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书成
在徐保儿的督促之下,大概一个时辰之后。老工匠捧着一个托盘。红木托盘之上,有一层绸缎。绸缎上并排放着十根金笔。
是真的金笔。
整个笔杆与笔帽都是金银错的工艺。何夕拿来一根,很压手,大概有一两百克,虽然金色不纯,至于价值,已经不是何夕可以估量的了。何夕没有见过如此大的金件。更不要说,这一下子有十根。
何夕一时间,有些失神。
他这一段时间,虽然一直住在乾清宫中,身处大明最核心区域。但是何夕却没有太多的感觉。无他,朱元璋的生活朴素。朱元璋的乾清宫,不过是房子大一些而已。吃的东西,也是粗茶淡饭。最多的时候,也不过四菜一汤。比后世的工作餐强不到哪里。
倒不是说御厨不行。大明刚刚开国。谁也不敢糊弄朱元璋。大明的御厨还行。但是缺少后世很多调味品。在何夕吃了也觉得平平。
何夕根本没有感受到,大明王朝权力与财富。甚至有一种还在现代的错觉。
而今日,何夕忽然才意识到,他是在什么地方。十根金笔,即便不是纯金的。在后世,也是何夕要辛苦工作好几年才能赚到的。而今却是他开口,就到了他手中。
诚然,现代的科技与后世不能比,但并不代表,大明顶级权贵与后世的小老百姓的享受是真的一样。
此刻,何夕心中发生了什么改变。只是这改变一时间也说不清楚。
“大人,先试试笔吧。”徐保儿赔笑道。
何夕说道:“好。”
随即拿起一根金笔,吸好墨水,开始写字。果然金笔头又软又耐磨,何夕写字很顺手。何夕说道:“不错。”
老工匠立即说道:“大人,这笔因为墨水的原因。每人吸入墨水之中,如果不写,必须立即清洗干净。所以,备下十根。让何大人备用。”
何夕被这奢侈,不知道如何面对,看着金晃晃的金笔,小心翼翼拿了起来,说道:“好,多谢你了。”他心中暗道:“这个是黄金啊。”
他这一辈子都没有想过,用黄金作笔——
虽然银作局的工匠,几乎是等于大明工匠最高水准了,但造出来的钢笔,不,现在应该叫做金笔,依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什么塞墨,漏墨等等。简直是层出不穷。
此刻的何夕才知道,为什么要一下子造十支笔。
因为在出了问题的事情下,可以轮换,甚至有几个专门大匠,等着给何夕修笔。
事实证明,权力的好处。让人无法想象。就这样,虽然工艺不足,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是在大量资源堆砌之下,何夕在用笔上并没有遇见什么问题。毕竟有问题,只需给外面的侍卫。再取一根用便是了。
而且经过这么多天的磨合,这金笔也是越造越好了。而且何夕也不知道,银作局为他造了多少笔,用了多少金银。反正这金笔用得越来越顺手了。据说连墨都是专门研制的。
其中花了多少人力物力,何夕都不敢去计算了。
就在也大概半个月。何夕终于用二十多万字的篇幅,将六百年的历史,与科技缘起,发展,作用。重要人物都写了下来。不过,何夕也留了一个心眼,六百年历史,写到了清朝灭亡。至于后面的都没有写。
是的。对于民-主共和,共产-主义。何夕也不知道该怎么给朱元璋说,他担心这些无君无父的话,讲给最独裁的皇帝听,是会葬送自己的小命。
只能留白。拖延一二。
这样的工作量,不知不觉之间,何夕读书时候手指上的老茧,再次长了出来。
好在终于完工了。
这一日,何夕等朱元璋将上午的奏疏批阅完了。这才将两部书呈上。
朱元璋二话不说,推开手中的事情,细细看了起来。何夕只能站在一边等候。有些无聊的何夕无意将目光转到书案之上,他忽然看见一丝金光,定睛看过去,却发现了一支金笔。
与何夕看到的款式一模一样。
何夕心中暗道:“没有想到,朱元璋也用这个。”
“这东西,是你们常用的笔吗?”忽然一个声音传来。正是朱元璋,却发现朱元璋并没有细看,只是粗粗翻阅了一下。在朱元璋看来,这里面很多东西都是需要揣摩的。
似乎是后世知识得到太容易了。以至于后世很多人读书习惯与古代人截然不同。很多古人一辈子能读的书不过几十本上百本。所以每一本书都深读细读过。甚至凡是读过的书,都能诵咏之,也很正常。
朱元璋对何夕这两本小册子的态度,也是如此。
一方面,他想从这些东西,去感悟后世的种种。反思他而今的政策。而另外一方面,朱元璋也反省想证明一件事情,那就是何夕是不是在信口雌黄。说实话,如果不是朱元璋那日亲眼看见,何夕从虚空门户之中摔了下来。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如此荒谬的事情发生。
再加上朱元璋原本就多疑的性子。让他完全相信如此离奇的事情,实在有些不大可能。
所以,他想从何夕手稿之中。找破绽。
这书,他不急于今日读。只是草草翻了一遍,就看见了何夕目光落在金笔上。
何夕说道:“说常用也常用,但是近一二十年,用钢笔的人,也越来越少了。都是用圆珠笔,中性笔。”
朱元璋说道:“钢笔?这笔在你们哪里是用钢做的?”
