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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作者:白芨忍冬 字数:3928 更新:2022-07-01 07:40:15

林宛平见到吴招弟和陈秋芹生了儿子, 心里头十分开心。为了给孩子们想个名字, 更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好几天都没露面。

她翻遍了家里的书, 思来想去也没想到什么好名字。

这期间, 让她想起来,自己当初生儿子的时候,她们家老叶也是这个样子,待在家里看了所有的书,就想在书里扒出来一个好名字。

老叶是在黄埔毕业的,家里原来是个商人,算是小资产阶级出身,从小没少读书, 肚子里不少的墨水,一心就想给孩子起个不同凡响的名字。

其实, 林宛平当时是自己一个人生出来的,那时候自己在保密局前线执行秘密任务,和老叶是聚少离多, 就连生孩子也是自己一个人挺过来的。

她的孩子, 大眼睛浓眉毛,刚生出来头发就乌亮乌亮的, 她就叫他叶明, 谐音是夜明, 夜晚过后的光明。

林宛平和她的战友们都相信, 如今这场战争已经到了最后的夜晚, 他们会迎来胜利, 迎来光明的。

叶明大概长到三岁,就大病了一场。

肺炎,高烧不退。

林宛平在执行秘密任务,身份上是一个单身女人,孩子只能养在其他的战友那儿。

当她任务执行完毕回到任务点接孩子的时候,孩子早已经被火化了。

他们本来决定,在那过后,林宛平就从一线退下来,安心去带孩子,帮助战友们完成一些后勤保障的工作。她完成最后一次任务的同时,也是暴露了自己的身份,难以再潜伏下去。

可就在她以为自己凯旋的时候,迎来的却是叶明夭折的噩耗。

如此巨大的打击让林宛平不堪忍受,一时间精神恍惚出了问题。

组织上将她转移后方疗养,但又不敢将她和孩子的情况通知给叶立新。特殊的时期,一切都是林宛平自己挺过来的。

等到战争胜利后,她才从战友的口中隐约得知,自己的儿子是被敌人害死的,并不是肺炎而死。

林宛平因为身体原因留在了叶立新的身边,成为了团长夫人,一名光荣的军属。

叶立新心中也愧对自己的妻子,但他没办法挽回当年的悲剧。

毕竟,林宛平已经不能够再生育了。

林宛平闷在家的这几天,想起来的都是那时候的时光,自己一个人生产,丧子,以及在此之前一次次优秀地完成任务。

沉寂了这几年里,她平日里只是看书写字,强迫自己不去想那些事情,也不去想自己执行过的任务。

只是她偶尔会回忆起自己和叶立新曾经的安稳时光。

在军营里,她和陈秋芹走得最近,她教秋芹写字看书,她觉得陈秋芹认真写字的样子像极了青春时的自己,让她格外怀念。

她自己讲述自己的遭遇,让陈秋芹和吴招弟都瞠目结舌,她们不知道原来团长嫂子并不是个普通的家属,原来还有这么精彩的故事。

整个军区大院里的家属里头,大都是军官们在老家就娶到的媳妇儿,所以大多都是吴招弟和陈秋芹这样的农村妇女。

读书写字不行,但是干活儿收拾家奶孩子却是样样精通。

陈秋芹早就看出团长嫂子气质不凡,但也没想到背后有这么精彩的故事。

“团长嫂子,那咱家大哥咋没给你安排什么活儿干呢?你这铁定能在咱们军区当个小领导吧?”

吴招弟觉得既然是参加过革命的同志,自然是应该给分配个干部领导当当,让他们继续为祖国发光发热吧?

林宛平听了这话,被吴招弟的朴实给逗得合不拢嘴,“招弟妹子,你咋觉得我要叶团长安排才能有活儿干啊?”

其实,林宛平当初在组织上的作用可比那叶立新大多了,要是按照功绩来论,保不齐她不止是个团级领导。

“就是就是,招弟姐,你就没听明白,咱们嫂子比叶团厉害,怪不得□□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呢,感情咱们身边就有这么现成的例子。”

在秋芹眼里,这林宛平就是头顶着光环坐在她面前的,简直就是江姐、刘胡兰本人啊。

提及过去,林宛平还是觉得要低调一些,“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我还是别讲这么多过去的事儿了,还是说说你们的儿子吧,我真是越看越喜欢。”

两个孩子并排躺在床边上,粉团儿一般,看得林宛平心生欢喜。

陈秋芹见林宛平如此喜爱这两个孩子,心里知道她失去孩子的痛苦是她心里一直以来的苦痛,她也没办法去安慰什么,只能尽可能去做一些让她能够淡忘此事的事情。

“团长嫂子,要不你就给这俩孩子当干妈吧?”

