饕餮2
于洲从噩梦里惊醒。
正午的阳光洒在床上, 屋里里暖融融的,他却突然感到一丝寒意,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寒颤。
这个梦境比以往的任何梦都要逼真, 好像是一个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任何一丝细节都是那么清晰,即使醒来也没有忘记。
于洲倚着床头喘了一口气,他擦了一下头上的冷汗,下床走到饮水机前接了一杯水。
放在一旁的手机短信提示音突然响起,于洲拿起手机一看, 是快递驿站的发来的短信,他买的那个和饕餮同款的郁金香玻璃杯到了。
食物看起来很漂亮, 粉色的郁金香凸出来的, 中间有一层夹层,里面放着一堆亮晶晶的闪片和用小小的郁金香花骨朵。
虽然很花里胡哨, 但是实物比直播里的更加漂亮, 是个很有少女心的杯子, 就是与于洲的风格不太相符。
于洲常用的杯子是一个很朴素的啤酒杯,已经随身用了五年, 20块钱左右,他看着貌美的郁金香玻璃杯, 觉得这个杯子还是用来当装饰品更加合适,随手把它放在了杯架上。
辞职之后他的生活确实比以前快乐很多,尽管老板仍然时不时地劝说他继续回到公司工作,但是已经决定躺平的于洲依旧不为所动, 过着他悠闲的夕阳红生活。
于洲一般会在下午的时间去菜市场买菜, 偶尔也会去附近的图书馆看看书, 接触一下人群。
他今天准备做佛跳墙, 需要的食材有十八种,光是买食材就花了将近两千块钱。
这个菜做起来非常麻烦,很多东西都要提前泡发,这个步骤可以省略,直接去菜市场或者生鲜超市买现成的就可以。
佛跳墙最重要的是汤底,汤底熬的好,这个菜就基本成功了一半。
调整好拍摄角度,于洲开始在厨房里做这个难度很高的菜。
熬制出鲜美的汤底至少需要五种肉,于洲把买好的龙骨、鸡脚、猪手、鸡腿、鸭腿焯水去腥用压力锅炖一个小时,把熬制好的高汤过滤好,剩下的肉渣因为于洲没有养宠物,只好把它们丢掉。
汤底熬好,于洲往里面加了一些南瓜泥,下入海参、花椒、干贝、蹄筋、鲍鱼、鸽子蛋、大虾、花菇、杏鲍菇、火腿,又往里面倒了一点花雕酒。
厨房里都是佛跳墙的香气,于洲喝了一口汤,被鲜得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成品不错,味道也很不错,拍摄好的素材也很令人满意,忙碌了一个下午的于洲开了一瓶无糖汽水,调整了一下摄像机的位置,又把一旁的补光灯打开,这才坐在桌前开始享用这道家庭版的佛跳墙。
现在的美食主播也相当于半个吃播了,考虑到视频的观赏性,于洲把那个貌美的郁金香玻璃杯拿了出来,他被吃播专用的麦别在领口,往杯子里放上两个冰球,把无糖气泡水倒在杯子里。
气泡炸开的声音非常悦耳,于洲举起郁金香玻璃杯对着摄像机摆了几个姿势方便后期剪辑,吃了几口菜后就完成了今天的拍摄。
毕竟他的产出内容主要是做菜,不是专门的吃播,像饕餮那样对着镜头一直吃吃吃,吃相还要快速又优雅,这个于洲是真的做不到。
饱餐一顿后,于洲出门了。
他最近常去的地方小区附近的图书馆。
现在的科技发展太快,不过是一个星期没有来,图书馆就多了一批新的设备。
于洲找了个位置坐下,拿着一本菜谱看了起来。
图书馆的桌子是那种很大的长方形实木桌子,于洲正在看各国的知名料理介绍时,有个穿着白色连帽卫衣的消瘦青年坐在了他的对面。
于洲看得专注,并没有注意。
倒是那个青年的鼻子动了动,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于洲看。
他的视线太过灼热,于洲察觉到他的注视,把视线从菜谱上移开,看向对面的青年。
青年戴着黑色口罩,一头蓬松微卷的黑色发丝下是一双十分漂亮的狭长狐眼,眼角尖尖,眼尾上撩,睫毛翘翘的,蜜色的眼珠晶莹剔透,像一颗漂亮的玻璃珠,鸦羽似的睫毛将眼尾的弧度勾勒得更加妖娆惑人,十分的摄人心魄。
于洲看得愣住了。
青年看向他的目光毫不掩饰,赤/裸裸直勾勾的目光简直令人坐立难安。
于洲放下手里的书,身姿端正地坐在椅子上看着青年,礼貌地朝着青年一颔首,压低声音问道:“不好意思,您一直看着我是因为我的身上有脏东西么?”
