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除了饮食以外,天气也是大多数人受不了的一点。
毕竟有些人宁可能捏着鼻子每天吃炸鱼和炸薯条,也不想天天打着伞湿漉漉的走来走去,偏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天都是在下雨的。
苏妍的抱怨除了饮食还有天气,饮食问题解决了,也时常因为阴雨天而糟心。
但这个盛弋就管不了了——她又不是雷公雨神,能管饭吃但是管不了天公不作美。
而且,其实盛弋对伦敦的天气还是蛮适应的,大概因为林澜也是多雨城市的原因。
虽然没有伦敦这么多这么频繁,但她对于软绵绵的湿润天气是适应的,从一T开始的不喜欢,到现在已经能从中找出些舒适度来了。
为期一年的课程结束后,比起迫不及待回国的苏妍,盛弋反倒有耐心在这里多留一阵子。
“我靠,你还不回去?”早已经和小男友分手了的苏妍走的分外洒脱,只是很疑惑的问着盛弋:“其实这地儿看着好,挣的未必在国内多,以你的水平回国就能收到不错的offer的。”
在她们就读的那所学校里,盛弋可是实打实的‘风云人物’,苏妍虽然不是建筑系的也不懂,但她能看出来每当盛弋的作品发布,趋之若鹜去研究的学生就有很多。
别人可能是来学习的,但盛弋拥有大量的基础和一定的工作经验,是来镀金的。
镀金之后,那自然就可以荣归故里了。
但盛弋不这么想,她下巴抵在膝盖上,想了想道:“现在这边干一下试试吧,Aaron给了我一份offer。”
“Aaron?”苏妍回忆了一下:“是你们学院的那个才子Aaron么?”
“是他,比我大几届,今年正好博士读完,他想自己开创工作室。”盛弋顿了一下,说出决定留下的理由:“而我想试试这种没背景,没靠山,一切都要从头开始自己努力的感觉。”因为当初许行霁那个‘行西’工作室给她留下的印象特别深,盛弋早就想体验一下这种感觉了,当初许行霁的经历。
人各有志,况且盛弋的思维想法一向都挺特殊的。
苏妍说了一句就不再劝,而是俯身抱了抱她:“亲爱的,我会想死你的。”
她来伦敦这一年多幸亏遇到盛弋,要不然简直不想活了。
盛弋拍了拍她的背,没说什么,可心里其实多少也有点失落——能找到一个性格合得来的朋友其实很不容易,尤其是在异国他乡。
苏妍走了她也不想合租了,干脆把另外一个房间也付了租金,自己一个人独居了起来。
但实际上住处对于盛弋而言其实只是一个晚上栖身睡觉的地方,伦敦的生活节奏很快,而她来的第二年就已经全身心的彻底投入到工作中。
Aaron的工作室是刚成立起来无根无基的小企业,压根没法跟同行别的公司来竞争,只能按照最基础的‘薄利多销’来赚口碑攒人脉,因此公司里人数不多的几个员工不但要负责最核心的设计跟进,还要负责日常的财务人事开销等等……这里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牲口使。
盛弋也不知道自己怀揣着亿万家财为什么要在Aaron手下那么拼命,总之那个时候就是打心眼儿里只想着工作,从来不觉得累也不觉得苦,每天十几个小时连轴转,一丁点思考别的东西的空间都没有。
但好在努力总归是有回报的,这样勤勤恳恳连轴转了大半年,工作室总算被当地创业政府看到了扶持,也走上正轨,像样的单子一个接一个的来不说T,规模也扩大了。
也许是国外比较看重刚毕业的大学生青年创业的缘故,加上也真的有本事,一年多的时间,Aaron的工作室就像模像样了。而盛弋作为一开始就跟着的‘元老’,在伦敦的业内也被称为ablewoman。
在第三年的圣诞节来临之前,盛弋被Aaron约了出去。
夜晚的吊桥餐厅上,窗外的星空仿佛近在咫尺,不少糅合在了Aaron碧色的眼睛里。
“盛。”他用自己这几年学的,蹩脚的中文柔情四溢的说着:“这两年真谢谢你,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Aaron金发碧眼,皮肤白皙,轮廓是欧洲人特有的深邃挺阔,不用仔细看也是迷人的英俊帅气,此刻他就差单膝跪地对着盛弋表达谢意了。
司马昭之心,相当明显。
可盛弋颇为不解风情,她低头吃着牛排,点了点头含糊到:“你给我开工资啊。”
……
Aaron只好直说,外国人是直白又藏不住事情的性子,他委屈的眨了眨眼:“盛,我喜欢你。”
盛弋忍不住笑了:“我不喜欢你。”
这个回答Aaron一点也不意外,从在校园里的时候他就注意到盛弋了,并且很快被这个东方女孩迷住,但现在几年过去,无论在学校还是在职场这儿,他从来都在盛弋身上看到过一点希望。
Aaron是个聪明人,为了继续做朋友他并不执着,只是时不时的会‘突然出击’一下子——万一哪天这姑娘想谈恋爱了,起码自己也占一个她考虑的第一顺位不是?
