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跟汤本商定,如果运钞车的司机死了,两人马上就见面分钱。如果还活着,要看他是不是记得大熊长什么样,如果不记得了,也可以马上见面分钱。大熊在钻进他的皇冠车之前,恨恨地骂道:“他妈的!要知道是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割断他们的喉管呢!”
因为警察接到报警比较晚,这起抢劫杀人案件第一次被媒体报道出来是当天晚上7点的电视新闻。
案件虽然是下午4点左右发生的,但那条路很少有人经过。直到快6点的时候,几个中学生在课外活动结束后回家经过那里,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躺在路旁,报警以后警察才出动的。这对于大熊和汤本来说是有利的。但对他们不利的是,那个被大熊撞飞了的司机兼岛次郎,大脑和内脏都没有致命伤,两天以后就可以向警察报告当时的情况了。兼岛非常清楚地记着大熊的模样,根据他的描述,鉴别课的女警察画了大熊的肖像。由于大熊有过很多前科,很快就被锁定。
朽木率领一班的8名刑警立刻展开侦破,当天就发现大熊已经逃匿,第二天就找到了大熊的姘头,泰国人索姆西。据索姆西交代,大熊最近对她说过,“最近能搞到一大笔钱,方法是截一辆运钞车。”县警察本部马上在全国警察系统内部通缉大熊悟那辆皇冠车。由于没有找到一件物证,决定暂缓发通缉令。
抓住大熊的同伙汤本是很偶然的。案发后第三天,东京涩谷地区一个化装舞会用品商店的店员给警察打电话,说是一个星期以前有一个留长头发的瘦高个男人在他们店里买了两顶只露出眼睛的黑帽子。这个店员在报纸上看到有两个戴着只露出眼睛的黑帽子的人袭击了运钞车,想起了有人在他的店里买过两顶同样的帽子这件事。店员所描绘的体貌特征,跟还在住院的兼岛描绘的非常一致。通过调查大熊的交友关系,很快就锁定了身高1.79米,留着长发的瘦瘦的汤本直也。
朽木在确定了大熊的同案犯一定是汤本之后,对汤本展开了全面调查。虽然有很多情报可以证明汤本有很大的嫌疑,但跟调查大熊时一样,没找到直接的物证。在罪犯之一已经潜逃的情况之下,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被完全消灭的可能性就越大。于是,朽木决定把汤本抓起来,通过审问让汤本招供。正好汤本在拍卖网上虚假拍卖一块劳力士手表,骗了札幌一个公司职员40万日元,朽木马上以诈骗罪拘留了他。
负责审问汤本的是岛津。
岛津是三个月前上边硬塞进一班的,说是让朽木试用一下。岛津调过来之前在刑侦二课智能犯罪刑侦股当审讯官,负责审问那些贪污渎职的官员和违反选举制度的竞选者。这可不是一个温和的部门。刑侦二课的审问比刑侦一课的审问要严厉得多。虽说一课负责的案子都是恶性犯罪,但在审问过程中为了让犯罪嫌疑人招供,也有以“情”动人的时候。二课呢,那是无情加残酷。审讯官毫不留情地直刺对方的弱点,根本无视对方的人格。因为审讯对象都是公务员和议员,有身份有地位,审判官要做的首先就是把对方的优越感和自尊心撕个粉碎,把对方剥光,然后再开始审问。
一班本来有一个在刑侦一课土生土长的审讯官,姓田中。朽木放着深知审问的酸甜苦辣的田中不用,起用新来的岛津审问汤本,是有他的道理的。他考虑的是万一抓住了大熊,那如果现在把汤本交给田中审问,那么那个凶暴的大熊就得由岛津审问了。另外,如果岛津能发挥在二课的时候审问犯罪公务员和议员时的才能,也许很快就能把汤本拿下。朽木觉得这样安排非常合适。
虽说在这起恶性犯罪事件中,汤本可能是在大熊的胁迫之下成为其同伙的,但智能犯罪毕竟是汤本的老本行。尽管是心血来潮,汤本也有过当一名心理咨询师的理想,算得上是一个有自我表
现欲的自私的知识分子。如果是这样的话,岛津在二课积累的经验就可以派上用场了。出于以上种种考虑,朽木起用了还没有在刑侦一课做出过任何成绩的岛津。