青年蜜色的眼珠在眼眶里转了一圈,也同样压低声音说道:“佛跳墙。”
他的声音和普通成年男子的声音不一样,声线介于青年和少年之间,语调很飘忽,像梦呓似的。
于洲吃了一惊。
他做完佛跳墙后虽然没有洗澡,但也是换了衣服的,按理来说一般人应该闻不到他身上的味道。
更何况眼前的青年还戴着口罩,这样都能闻到他身上残留的饭菜香气,那他的嗅觉实在是太逆天了。
这是狗鼻子吧!
于洲朝着青年点点头,为了避免打扰到别人,于洲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支黑色中性笔和一本便利贴,在上面写道:“我的晚饭确实是佛跳墙。”
他撕下便利贴递给对面的青年,青年伸出一只洁白如雪的手,沉默地接过字条,低头看着上面的字。
于洲觉得青年的手有点熟悉。
脸长得漂亮的人又很多,但手长得漂亮的人却很少,因为面部的五官可以进行修饰从而掩盖缺点,可是手却不能。
青年的手掌如羊脂白玉,皮肤泛着初雪的冷光,指尖泛着一点淡淡的浅粉,如琼枝上将开未开的浅粉花苞。
这么美的手,于洲只在直播里看到过,是著名吃播饕餮的手。
饕餮不仅手长得漂亮,相貌也无可挑剔,是可以碾压所有娱乐明星的绝对美貌。
而且最逆天的是饕餮直播从不化妆,也不开美颜,更不加滤镜,因为那会影响食物的色泽。
看着青年那双和饕餮一模一样的狐狸眼,于洲不禁在脑中仔细地对比了一下,发现青年的眼珠的颜色也和饕餮一模一样。
亚洲人的眼睛大多是深棕色,像于洲这种茶色眼睛和饕餮的金色眼睛都是十分稀少的。
不会这么巧吧,居然在小区附近的图书馆碰见饕餮!
*
谢昙看着手中的浅米色便利贴,上面的字迹十分漂亮,有点像瘦金体,和眼前这个身上带着佛跳墙香味的男人一样,非常具有观赏性。
佛跳墙香气真是该死的诱人,明明这一天都在吃吃吃,方才还吃了二十只烤鸡,可是这会却又饿得难受,整个人都在发晕。
不。
他不是人。
人不可能在一天之内一口气吃下二十只烧鸡,也不能吃下二十只烤鸭,十个大份披萨,二十五杯奶茶和将近三千元的零零碎碎的快餐食品。
之所以吃这么多还吃不饱,是因为谢昙是一只饕餮。
他是一只幼年饕餮,本体有点像一条通体漆黑的龙,只在眉心中间生着一条金色竖线。
因为长期吃不饱,体型很小,不算上尾巴的长度,它的本体只有成年男人的半个手臂那么大。
幼小,瘦弱,但是能吃。
对面男人身上的佛跳墙香气一直往谢昙的鼻腔里飘,谢昙的胃部忍不住痉挛了一下,一股可怕的饥饿感源源不断地向他袭来,谢昙觉得自己能一口吞下整个世界。
太饿了。
想吃东西。
为什么他是一只饕餮。
为什么永远也吃不饱。
为什么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忍受着饥饿的折磨。
谢昙的眼睛湿润了,便利贴上也沾染了那诱人的佛跳墙香气,口腔开始大量分泌唾液。
对面的男人正在看着他。
那是一张只要见过一次就绝对不会忘记的面容,面容俊美深邃,气质如苍穹冷月,谢昙终于理解了什么是“秀色可餐”,因为就在男人的茶色眼珠看过来的时候,谢昙突然觉得不那么饿了。
可是当他从男人的脸庞上移开目光,看着手里的便利贴时,那种难以忍受的饥饿感又出现了。
饿得极致的人会失去理智。
就在昨天,饿到哭的谢昙把家里的承重墙啃掉了一半,将近一千万的小洋房瞬间变成了高危建筑。
谢昙怕自己因为饥饿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于是他攥着手里的便利贴对着男人微微点了一下头,站起身离开了。
看着青年的背影,于洲觉得他很有可能就是饕餮,要是能看到脸就好了。
在心里惋惜了一下,他拿起桌子上的书,继续看起了各国的美食料理。
十五分钟过去了,于洲走进洗手间里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离开厕所隔间后他在水池前洗手,就在他把洗手液搓出泡沫时,肩膀突然一痛。
那是锋利的牙齿刺入皮肉里的痛觉。
伴随着不容忽视的疼痛,还是身后那具紧贴在他后背的躯体更加令于洲感到毛骨悚然。
洗手池前的镜子中,于洲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连帽卫衣的青年贴在他的身后,正死死地咬着他的肩膀,血迹在于洲的浅蓝色衬衫上晕开。