只是盛弋,打击人有一手的,拒绝人也成家常便饭了。
刚刚拒绝完Aaron柔情蜜意的表白,她也能丝毫不当回事,反倒和他聊起了这家吊桥餐厅的线条设计,这让Aaron真的感觉……十分挫败。
“盛,我很好奇。”Aaron手撑着下巴,沮丧地问:“你以后会找个什么样的husband。”这问题经常有人问她,而盛弋的回答也大差不离,无所谓的笑笑:“这重要么?”
“很重要。”Aaron一脸严肃:“很难想象这个人比我还要优秀!”
……
近乎自负一样的骄傲,这的确是Aaron的个性。
盛弋忍俊不禁,思索片刻,才和他说了一句真话:“Aaron,我是要回家的。”
Aaron一愣:“what?”
“在刚刚来伦敦的时候就有了这种打算,等小有所成,就回家。”盛弋偏头,很轻松的弯了弯眼睛:“现在是时候了。”
如果一塌糊涂,她不甘心回去。
可如果她在这里也能做到优秀,就不怕回去,异国他乡,永远也不会给人一种‘落叶归根’的感觉的。
这年的新年,盛弋是回家过的。
她有三年没回林澜了,脚下踩着的帆布鞋刚刚踏在家乡的土地上,不禁感到一丝陌生的熟悉感。一月份的天有些冷,盛T弋把围巾多绕了几圈,吸了吸鼻子感受一下冷空气的味道,随后微微笑了笑。
好棒哦,她终于回家了。
盛弋拖着行李箱兴致勃勃的随着人流往外走,听到周围全都是熟悉的中文,倍感欣慰。
她之前和庄青说了今天到林澜,也说了不用派人接,可等除了机场,依然能看到举着自己名字牌子来接她的刘司机。
刘权是庄青在盛弋走之后雇佣的开车司机,只在照片里见过盛弋的模样,但此刻仍旧眼尖的一下就认了出来,兴奋道:“盛小姐。”
然后伸手过来接她的行李箱。
盛弋客气的点了点头:“麻烦您了。”
“不麻烦不麻烦。”刘权忙说,心想小姐人比照片上还漂亮就不说了,脾气是真好。从机场到群杉开车差不多要半个小时,盛弋在飞机上没怎么睡好,此刻坐在车后座就忍不住打了个盹,等车子到家门口停下来时,精神比刚下飞机的时候好了不少。
“小姐。”刘权下车后从后备箱拿出行李箱,笑呵呵的:“做了那么久的飞机,您太累了吧?”
盛弋揉了揉眼睛,声音软糯:“是您开车开得好,很平稳。”
盛弋换鞋走进去客厅的时候,庄青正坐在沙发上等,女人比起三年前刚被救出来时的苍白纤细已经大变样——她丰满了一些,虽然整体还是瘦,但脸色红润,精神气十足,曾经被折腾成枯草一样的头发也养好了,高高地盘起,颈间带着一串玉珠子,温润而贵气。
见到盛弋,就眼前一亮走到她面前抱了抱她。
“瘦了。”庄青摸了摸盛弋小巧的巴掌脸,颇为爱怜:“头发怎么也剪短了?”
