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是知青下乡的日子,绿衣裳,红飘带,锣鼓催三遍,光荣的城市少男少女们,要从此走向农村,走入群众,把汗水和知识的种子,带向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小山村。
陈思雨刚出单元门,就听到大街上震耳欲聋的锣鼓声。
凭借上辈子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的经验,她抬头望西北方向,那是空院的方向,北城文工总团就在空院隔壁,那也将是陈思雨准备去工作,并展现自我的地方。
深吸一口气,六十年代的空气,清新又香甜。
家属都在院里,要看看这一次院里都有谁要下乡,看到个细瘦的身影出现,同时叹气:“这么瘦伶点儿,风吹吹就能倒吧,谁呀,也要下乡了?”但看清脸,顿时齐声说:“思雨,你是最该下乡的一个,锣催三遍了,快点,不然就不赶趟了。”
挑的满北城的小伙子们天天为了她争风吃醋打群架。
陈思雨,北城头号尖果儿,全军院的人都巴不得她赶紧滚蛋。
按理,给大家如此嘲讽,陈思雨该害臊的,但她并不,大大方方,走向一个大妈,喊:“王阿姨。”
她叫王芬芳,她儿子,正是陈念琴的证人方小海,也就是陈思雨所说的臭流氓。
方小海确实跟陈思雨耍过流氓,但并不是男女意义上的耍。
而是,方小海偷了他哥新制服上的绿军帽送给了原身,想让她坐他的自行车去耍子。
结果原身戴上后,转身跳上了刚刚遴选进空院的,身份好家世好,还是大学生的小伙子,高大光的自行车。
方小海不但没有赢得美女坐后座,还因为偷哥哥帽子挨了他哥一顿削,当然不服,于是堵着原身要自己的帽子。
但原身是个只管吃拿不管给的主,不但不给,方小海才拉了她一把,她立刻大吼大叫,说方小海耍流氓,还叫嚣,说要扭送方小海去公安局。
最后,还是方父亲自追屁股后面求情,原身才没报案的。
此刻,仿如新春绿芽儿的小姑娘摘下头上崭新的绿军帽,双手款款捧着,奉到了王芬芳面前,弯腰,九十度鞠躬:“阿姨,我不该拿小海的帽子的,这帽子,我还给您。”
咦,王芬芳堵着要了三回她都不舍得给的帽子,今儿却要还了。
抬头,瘦津津的小丫头一脸内疚,满目诚恳。
毕竟小孩子家家的,不懂做人,任性点也正常,更何况她今儿就要下乡。
王芬芳接过帽子,叹气说:“思雨,婶知道你生得漂亮,小伙子们都爱巴你屁股后面,你也心高气傲想嫁高门,但听婶一句劝,想嫁给高大光那种小伙子,光凭一顶帽子可不行。”
陈思雨眼泪叭叭,点头落泪:“嗯,阿姨我错了。”
孩子要下乡吃苦了,还哭成这样,你还能责备她啥?
王芬芳掏了二毛糖票出来:“来,闺女,拿着,路上买糖吃。”
陈思雨特别感慨,因为这个年代的人实在太淳朴。
一啐了她三回的小尖果儿,两滴眼泪王芬芳就原谅了,还给糖票。
原身吃拿卡要的已经够多了,陈思雨不是那种人,当然不能要王芬芳的糖票。
而王芬芳的丈夫在思想委员会工作,真想洗白自己,就必须让王芬芳再可怜自己点儿,所以陈思雨非但不要票,还得演得更情真意切点。摆手,她泪如雨下:“王婶,永别了。”
下个乡而已,就算她娇弱点,也不至要了命吧,咋就扯上永别了。
中年妇女,甭看她们嘴巴坏,但因为生过孩子,心肠是最软的。
王芬芳急了:“孩子咋哭成这样呀,你原来那傲劲儿呢,哎,跑慢点儿啊,小心摔着,乡下可没好药,你那细皮嫩肉受不了的,思雨哎……”
陈思雨不忍骗这善良的大妈伤感情,加速跑了起来
可那瘦伶伶的背影在大妈们眼里,就更可怜了。
原身本家离此不远,在墨水厂,有四站路。
大街上一辆辆的,全是东风大卡,人潮如织,歌声震天,公交全部瘫痪。
第一次拥有双腿的陈思雨倒也不必公交,也谢绝了一路自行车骨碌碌,想拍婆子的小混子们,天宽地广大道通天,要体验双足而行的快乐!
