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我记得你以前吹牛说自己是情圣来着?”
食堂内,路明非从大餐中抬头看向芬格尔。
芬格尔放下猪蹄,顺手拿过桌旁的餐巾纸擦了擦手,双手把头发往后面猛地一捋,眸光深情。
“师弟,你忘记大一舞会了吗?”
“……那种尴尬的过往就别提了好吗,黑历史就该被从根源抹杀!”
“不,我只是是想强调我舞王的那一面,你觉得没有上百次锤炼,寻常人的舞技能到那种地步吗?”
路明非回忆了下,不得不说,那天的芬狗虽然惨到和他做舞伴,但舞技的确一流,算是一条好舞棍。
“我没搬进寝室的时候,你一个人在寝室里偷偷练?”路明非嘀咕道,“那我岂不是耽搁了你成就一代舞蹈天王的道路?”
芬格尔吹胡子瞪眼,强调道:“我是和学妹练的!是学妹!”
“师兄,你真的泡过很多学妹吗?”路明非笑容耐人寻味道。
“当……”芬格尔忽然警觉了起来,话语戛然而止。
他谨慎地审视着师弟的笑脸,总觉得这笑脸背后藏了刀子。
换做以往他肯定当仁不让,开始大肆吹嘘自己的辉煌情史,例如他当年和许多学妹都有过感人至深的爱情,每段爱情都曾令他想要打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唯一的遗憾,就是压根没有封建礼教束缚他。
吹牛嘛,吹牛犯法吗?不犯法的事情怕什么!
反正路明非也不可能真的找上当年的学妹挨个问去,再说,就算真找上当年的学妹……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芬格尔的直觉告诉他,目前情况:高危!
芬格尔清了清嗓子,目光真挚道:“师弟啊,怎么了这是,遇到感情上的麻烦了?尽管问,有师兄在保证给你分析的妥妥的!”
“没啊,就是特别好奇师兄你的爱情往事。”路明非放下刀叉,目光真挚。
“我的爱情过往,吃了这么多晚夜宵,我不全吹……讲给你听了吗?”芬格尔谨慎道。
“我就想问问,在那可以组个团的如林妹子里,师兄你有真正爱过一个人吗?”
“问题很有深度啊!不急,待我抽个时间一一回想下和学妹们的往事,到时候给你答案!”
“行吧,确实不急。”路明非耸肩道,“接下来讨论另一件事,你知道中国有句古话吗?”
“中国古话没个几万句,几千句随随便便拿出来吧?”莫名觉得自己暂时逃过一劫的芬格尔擦了把汗,鄙夷道。
“吃人手短。”路明非严肃道。
啪嗒。
芬格尔手中的猪蹄摔在了盘子里。
他刚欲起身拔腿就跑,师弟早有防备地探身越过桌面,双手按住他的肩膀,把哼哧哼哧的芬狗塞回了位置上。
“跑啥!”
“我说你今儿个怎么这么大方主动请我吃饭,原来是鸿门宴!”芬格尔龇牙道。
“哈?这顿不是我请的啊。”路明非无辜道,满脸我不知道师兄你在说什么,“在寝室我说的是有人请吃饭,师兄你去不去,我没说我请你吃饭啊。”
“啥?不是你难道是楚子航不成?”芬格尔傻眼道。
“是我啦是我啦!”
纤细素白的手举了起来,一个面容近乎完美无瑕的女孩从路明非背后探头出来,她吐了吐舌头,旋即笑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芬格尔沉默了。
就如楚路在芝加哥火车站时初次看见夏弥时一样陷入了对美的敬畏。
他
之前在新闻部内部交流群看过夏弥的照片,卡塞尔学校没有新闻部弄不到的信息。
但照片和真人是两回事,想他芬格尔纵横卡塞尔八年,什么美女没见过,可这等近乎完美无瑕的姑娘还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次。
“芬格尔师兄,久闻大名了!”夏弥伸出手,“我就是夏弥!”
芬格尔目光深邃,坦然自若地与她握了握手。
人类……真的能拥有这样完美无瑕的容貌吗?
感觉就像是艺术家手下久经刻画的雕像,每一寸比例都事先经过了种种计算,达到了理论上的完美值。
这位小师妹……不简单啊。
芬格尔松开手,趁夏弥落座的空隙看向路明非,目光闪烁不定。
芬:
路:
芬:
路:
芬:
路:
芬:
路:
“师兄,你们眼睛抽筋了吗?”
