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血?
鹿鞭?
壮阳之物。
金冷心漂亮的眼睛往周行山脸上一瞪,呵呵两声,不屑的说道:“我需要吃这种玩意儿,你别带坏我家箫吟。”
周行山眉头一挑,意味深长:“你确定你没吃过,还我带坏你家箫吟,他是什么好东西啊,需要我带坏?”
金冷心:“!!!!”
他吃过吗?
他什么时候吃过鹿血鹿鞭?
这些天他不都和他在一起吗?
他们一起在船上!
周行山深藏功与名,转动着木轮椅,撂下话道:“二爷,你再好好想想,箫护卫别忘了,鹿血得新鲜的才好!”
金冷心:“!!!!”
想什么想?
他真的没吃过。
他什么时候吃过这些玩意儿?
这些玩意都没有上过餐桌好吗?
正当金冷心开口对着已经出了门的周行山进行否认时,蓦然之间,他想到了老虎,箫吟打回来的老虎。
虎老虎就有虎鞭,有虎鞭就能做成汤,做成汤就是三鲜汤,喝完汤之后,他晚上就很燥热,燥热的像裹了一团火似的。
金冷心把头一扭,像极了一个竖起了瞳孔炸毛的大猫,凶巴巴的盯着箫吟,咬牙切齿:“箫吟,你解释一下!”
箫吟脸依旧面无表情,眼神依旧冷漠,手握着长剑,抬脚上前来到金冷心面前,比他高出半个头的个子,微微一弯,亲吻在他的嘴角上:“主人,我的!”
明意带着姜钱儿来到饭厅,她俩坐下,明意吩咐上菜之后,继续跟姜钱儿道:“姜娘子,你不知道你相公腿脚无碍之前,那叫一个风华绝代,美貌绝世。”
“看到他的人,眼睛都直了,走不动路了,他呢,后来为了掩饰美貌,漂亮,出门就在脸上抹了黑灰。”
“就是锅洞里的锅灰,把脸抹黑一层,再加上他本身就高,眼角的哥儿痣被黑灰遮盖,就变成了一个特别粗糙的汉子。”
“而且…你知道吗?你家相公拳脚不错,普通的汉子,哥儿,十个八个不成问题,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还以为他是一个汉子。”
“当时我就在想,这个汉子不错,我可以招他做上门女婿,这样我就可以堵住悠悠众口,保住家产了。”
姜钱儿听到明意这样说,心疼起来道:“我家相公以前这么厉害,你说他得知自己不能站起来的时候,心里得多难受啊。”
明意一怔,脸上的笑意渐渐敛去,望着姜钱儿,更加直白的明白金冷心为什么在信件中夸奖行哥儿的娘子。
这样对周行山不离不弃,不嫌弃他不能站起来的女人,的确能俘虏周行山的心,一点都不奇怪。
毕竟…像他们这种见过太多人的人,想找一个一心一意只为自己,满眼是自己的人,比得到稀世珍宝还难。
“应该很难受,但他不会说。”明意叹了一口气道:“我因金冷心认识你相公,虽然没有见过几面,但是我知道他是一个内敛的人,不喜欢把自己的情绪宣泄于别人。”
“就像他残了,他瘫痪了,他站不起来了,他没有告诉金冷心,也没有告诉我,更没有告诉其他人,他就默默的自己回家!”
“他出身贫寒,又是哥儿,残了,瘫痪了,站不起来,回到家中,面对的是什么,他心里清楚,可是就算这样,他也不告诉我们,也不想麻烦我们。”
其实也谈不上麻烦不麻烦,他的本事正如金冷心口中所说,坐在木轮椅上,做个账房先生,或者在酒楼里,做个动动嘴的掌柜子,都比他回家强,都能解决温饱吃饭问题。
姜钱儿是一个乐天派,心疼自家相公的同时,面对明意这样的话语,她灿烂一笑:“他回家,可能是为了遇见我。”
明意愕然了一下,随即笑道:“是的,为了遇见你。”
缘分奇妙不可言。
他若是留下,寻找曾经旧友,那他就遇见不了他娘子。
遇见不了他娘子,就不会有现在和金冷心相互合作的局面。
所以人生的境遇缘分,所经历的事情,都是环环相扣的。
“对了,明大小姐,你知道禾仡看一次病需要多少银子吗?”姜钱儿话锋一转询问道。
“银子?”明意摆了摆手:“怪医禾仡看病从来不收银子。”
姜钱儿惊讶的啊了一声:“禾仡看病不收银子,怎么可能,相公说他收银子的,而且不便宜。”
“那是你相公骗……”
“对啊!”周行山出现在饭厅门口,张口打断了明意的话:“明大小姐,禾仡不收银子收什么,你不能趁我不在,又开始拿我娘子开涮。”
明意抬头触及到周行山的眼神,眼神一深,随即明朗笑了起来:“哈哈哈,这不是你娘子好玩,我想多玩玩。”
“你这个负心汉拆穿了我,我还怎么拿你娘子开涮,我的命,怎么那么苦啊,你…就想把我卡死死的。”
周行山回以微笑:“我娘子单纯,你与她说什么,她都会相信。”
“我一直告诉她,我们家的银子够我看腿了,但是,她比较担心,所以问问你。”
“你要是告诉她禾仡不收银子,或者收很多很多银子,我家娘子就会茶饭不思,睡不着觉了。”
明意嗷了一声,故作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还好你来得及时,不然的话,你家娘子今天晚上,肯定睡不着了。”
周行山冲着明意点了一下头,来到姜钱儿身旁,坐在木轮椅上,执起她的手,声音低低而又温柔:“不用担心银子,我们准备的银子足够了,就算不够,还有二爷,明大小姐。”
“我可以向他们借,你不必担心,静静的等待禾仡就好。”
姜钱儿对自家相公信任无比,自家相公这样一说,一劝她,再加上刚刚明意也说了禾仡不是很贵,她就把心放下了:“我都听相公的。”
明意看着他们两个,眼神深了深,关于禾仡的话没有再说,菜上来,金冷心也来了。
明意把她父亲埋在地里为她出嫁喝的酒刨出来了一坛子,作为接风洗尘宴上的酒。
酒在地里埋了二十多年,醇香无比,还带了一丝丝甜。
姜钱儿没喝过酒,不管在星际时代,还是重生到这个时代,她都没有喝过酒,喝了明意的酒,意外的觉得好喝,没有忍住,连连喝了好几杯。
明意更是高兴,以为找到了酒友,小杯子不行,换了大碗,跟姜钱儿干酒的时候还不忘吐槽数落金冷心:“姜娘子,你不知道,这个见银眼开,死要银的金冷心,金二爷,他不但坑了我的银子,还破坏我的姻缘,简直是人神共愤,邪恶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