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天在路上, 遇到一个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陌生人,你就会死……”
男子的声音很沙哑,和他年轻的面容完全不符。他身侧是一扇木门, 里面传来一个孩子的声音:“为什么每天都是这个故事?”
用传说来当睡前故事, 并不适合。
“我很喜欢。”男子摸着封面,缓缓走到镜子前。
这几乎是一张和林云起一模一样的面容, 然而只有一半, 另外半张脸已经枯萎,瘦削干瘪, 很是骇人。
因为创造者灌输的记忆,会使他不自觉得保留和林云起相似的习惯,所以每做出一个行为前,男子都会刻意慢上半拍, 好产生完全不同的反应。
任何东西,一旦产生自己的神智, 就会不断去追求自我。
靠着一次次训练, 年复一年, 他终于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处事方式。
“我要……”男子喉头干涩:“摆脱那个人。”
神情中的脆弱随着他嘴角弧度的扩大, 就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
突然, 男子比正常人略尖的耳朵动了下,半个胳膊毫无预兆化为数十根藤条,穿过窗户延伸出去。屋外传来一声嚎叫, 随着藤条收紧慢慢回缩,一团乌黑的水草被拖拽进来。
“竟然不是人!”水草怪叫着:“但是也好香, 为什么你们两兄弟一个是人, 一个是鬼?”
男子嗓音陡然间像是拉坏了的二胡, 复述其中的一个关键词:“兄弟?”
水草:“别装了, 林云落。”
“……”男子神情一寒,猛地抓起水草甩在案板上,用菜刀剁成几截,煮沸水烧汤。
“嘻嘻,没用的,我可以附在任何东西上。”
第一个找到目标,这怪物自然有不凡之处。
男子平静地合上锅盖,用藤条封住所有的缝隙,没多久,铁锅剧烈地震动。
“放了我!是我目光短浅……求求你……”
男子面无表情等着求救声越来越弱,一直到消失才揭开锅盖,汤锅里全是水腥味。
他舀了两碗,一碗送进木门里:“喝。”
……
强行给自己找了个大兄弟,林云起心中毫无波澜,他正站在窗边给花浇水,思考绑匪接下来可能有的动作。
林云起待人处事平和,目中永远生机勃勃,这是男人唯一想模仿,又无能为力的地方。
都已经快十二点,康郁突然发来一条消息:【做事留点余地。】
康郁参与了这次案件,很多事情上享有知情权,消息传出去后,他也是第一个去询问聂言需不需要封锁的。
林云起做事只能用‘绝’来形容,别最后发现真是亲兄弟,后悔莫及。
“亲兄弟,明算账。”
康郁:【……高考语文多少分?】
在乱用词语上,林云起和骸骨狗可以互为知己,他并不在意这点,坦然道:“我这人骨子里没血源概念。”
说得好听点,可以归结为孤儿身份产生的某种情感缺失。但林云起打从心底里觉得,这更像是某种天生的基因。
康郁没再回消息,浇完花,林云起睡前看了一下‘植物之家’的群聊,惊讶地发现群主竟然发言了。
【雾草汤:
1.抓住雾草。
2.雾草直接切断,五断最佳。
3.大火烧开,出锅。】
这个点在线的群成员不算太多,有人调侃群主的菜单还是这么有趣。倒是另有一名群成员,显得十分认真:【我在图书馆看到过关于雾草的记载,据说这东西就是传说中的水鬼,能吃么?】
【森罗:味腥甜,吃不死。】
森罗是群主的昵称,说完这句话他就下线了。
群主的突然出现,让林云起的睡意散去不少,又多看了会儿手机。之前请灵媒的事情不少人都在关注结果,占据了好几条热搜。其中一条热搜上,他看到一个有些熟悉人名,确切说是姓氏,姓劳,和那位网红通灵师一个姓。
点进去可不是什么好消息,说其在家中莫名其妙陷入昏迷,还在抢救。有媒体辟谣归结为严重贫血导致,让大家别做太多联想,林云起直觉这个说法有些敷衍。
不过这些事自有聂言他们去确定,他目前只关心两件事,一是绑匪的身份,再者便是山上看到的棺材,里面女尸的身份不知查得如何。
现在太晚了也不好去问罗盘七,关掉灯,林云起走去阳台,习惯性一敲木头:“常联系。”
“……”
他想在梦中询问金一些事情,为了尽快入睡,还戴了眼罩。
最近两天查失踪案,林云起确实累了,很快便沉沉入睡。重新有意识时,人正站在一家咖啡馆前。
他怔了下,竟然不是在家?