夏弥好奇地看着两个眼睛眨的像是打摩斯密码似的两个家伙。
两人顿时哈哈大笑,揉了揉眼睛,路明非顺手将没碰过的橙汁端到夏弥面前,关切道:“师妹渴了吧?喝橙汁。”
夏弥捧起橙汁,握了握小拳头冲他示意。
路明非打了个OK的手势,表示一切都在计划中。
“师兄,简单介绍下,大一新生夏弥,咱俩接下来的‘东家’。”他搓了搓手,对芬格尔介绍道。
“喂喂喂!等等!”芬格尔头皮发麻,连忙摆手打断道,“东家是个什么鬼?”
“啊?说的太学术了吗?东家在中国的意思就是老板。”路明非有些不好意思道。
“不用和我解释这个,我知道这点啊混蛋!我问的是为什么她就成咱俩东家了?!”芬格尔瞪眼。
路明非目光缓缓下移,扫过芬格尔吃剩的残羹剩饭,叹息道:“不说过了吗?吃人手短啊师兄,下次长点记性吧你,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宠你的。”
芬格尔目瞪口呆道:“就这一顿饭,我就把自己卖了?”
路·卡塞尔好室友·明非同情道:“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目前你个头啊!”芬格尔大怒,“你竟然配合外人卖我!”
路明非沉默了,芬格尔目露喜意,以为自己终于触动了下师弟那仅存不多的良知。
“师兄,你弄错了,我和师妹才是一家人,你只是个意外。”路明非尽量使自己的口吻变得委婉。
然后他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咧嘴笑得很是无良,“另外,和你住了一年,我怎么可能还保留有良知这种东西?”
芬格尔绝望了。
这混蛋究竟在这个暑假经历了什么啊!
“那个……让芬师兄感受到困扰了吗?”
夏弥怯怯地举手,水汪汪的清澈眼瞳中满是歉意与自责,她突然站起身深深鞠躬,大声道,
“真的很抱歉!因为听路师兄说芬师兄为人最是乐于助人,喜欢帮助学弟学妹,我才厚颜来请您帮忙的,没想到给您造成了困扰,真的很不好意思!”
路明非叹了口气,神色悲悯,拍了拍她的小手,唉声叹气道:
“不怪你,都怪我没有说清楚,不对,都怪我识人不明,认错人了,也罢,咱去找别人吧。”
说罢,他拉起夏弥,看也不看芬格尔就要转身离开。
“坐下。”
低沉的男音响起。
“谁让
你俩走的?给我乖乖坐好了,今天你们芬师兄给你好好上一堂感情课!”
芬格尔冷哼一声,拿起餐盘里的猪蹄,狠狠咬了一口。
路明非见此情景也不由一愣道:“还吃呢?”
“废话,都特么进你俩套了,不吃白不吃!”芬格尔翻了个白眼,含糊不清道,“另外,就你俩这蹩脚的演技还是给我省省吧。”
路明非和夏弥从善如流,乖乖坐在他对面,双手放在膝盖上就像认真听讲的好孩子。
“师妹准备追谁啊,不会是楚子航吧?”芬格尔挑眉道。
“嗯嗯!”夏弥乖巧点头,模样煞是可爱。
“啧啧,这年头面瘫这么吃香吗?我这种阳光大男孩已经退出市场了吗?”
“人家是天降青梅,出场就立于不败之地,师兄你拿什么比?”
芬格尔问向两人:“问你俩一个问题,你们觉得爱情的第一征兆是什么?”
“我知道!真爱的第一个征兆,男孩胆怯,女孩大胆!”路明非拍着胸脯,眉飞色舞。
芬格尔不屑道:“说吧,谁那借鉴来的,这种话也配出自你口?”
“鲁……串场了,是雨果说的,”路明非耸了耸肩,“你没看过悲惨世界吗?”
“师妹呢?”芬师兄慈眉善目、和蔼和亲道,全然没有面对路明非的凶神恶煞。
夏弥单指抵着侧脸,若有所思着,最后右手猛地砸在左手手心。
“想把他领回家!”
“真棒!总结的很到位!”芬格尔大声称赞,“师妹觉悟很高啊,看来师兄一定要拉你一把,让你抱得美人归了!”