在战争中,妻子因轰炸而死,他从战火的废墟中翻找到哇哇而啼的女儿,塞给冯慧后,重又返回了战场,一直战斗到全面胜利,因为落下了残疾,提早转业,并到了墨水厂工作。
然后他再婚了,娶的是旧社会,一个大资本家的女儿。
而在再婚后,他把陈思雨接来一起住过,但原身习惯了大院生活,习惯了家里就有厕所,嫌弃墨水厂的大院蹲坑,还讨厌继母,偶尔来住,来一回哭一回,最后索性就长呆养父家了。
虽然继母对她很不错,还时不时带着弟弟上门看她,但陈思雨只收继母带来的糖果衣服雪花膏和点心,连声阿姨都没喊过,见面顶多翻个白眼。
陈家祥活着的时候还好,虽然因为妻子拖累,家庭成份差了点,但有工作有工资,生活也很宽裕,不过后来他病死了,继母的日子就悲惨了。
其实思想委员会还没有找过她,但那位继母,软弱不堪的富家小姐,才听了点风声就吞了大烟了,现在家里就一个弟弟,据传说是住在牛棚里。
具体情况还得等陈思雨到了才知道。
穿胡同,巷道里全是大妈,洗菜的洗菜,织毛衣的织毛衣,笑呵呵的聊着家常。
瞅了一眼熟的,陈思雨上前:“大妈,我来找陈轩昂。”
抬头一看陈思雨,大妈们脸色立变,其中一个说,:“陈家人死绝了,没有。”
陈思雨心说不可能啊,在书里,陈轩昂可是重要配角,不可能这么早就死了吧。
这时另有个大妈柔声说:“闺女,我知道你们这些年青人有觉悟,但陈家一门全死绝了,就剩轩昂个孩子,咱们向你保证他思想没问题,你就放过他吧。”
陈思雨恍然大悟,是因为她这身绿衣服和腰间的飘带,大妈们误解她了。
解了飘带,她手拍胸脯:“大妈,你们认识我吧,我是轩昂他姐啊。”
大妈一看,果然,这不陈家那个只认养不认亲,来一回哭一回的闺女?
“记得记得,丫头,你不是在首军院享福的嘛,爹死你都只来点个脚儿,后妈死你都没来的,今儿咋就光临咱这粗棚陋院了。”
这势利眼飞天的人设,还怎么洗?
陈思雨的红缨带才解了一半,说:“我……我呀,埋头努力了多年,终于考上文工团了,当然就要搬回来跟弟弟一起生活了呀。”
她确实考上了,只是碍于名额而进不去,这不算撒谎。
那可是全国所有女性向往的理想天堂,而于演员,人们总会怀着莫名的喜爱,一大妈立刻伸手来拉:“你考的唱歌还是跳舞,能唱《白毛女》不。”
“那咱们这算不算提前摸了白毛女的手?”另一个一摸,惊叫:“乖乖,这孩子不愧能考文工团,手细的跟豆腐似的,摸着可倍儿舒服。”
“你就没见过好东西,豆腐哪比得上这个,这就跟玉似的,还得是羊脂玉。”还有一个大妈反复摩挲。
揩完油,她们也愿意跟陈思雨交流更多的东西了。
现实并没有陈思雨想象的那么糟糕。
城里没有牛棚,就算有思想错误的人,顶多也是参加义务劳动,陈轩昂才12岁,还在读书阶段,他要想读书,自可以去读。
是他自己不想上学,主动申请,搬去锅炉房工作了。
住,仍还是在墨水厂的家属大院里,只是搬了个比原来更小的房子。
“轩昂就跟他妈一样,一点觉悟问题都没有,他妈当初脱离家庭的时候只带了一身衣裳,他去锅炉房的时候连身衣裳都没带,房门就那么敞着,这叫啥,问心无愧,你要想从他身上搞点啥,顶多刮刮墙皮。”一大妈再说。
初时,陈思雨没懂这段话,仔细一回味,懂了。
陈轩昂12岁,成孤儿了。
而他妈,是曾经闻名北城的,陈家典当行的小姐。
有句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而原身的品性又太差,大妈这是以为她是来敲诈,勒索陈轩昂的。
特地向她表明,轩昂现在啥都没有,一穷二白。
而在原书中,陈轩昂是个心狠手辣的,却只忠于女主的,大反派级的人物。
他一生凄苦,活在别人的白眼中,却在临终前,将积攒的巨额财富全部赠给了女主。
原文中有一段,说将来某一天,女主要参加一场重要演出,还是独唱,偏偏她把配礼服的项琏不小心给弄丢了,急的直哭。
就是当时还住在牛棚里的陈轩昂,给了她一条真正的红宝石项琏,恰配她的演出服。
而现在,他不但家门敞着,甚至还住进了锅炉房,那东西呢,藏在哪儿。
才12岁的小男孩,好一手空城计,他玩的可真漂亮!
不过别看他小,但是户主,要不被他认可,很难落户在他的户口本上的。
可怜的小家伙,陈思雨必须落户在他的户口上,跟他生活在一起才能呆在城里。
而从此刻开始,她要跟书里的小反派,有难同当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