何夕说道:“这其实是西人发明的笔,西人古代,也就是现在,他们都用羽毛笔,就是拔下飞禽的羽毛,上面打孔,然后蘸着墨水写字。到了后来,科技发展才有人发明出钢笔。应该是用钢造的吧。具体我不清楚。不过,我带来一根中性笔,陛下也是见过的。我来之前大多都在用中性笔了。”
“而且因为工艺的问题。这笔老出毛病。而后世的钢笔,可没有那么多的毛病。一根钢笔能用好多年。”
朱元璋拿起金笔,在面前的纸上写了几个字。
纵然朱元璋没有学过硬笔。但是朱元璋也是练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毛笔字。自言自己的毛笔字,能够出去见人的地步。虽然谈不上多好,但想来比后世的书法爱好者要胜过许多。毕竟一个是爱好,一个工作技能。
但凡毛笔字写得好的人。写硬笔一般都不错,毕竟汉字是一样的。甚至写毛笔字的人对字形架构等方面,比写硬笔的人感悟更深。
朱元璋就是这样。
写出来的字,刚硬深刻。倒也不差。
朱元璋说道:“这笔,倒是不错,只是毛病太多了。还要用金子打造,天下方定,百业待兴。容不得铺张浪费。你在宫中尤其是这样,岂不知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今后这笔,你只能私下用,还是好好练你的毛笔字吧。不能一直这样。”
“是。”何夕说道。他心中暗道:“看来,我一定要在毛笔字上下功夫了。”
此刻的朱元璋好像真是何夕的长辈一般,言语之中,有一些温情,说道:“不过,此事不急。你前段时间,献策有功。而今献书有功。俺不能不赏。我又不知道,赏你一些什么。今日,你自己开口,想要什么,尽管开口。”
“我想要什么?”何夕一愣。
朱元璋说道:“对,你想要什么?”
朱元璋如此问,也是有深意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朱元璋虽然不愿意,但也不能不相信,眼前这个人,很可能真的是从后世来的。如果说之前他说的那些历史是佐证之一,而今钢笔,或者说金笔也是佐证之一。
何夕在银作局的一举一动,都有人汇报到朱元璋这里。
朱元璋从何夕的举动之中判断出,何夕对钢笔这东西,仅仅是知道结构而已。具有怎么造。何夕是不知道。但是这东西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却造出来。
朱元璋也算见多识广了。这种笔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他甚至派锦衣卫专门抓了几个海商,或者与西洋有联系的人。也没有见过这种笔。
须知,元朝的时候,与西方联系不少。否则也不可能有马可波罗游记。而今虽然大乱方定,但是滞留在中国的外国人,也是有不少的。既然都没有见过。
朱元璋也不得不承认现实,这是何夕从未来借鉴过来的。
以此为前提,朱元璋要思考如何安排何夕。
面对何夕带来的种种好处,朱元璋决定将何夕攥在手中,这也是给何夕造假身份的理由之一。但是这还不够。朱元璋这么多年来,对人心揣摩得非常到位。知道得人难,得人心更难。
想让何夕真心实意地为自己办事。他还要做很多事情。
不过,朱元璋毕竟是朱元璋,当年推赤心入腹中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做过。而今拉拢一个小娃娃的心,更是轻而易举。不过,先拉拢人心。就要先知道,这个人想要什么。
这就是朱元璋不直接赏赐,而是询问何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