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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者:红山勾云 字数:3495 更新:2023-02-09 01:34:10

建熙十三年,春始。

深冬的寒意将散未散,连日的春雨才刚刚消停。整个都城都笼罩在春寒之下,街头巷尾那些新发出的嫩芽都好似活得艰难,只几个贩夫走卒穿梭在小巷中,不时传来几声吆喝。

古城映照着远处绰绰的山色,山上的寺庙道观只露出一角,早晨山气围绕,端得一派清和正派景色。

“真是山色空蒙雨亦奇……”书生打扮的瘦弱年青男子早起见此番景色,很是有一番感慨,抖了抖自己肚中不多的几点墨水,略略挥动着那空瘪的袖子,发现自己没带扇子,但仍很是有一点诗兴大发的味道——虽然念得是别人的诗。

可惜男子还没来得及念完整首诗,便觉得脚下一凉,低头一看,是脚下的布鞋被地上冷水浸湿了一小块,冷得他蜷缩了自己的脚丫。

出了冬,棉鞋干活不方便,男子早已脱下了,只剩一双蓝色布鞋在脚上,并不防水,一浸便湿。

再一抬头,是他本房表兄弟沈玮颇有些不满的眼神。

沈玮正在从井里打水洗漱,早春刚从井里打起的水颇凉,扑在脸上,刹那间人一激灵,残留的睡意顿时烟消云散。

“现弟,水已打好了,你也赶紧洗洗。昨个儿的活儿还没做完,今天又有新的事情。”

粗糙的葛布擦在脸上有些疼,但沈玮依旧很使劲。白皙的脸被自己擦得通红,看上去气色倒好了几分,像是喝了酒似的。头发因是刚起的缘故,还没来得及束起,随意搭在肩膀两侧,发丝柔顺,乌黑发亮。

算算年纪,两个人正是青春年少郎。小时候听的戏曲里都说“大好少年郎,莫把春光抛”。只可惜他们这俩少年郎,一个残,一个穷,没法子过轻歌走马的游学生活,更没法子华衣锦服纵马高歌,只龟缩在这小屋里,日日兢兢业业地讨生活。

沈玮所在的这所小院,坐落在青碧山脚上,青碧山就在京城边上,自前朝起,就是好礼佛修道的世家子弟隐居之所。

这间小院除了他跟范现住的杂物间,还有其他几个小厢房。为着不惊扰佛气道气和仙气,更为着风格统一,加之不缺钱,小院修建得倒也是青砖白瓦,却委实人气过旺了些。小小院落里,拢共住了不下十几个小厮,空间甚为有些狭窄。

这些小厮名义上是跟着护卫看守山门,实际上是山上隐居的主子身边有脸面的长随需要个什么劳什子,就去替他们到城里跑跑腿,趁机从中捞几分油水。

勉强也算是门头上负责应差事的正儿八经的班,自然需要个管事的。

这些小厮大多数是奴籍,并不识得几个大字。恰好沈玮的外公沈老先生求到了二门外的林孝之总管的边上,林孝之看在老友旧年曾接济过自己几个饼子的份上,收了来信和钱,便卖了这个面子。

林大总管很是大方,这面子一卖,便解决了两个年青小伙的谋生问题。得了准信,沈玮和范现在平江老家收拾好了包裹,别了含着一包热泪的爹娘,成了这山门口班子的领事加账房先生。

沈玮这厢才刚擦完脸,隔壁角落里的小门咯吱一声打开,迎面走来一群人,熙熙攘攘,看着范现一只手费力吧啦的拿着脸盆,接着又费劲吧啦地拧着毛巾,便三三两两地窃语嬉笑起来。

为首那个唤作鲁二的,是个魁梧汉子,自诩最是一等豪爽人。

豪爽人更是笑着高声说:“玮老哥!现老弟!早上好啊!今个儿我们兄弟有事儿出去,院里的水烦请你俩打了!”

登时范现便有些不乐意,脸盆“哐”地往地上一摔,就待上去争辩——沈玮扯住范现袖子,没说话。那群人便嬉笑着远去了。

“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啊!”范现气得浑身发抖,那条空荡的衣袖便跟着他身体颤抖得频率一抖一抖,“十几个人的水,天天就让我们打!”

沈玮伸手把摔到地上的脸盆捡了起来,重新从井里打了一盆水,端给范现,又伸手拍了拍范现的肩膀,认真的说:“现老弟,这么多年了,你还是没改掉这与傻冒论长短的个性。”

说是这么说范现,但与傻冒论长短的事儿沈玮也做过不少。

现今他十六了,还没有媳妇,刚离家也没多久,倒也谈不上被岁月磨平了棱角什么的。

他只是最近有点心虚。

厨房里的鸡蛋近日里他摸了不少,很担心被鲁二这些人发现,又嚷嚷出去。

豪爽汉子走路就是快,眨眼间就没了踪影,沈玮默默腹诽。旁边范现还在洗脸,边洗边嘴嘟嘟囔囔:“哥,鲁二他们走了。咱们是不是该把柴房里那人解决一下?”

