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日本的海战中,父亲和邓将军同在威远舰上共同对敌,因为舰队中有两艘军舰的舰长怯战,最终海战失利,此时舰上弹药耗尽,邓将军决意撞沉日本旗舰,可惜被鱼雷击中,邓将军葬身海底,父亲幸得袍泽搭救逃出生天。
战后,父亲在朝堂之上当众斥责李章桐避敌畏战,是当世秦桧。
那李章桐本是当朝首辅,其他的官员如何能让李章桐丢了面皮,纷纷指责父亲犯上。
父亲怒不可遏,理直气壮的直斥当朝文武,最后不惜拔枪怒对,却被谋逆之罪投入牢房。
这谋逆本是大罪,按律要推到菜市口杀头的,只是当时大清上下当时正焦头烂额处理战后赔款,父亲之事竟被淡忘,就这样父亲在牢狱中度过了三年的时光。后来还在狱中结识了因变法失败入狱的谭军机,二人在狱中谈论时政,惺惺相惜,引为莫逆之交。
谭军机的好友王正谊多方奔走,要救谭军机,那谭军机已报必死之心,谢绝了王正谊的援救,自己却引刀成一快,到菜市口慷慨赴死。
安妮知道这个消息,只身找到王正谊,请求大侠施以援手。
王正谊正为谭军机之死伤怀,见安妮是英国人,当下拒绝,端茶送客。
熟料平日里文弱的安妮忽然拔出匕首,说:“我的丈夫是中国最了不起的男人,他和丁大人一起创建了海军,与甲午英烈们一起对抗日本,战后当朝怒斥清廷获罪,这样的人和谭军机一样,满心装得是中国的未来。如果这样的人不救,中国还有什么未来可言。我知道,王大侠痛恨我们这些英国人,作为英国人可以当场自杀以解大侠之恨,只是希望王大侠去救沈时,他是我的丈夫,但更是一个有骨气、有志气的中国人。”
说完,安妮竟是毫不犹豫的将匕首刺向自己的心脏。匕首离心脏还有一寸时,王正谊抬头抓住安妮的手腕。
后来八国联军进京师,满城鸡飞狗跳,在混乱之际,大侠王正谊潜入天牢将父亲救出来,藏身怀柔的群山之中。
再后来,那位王大侠却在护卫京师的战斗中被乱枪打死,头颅悬挂在了哈德门的城楼之上。
父亲听到这个消息,邀来津门大侠霍师父同赴哈德门,要取回王大侠的头颅。父亲一枪射断悬挂大侠头颅的绳索,城门恰好飞来一骑,却是霍师父,他在马上探臂刚好接着王大侠的头颅,然后绝尘而去,守门的联军士兵发现时早已不见二人踪影。
父亲和安妮二人共同安葬了王正谊大侠,却又面临着无处存身的尴尬,清廷四处搜寻父亲,而父亲在大侠去世后,眼见清廷签了庚子赔款,精神世界顿时崩塌,每日里饮酒度日,痛骂卖国贼。
安妮见父亲如此,长此以往,人恐怕要废掉了,便开导父亲,条条大道通罗马,想来报国不止一途,自己当年到中国的时候,曾途经日本,在那里也见到过许多了不起的中国人,为了救国还组建了什么盟会,安妮建议父亲不妨出国走一走,一是避难,二是再寻救国良方。
一席话点醒梦中人,父亲感叹安妮的见识竟在不知不觉中超过自己。当下,便和安妮二人结伴来到日本或者说逃到了日本。
讲到这里,我忽然心中一动,父亲每每和我说起过往,他和安妮到日本的事情却只字未提,而且既然当初就计划到日本,如今却在澳洲生活了这许多年呢?
每每我问起日本的事情,父亲也只是淡淡一笑,不再言语,并告诉我在外面多嘴。
以后见到父亲一定要问问他,倘若他不说,我就磨着安妮给我讲。
不管怎样,到了澳洲以后,我看到安妮每天都是笑的。
看到我笑,是因为一个母亲对儿子的亲昵,看到父亲也笑,则是一个妻子对丈夫深深的依恋,愿与之生,也愿与之死。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是父亲教给我的诗句,讲述的就是一个女子对爱的忠贞不渝。安妮对中国的文化丝毫提不起兴趣,唯独记住了这首诗。每逢父亲的生日,安妮总会用她并不流畅的中文向父亲吟诵这首诗,她还曾天真的问父亲,诗中的“上邪”是什么意思?
父亲告诉她,上邪便是上天,安妮依旧无法理解,天真的问是上天上帝吗?
