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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引弓将军

作者:长芦月 字数:4605 更新:2022-12-26 07:21:08

就是这巴里尔山下的小小的泉眼,不但泉水不肯去,如今土狼们也不肯去,自然被它们赶到树上做了猴子的人也不可能去了。

只是当我听到哨声响起的时候,心中便是一惊。

那声音分明便是从我前方二三十米的地方发出来的。

我偷眼看去,那里有几株浓密的灌木丛。我细心观察,灌木丛中趴着五个人,虽然被树枝和野草遮挡,但窥斑见豹,我仍然很快断定这五个人是澳洲的土著人。

老巴马曾说起过,澳洲有四个部族在六七百年前得蒙一位渡海而来的“老神仙”的帮助,不仅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本领,每个部族还掌握了一门可以护佑族人的秘法,其中巴马族人可以控鸟,威克族人可以驭蛇,这两个部族的族人我都有接触的。巴马族人艾迪便可以吹着哨子召唤来啄羊鹦鹉,只是这家伙被驱逐出巴马族了,而威克族在许多年前被灭族,只有一个女孩逃了出来,偏偏便是这个女孩传承了威克族的驭蛇术,这个女孩嫁给了一个忠厚的白人,可惜好景不长,夫妻二人双双去世,只留下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便是小蘑菇了,我曾经在卧龙岗上亲眼见到小蘑菇吹动哨子,召唤来她们威克族的图腾神龙,也就是蛇。

直到现在我想起群蛇乱舞、万鸟齐飞的情景,都不寒而栗。

老巴马说还有两个部族,也有类似的传承,一个是古瑞族,一个是安特族。古瑞族人可以伏狼,安特族人可以驱虫。我至今没有见过安特族人,但却在总督府被囚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叫小蛮的古瑞族人。

没错,古瑞族人和兽类有天然的亲近感,在我和小蛮一起逃出总督府的时候,便是这个小蛮仅仅是一个眼神便让狂躁的大狼狗瞬间变成小猫咪,当时令我的世界观都颠倒了。

由此可见,那灌木丛中伏着的人必定是古瑞族人,而且其中有一个也必定是伏狼术的传承者,所谓的天选之子。

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把土狼都召唤过来,攻击人类呢?

这里胖大厨狼嚎一般地叫了起来,“你们这帮混账王八蛋,有种的就出来真刀真枪的跟老子干一架,躲在石头后面吹哨子把狼都他妈给招来了,你算什么英雄好汉!”他越骂越是气愤,用步枪狠狠地撞击着树干。

这里只听到“呯”的一声枪响。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哨声立刻停止了。我看到原来是伍德先生向哨子响起的地方开了一枪。

我顿时明白,这几个古瑞族人前面是石头,很好的成为他们的掩体。除非子弹会拐弯,否则绝不可能伤到他们。

胖大厨叹了口气,“伍德先生,没用的,这帮孙子一直跟乌龟一样缩在那里,怎么也不冒头,你节省点子弹吧,我们的子弹都打光了,你的子弹再没了,我们就真的成了案板上的肉了。”

胖大厨说到这里又笑了起来,“礼拜天,圆周率,你说好笑不好笑,你大哥天天在案板上切肉,切的还都是这些土狼的肉,可没想到今天自己也成了案板上的肉了。”

哨声又响了起来,土狼们似乎闻到了鲜血的气息,全部噪动起来,长声嚎叫着。我这里准确的看出来,是左数第二个人吹动了哨子。

这里,又响起了枪声,只是枪声杂乱,完全没有章法,与此同时,我便看到约翰和乔治两家人疯一样的往回跑,在他们的身后上百只土狼紧紧追赶。

突然,约翰夫人叫了一声,她被一只跑得快的土狼咬住了腿,约翰夫人把手里的枪向后挥出砸向那只土狼,那只土狼吃痛叫了一声跳开了,但与其同时,四五只土狼一齐扑上了,约翰夫人撕心裂肺地惨叫起来。

小约翰见母亲被土狼攻击,大声喊道:“不要管我,快跑!约翰快拉走儿子。”说完,约翰夫人突然抡起手中的步枪,拼命的向土狼一下一下地砸过去,为了护佑自己的儿子,这个曾经令我十二分厌恶的女人此刻竟凶猛如虎,她不退反进,以单薄的身躯拦住了狼群。

然后,母爱终于无求参与自然法则抗衡,数只土狼围着她撕咬,而一只土狼窜起来死死的咬住了她的喉咙,约翰夫人呼吸困难,就此扑通摔倒。二三十只土狼瞬间拥过去把她淹没。

小约翰想要跑回来救母亲,约翰却一把扯住小约翰的胳膊,“儿子,别管你妈妈了,快爬到那棵树上去。”