一只小黑猫突然窜出来,拦住了他的去路。林云起弯下腰:“收过路费的?”
“喵。”黑猫躲过被抱起来的命运,叫了一声,跃进了附近的巷子里。
梦里的世界,没什么好犹豫的。林云起跟着走过去,到了一处忽然停下来:“是你。”
“很高兴你还记得我。”
巷子里光线不是很足,无佚站在屋檐下,半个身子都沉浸在阴影当中。他说话很难让人高兴起来:“康郁就要死了。”
林云起眼神微沉:“就我所知,他才出院不久。”
无佚笑了:“没有一种病,能保证不再复发。不妨赌一下,赌他三天内会不会暴毙。”
并未顺着这个话题继续,林云起问:“我得罪过你?”
无佚轻轻摸了下眼角:“你欠我的。”
他停了下又道:“还有一个人,用你的脸欠了我一笔账,倒也勉强能记到你头上。”
“……”
“之前受害者会自残,是被艳鬼勾引少了一丝魂魄。”无佚平和地说着:“当然你可以认为我在说笑话,但想要让康郁平安无事,就必须是由你来亲手终结艳鬼。”
终结?
林云起抿了抿唇:“朋友,我和你不一样,你是精神病,也许可以逃脱法律责任,我不行。”
别说终结‘艳鬼,’他就算在路上抢了个小学生的棒棒糖,也会被抓进去。
“……”
“还有,相亲案的骗子已经被抓了。”
无佚有一瞬间觉得完全可以笃定林云起就是那个人,这嘴上气死人的功夫,简直是如出一辙。
他的口吻冷了三分:“是杀是抓由你自己决定,但如果艳鬼不是栽在你的手上,我保证你会后悔。”
梦境戛然而止。
楼下。
骸骨狗:“我刚闻到了蝴蝶的甜香味,主人,你不准备出手吗?”
白辞站在窗边,没回答它。
受不住好奇驱使,骸骨狗继续问:“外面有什么不对劲吗?”
白辞:“我在看你的艳艳。”
骸骨狗愣了下,赶紧跑过来一起看。
白辞:“把气息收敛住。”
骸骨狗重重点头:“艳艳居然为了我逃狱!”
白辞漠然:“他不是来找你,也没那个能力逃狱。”
骸骨狗想到什么:“又劫狱?无佚还真是……”
天海市的特殊小组,能入它眼的不超过三个人,无佚能被白辞间接视作对手,实力当然不容小觑,那三个人联手都不大可能留下他。
大晚上劫狱,对无佚来说不难,但再三挑衅特殊小组,总部势必会出动人手,到时候可就说不好了。真引来特殊小组所有精英的联手追杀,无佚也吃不消。
骸骨狗还在思考无佚这么做的缘由,那边艳鬼已经用行动证明,它是在自作多情。艳鬼此行的方向很明确,就是冲林云起来的。
楼道里过于强大的阴气让艳鬼很不舒服,无佚给的资料里有说在林云起家门外,一只饿死鬼长年累月地蹲点。
艳鬼来之前便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径直朝402的房间飘去。
饿死鬼捧着碗靠在门上养神,艳鬼出现在面前的刹那,连眼皮都懒得掀起来。他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最近经常有奇怪的蝼蚁来挑衅自己。
在被一碗砸死前,艳鬼抢先一步说:“我来,是要向林云起证明世界上有鬼。”
饿死鬼这才看了它一下,抬碗准备扣死:“难闻。”
怎么会有鬼的气味这么难闻?