盛弋原来是一头及腰秀发,现在倒也没剪的太短,只是比肩膀微微长了一点,发梢微卷,多了一丝俏皮干练。
“原来太长了,打理起来不方便嘛。”盛弋却十分喜欢自己现在的头发,绕了个圈给庄青看:“现在多好。”
“好好好。”庄青纵容的笑着,拉着她去餐桌吃饭。
盛弋连转带停的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飞机,累的上下眼皮打架,吃完饭就忙不迭的回屋睡觉了。
她甚至不用倒时差,从傍晚就昏天暗地的睡到了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又是一条好汉。
在床上呆滞的趴了好一会儿,直到枕边的手机‘嗡嗡’震动,盛弋才迟缓的回了神,意识到自己真的回来了,她现在是在林澜,是在自家的床上呼呼大睡。伸了个懒腰,不紧不慢的下床洗漱,接近九点钟盛弋才下楼准备吃早餐。
家里的阿姨正在打扫地面,见她下来就忙说:“小姐,我这就去准备,夫人遛狗去了。”
庄青养的博美犬今年已经三岁半了,每天早晚都要溜一遍。
阿姨手艺不错,早晨做的是南瓜粥和猪肉玉米蒸饺,盛弋就着小咸菜吃了不少,一边吃一边看手机里弹出来的信息。
她昨天落地后发了个定位的朋友T圈,早晨起来微信就炸了,一顿乱七八糟的信息乌央乌央的涌来,她和时荔还有袁栗烛的那三人小群里就有99+的未读信息,包括苏妍等等也都过来问。
显然,对于她这没有任何预兆的突然班师回朝,所有人都挺惊讶。盛弋挑挑拣拣的回了几条,觉得吃得差不多了刚刚撂下筷,就看到阿姨又端上来一碗红豆糯米圆子。
盛弋:“……”
“小姐,这是夫人吩咐的。”阿姨笑着说:“她说您喜欢吃这个甜品。”
盛弋摸了摸肚子,觉得她目前是有点无福消受。
“阿姨,放在冰箱里吧,我回来吃。”她找个借口搪塞过去:“我喜欢吃凉的。”
阿姨好奇的多问了一句:“小姐,您要出去么?”
“嗯。”盛弋垂眸看了眼微信:“去见一个朋友。”
虽然离开了三年,但盛弋对林澜的条条大道那都是门儿清,吃完早饭后绕着小区跑了几圈,她回来换好衣服画了个妆,也不用刘权送,自己就开车去和方士羽约好的茶馆了。
从第一家任职的公司离开的过程是很狼狈的,盛弋在那里没什么要好的同事,因此离开后也没和任何人有联系。直到后来方士羽联系她,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当初他们一起竞标努力拿下的那个工程很成功,其中盛弋的构思图居功甚伟,虽然她早就辞职了,但这个好消息也应该一起共享。
盛弋很感谢他告诉自己这个消息,一来二去的就保持联系了。方士羽是个经验老道的前辈,她在伦敦这几年遇到搞不懂的地方也经常咨询他,他一向耐心解答,况且……他还帮过她一些别的事情。
因此收到方士羽的闻讯信息后,盛弋第一时间就要约他出来吃饭。
方士羽早就从原来的公司跳槽道别的公司,还高升了一层,现在时间自由又充裕,当即就答应了下来。
两人一前一后到了约定的茶馆,还没来得及寒暄几句,方士羽就开门见山地问:“回来还走么?”
盛弋摇了摇头,白嫩的手指执起茶杯:“不打算走了。”
“那挺好。”方士羽干脆的发出邀请:“来我们公司跟着我干?”
