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弋约许行霁见面的地方叫‘团团庄’,是他们两个第一次‘约会’的地方。
其实也算不上约会,充其量是两个人第一次单独吃饭的地方,只不过在盛弋心里有特殊意义罢了。
那时候他们已经结完婚了,许行霁一顿家法毒打都挨完了,两个人作为新婚夫妻才有些单独相处的时间空间——还是在城东医院里,一个病人一个陪护的相处。
不约而同的,住院那些天两个人都有些尴尬的相处着,感觉在病房里就像蹲监狱似的。
盛弋每天白天过来照顾许行霁,因为他背上的伤动起来不太方便,吃饭抬一抬手都会疼,所以盛弋每天都是做好了饭送来喂她吃,等晚上再回去。
某天中午盛弋比往常时间早到了十分钟,拎着饭盒走到病房门口就不小心听到许行霁在打电话,青年的声音清朗中带着一丝戏谑,又有些为难的和电话对面的人抱怨——
“你别来看我了,我那老婆在。”
“操,我她妈哪知道,她就是天天来。”
“说实话,是有点尴尬,都不知道说什么……”
盛弋垂下眼睛,后退了两步不继续听,她算着时间想着他应该接完电话了,才敲门走进去。
“今天做的是咸蛋黄排条和碎油渣炒饭。”她按照惯例询问着:“不知道你爱不爱吃。”
许行霁也习惯了她的客气和问询了,坐直身子点了点头:“挺好的。”
有吃的就行,他还挑三拣四的那就太离谱了,再说盛弋做饭的手艺挺好的,他觉得自己还挺吃得惯。
盛弋照例是用勺子喂他吃饭的,但今天喂着喂着,她有些犹豫地问:“呃,你伤恢复的怎么样了。”许行霁:“还行。”
“能自己吃饭了么?”
闻言,许行霁抬眸看了她一眼。
“你要是能自己吃。”盛弋低着头不看他,慢吞吞地说:“那个,我明天就不来了,有点事情,你自己可以吃饭么?”
也许是该给许行霁一些独处空间的,她天天来,他连尴尬都不好意思说,自己的确不能那么不识趣。
只可惜她垂着头,没T看到许行霁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失落。
“哦,应该可以了。”男生抬了抬手,忽略背部的撕扯感,平静地说:“让我自己试试。”
盛弋把勺子递给他。
“之前一直没问你。”许行霁用勺子扒拉着饭盒里晶莹剔透的米饭,状似无意般的‘随口’问:“是不是陪我待在病房里挺烦的?”
他早就说了,第一天就说了,没必要陪他在这儿待着,这小姑娘还不听。
如果终究要走的话,那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来,许行霁有些偏激的想着。
然而盛弋的回答让他出乎意料。
“没有啊。”女孩儿眨了眨眼,黑白分明的瞳孔里很无辜:“不烦,嗯……挺好的。”
说到最后几个字时,声音有一丝不好意思的软糯。
许行霁拿着勺子的手一顿,抿了抿唇,他不想承认自己心里还挺开心的,只是淡声问:“明天要忙多久?”
盛弋:“啊?”
“忙完了过来吧。”许行霁苍白的脸上眼睛很黑,划过一丝孩子气的不乐意,颇为傲娇:“医院的饭难吃。”
?
所以刚刚许行霁打电话说的那些‘想要独处空间’,都是口嫌体正直么?
也许生病住院的人都很脆弱,所以不想一个人待着吧。盛弋脑中思索着各种可能性,强行把自己的开心压制住了,扬起唇角轻轻地‘嗯’了一声。许行霁挑了下眉,问她:“你笑什么?”
盛弋立刻收敛了神色,义正言辞:“我没笑。”
说完她就感觉耳朵连着脸颊都火辣辣的热,连忙收拾了饭盒离开:“我明天再来。”
完全忘了自己刚刚说的‘明天有事’这个借口了。
也许是两个人在医院相处的还算和谐,再加上盛弋天天给许行霁做饭喂饭吃,渐渐地,氛围也没一开始那么尴尬了。
某天盛弋走到窗边去给许行霁倒水的时候,意外发现那天正好赶上林澜初雪的日子。
林澜是南方城市,冬天里下雪的日子也不是很多,初雪就显得格外珍贵,虽然只是像毛毛雨一样的小雪花,但晶莹剔透的丝丝落下时,盛弋还是兴奋地回头对许行霁指着窗外:“看,下雪了!”
许行霁长眉轻挑,饶有兴致地问:“你喜欢雪?”
盛弋笑着点点头:“有点喜欢。”
主要是见到雪的次数不错,要说特别喜欢倒也没有,她怕冷,不太喜欢冬天。
女孩儿站在窗边,落日白雪的映衬下一张巴掌脸泛着淡淡的光晕,弯起眼睛一笑的时候……还挺可爱的。
许行霁沉默片刻,干脆地说:“喜欢就出去看,隔着窗户不好玩。”
说着,竟就要下地穿衣服。
盛弋愣了一下,连忙走过去拦住他:“你干嘛啊?”