“……”
技不如人,艳鬼只能腆着一张脸,再次强调:“我能让林云起相信有鬼。”
他不断找存在感,饿死鬼发现这个小喽喽确实有些可取之处,属于介于两个空间维度之间的某种状态。
因为艳鬼的一半阴魂存于现世,能短暂触碰到实物。在这点上,甚至比煞还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至少它不会太快消亡。
饿死鬼幽幽的声音飘到艳鬼耳中:“一次机会。”
艳鬼得偿所愿,取下发钗,一头如瀑的长发落下,一侧饿死鬼皱眉,头发散下来,味道更难闻了。
艳鬼喜欢用古老的方式,对准锁头轻轻搅了下,门便开了。
楼下。
骸骨狗:“不去抓个鬼赃俱获?”
白辞:“饿死鬼存了分侥幸,现在去它必然要阻止。”
当然这是小事,白辞:“现在上去也解决不了这个隐患。”
骸骨狗上次都没能轻易杀死艳鬼,更像是对方拥有某种孕养魂魄的本命法器,而这东西,并不在艳鬼身上。
近来白辞隐隐有种预感,未来降临在天海市的灾厄,林云起避不开,那么在此之前,彻底让对方了解这个世界,是必然选择。
骸骨狗神游其外:“看来只有未来我和艳艳意乱情迷时,看能不能问出点线索。”
“……”
·
艳鬼哪里知道,就隔着一层楼,底下还有只渣狗在想着骗财骗色。
老房子门板有些年头了,再小心,也会发出一点声音。林云起睡眠本就轻,在黑暗的卧室里,冷不丁睁开了双眼。
今晚的一切都毫无预兆,先是康郁聊天到一半突然不说话了,继而梦境里遇见的不是金,梦醒家里又进贼了。
艳鬼的移动速度很快,几息之间就到了卧室。而这会儿,林云起正好刚坐起身。
毫无预兆地,一人一鬼四目相对。
“醒了也好。”艳鬼红唇勾起的弧度过大。
他很不满意画皮鬼给缝的新皮,不惜耗损修为,重新修整了容貌。此刻它手握金钗,长发飘飘,活脱脱恐怖故事里美艳厉鬼的形象。
面对大晚上突然出现在自己床边的存在,林云起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防盗门很重要。
哪怕小区平日里再不招贼惦记,该有的措施还是要有。
“哪位?”他问。
这般冷静的作态反而取悦到了艳鬼,它最喜欢地就是撕破平静的假象。出于极度的自信,艳鬼没有第一时间施展媚术,它忍不住盯着林云起的手腕。
“真美啊。”
这让艳鬼不禁想起了很久以前的惊鸿一瞥,手腕缠着佛珠的男人上马车时,掀起帘子的画面。
往后的岁月里,它都在重温那一幕,试图把自己想象成当时上马车的男人。然而无论如何模仿,哪怕艳鬼同样肌肤赛雪,佛珠戴在它手上,总有那么点东施效颦的意思。
林云起同时也在盯着艳鬼的手看。
感觉到在被注视,艳鬼掩唇娇笑道:“我的手美吗?”
林云起压根不在乎美丑一说,撂下一句:“你的手上没有武器,看来我可以打你了。”
艳鬼一愣,随后像是听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打我?真是傻的可爱。”
他凑近林云起,吐气如兰:“人,能打得过鬼吗?”
林云起从容掀开被子:“现代人精神压力大,我还有一位朋友,他似乎幻想自己养了条狗。”说着略带同情地望向艳鬼:“你这种情况就比较严重,直接把自己开除人籍了。”
林云起下床,突然打开灯,明亮的光线让艳鬼厌恶地拧眉,但他更想嘲弄对方的天真。
就在这时,忽听林云起道:“你说你是鬼,那这是什么?”
艳鬼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灯光下,一道模糊的虚影安静躺在地上。
林云起:“鬼会有影子?”
