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品是渣是渣了点,整体上问题不大!
“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想你背上骂名,可未来真如你猜测那样,我不希望允熥你束手就擒!”
徐妙锦认真的说道。
忠君思想,不能说徐家子女没有,对于造反接受起来飞快。
实乃是朱允炆现在还没登基,纵然登基其本身存有缺陷,至少无法代表大明开国勋贵的意志。
大明能建国,朱元璋很重要,是核心的核心,这不代表开国勋贵没参股!
选朱标大家服,选朱允炆大家不服!
这也是历史上蓝玉案爆发的根本,随着朱允熥南下琼海开国做出成绩,勋贵集团注意力南下,相继交出实权,团队内的矛盾不再尖锐,老年感情用事的朱元璋本身对于一帮老兄弟有愧疚。
知道这会成为一个暴雷,可从人心的角度来看,朱元璋何尝不想赌一把,赌朱允熥能约束好淮西勋贵集团,赌朱允炆的仁义能容纳琼海的存在!
从目前的反馈来说朱允炆能容,那就没必要再扫了,留下一段佳话不是更好?
反之若是朱允炆不能容……
那么笑的应该是朱允熥和淮西勋贵集团,没有责任与担当没事,慢慢培养就是,可若是朱允炆连到仁义都丢了,这动摇就是立身之本。
一个连亲弟都容不了的人,岂能容的了天下,还能奢望容下他叔叔吗?
曾今的仁义都是伪装出来的?
配合朱允熥的表现!
老朱选择动手的方向绝不会针对朱允熥,因为欺骗才是皇权最不允许存在的词缀!
“我忠于大明,忠于大明百姓,忠于皇爷爷,但绝不会忠于朱允炆!”朱允熥一脸郑重的说道。
“男人的话是最不能相信,你说海外诸事我会慢慢了解,若都是真的,无论往后如何我徐妙锦都会站在你身后!”没有太多的考虑,徐妙锦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恩!”
通过这一晚,大问题已经解决了。
月色在前,美人在怀,这种破坏气氛的话题还是不要说的好,男女极具默契停止了话题,静静的坐在月色下,享受着难得的清净!
一晃三日!
琼海的政务不能因此落下,礼部官员的耐心有限,成婚之前能放出徐妙锦三日,这几乎是极限。
不舍的将徐妙锦送上马车,朱允熥整理一番情绪后走进了黄子澄办公室。
七月十日!
吴昱南下抓人过去三日,解缙归来补齐证据链。
内阁十一人全数抵达,扩大会议人员相继到位,提案逐一下发,整个行政中心上空如同被扣了一口黑锅,气氛压抑的让办公节奏都加快了几分。
与黄子澄做了一番交流,说是交流不如说是交易!
以女子产假与哺乳假,交易文官的丁忧假期,黄子澄松口了,但行政体系给出的答案依旧不能让朱允熥满意。
“太短了!产假半年,哺育假八个月,这是我的底线!”
说完,朱允熥头也不回离开黄子澄办公室,根本不给黄子澄开口的机会!
“头大!”
黄子澄看着闭合的大门,双手抱着脑袋道。
不是他守旧,也不是他看不出产假和哺育假期好处,可问题是朱允熥想要的时间太长!
五个月加八个月!
十三个月假期,就算后八个月半工半休,颠覆挑战的东西都太多了。
为此黄子澄专门让审计差了一下,女子生产前后的具体情况与时间……
产前休息?
没有的,根本没有,只要家中女子为劳力的,休息你怕不是做梦呢?
讲的夸张一点,上午田中干活,中午把孩子生了,下午回田里做事,这种情况在琼海不要太多!
娇贵……柔弱……这能当饭吃吗?
产后能得一碗红糖水加两鸡蛋,那都是婆家的爱护了!
相对于曾今朝不保夕的日子,这几年的日子是好了一点,有了产前产后的假期,可放假的是北兰一帮人,给出的假期前后加起来不过半个月。
不是不想放,不能放,而是放了假期老百姓心中不踏实!
“还在问殿下的要求发愁?”
解缙手捧着茶壶走了进来,看着抱头苦恼的黄子澄!
关于产假,哺育假,解缙没什么意见,放,肯定要放,唯独是时间上的长短!
生前孝,死后孝,何为孝?
九字直冲内心的拷问,已成为琼海官场讨论最多的话题!
加之丁忧制本身就存在问题,普遍朴素的观念中,丁忧制当改,甚至有激进的督办级官员下笔书写,抨击名教那一套浮与表面的套路,言丁忧制为党争服务,是玷污了千百年来孝道,得了不少人支持。
司局级官员虽无人下场,但多提及产假和哺育期,认为这有助于传播“德义礼仁信”思想,看似只是善待产妇,可通过这件事却可体现大王的仁德,百官的礼信,及百姓的仁义,这才是真正符合传统观念的做法!
当然关于时间上,还是希望能减少,前后二十多个月真的太长了!
闻言,黄子澄苦笑道,“可不是吗?”
上下压力全部焦聚在黄子澄一个人身上,能好受才怪了。
对于朱允熥提前回来,黄子澄一度怀疑他不是在作践自己?
“对了,让你找蒋瓛了解具体情况,了解的怎么样了?”
数据是蒋瓛带人统计的,相对于冷冰冰的数据,黄子澄更想知道这份数据真实性。
任务来的突然,时间太远,再过四日就是内阁会议,本来算不上一重要提案,可随着讨论加剧,不尽快处理是不可能的了。
“情况远比想的还要差,据蒋瓛自己说的,他所统计多数是家有小产的家庭,不然不会有妾的存在,地方上数据只会能难看,对了,蒋瓛还提到溺女童的情况,不是个例而是普遍存在,越往北,生活越困苦的地方,这类现象也就越多!”
“……”
溺女童!
这种情况有多恶劣,谁人不知。
那可是记录在宪约之中的内容……溺毙者斩!
宪约一百十一二条基本条款,洪武二十六年讨论的时候,三方势力司法,民众,商贾争论最多最强烈一条,就是关于是否就溺毙孩童论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