:“好呀,那你们可别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林修:我林修就是死,死外面,被读者骂死,也不会把林歇当成自己亲妹妹来看
蠢作者写这章写得炒鸡开心哈哈哈哈哈哈哈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