来不及冲刷掉手上的泡沫,于洲试图把青年的脑袋从肩膀上推开。
咬着他肩膀的青年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呜咽,牙齿顿时咬得更紧了,疼得于洲倒吸一口冷气。
他只好反手捏住青年的后颈,因为长期敲代码而磨出茧子的粗糙指尖摩挲着青年后颈处那一小块细嫩的皮肉。
这一招竟然出奇管用,青年的身躯一下子软了下来,牙齿也松开了,他从于洲的肩膀上晕晕乎乎地抬起头,露出一张漂亮精致的脸蛋。
正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吃播——饕餮。
饕餮的嘴唇还沾着血,像个食人血肉的狐狸精,一双狐眼看着于洲,眼里还带着茫然的神色。
不太像个正常人。
似乎有狂犬病。
想到这个可能,于洲心里一紧,二话不说脱下身上的衬衫把青年的双手绑在身后,押着青年走出了洗手间。
谢昙这会已经恢复了一些神智,但是饥饿的感觉仍然让他胃如火烧,他难受得想哭,饿得说不出来话,又怕被这个身强力壮的男人送到警察局,在大庭广众之下丢脸。
怎么说他也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谢昙只好吸了吸鼻子,艰难地忍受着让人失去理智的饥饿感,哼哼唧唧地哀求道:“你放了我吧,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太饿了,所以才会咬你的。”
听起来完全就是在胡扯,于洲今天中午还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小青年一口一个脆皮鸡腿,吃掉了满满一整的高热量油炸食物。
“你以为我会信?”于洲声音冷淡,“骗人也要编个像样点的理由吧。”
他拎着小青年后颈那块皮,另一只手按着他的肩膀,把他押出了洗手间。
青年的肩膀抵着洗手间的门怎么不肯出去,他看起来神情纤弱,但力气出奇的大,于洲一时间竟然奈何不了他。
他沉下脸,低沉的声音带了一丝怒气,怒斥道:“走不走?”
青年说道:“我走,你先帮我把口罩戴上。”
“口罩在哪?”
青年发出一声呜咽,声音弱弱的:“在我兜里。”
于洲的手伸进了青年的裤兜,裤兜的内衬是很丝滑的布料,隔着这一层布料可以摸到青年的腿/肉。
青年腿根一抖,于洲已经从他的裤兜里拿出那个黑色的口罩戴在了青年的脸上。
在众人的注视中,于洲押着青年走出图书馆,在街边叫了一辆出租车。
青年弱弱地问道:“哥哥,你要带我去哪里啊?”
于洲皱眉:“谁是你哥哥,我又不认识你,别叫得这么亲热。”
青年可怜兮兮地说道:“那我不叫你哥哥,可是你总得告诉我去哪吧,谁知道你会不会生我气,把我卖了换钱。”
于洲斜了他一眼,低声说道:“带你去医院检查你有没有得狂犬病,不然为什么见了人就咬。”
“狂犬病怕水诶,我不怕水的,我只是太饿了,所以才会咬人。”
于洲皱眉:“这是什么新的营销方式么?”
青年一愣,露在黑色口罩外面的眼睛充满了疑惑,于洲压着他坐上出租车,对司机说道:“去医院。”
出租车司机一愣:“不去派出所啊?”
一脸憨厚的司机转头的时候看见于洲肩膀上的血迹,立即哎哟一声,“伤得挺重,是得先去医院才行。”
说完还打量了一下谢昙,感叹:“现在的罪犯啊,都长得人模人样的。”
车子驶进医院,下车的时候谢昙再一次强调:“这位先生,我真得没有狂犬病。”
于洲面无表情:“有没有检查了才知道,我刚开始享受生活,还不想英年早逝。”
谢昙:“......”
走进医院,医生给于洲清理完伤口,又给他打了一针破伤风。
至于那个咬人的青年,医生凭借丰富的从医经验判断出他并没有得狂犬病,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给青年抽了一管血,准备第二天送去化验。
“其实我建议带他去精神科看一下。”医生隐晦地指了指自己的脑子。
于洲并不关注一个陌生人的心理健康,倒是青年伸出两根手指悄悄地扯了扯于洲的衣袖,凑在他耳边弱声弱气地说道:“哥哥,你行行好吧,我的脑子真没病。”
他从兜里掏出手机,点开二维码名片递到于洲面前,“加个微信吧,我们好好沟通一下好么?”