“羽哥,算了。”盛弋轻笑,四两拨千斤的拒绝道:“我想先歇一阵子。”
“歇什么歇啊。”方士羽摇了摇头,不甚认同:“年轻就得拼,我比你大十岁呢,现在就特想回到二十多岁。”
盛弋笑而不语,垂眸又添了些茶叶洗茶。
方士羽瞧着她不紧不慢的样子就知道她胸中自有沟壑——看起来柔柔弱弱,实际上有主意着呢,他的邀请其实也只是想给自己的团队找个有力的左膀右臂,可被拒绝了也不好继续死皮赖脸。
其实今天找她来,还有一件别的事想说,方士羽犹豫了一下,抿了口茶不紧不慢道:“小盛,你知道么,那个行西工作室,现在已经变成行西公司了。”盛弋倒茶的手顿了T一下,随后抬起眼睛,饶有兴致地问:“发展的还不错么?”
“是,相当不错。”方士羽点了点头,十分肯定的感慨道:“几乎是这三年间窜的建筑业里窜的最快的公司了,因为许行霁的关系,吃了不少许家丑闻的红利。”
“许家自从被爆出来‘陷害抄袭’的事情,现在可不比以前了,就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现在行西和许家依然是摆在明面上对着干。”
三年前那场震惊了林澜商圈丑闻是被各大媒体直播的,盛弋也在苏美锦的生日宴上,甚至还站在当事人许行霁的旁边,过后那些从前不知道盛弋和许行霁是夫妻的同事也都知道了,方士羽就是其中之一。
随即传出的就是他们离婚的消息,一度方士羽和盛弋聊天的时候生怕提到这些,但还好,盛弋并不避讳这些,提起许行霁和许家从来都是大大方方的。
“三年时间,从一无所有到现在可以和根基扎实的许家打擂台对着干了。”盛弋听完方士羽的话,轻轻笑了下:“行西还不错嘛。”
“主要是许行霁不错,因为构思出众太多人都去找他合作了,许家的那一套,比起来实在老古板了些。”现在这个社会,完全就是谁有能力谁能脱颖而出,而且丑闻过后,许家想使手段限制住许行霁也难了。
他们倒是想利用手段阻拦行西合作的项目批文下来,但土地局那边都不买账。
“而且除此之外,许家其实得罪的人也多。”方士羽伸手帮着盛弋倒了杯茶,不疾不徐的声音一直在答疑解惑:“想让许家彻底爬不起来的人太多了,不少人都给许行霁递了合作的橄榄枝,但他还真是个硬骨头,谁也不靠,就靠自己和许家打擂台……小盛,你眼光不错。”“羽哥,别瞎说。”盛弋抿了抿唇,有些别扭地反驳道:“和我有什么关系。”
“行。”方士羽耸了耸肩,并不计较:“算我瞎说。”
两个人喝了会儿茶就打算换个地方一起吃顿饭,方士羽家就在附近所以才定的这个位置,没开车来。
一起走到地下停车场,边说话边上了盛弋的车,方士羽坐进副驾驶系上安全带,车子刚刚开出去停车位,盛弋看了眼后视镜,手挂挡正慢慢的向后倒车,眼前就闪过一道刺眼的亮光——
伴随着旁边方士羽一声清脆的‘我靠’,盛弋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时怎么会是呢,就听到巨大的‘咣当’一下碰撞声,她坐在车里,差点被颠吐了。
盛弋拿到驾照后开过这么多次车,这是第一次发生碰撞剐蹭等问题,自己在地下停车场里好好的倒车呢,不知道是谁对着她的车头就撞上来了。
这是什么级别的马路杀手?故意的吧?还开了闪光灯来扰乱视线!
盛弋是一贯的好脾气,这次难得显露出来几分愠怒,忍过了那一阵颠簸的恶心感就抬头隔着车玻璃看T了过去——结果隔着两层车玻璃,看到了三年未见的许行霁。
男人没怎么变,那张脸依旧是瘦削锋利的好看,高挺的鼻梁下唇角微微扬着,下颌线条精致的绷紧,此刻正坐在驾驶位上歪头看着她,戏谑的眼神像是在说‘好久不见’。
“……”
盛弋这下确定了,自己就是故意被撞的。
作者有话说:
许狗:见面礼,刺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