柴房里的人。

这就是沈玮最近心虚的来源,和消灭鸡蛋的罪魁祸首。

说起来也就是前几天的事儿。

那时死鬼鲁二突然兴致大发,不知从哪里弄来一群莺莺燕燕,在沈玮和范现常去打水的溪边吹拉弹唱,模仿着山上那群主子的曲水流觞。一时酒气冲天,满地狼藉。沈玮和范现不想空手而归,就背着水桶绕到了另外一条山下的河流。

这一绕,便遇到了这个人。

先前还以为是老天的恩赐,哪只野猪从山上摔下来,正准备拖回去饱餐一顿。走近一看,却是个身量不足的男孩躺在山边的灌木丛里,身上的衣裳都给树枝划烂了,一只胳膊还在往外流血,双目紧闭,不知气息。

表弟当场吓得魂都快飞了,哭丧着脸,身上的水桶掉了下去,顺着山坡咕噜咕噜地滚,没了踪影。

沈玮只想仰天长叹,这水桶是公家的东西,没了,又得自己掏钱买了补上。

“哥、哥,这人、这人是怎了?”范现肉眼可见的紧张,用手戳了戳男孩的身体,见没有反应,脸上的神色更像哭丧了,“他、他该不会是死了吧。”

沈玮想也没想一巴掌扇过去:“死人还会流血?”

范现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

然后他俩就蹲下来,开始……厚颜无耻地摸这人身上的东西。这当然是沈玮的主意,先看看身上财物,探探此人身份,顺便仔细探探这人气息如何。

常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也有常言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沈玮不介意做只白白胖胖有钱的鸟。

何况实在不是他俩没有同理心,这又不是话本子里的传奇故事,总不能背起这人就到处呼救,去城里找大夫罢?找大夫不花功夫?差的班只会让鲁二背地里告他俩的黑状。

何况这男孩身上的伤……沈玮眯了眯眼睛,这伤一看就不是自己不小心从山崖上滚落,而是遭人追杀,匆忙逃亡中所致。他再愚笨,也能看出导致这男孩胳膊流血的是刀伤,而不是被树枝戳的。

“救、救我……”正在摸索间,男孩却悠悠转醒,伸出那只还在流血的手,死死抓住沈玮的衣袖。血顺着胳膊流到男孩的手上,再流淌到沈玮的衣袖上,血滴在粗糙的麻布上交汇。

沈玮大惊失色,他本来就懒,衣服总是攒攒再洗,前天才洗了一堆,这下沾了血,又要洗衣服了。

范现则用自己的行动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呆若木鸡。

男孩用尽自己最后一点力气,掏出自己身上的一块羊脂玉佩,上面是只惟妙惟肖的仙鹤,举起来,想让眼前两人看清楚,声音好似破锣,道:“我、我是裴家的少爷,救我,我给你钱……”

然后他就耷拉了脑袋,晕了过去。

在这种良心和发财机会二选一的关键时刻,沈玮一般都是选择发财机会……但考虑到此人已经亮明身份,万一拿到有花纹的财物也解释不清楚来路。

他可不想一分钱没花,没命下青碧山。

心中一阵阵抽动,是对金钱心痛的感觉。权衡再三,沈玮还是转头回来。跟范现把剩余的水桶扔在原地,把这不知生相的家伙扛回了小院。范现在前方探路鲁二等人在不在,沈玮则负责哼哧哼哧的背着这家伙,并悄咪咪地丢进了柴房,不由得佩服起自己的才智。

小院人多眼杂,这人看着又气若游丝,死在自己房间,沈玮很怕坏了自个儿财运,柴房伙房常年懒得打理,灰尘遍地,是鼠辈的老家,鲁二这些人惯常是不愿意进的,正是个绝妙的选址。

回到自个儿住的杂物间内,一阵翻箱倒柜,拿出自己攒下来原本打算寄回平江老家的一部分钱,让范现偷偷下山去城里买了几副止血的药方——只说是自家表哥打水划伤了腿,外伤内伤膏子具有。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盘算着这几天此人若是没能熬过去,沈玮就打算在山上刨块地给他埋了,也算功德一件。想来山上菩萨也不会介意。

哪晓得几副药灌下去,男孩便悠悠转醒。

这次开口第一句话不是喊救命,而是哼哼唧唧地要吃鸡蛋羹,还要“炖得嫩嫩的那种”。

柴屋无窗,只一些破烂枝桠堆在里面。男孩闭目养着神,听着窗外的脚步慢慢靠近。

三、二、一,门吱呀一声打开,阳光照射进来,房梁上的灰尘便在阳光的照射下飞舞。抬头,正是端着鸡蛋羹的沈玮。门外还有个影子,是负责望风的范现。

男孩毫不介意的接过鸡蛋羹,低头便在这满是灰尘的环境中吃了起来。早春寒冷,他身上是沈玮自己均出来的一床破被,足以他不冻死在柴房。

几口鸡蛋羹下去,身上回暖。男孩看着皱着眉蹲在旁边满脸愁容的沈玮,扬了扬眉,用破锣嗓子教沈玮:“你不要担心,那些人再叫你做饭,你就把一个鸡蛋做两份,多加些水,人家问你,你只说是两个鸡蛋。这样他们就发现不了你打鸡蛋给我吃了。”

怪道“穷愈穷,富愈富”,富贵人家弄虚作假也比他这个穷小子有一套!沈玮无趣地拿起身边的小树枝,戳着泥巴地玩。男孩吃完了鸡蛋羹,用袖子抹了抹嘴:

“你送我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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