“……”
艳鬼才苏醒不久,从来没有注意过自己有没有影子,他长期都是生活在黑暗中,哪怕夜晚出行都是挑没有月亮的地方。
“影子?我怎么会有影子。”艳鬼揶揄的笑容散去。
很久之前它有影子吗?
艳鬼记得是没有的。他长期都在和人打交道,偶尔也会下意识把自己当人看。
艳鬼头疼欲裂。
他记得自己从前都是和猎物鸿雁传书,见面也只约在暗无天日的小树林里。
好像,好像是没有的。
艳鬼迈开步子,影子跟着动了一下,如附骨之疽般,根本甩不掉。
“是你!”美眸夹杂着怒火,直冲林云起而去:“是你做得手脚!”
艳鬼想要伸手去抓牢林云起的肩头:“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是戏法对不对?”
林云起担心被传染低智商,躲开对方伸过来的爪子,准备报警。按下通话键前,冷冷盯着艳鬼说:“你该庆幸,我不提倡打人这种失礼的行为。”
重重念了‘人’这个字做强调。
……无佚。
艳鬼心中闪过这个名字,是无佚唤醒的自己,他一定知道原因。艳鬼失了魂一般夺门而出,林云起自然不能让他逃跑。
但在速度上,艳鬼极快,就像是飘出去一般,先林云起几秒出了屋子。
门口的饿死鬼原本正在擦碗,准备等开饭,看到艳鬼失魂落魄出现,陡然有了种不妙的预感。
“你知道吗?”艳鬼怔怔道:“我有影子。”
“……”
楼道窗户外的月光不足以照亮到家门口,饿死鬼无法触碰现实里的东西,但磁场能影响灯和信号。
随着滋啦啦的响声,楼道内的灯开始忽明忽暗,艳鬼的影子相较于普通人要淡一点。
可颜色再淡,那也是影子。
“真的有……”艳鬼失神说:“为何我从未发现?”
饿死鬼单手拿着刚刚擦得闪亮的破碗,微微垂着脑袋,看不出在想什么。须臾间,他缓缓抬起胳膊,随手一甩。
长发弯出一个完美的弧度,林云起出门时,正好看到艳鬼滚下楼梯的画面。
强烈的生死危机前,艳鬼哪里还顾得上思考影子的问题,爬起来就是夺命狂奔。
林云起看到他咕噜噜滚下去的一刻,还以为这人会摔死,结果眼睁睁瞧他跑得比八爪鱼还要快,竟有些担心。
摔成那样,怎么说也得是个脑震荡。
他追到单元门口外,朝着夜色下狂奔的身影,忍不住喊道:“先去医院看看,别跑了,我不追你。”
艳鬼跑得更快了。
“……”
林云起默默转身回房间,门一关,面色顿时一沉。
刚刚开灯只是想看清来人的容貌,但先前在月光下,对方并没有影子,应该说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他的影子似乎只有在强光下,才会凝实,而且随着光线强度深浅不一。
半人半鬼?
林云起不大明白。
夜半三更,艳鬼披头散发游荡在大街上。
背后林云起关怀的呼唤吹散在夜风当中。
艳鬼一路刻意往路灯下走,脚下的影子是如此刺眼。带着满腔莫名的怒火,他停步给无佚打电话,不等那边说话,先一步咆哮:“你究竟对我做了什么!”
路过一个醉汉,硬生生被这一嗓子叫清醒,摇头继续往前走:“又是个被渣男骗的。”
枝头的麻雀同样受到惊吓,扑腾着翅膀离开。
路灯外面的塑料罩被砸烂,艳鬼尤嫌不够似的,搬起了巨大的石块。
“你在胡闹什么?”