路明非捂脸道:“求求了,要点脸吧你……”
夏弥认真脸:“芬师兄,我会努力的!”
“很好!”芬格尔欣慰地看着战意昂然的夏弥,“那接下来师兄就为你指点迷津!”
他一把推开装着猪蹄骨头的餐盘,手指沾了沾杯中的橙汁,在长桌上画了一笔。
“俗话说得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师妹你先天占优啊!”
芬师兄唾沫横飞,开始了孜孜不倦模式。
“通常来讲,喜欢一个人,甭管是见色起意,还是见财动心,又或是更高尚的爱上他的灵魂啊,欣赏他优秀的品质啊……统统划拨为王八看绿豆对上了眼!”
“而要想征服一个女……哦,我们的目标是男的,那就更简单了,别看楚子航是个死面瘫,根据我的观察和经验判断,这厮绝对属于刀子嘴豆腐心,外冷内热的那种。”
“我支持!”夏弥同学高高举起手,“楚师兄其实超暖的!”
芬格尔牙酸地咳咳几声道:“师妹不要插嘴,听我分析。”
“哦哦!”夏弥乖巧放下了手。
“要想攻克这种男人,必须循环渐进,不得急躁,要从小事慢慢来,让他逐渐习惯有你的世界。例如,每天给他送亲手做的早餐之类的。对了,你们谁知道楚子航最喜欢吃什么?”
夏弥沉思道:“以前在我家的时候,他喝过我煮的银耳羹,评价还不错。”
“……什么情况?”芬格尔瞪大了眼,结结巴巴道,“还没在一起就快进到已经去你家喝银耳羹了?”
路明非靠着椅背,懒洋洋道:“都和你说了,人家天降青梅,就找不到输的理由啦。”
芬格尔和夏弥大眼瞪小眼,前者率先败下阵来,举手投降道:“好吧好吧,那就更简单了,你的优势太明显了,只要稳扎稳打慢慢来,肯定能赢!”
夏弥严肃道:“芬师
兄,除了送早餐还有其他办法吗?感觉进度太慢了!”
芬格尔挠了挠头,想了想道:“有,增进感情嘛,不外乎多接触,开学后有个迎新蒙面晚会,很多学姐学长都会出席,楚子航……没事,到时候让师弟去拉人。”
“舞会?这个我熟!我芭蕾舞跳的可好了!”夏弥目光亮晶晶。
“师妹还会跳舞呢?真是多才多艺啊。”芬格尔愈发牙酸了,“不过迎新舞会跳的不是芭蕾,卡塞尔学院是德系学院,我们有一流的宫廷舞老师,不过你既然有舞蹈功底在肯定也没啥问题,找个师姐带带你熟悉下就好。”
“嗯嗯!”
“对了,今年自由一日也要开始了。”芬格尔想起了什么,“楚子航作为狮心会会长,肯定会参加自由一日,师妹你加社团了吗?”
“没有诶。”
“那师兄建议你不要加入狮心会。”
“为什么?”
“虽说女追男一层纱, 但多少还是要保持些距离的,距离产生美,有时候太近了不见得是好事。”
“懂了!”
“嗯,你放心,师兄不白吃你这顿饭,肯定给你安排的妥妥当当,让你早日将你的楚师兄拿下!”
芬格尔拍着胸脯打包票。
夏弥脸颊微红,小声嘟哝了几句。
“接下来,让我们给这次行动取个响亮的名字,我建议,就叫‘卡塞尔爱情故事’!”
芬格尔热情地给自己鼓掌道,
“在下不才,就添为本次行动的总负责人兼总导演。”
路明非单手撑着侧脸,眯眼笑着看向讨论中气氛热烈的两人。
临近暮日的阳光非常好,透过餐厅头顶的天窗投落下来,给人种冬日暖阳的感觉。
路明非抬起头,餐厅上方仍是气势恢宏的天顶画,画的是。
代表末日的尼德霍格从世界树的根部浮起,双翼挂满死者的骷髅,夕阳就要沉落在地平线下,诸神之王奥丁骑着八足的骏马奔起来,对着黑龙投出胜利的长矛。
他歪着头,看着那天顶画上威严的诸神之王,目光若有所思。
芬狗说的真好,增进感情不外乎多多接触。
那么,还有什么比一起出生入死、砍幕后大boss更能增进彼此感情的呢?
为了“大义”,总是要有人牺牲的。
路明非深有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