于洲冷着脸点开手机扫一扫,加上了青年的微信。
走出医院大门,青年说道:“我叫谢昙。”
饕餮太火了,他的真名还是有不少人知道的,一些饕餮的粉丝总是在直播间里亲热的叫他昙昙。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青年的声音甜腻腻的,听在耳边像是在撒娇,于洲再一次皱眉,冷冰冰的说道:“我跟你很熟吗?你叫的这么亲热。”
讨食是饕餮的本能,为了得到喜爱的食物填饱肚子,饕餮的嘴巴要多甜就有多甜,甜言蜜语不要钱似的往外吐,一年365天都不重样,这已经是刻在饕餮骨子里的本能了。
只是眼前的男人实在是有些油盐不进,往日让人喜笑颜开的甜言蜜语不能让他的脸色泛起半点波澜。
饕餮有点气馁。
他的鼻子又动了动,嗅到了来自男人身上的血腥味。
人类的血肉气息在他眼里污浊不堪,唯独这个男人的血液是甜滋滋的,身上的味道也好闻。
于洲站在路边等车,下午四五点钟正是高峰期,路边的车并不好打,他只好在软件上订了个车。
软件上显示还有10分钟车子才能到达,医院附近有很多小吃,食物的香气顺着风飘到这里,于洲看了一眼身边头发凌乱、身形单薄的小青年,开口问道:“你还饿吗?”
怎么会不饿呢。
饕餮就没有吃饱的时候,谢昙从来不知道吃饱饭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他朝着于洲点点头,一双漂亮的狭长狐眼晕晕乎乎的,像只智商不太高的小狐狸,很乖巧地说道:“饿,哥哥,我没骗你,我是真的饿。”
其实这么一折腾,他腹中的饥饿感已经消掉了一半,已经可以找回自己的神智,不至于被佛跳墙的香味勾引得失去理智,嗷呜一口就扑上去咬人。
于洲的性情虽然寡淡冷漠,却也并不是铁石心肠的人,对于一些看上去智商明显不太高,脑子的某个部分明显出现问题的人,他还是很有包容心和忍耐心的。
他在一旁的小吃车买了两根烤得焦香的纯肉烤肠,烤肠的个头和肉量都很足,表皮已经烤的酥脆椒香,一看就很好吃。
他把烤肠递给了眼前这个小青年,青年略有些拘谨地接过两根烤肠,伸手摘掉了脸上的口罩。
黑色的口罩一摘下来,青年那张惹人怜爱楚楚动人的脸庞露在外面,就像青草尖上的清澈易碎的露珠,很容易激起人的呵护与怜爱之心。
人都是肤浅的视觉动物,看到这张脸,让于洲心里的恼怒顿时没了一半。
他心里暗骂一声肤浅,面无表情地转过头,看着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车辆。
眼角的余光里,他看见青年张开嘴吧,整根大烤肠就这么落入了他的深渊巨口,他抽出竹签,雪白的两腮微微鼓动着,咀嚼不到十秒钟,整根烤肠已经悉数进入他的胃里。
虽然已经在吃播里见识到青年那令人感到震撼的进食方式,可是亲眼看到的时候还是把于洲吓了一跳。
眼前的这一幕,不禁让于洲想起今天中午做的那个梦。
青年变身成一个遮天蔽日的黑色怪物,一口咬掉了半个摩天大楼,甚至连天上的太阳都被他啃掉一口。
他忍不住抬手揉了一下太阳穴,怀疑青年的嘴巴里可能藏着一个黑洞。
另一根烤肠也被青年光速吃完,于洲订的车子也到了。
“你住哪?”
青年说了一串地址,于洲发现青年居然和他住在一个小区,只不过青年的房子是小洋房,他住的房子只是普通的3室1厅。
发现和于洲住在同一个小区,谢昙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又用他那又甜又腻像是在跟人撒娇的声音说道:“哥哥,我还是饿,好想去你家吃佛跳墙。”
于洲做的佛跳墙还剩下大半盆,这道菜做起来实在是太耗时太复杂,所以他一次性做了很多,准备将剩下的佛跳墙冷冻起来,再用格子分装好,每次吃的时候拿出来解冻一小块。
这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往他身上狠狠地咬了一口的账还没算清楚,现在又恬不知耻地去他家里蹭饭。
这真是正常人类应该拥有的脑回路吗?
于洲无表情地盯着他看了一小会,青年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卷毛,一双眼睛眨呀眨,长长的睫毛扇啊扇,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拒绝的话已经到了嘴边,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了。
辞职之后来到莘州的这些日子以来,于洲并没有什么亲密的朋友,以前的同事也很少联系他,只有老板隔三差五的劝说他回去工作。
虽说生活也算充实,但人是群居动物,一直独来独往的人多多少少还是会感到一丝寂寞。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于洲鬼使神差地点了一下头。
当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青年已经走进了他的家门,乖巧地穿上了屋子里唯一的一双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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