但是,审问进行得非常不顺利。
汤本的网络诈骗事件审问结束后,开始追究他与大熊的抢劫杀人案。汤本马上否认:“根本没那么回事!”考虑到以前他犯了强奸妇女的案子,也是从头到尾都在否认自己的罪行,这回也不会那么简单地被攻破,对此朽木有思想准备,可是汤本的铠甲太厚了,大大超出了朽木的想象。汤本因网络诈骗拘留22天的期限到了,又以抢劫杀人将其逮捕并拘留,但审讯依然没有任何进展。
糟糕的是岛津在审问汤本的过程中非常不冷静。由于他控制不了汤本,急躁之下审问时态度相当粗暴。每次汤本咋舌、装病,岛津都会怒火万丈——拍桌子,踢椅子,摔烟灰缸,骂汤本是狗、是畜生。汤本别扭起来连续三天一句话都不说的时候都有过。岛津呢,忽然想起以情动人时,讲起自己的事情来,平庸而没有说服力的废话一讲就是三个小时,完全背离了以情动人的本意。审讯室里的攻防战陷人了极端的混乱状态。前后两次拘留期加起来一共有42天,能否在这个期间内攻破汤本这个堡垒,成了一个未知数。
当时朽木没有太多的时间顾及岛津,因为在汤本被拘留的期间,又发生了两起杀人事件,朽木要指挥破案,经常离开县警察本部。这样,岛津和森隆弘就失去了后方支援。但是,犯罪嫌疑人就在自己掌握之中,而作为精锐部队的一班的审讯官是不能给上边一个“没拿下”的回答的。岛津就是粉身碎骨,也要审出结果来。
汤本开始招供,是他被捕后第35天的事情。朽木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下了,但是,由于拘留期限快到了,争分夺秒地赶时间,审讯记录并不令人满意。从招供过程来看,不是汤本主动交代,而是先由岛津通过推论说出犯罪经过,再逼着汤本一点儿一点儿地承认。所以,审讯记录总的来说是平板而缺乏具体性的。唯一比较详细的是关于大熊和汤本抢劫杀人之后怎样逃避警察追捕的供述,然而能不能算是“只有犯罪嫌疑人才知道的秘密之暴露”,也很难下结论,因为那是汤本已经知道了审讯官岛津在大熊家废弃的工厂里采集到了那辆被盗的轻便客货两用汽车的轮胎印,并且在大熊的皇冠车已经不在了的事实以后供认的,不是“犯罪嫌疑人的秘密之暴露”,而是审讯官的诱导。如果法官这样认为的话,公判对于警方是极为不利的。
朽木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注视着法官。虽说有点儿不安,但还不至于悲观。如果汤本能在法庭上认罪,不管审讯记录写得多么不成样子,得到的评价也只能是“真实的”。
“罪名及罚则——抢劫杀人,杀人未遂。根据刑法第236条第1款……,’
起诉书念完了。
“请各位法官审理。”根来说完后一口气坐下。
“被告人!到前边来!”石冢审判长的声音在法庭内回响。汤本畏畏缩缩地站起,走向证人台。他是承认自己的罪行呢,还是否认自己的罪行呢?
朽木听见了咽唾沫的声音。是森隆弘。
石冢十指交叉,注视着汤本,首先告诉他有缄默权,然后平静地说道:“现在听听你的意见。刚才检察官宣读的起诉书中,哪些是与事实不符的?”
法庭寂静了一阵。
汤本抬起头来:“都是!”
在一瞬间,人们还以为汤本认罪了。法庭墙上的挂钟的秒针移动了两三秒之后,旁听席上才骚乱起来。汤本的意思是,起诉书的全部内容都与事实不符。
“兔崽子!杀了你!”森隆弘小声嘟囔着,表情非常
可怕。
这时,汤本突然大喊大叫起来:“我冤枉啊!审判长,救救我吧!我什么都没干!我没抢劫运钞车,我也没杀人!警察威胁我,我是没办法才招认了的!都是警察瞎编的,请您好好调查一下,我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
朽木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
——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