父亲笑着说,可以这样理解。
安妮便更加高兴,之后每次到教堂祈祷时都会单独诵读一遍这首诗。
我有时觉得可笑,从没有一个基督信徒会在上帝面前诵读中国的诗文,但此刻却发现安妮对父亲最深沉的爱。
安妮同样爱着他的儿子。
对于儿子,她似乎从没有生过气,每当我闯了祸,毁掉了东西,她操起一根树枝气势汹汹要教训我,看着她的样子,我就觉得有趣,笑眯眯地看着她,最终结果便是她没有办法维持那咬牙切齿的狠劲儿,自己笑了起来。
一个天真善良的人,心中一定不会有那么多的戾气,因为在她的眼中,一切都是真的、美的,那扬起的枝条也只是一个有趣的游戏道具罢了。
安妮的爱是纯真的,更是博大的。
她爱惜和尊重每一个生命。对于射击成痴的我,她要我答应她永远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我每次外出狩猎安妮都会叮嘱我不要多杀生,最好不要杀生。
这对于爱好狩猎的我来讲,实在是个笑话,这个世界哪里有不杀生的猎人呢?
但我终究还是听从了安妮的话,每次出猎只是射杀一些小动物,如果猎杀了大型动物,我便让尼莫拿回家或者送给澳洲的土著人,免得让她生气。
如果有些小动物被我带回家还没有死亡,安妮便拿出医药包为这些小动物包扎伤口,然后放生。父亲看了摇头苦笑。
儿子捉,母亲放,父亲笑,这是多么有趣的事情。
现在想来,安妮所做的一切,也许就是佛陀所说的慈悲吧,尽管她并不信佛。
我悠悠地讲着安妮的故事,皮优静静地听着。
皮优的眼睛中竟然有一滴泪光,她向我一笑,拉起我的袖子擦了擦眼睛。
“我明白了,虫子,安妮确实是最可爱的女人,你应该早点回去陪她。只是你这坏虫子,害得我早晨就差点掉眼泪。”
我有些不可思议,这个神经大条的丫头怎么突然多愁善感了。
“我怎么突然觉得不认识你了。”
皮优狡黠地一笑,“这也许是共鸣吧,我偷偷告诉你,我也是跑出来的,安妮从英国跑到中国她的老公,我是从地中海跑到澳洲找我的叔叔,哈哈。我们家老头子还不知怎么生气呢。”
“那你玩够了,应该早点回去。”
皮优把嘴一撇,“我才不会回去呢。还是呆在这里好玩,永远也不回去才好。要不,我跟你一起回家去找安妮吧。”
我吓了一跳,连忙摇手,“不行,不行,这……”
尽管父亲和安妮已经开始为我的婚事操心,但贸然带着皮优回去,他们还是接受不了吧?
皮优很生气,“为什么不行?”
“我……我是说,就这么带回去,父亲和安妮还会以为我们是……”
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一脸不好意思地说:“还以为我们是小两口呢。”
皮优眨着眼睛,“这也挺好玩!”
我有些无语,这个丫头疯了,思维跟正常人不一样。
皮优也似乎意识到玩笑开得有些大,红了脸。
忽然看到我的脖项上挂着一颗尖尖地动物牙齿,皮优大为好奇,“这是什么动物的牙齿?你们中国人都戴这个吗?”
我摇了摇头,“不是,这是一颗狼牙,父亲给我做的。”
准确地说,这颗狼牙是我第一次成功狩猎的成果。
那年我只有十二岁,父亲也刚刚给我买来了那支猎枪。
第二天我就兴奋的背着猎枪闯入了荒原。
一只健硕的土狼在杀死一只羚羊,在那里啃食。
澳洲没有狮虎豹等大型的肉食动物,土狼在这里已经是顶级掠食者的存在了,却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只捕住蝉的螳螂,我这只黄雀早已蓄势待发。
我潜伏在一块巨石后面,悄悄地将枪管从草丛中探了出去,将准星锁定在最强壮的土狼身上。那只土狼将成为我手中猎枪击杀的第一只猎物。
“呯”,一声枪响,子弹接到我的命令,穿透了土狼的身体,土狼随即倒地。
我兴奋极了,提起猎枪向土狼跑去,子弹在土狼的肚子上钻出一个洞来,鲜血如一眼泉水咕咕地冒出来,一点点抽走土狼最后的生机。
第一次狩猎便击杀了一只土狼,我兴奋的不能自已,弯身就去抄土狼的前腿。
突然,躺在地上的土狼弯着脖子张开嘴巴咬住了我的左手前臂,参差的狼牙立刻嵌入我的肉里,深可入骨,同时土狼甩动自己的头颅拼命的撕扯。
剧烈的疼痛令我无法反应,也倒在地上。土狼的反应印证了什么是垂死挣扎。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我的思维陷入的停顿,及至反应过来,才和土狼撕打在一起。
土狼的凶残此刻展现的淋漓尽致,一旦咬住猎物,想让它松口要比登天还难。
土狼的眼睛冒着绿光,誓要用自己的撕咬将令我渐渐失血以致死亡。
偏偏这个时候,土狼的爪子踩到我的心窝,我在剧痛之余,呼吸都有些困难。
