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班特城里,一群刚入城的少年少女正在热烈的讨论着什么。他们中有人的衣饰华丽,精致的法袍上画着有防御功能的微型法阵,有的人则平凡的多,简单的粗布长袍昭示着他来自于一个普通家庭。
当看到这些年龄相仿、出身不同的年轻人时,班特城的居民很容易就能辨别出他们的身份:来自大陆各个魔法学院,目的是去弥夜沼泽完成考核的法师学徒们。
在同伴们为了终于到达一个可以歇脚的大城市而高兴时,薇拉却开始发愁起来。这支队伍里成员构成相当复杂,有家世显赫相当富有的小少爷伊迪斯,有小小年纪就展现出过人天赋的天才少女格温迪琳,还有和她一样出身平民,在两位光彩照人的同伴衬托下显得有些暗淡的本森。
这是一个临时组成的队伍,成员彼此都不熟悉,尤其是伊迪斯和格温迪林两个人更是针锋相对,一路上就已经火药味十足。
薇拉叹了口气,她只是一个临时被拉过来的领队,在这些骄傲的少爷小姐中并没有威信,在他们看来,自己只是一个温和友善,比他们略多了一点野外生活经验的学姐而已,而不是能为整个队伍做决定的可靠决策者。薇拉已经可以预想到,一旦整支队伍面临选择,他们一定会吵的不可开交,把尴尬的自己晾在一边。
作为队伍里唯一的一个三年级学生,薇拉曾经有过在弥夜沼泽里生存的经验。她很清楚班特城是他们最后一个能买到补给的大城市,而眼下到了必须做决定的时刻。
首先就是晚上住在哪里的问题。他们的任务难度不高,不需要和魔兽发生战斗,只需要获取一些适合用来制作初级法杖的共轭之树的枝干。这意味着他们要在弥夜沼泽里花费大量的时间寻找共轭之树。
如果晚上在弥夜沼泽里的佣兵营地露营,那他们现在就要购买帐篷和防潮睡袋。这也是薇拉原本的计划,在佣兵营地他们可以得到相当多的消息,共轭之树并不十分珍贵,佣兵们并不介意透露出相关信息。缺点就是营地相当简陋,甚至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佣兵们的行为粗野,你甚至会在晚上发现他们在你的帐篷边撒尿。注意,这并不代表着挑衅,更可能是起夜的佣兵不敢走出太远所以随便挑了一个倒霉蛋的帐篷。
毕竟营地只有那么大,有的时候帐篷挨着帐篷,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离开营地又相当危险,被选中的人只能自认倒霉。薇拉甚至还没有告诉三人这种可能性,小少爷伊迪斯就已经对于来时路上在野外体验到的露营环境相当不满。
如果三个人都反对在佣兵营地过夜,那么他们只能每天在弥夜沼泽和迷雾小镇之间往返,这意味着有效的寻找共轭之树的时间只有两三个小时,其他的时候他们都要在路上奔波。
相比于住宿问题,食物问题简直是个小事了。
到底要怎么劝服大家愿意在佣兵营地里过夜呢?四个人现在来到了一家旅店,老板把饭菜送到了房间里,薇拉不动声色的打量着所有人。
椅子上略有些灰尘,本森找了块干净的布把椅座擦拭干净,就当他准备询问其他人是否需要帮助时,格温迪琳用出了超出她所在的年级教学内容的清洁术,椅子顿时光洁如新,小少爷伊迪斯从空间戒指里取出了一块柔软的用银线绣着花纹的崭新厚垫子,毫不心疼地垫在了有着脏污的椅子上。本森只好讪讪的收起了手里的布条,脸上的表情更加落寞。
薇拉一路上已经看到无数次这样的景象,忍不住为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泪,这真是一个毫无合作意识的团队啊。
她想起了出发前朋友和她开的玩笑。
薇拉接到这么简单的考核任务,相当惊喜:“没想到三年级的任务比我二年级时还要简单!”
朋友劝她不要高兴的太早:“可是你是领队呀!二年级学生的任务是拿到共轭树枝,而你的任务是,带着这群二年级学生拿到共轭树枝。这完全不是一个难度。”
一语成谶。
薇拉要是早知道队伍里是这种尴尬的局面,绝对会选择难度更高的其他考核任务。
不过为时已晚,眼下主要是让这几个洁癖程度轻重不一的少年少女同意在弥夜沼泽里的佣兵营地过夜。
薇拉的导师德里克教授曾说过,如果你想说服别人按照你的想法做事,不要把这件事放在选项中,把它放在前提条件里。
“咳。”薇拉清了清嗓子:“如果我们去佣兵营地露营的话,是在班特城购买食物还是在弥夜沼泽附近的迷雾小镇采购呢?”
“有什么区别吗?薇拉学姐?”格温迪琳虽然从小在赞美中长大,但脾气并不娇纵,反而有一种为了目标一往无前的冲劲。
薇拉看见小少爷伊迪斯拧起了眉头,似乎要说些什么,急忙赶在他发现不对劲之前开口:“班特城的食物味道更好,至于迷雾小镇嘛,那里的特产是坚硬的面包和蔬菜糊糊。”
本森了解两个同伴的饮食习惯,他们在吃自己这辈子吃过最柔软的白面包时都要抱怨面粉磨的不够细,于是温和地说道:“那我们还是在这里采购足够的食物吧。”
小少爷伊迪斯瞪大了眼睛:“我们一定要在佣……”
薇拉语气欢快的打断他:“那我们可要好好挑选耐放的食物了!弥夜沼泽阴暗潮湿,普通食物很快就会变质,挑选的食物最好不要有浓烈的香气,那会招惹魔兽和昆虫。上次我来弥夜沼泽的时候,一个队友包里的山羊奶酪不知道被什么虫子产了卵,爬出来好多蛆虫。”
小少爷伊迪斯面露恶心,终于被成功带跑:“那我们确实要好好挑选一下了。”
薇拉悄悄给自己比了个大拇指:计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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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的弗兰克不住的摸索着怀里被他捂热的那枚金币,他叫着往外走的杜西:“小杜西,爸爸现在有钱送你到外面学习了。”
杜西站住了,她背对着弗兰克没有转过身,语气硬邦邦的:“爸爸,不是每个孩子都需要到外面学习的。莉莉丝的爸爸不能教她更多的药剂学知识了,但温特先生的智慧我还没有学到百分之一。”
弗兰克已经习惯了每次一提到外出学习,杜西就要生气这件事,但小镇上的年轻一代的孩子们都有着离开迷雾小镇的打算,凯拉的儿子在帝都的骑士学院,莉莉斯也即将前往群星学院学习药剂学。
“温特先生每年只在这里停留两个月,而且他还有自己的事要做。”温特先生是弗兰克的“房客”,就像短暂的借住在镇民家中的其他佣兵一样。但温特先生并不是佣兵,弗兰克猜测他是个商人,他和许多佣兵打交道,收购他们从弥夜沼泽得来的魔法材料。
弗兰克很感激温特先生,他教会杜西识字算数,这些都是自己没办法教授给杜西的。他虽然有着丰富的战斗和生存经验,但几乎是个文盲。
“我没有魔法天赋,外面也没有适合我的学校。”杜西说完这句话,跛着脚头也不回的出了门。
弗兰克继续摩挲着那枚金币,如果杜西不愿意离开迷雾小镇的话,这点钱也许可以用来请一个牧师治好小杜西的跛脚。不过一个金币好像有点少,他得赚更多的钱才行。这样想着,弗兰克立刻着手准备起搭建一个新的鸡舍的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