吴招弟是个热心肠,没读过什么书,只会种地做饭,打心眼儿里羡慕林宛平这些有文化的,让她的儿子叫林宛平干妈,她是巴不得呢。

以后她也得让她儿子找一个林宛平这样的有文化的媳妇儿,“成啊,嫂子,您就认了吧,一下子有俩儿子,比我们俩还多了!”

林宛平看着两个孩子吞吐舌头的可爱模样,心里一暖。

当初叶明这么大的时候,也是这样一般可爱。

要是叶明还在,该有,十岁了吧?

吴招弟抬手抱起自己的儿子就往林宛平怀里塞,“嫂子你看看,这胖乎乎的模样儿是不是可爱得紧?”

林宛平抱着那孩子,嘴角扯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

“招弟,你说要叫他啥来着?叫爱国?”

吴招弟点了点头,“是啊,建国,爱国,爱党,建军,现在不都流行叫这个?”

当时吴招弟提出这个名字设想的时候,那她家老吴也没说啥不好啊,还跟着嘿嘿笑了半天呢。

“要不,咱们就折中一下,叫崇军?”

崇拜军人,崇尚军人。

吴招弟不停地点头如捣蒜,“这个好,感觉叫这个名字的不会太多,也不会跟别人都重了名!这个真好。”

陈秋芹也跟着附和,觉得招弟姐家的大儿子的名字真是好听,转念一想,自己也十分喜欢“军”这个字。孩子他爹是军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生了他出来,又刚好在军营里出生,莫不如,也要了这个字。

此前,她自己私下里想叫孩子“王念雷”,思念王大雷的意思。

可陈秋芹脸皮薄,面子浅,根本说不出口这种话。

现在有了“军”这个字,她就不会不好意思了,“那嫂子,你看我家的叫王念军咋样?”

“哎呀,秋芹妹子,这名字好听好听,而且你家儿子名字里有军,我家儿子名字里也有,哎呀,真是一对好哥们儿啊。”

陈秋芹转头也把自己的孩子从炕上抱起来,示意林宛平让她一口气抱两个。

两个孩子还都小,尤其是陈秋芹的儿子更小只一些,左手抱一个,右手抱一个不成问题。林宛平抬着左右两只胳膊,却略微有一些僵硬,或许是担心自己的姿势太过于别扭,再伤了两个孩子。

念军的模样儿更像陈秋芹,很少有王大雷的影子,而崇军则是个活脱脱的小吴书来。

“你们不知道,明明刚生下来那会儿,也是这样虎头虎脑的,像老叶,特别像。”

时隔多年,林宛平如今已经能够平淡地说出叶明相关的事情。

她也想着,等叶立新从战场上回来,就一起开始新的生活。

也不能一辈子都沉浸在过去的悲痛里,不能永远活在过去。

“那我是不是得给这两个小家伙儿一点见面礼?”林宛平把孩子递还给她们俩,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

一层一层地打开布包,里面包着一对有些微微发黑的银镯子。

“这是当年我给明明做的,我这几天无意间找到想着刚好能送给他们俩,刚好算是见面礼,他们可别忘记了我这个干妈。”

一边儿说着,林宛平一边儿把镯子给他们俩戴上。

那小银镯子虽然有些发黑,但是还能隐约看到上面刻着的字,“身体安康,万事顺遂”。

崇军和念军就好像是在回应林宛平一样,不住地蹬自己的小肉腿。稍微大一些的崇军还挥舞着自己的小肉手,似乎是在表达对这份礼物十分满意。

吴招弟觉得这礼物太贵重了,不敢收,“这不成啊,嫂子,这要是咱家老吴回来了,还不一巴掌拍死我?”

“你看你,见外了不是,这是银镯子,没那么金贵的,不妨事的。”林宛平被吴招弟急红了脸的样子逗得直憋不住笑,“再说,这是我送给崇军的,他没说不要,我不能收回来。”

“哎哟,大儿子,你干娘送你这个东西太贵重咯,你快开口说一句你不能要吧。”

吴招弟轻轻摇晃着怀里的崇军,催促这他赶紧开口说话,结果崇军以为是在逗自己玩耍,“嘿嘿”的一声笑出来。

“招弟姐,崇军喜欢这个礼物,你就收下吧,我们家念军可也收下了,你放心,要是老吴打你,大雷哥也打我。”

陈秋芹诚恳劝慰的样子让吴招弟只能服从。

林宛平看着她们两个和怀中的孩子暖暖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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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说话,害怕被打

只能默默更新,偿还我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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