父子两个来到一棵树下,约翰抱起儿子就往树上扔去,接二连三的突发情形已经让小约翰慌了心神,他只是死死抱住树干,却没有往上爬。

约翰大声喝道:“儿子,快往树上爬。”说完,他用肩膀把小约翰向上顶,小约翰终于缓过神来,手忙脚乱的又往树上爬去,可偏偏因为忙乱,右手抓握树干时太过用力,树干咔地一声折断了。

小约翰顿时失去了重心,反而从树上栽了下来。

约翰一把扔掉步枪,重新把儿子抱了起来,重新扔上树,小约翰一边大叫着:“爸爸,快去救妈妈!”

约翰大叫:“不要想别的,先上树。”

呯呯呯,几声枪响,伍德从树上射出子弹,想要阻断追赶约翰和乔治他们的土狼,然后面对数百只土狼的一支步枪又能有多少效果呢,杯水车薪罢了。

小约翰还要往上爬,约翰用肩扛、用头顶,最后用双手向上托举着小约翰,小约翰终于爬到了树上,他回头一看,脸色瞬间发白,只见数不清的土狼已经扑过来,撕咬着约翰的腿和脚。

约翰拼命想要向上爬,无奈却有更多的力量把他向下托,此时此刻,地球没有引力恐怕是约翰最大的愿望了,但这只是天真的假设罢了。

约翰发现自己不可能爬到树上了,他突然对着树上的儿子笑了笑,“儿子,你先在树上呆着,老子我要钻到这帮畜生的肚子里去救你妈妈!”

约翰在别人的眼中是高高在上的市长,但在我的眼中,始终是一个混蛋,他和他的夫人自大嚣张,甚至还帮着总督出主意,把我驯成另一个小蛮。但此刻,我却不得不承认,他们是合格的爸爸和妈妈。

小约翰抱着树,低头看着约翰淹没在狼群之中,放声大哭。

乔治一家人倒是幸运,他们跟在约翰一家人的后面,向回跑的时候,反而是后队变前队,提前找到了树爬了上去。

片刻之后,狼群吃掉了约翰夫妇,两个活生生的生命就此陨落。

因为小蛮的原因,我很是同情古瑞族人的,但是这几个古瑞族人召唤土狼攻击人类,实在令人可恶。

我决定教训一下他们了,我悄悄撤过背包来,从背包里慢慢拿出一个小小的瓶子,瓶子里有几滴水。

休要小看这几滴水,称得上是我的心肝宝贝,准确说我视其为心肝宝贝,但暂时还不是我的。这瓶药水是小蘑菇的。

当她把这个小瓶子递给我的时候,我不以为然,这样一个小瓶子能有什么用,里面的几滴水也解不了渴。

小蘑菇微微一笑告诉我,这是她在卧龙岗采蘑菇时无意间发现的一株小美蕈,红色的,极是鲜艳,静悄悄的长在一处背阴处。

小蘑菇并不知道这株小美蕈的效用,出于好奇把它采了家,她一路拿着小美蕈上下打量,越看越是新奇,似乎感到那红红的小美蕈似乎要像一朵鲜花盛开一般,这时,路边突然跳出许许多多的小矮人,这些小矮人穿着红红绿绿的衣服,打扮地花枝招展,围着小蘑菇载歌载舞。那一刻,小蘑菇感觉自己像一个公主。

回到家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家变了,再也不是那个低矮的窝棚,而是变成了高大的宫殿,仅仅是门前的花岗岩石柱也要五六个人一起合抱。宫殿前的待卫看到小蘑菇回来,立即跑进宫殿报告,妈妈听说女儿回来,高兴的跑了出宫殿来迎接小蘑菇。

可当她跑出宫殿的时候,小蘑菇却吓了一跳,她发现自己的妈妈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巨人,身体快要和宫殿的柱子一样高了,她向前迈一步,地面会震动一次,小蘑菇只能摸到妈妈的膝盖。

妈妈蹲下身子,低头看着自己的女儿,小蘑菇仰起头,不禁魂飞天外,因为妈妈越长越高,她低下头的时候,竟仿佛泰山压顶一般,吓得闭上了眼睁大叫起来。

小蘑菇听到妈妈不断的在耳边呼喊她的名字,还有一双手轻轻摸着她的脸,睁开眼睛看时,蒙蒙胧胧之间,是妈妈那张熟悉的脸。而她自己则躺在床上。

妈妈看到小蘑菇醒过来,很高兴地告诉女儿已经睡了一整晚了。妈妈拿过那株小美蕈,告诉小蘑菇你捡到宝了。

这小美蕈是一种很稀有的蘑菇,虽然漂亮,但不能吃,非但不能吃,甚至人离它越远越好,因为小美蕈散发的味道能使用致幻。小蘑菇这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从昨天下山之后便恍忽觉得有许多小矮围拢着自己,等到刚进家门,便倒了下去。