我伸右手去拔腰间的匕首,却抓了一个空,匕首已经打斗中遗落在两米多远的地方。
两米,近在咫尺,此刻却远似天涯。现在我只能徒手干掉土狼。
我的胳膊在流血,土狼的肚腹也在流血,这注定是只能活一方的决斗。
我右臂死死勒住土狼的脖子,双腿也锁住土狼,腰部用力把土狼扳倒。扳倒后的土狼更是狂暴,后腿不断的蹬着我的肚子,我的衣服被土狼的爪子蹬破,肚子上也划出了几条深深的血痕,时间再长一些,我的肚子都有可能被土狼的后爪划破。
我只好放松右手去推土狼的肚子,减轻它的后腿对我的伤害,这时我发现自己的右手恰好可以勉强够到土狼的伤口处。
我没有丝毫犹豫,右手的一根食指立时捅进土狼的肚子奋力的抠挖。
疼痛让土狼更加用力地撕咬,左臂传来的疼痛令我几欲昏厥。
我提醒自己必需保持清醒,此时哪一方的意志松懈,哪一方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随着我手部的动作,土狼的伤口也渐渐变大,当大到可以伸进我的拳头的时候,我的右手在土狼的腹中抓住一个土狼体内的脏器大吼一声扯了出来,那是一根土狼的肠子,已经被我生生扯断,土狼的生命终于无法抵抗这穿肠一击,身体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了。
我抓过匕首,先在土狼身上补了几刀,才后才在衣服上割下布条笨拙的包裹自已的伤口。
当我背着土狼和猎枪,全身血淋淋的回到家里的时候,安妮吓得晕了过去。
父亲面沉如水地看着我,并没有多说话,只是带我进屋为了重新处理伤口。
当我伤口痊愈后,父亲送给我一颗狼牙,告诉我,这颗牙齿是土狼的。
随后开始认真的教授我射击、技击、骑马、游泳、逃生、潜伏、疗伤等技能,直到我将这些技能精熟才放心让我再去狩猎。
这个狼牙便成了我时常佩戴在身边的物件。
听完我的讲述,皮优挽起我的袖管,左臂上一排被咬过的伤痕依旧清晰可见,她认真的看着,目光如水。
我忽然觉得,自己从昨天认识皮优,她带我理了发,买了衣服,还去了酒吧,又最终收留了我,自己也应该送给她一些礼物作为回报。
想到这里,就摘下那只狼牙,拉过皮优的手说:“这颗狼牙送给你吧!谢谢你!”
皮优很开心,“算你小子有良心。现在才想起送我东西,最后也只送给我这么一颗狼牙。”
女孩子的心思真的是很难猜,明明喜欢却又装作不开心,女人这种动物也许比荒原上的野兽都难应付。
皮优继续说:“单单一颗狼牙还不行……”
“那你还要什么?”
“我也要去荒原打猎。”
我摇了摇头,“荒原打猎虽然好玩,但可不是闹着玩的。”
皮优嘟起了嘴,“凭什么你能去,我就不能去?你是不是不愿意带我去?”
“当然不是,就是去,也不能今天去,打猎需要准备匕首、猎枪、子弹、绳子等各种东西的。准备不充分,就不是去狩猎,而是做贡献去了。”
“做什么贡献?”
“给荒原上的野兽送新鲜的肉去呀。”
“哈哈”,皮优笑了起来,嗔道:“死虫子,你逗我。咱们说好了,下次你去狩猎必须带我去。”
“好的,没问题。”架不住皮优的软磨硬泡,最终我答应了他。
这时,老爸爸在门外说:“小姐,门外有客来访。”
皮优这才从我的床上跳下来,“谁呀?”
“是昨天的那个日本武士佐佐木先生,还有一位叫伍德的先生。”
皮优哈哈大笑,“我的徒弟来了。”说着便向外跑去。
我也很快穿上衣服,来到门外。
佐佐木正在给皮优这个“师娘”施礼,看来这小子还真把皮优当成师娘了,然后给皮优介绍伍德先生。
我见了伍德先生也急忙打招呼,伍德脱帽向我致歉,“比利,实在是对不起,昨天因为军务把你单独留在家中,又被卢娜误会,实在对不起。”看来昨天的那个红衣女郎真的是伍德的女儿卢娜了。亲闺女不认亲爹,伍德这父亲当得也真够可以的。
既然伍德先生亲自登门,我也就释然了。
佐佐木从车上捧出我的衣服,“师父,早晨我去伍德先生那里取回了您的衣服,伍德先生一定要过来向您当面致歉。”
伍德对我说:“比利,明天有没有时间,我们一起去狩猎。”
不等我回答,皮优先拍手叫了起来,“好呀,我今天早晨还跟虫子说一起去狩猎呢。到时候一起去吧。”
我想起上次和伍德的约定也点了点头。
伍德也很高兴,“那我回去好好准备。”说完伍德告辞去了。
我笑了笑,伍德准备的东西一定是野炊的食材和调料了,看来上次伍德吃得不过瘾呀。
我从佐佐木手中接过了衣服,回屋换上,如此再也不必和老爸爸撞衫了。
我正换衣服的时候,忽然听到皮优一声尖叫,吓得我一哆嗦,这大姐又撞到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