艳鬼回过头,无佚就站在身后,无神的眼睛像是能够窥视到一切发生的事情。
艳鬼的怒气终于找到了源头,质问道:“我明明是鬼,为什么会……”
后面话堵在喉咙里。
一阵风刮过,风中隐约能看到残影,艳鬼还没反应过来时,整个人撞在路灯柱上,背部的剧痛不是最要命的,只见它的脚尖一点点离地。
艳鬼只能仰面奋力挣扎,双手死死抓住无佚的手腕,像是一只脱水的鱼,在岸上做着垂死挣扎。
无佚的身躯明明看上去那般娇小单薄,却能轻松制服艳鬼,直至后者即将丧失意识前,他才终于松手。
艳鬼跌落在地上,捂着受伤的喉咙用力咳嗽。
无佚淡然地站在它面前,白色的练功服在黑夜里很醒目。
“你之前那样就很好,知道自己会死,就快活完了再死。”无佚的口吻好比修罗般残忍:“别再胡思乱想,路边的野猫有九条命,也经不住会被好奇心害死。”
艳鬼的手指一直在颤抖着。
抱禅计划失败,无佚心底里的阴霾到现在还没散去。
根据纸人偷听到的对话,那就像是两个神经病之间的较量,但白辞一句‘般配’,无佚便明白了对方的破局之法……告白。
从前话本里的主题常是‘爱能战胜一切’,现在想来,荒谬又真实。
白辞的告白不是靠感动把林云起拉了回七情六欲的世界,相反,其中起到决定作用的是惊吓。
余光扫了眼艳鬼的浑浑噩噩,无佚摇头:“到底是残次品。”
原本想亲眼看林云起处理艳鬼的手段,是不是像天元年间一样,不走寻常路,可他的造鬼技术到底是不成熟,瑕疵太多。
……
昨晚,康郁聊天到一半突然消失,并不是性格变得高冷。当晚他负责值班,而特殊小组出现了紧急状况。
很不幸,因为完全不是无佚的对手,他只看见一道背影从面前飘过,随后彻底晕了过去,现在人还在病床上修养。
天没亮,骸骨狗跑来看热闹,这里行间不忘加把火:“接二连三被劫狱,你们是不是该狠狠反击了?”
罗盘七带它去了看押点。
骸骨狗不太明白:“你该不会想把我也给收监了,愚蠢!你狗爷我呼风唤雨的时候……”
话没说完,骸骨狗抬起爪子不可置信:“他,他……”
正对着的一间看押室,吴圣舒正沉默地坐在小床上。
骸骨狗好不容易把句子说完整:“他不是被无佚带走了?”
罗盘七:“还回来了。”
“……”
骸骨狗突然想到一句话,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前段时间,南柯梦一直和吴圣舒关在一起,罗盘七担心被‘退货’回来的吴圣舒自闭,暂时把他们两个分开了。
“艳鬼呢?追回了吗?”
罗盘七:“你来之前,也被送了回来,不过精神上像是受了刺激。”
骸骨狗一头雾水离开,速度跑回去和白辞哔哔:“无佚是不是闲得发慌?”
不过这也印证了白辞先前的猜测,无论是鬼娇娘还是艳鬼,无佚想看林云起应对这件事的方式。鬼娇娘被扔进‘囚’,他只能再用艳鬼来试探。
“百年前,新嫁娘,万年古木……”白辞突然笑了:“原来是这样。”
骸骨狗伸过去狗头给他摸:“快!我也要听。”
白辞失笑:“先前说他百年前醒来,并参照新嫁娘,一手导致了鬼娇娘的出现。”
骸骨狗疯狂点头。
白辞:“在我潜意识里,一直觉得万年古木是我的东西。”
联想起监控里那个和林云起感觉相似的人,骸骨狗:“我变态的主人,是你用万年古木炼化了傀儡,耍了无佚一通,导致他再度重伤沉睡?”