妈妈还告诉小蘑菇,威克族人以前狩猎的时候常常在箭头上抹上一些药物,再射杀猎物时,哪怕没有杀死野兽,也不需着急,只是要后面跟着就好了,因为药性发作后这些野兽无一例外的倒在地上昏昏睡去。而族人的药物中必定要添加一味药物,便是这小美蕈的汗液。

妈妈说完便匆匆把小美蕈装进一个口袋里,又过了几天,妈妈便拿了这个瓶子来,她告诉小蘑菇,她用小美蕈按威克族的古方制了一小瓶药水,这种药水有着很强的麻醉作用,仅仅针尖大的一点点便足以让一只袋鼠晕倒。

小蘑菇告诉我,她担心我和伍德先生去荒原遇到危险,如果遇到麻烦和野兽说不定会用得上这瓶药水。

我当时全然没有放在心上,此时却派上了用场。

我又从背包里拿出一套极小的弓箭来,这是我发现一根极有韧性的小树,自觉是制作弓的好材料,便砍了回来,父亲看到之后大呼可惜,他告诉我这是一株柘树,所产的木材是上等的制弓材料,可惜这么小就被我伐了过来,实在是暴殄天物,我不以为然,这柘树又没长在自家的菜园子里,说不定哪天就被别人砍走了呢。

父亲听完大骂我浑蛋,但仍旧拿了去过,给我用那一点点的柘木制成了一张极小的弓。我拿到没有巴掌大的弓时,苦笑不得,对父亲说:“爹,这么小的弓还能射出什么箭。”

“还不是因为你心急,没等柘树成材便砍掉了,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在你爹是巧父难为无米之炊,只能用这仅有的一点点柘木给你做了这么一张小弓了。”

我无奈地说道:“爹,你别说了,我已经悔得肠子都青了,我看这张弓射的不是箭,只能叫针了。”

父亲哈哈大笑,他当真拿出一根比普通的针长一点点的所谓的箭来。

我只当是父亲跟我开玩笑,可当把这只迷你的箭搭在更迷你的弓上时才发现,这张弓极有弹性的。

只是箭射出去之后我才发现只有一支。

父亲摊开双手说,“虫子,你太心急了,我没告诉人只有一支箭的。那箭和这弓一样也很难制作的。”

我当下急道:“那你还不早说!”说着便跑出去找,一直找到天黑也没有找到,晚饭时我有些魂不守舍,那支箭跑到射到哪里了,我就差把地挖三尺了。

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直到很晚才昏昏睡去。

次日早间,父亲把我拍醒,告诉我要晨读古诗,我睡眼惺松的拿过书来读道:“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

读了两遍,我顺口问父亲,这诗是什么意思。

父亲说,这是唐人写的诗,但诗中写的却是汉代神射手,号称飞将军的李广。

那李广多力擅射,率兵出征夜宿军营时,山林里一片昏暗,突然狂风大作,草丛被惊得刷啦啦起伏抖动;恍恍惚惚有一头白虎扑来。这时,将军正从林边驰马而过,他眼疾手快,拉满弓一箭射出……

第二天清晨,将军记起昨晚林间的事,顺原路来到现场,他不禁大吃一惊:明亮的晨光中,分明看见被他射中的原来不是老虎,而是一座巨石。恐惧感默然蹲在那里,那枝白羽箭竟深深钻进石棱里去了!请注意箭射入的部位,是窄细的尖突的石棱!这需要多大的臂力,多高的武艺啊!

我问道:“那将军射老虎,干吗不当时就看结果,还要等第二天早晨?”

父亲哈哈大笑:“这,就是诗人的艺术处理了,诗,最注重的便是含蓄。第一,这样可以表现将军的自信,从来是百发百中,这一次还怕它死不了跑掉吗?第二,可以增加形象的直观性,让人看得更清楚些,如果是当夜就看,固然也能发现是一场误会,但很难取得现在这样的画面一般的鲜明效果。”

我遥想飞将军李广当年引弓射虎的情影不禁大为神往,细细的品味着这短短的二十字的诗,突然我一拍脑袋,往外面就跑,一边跑一边喊:“爹,我知道那支箭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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