要她出去,他自己穿衣服干什么?
许行霁笑笑:“一起去,你今天也不用回去做晚饭了,我请你出去吃。”
这病房什么的,他早就待腻了。
“不行。”结果盛弋摇了摇头,十分有原则:“你伤还没好T全呢,再说,再说医生也不会同意你出去。”“谁要他们同意。”许行霁哼了一声:“你见过逃课的人跑之前还要告诉老师的么?”
这姑娘可真傻。
在盛弋的目瞪口呆中,许行霁穿好衣服后也不多废话,直接扯着她走人。
那是他们第一次牵手,许行霁的手指很凉,可被他拉着的时候,盛弋却感觉从手掌到指尖都快烧着了——冰天雪地里,她热得要死。
他们是违背了医院规定悄悄‘逃’出来的,自然也不能走太远。
盛弋生怕许行霁身上的伤出来会被冻到,出来后没待几分钟,就轻声说自己饿了要去吃饭。
幸亏许行霁没多说什么,扫了扫医院周围,在那一排的饭店里选择了‘团团庄’这家鲁菜馆。
根本算不上约会的一次约会,但因为是第一次的缘故,所以每个细节盛弋都记得十分清晰。
在她心里那天才算是他们‘夫妻生活’的真正开始,所以也应该在这个地方做结束才对。盛弋是个非常有仪式感的姑娘,不一定要说出来,但始终表现在细节的方方面面。
她不习惯让人等,特意早一些出了门。
团团庄是医院附近的饭点,不好停车,盛弋只好把开来的车停的远了些,然后下车后步行慢慢走过去饭点。她不着急,走过去的节奏更像是闲庭信步的溜达。
如果今天顺利的话,从此之后她和许行霁应该都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了。
盛弋打心眼里希望今天是顺利的,她不希望她和许行霁的句号是撕破脸的横眉冷对,更希望他们好聚好散。所以盛弋不急,走过去的一路上都在思考一会儿该怎么说。
停车地方到饭店的一条路上有一个公交车站,熙熙攘攘的有不少人排队上车,盛弋路过的时候下意识的偏了偏头想着不要挡到人,然而视线无意中路过上车的人群时倏地顿住。就连脚步也僵在原地,一瞬间她几乎有种血液倒流的迟滞感,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事实。
直到所有人都上了车,那辆公交车开走盛弋才回了神。
她懊恼的咬唇,也不顾脚下踩着的是小高跟鞋,顺着公交车开走的方向就追了上去。
“停车!停车!”在周围来来往往的路人围观里,盛弋知道自己的形象大概像个精致的疯子——她今天穿着亚麻绿的真丝衬衫裙,小腿笔直修长的踩在高跟鞋里,整个人从头发到鞋尖都是美丽又体面的形象。
此刻却毫无理智的追着一辆公交车跑。
盛弋隐隐约约听到周围像是有人叫她,和她说话,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但是这些东西她全都顾不上,眼里只有那辆车牌号为‘3765’的901路公交车。
快到下站了,一定要追到下站,盛弋默默地想,嘴里不断念着3765这个数字防止自己忘掉,她胸口上下起伏的厉害,喉咙火辣辣的疼,感觉都快跑到吐血了,脚T下的高跟鞋有种摇摇欲坠的感觉,好像下一秒就要摔倒——直到她被一双大手捏住了肩膀,强制性的停了下来。
“盛弋!你他妈疯了是不是?!”是许行霁,一双黑眸惊怒交加的看着头发都已经跑乱了的女孩,全无风度地大吼:“你在干什么?你知不知道自己刚刚都快跑到马路上去了!”
全都是车,盛弋跟失了智一样的疯跑,他如果晚来几分钟……许行霁真的不敢再想,后怕的指尖都有点抖。
“放开我,放开我!”盛弋却好像完全没听懂他说什么似的,不断挣扎着想要逃离许行霁掣肘自己肩膀的手臂,而一双眼睛还眼巴巴的看着公交车开走的方向,眼看着越开越远,眼里的光也一点一点的灭了。“我要追那辆车。”她声音甚至都有些哽咽:“你看到了吗?你刚刚看到了吗?”
盛弋眼睛里莫名的绝望感让许行霁愣了一下,眉尖有些疑惑地微微皱起,他试探着问:“你刚刚看到什么了?”
他刚刚是气疯了,现在仔细想想就能明白那辆公交车上应该是有什么东西,要不然一向温柔又理智的姑娘应该不会如此疯狂地追着一辆车跑。
然而盛弋接下来的话,却能把人吓一跳。
“我看到我妈妈了。”盛弋目光空洞,自言自语般的喃喃道:“我不会认错人的,那就是我妈妈。”
就是刚刚那辆3765的901路公交车,惊鸿一瞥,她看到庄青上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