白辞手指收拢,忍住没因为这个称呼,当场捏爆它的狗头。
骸骨狗也不想自讨苦吃,乖乖把脑袋缩回来,躲到玄关处。
为了不让林云起有过多顾虑,白辞发过去一条短信:【昨天下午,骗子在被送去医院路上的时候逃跑,现在人已经抓回来。聂言说你电话打不通,让我知会一声。】
林云起收到信息,确定信号没问题,不过他的手机三天两头会出现打不进来电话的情况,他也没特别纠结这点。
昨晚诡异的一切,倒是给了林云起一些灵感。
先前他担心打草惊蛇,没用小郁的账号在群里发言 ,至于换一个账号加入群聊,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些欲盖弥彰。但凡群主稍微有些警惕性,都能想到这位新成员可能是来查失踪案的。
梦里奇怪的人曾说有人用自己的脸欠了一笔账,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容貌相似的,十有八九就是这个群主。
林云起想了想,有了决定。
个人画画水平着实一般,他在网上高价雇了一位画师,经过一天的修改,勉强和梦中人有七分相似。好在那双没有神采又透彻的双眼,画师刻画的很到位,
林云起用这幅画作为头像,参考对方梦里的指责,特意把小号昵称改为【讨债人】,随后发送了入群申请。
大概过了一小时,他去做完午饭回来,申请被通过,还伴随着一条私信:【无佚?】
是群主发来的。
无佚……好像是个人名。林云起挑眉,故弄玄虚回复:【昨日因,今日果。】
【你自己遇人不淑,怪得了谁?】
发完,群主再度下线。
林云起皱眉,遇人不淑多指遇到负心汉,难不成这个无佚被骗财骗色?
有一点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万年古木喜欢乱用成语的习惯和林云起雷同,若是只看词语本身的意思,得出的答案很可能会谬之千里。
“这么说来,无佚可能是我‘弟媳’?”
林云起‘啧’了一声,觉得真的可以去写本小说,素材都是现成的。
……
因为艳鬼的打扰,他后半夜又是没怎么睡,饭后靠在沙发上休息,短短一会儿功夫,没想到直接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林云起睁开眼,准备站起身去洗碗。意外看到金出现在花盆旁,才意识到是梦。
金盯着林云起的目光十分古怪,昨晚他听见了艳鬼和饿死鬼的对话,话里话外透露出一件事:饿死鬼认为无法对林云起下手,是因为对方不相信有鬼的存在。
可事实上,林云起经常和自己在梦里聊得不亦乐乎。
一时间,很多以往被忽略的事情浮出水面。
一个邪骨头竟然百鬼不侵,那晚去山里,连山上的亡魂都拿林云起没办法,金曾经归结为他有强大的护身符,现在发现这个理论站不住脚。
林云起:“我记得昨晚睡前找你托梦,怎么被人捷足先登了?”
听听这风轻云淡的语气,哪里像是不相信有鬼的?
金神情复杂道:“后来线路正忙,我挤不进去。”
这不算是真正的玩笑话,那个时间段,确实有其他人在和林云起托梦,金不敢插足。
犹豫了一下,金试探问:“关于我给你托梦这件事,你就不觉得奇怪?”
林云起重新坐下,半真半假道:“作为一个孤儿,最近有人对我疯狂告白,外面还可能有个失散多年的弟弟,一个被弟弟伤透了的弟媳,户口本都快住不下了。”
说到这里,林云起嗤笑一声:“这世上已经再也没什么令我惊讶的事情。”
金沉默了。
和自己嗨聊的林云起,被误认为是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觉得世界都崩坏了。
“这世上也没有再让我惊讶的事情。”金苦笑:“哪怕你家门口再出现一只饿死鬼,我都不觉得有什么。”
“……”
正垂眸浅笑的林云起面色一僵,缓缓抬眼:“什么叫,再出现一只饿死鬼?”
金纳闷:“现在门口那只不是还没离开?”
他叹了口气,突然心疼起自己:“当初为了得到生死簿,我漂洋过海。为的就是能多一张底牌,谁知道刚一来就差点死在你家门口,后来……”
语气减弱,难过道:“后来真死了。”
还死的莫名其妙。
林云起完全听不进去那些痛苦的呢喃,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他家门口有只饿死鬼。
要知道自己平生最爱端着碗在门槛边吃饭透气,此刻过往的一幕幕闪现在脑海中——
“吃好喝好,绝对是活着最美妙的奔头之一。”
“小林,你家门口死不下了。!”
“我还能再干两碗饭。”
……
记忆交叉播放,林云起狠狠闭了闭眼:“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