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于情,极于爱,一生一世一心人。
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
而目前,秦宇所遇到的人里,真正能做到的只有将臣,况国华,马小玲。
而她们能做到,也是因为他们本身很不寻常的经历。
如果况国华还是那个普通的游击队长,没有六十多年让他感觉到痛苦无比的僵尸生涯,最后他没有走出来,他又如何能成就今日的僵神。
马小玲没有承载着马家数千年来的传人渴望爱却不可的那一份对爱的执着与追求,几乎刻入了马家的血脉与灵魂之中。
她同样难以做到。
将臣也是如此,如果他不是在懵懵懂懂之时,开天辟地之初第一眼看到女娲,就产生这一种最为纯粹的感觉,在经过千万年的沉淀,发酵,他也很难走出这一步。
很多时候,是偶然,但也是必然。
将臣,况国华,马小玲三者就是如此。
“当然,现在还要再多一个。”
秦宇伸手在马小玲吹弹可破的俏脸上弹了一下。
马小玲抿嘴一笑,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对了,那你呢?”
马小玲看向秦宇。
在她看来秦宇对这些研究得如此清楚,必然是早已达到了惊人的高度。
“我走不了你,况国华,将臣的那一条路。
我本是生活在红尘俗世之中一个很不起眼的星斗小市民。
我没有非凡的身世与经历,也没有惊才绝艳的才华与能力。
相反,在过去,我的一切都是和普通人一样,平凡,平庸,不起眼这些就是我的代名词。”
秦宇摇了摇头:
“一个如此平凡的人,生活在一个红尘俗世之中如何会有极于情如此高尚的品质。
事实上,如果不是机缘巧合走上了这一条路的话,我的一辈子估计只会平庸到老。
最终如同一个普通人一般生老病死。
我生来就不具备这一种情操与品质,后天的经历同样让我十分的平凡。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旷世大机缘的时候,我所面对的就是一个大争之世,全部人都与我争斗,最后能站在最高处的只有一个。
当时的我,面对的是红尘俗世的种种繁华,美色,权势,力量的诱惑,这一切都不断的冲击着我的内心。
所以,我能走的路,也只剩下一条,降伏其心。”
马小玲还是第一次听到秦宇诉说自己的过往。
现在以她的实力自然是看出来了,秦宇不是那一种存在了多少万年的老古董,事实上秦宇甚至比她还要年轻一些。
虽然这看上去有点不可思议,但马小玲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
“你应该不是地球的人吧!”
马小玲不是笨蛋,怎么会看不出来。
“我是地球的人,不过却不是这个地球的。”
秦宇也没有隐瞒,反而是点了点头:
“你可以将我理解成一个世界穿梭者也可以。
刚好,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发现这里的地球与我的地球几乎一模一样。
除了我们那里不存在盘古族之类的东西之外,其他红尘俗世几乎一模一样。”
“带我去看看怎么样?”
马小玲如同美人鱼一般盘踞在秦宇的身上,满怀期待的说道。
“等灭世一役过后,我就带你过去。”
秦宇说道。
他没有说什么倘若我能活着之类充满不确定的话。
这不只是对他自己信心的一种否定,同时也不是马小玲现在想听到的话。
“好,灭世一役之后,我们一起过去。”
马小玲眼里闪过了一抹坚定。
在马小玲看来,她跟随秦宇离开这里,去秦宇的世界,就等于去见秦宇的家长。
如此重要的事情,对于她而言是绝对不可缺少的,否则她这一生就不完美了。
为此,谁也不能破坏她的这个美梦。
“老板娘,今天我想请个假!
况大哥的孩子准备出世了,我想过去帮忙照顾阿秀姐姐。”
fetitbar之中,大咪走到了站在阳台前,望着金融城夜色,显得特别形单只影,特别的孤单萧索的马叮当面前。
“去吧,还有几天就世界末日了,明天开始就不用过来上班了。
好好休息,看看那一天过去,如果这个世界还能存在。
这fetitbar还能营业的话,你再过来吧。
最后这几天,好好地做一做自己心中想做的事情。”
马叮当微微一笑,直接就批准了:
“当年你就是况国华家里养的猫咪,虽然后来机缘巧合下得道化作人形。
不过,你与他们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大的关联。
在这个时候去他们家里,也是最适合的。
说起来,你和他们可是一家人呢。”
“谢谢老板娘!”
大咪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
“老板娘,你不要怪大咪多嘴。
就像你说的,世界末日还有几天就到来了。
到了那个时候,谁也不知道最后的结果会怎么样。
你让大咪去找自己的家人,那你呢?
为什么不去做你想做的事情,或者是去你的家人身边度过最后这几天呢?”
“有心了,不过,在我离开马家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没有家人了。”
马叮当笑了笑,语气之中既没有后悔,也没有不甘,有的只是一股坚定不移往前看的执着与自信,还有一抹只属于她这个风中叮当才有的洒脱:
“对我来说,世界末日到来之前的那几天去哪里都一样。
留在这家我自己开的fetitbar之中,未尝不是我的归宿。”
听到马叮当这么说,大咪还想再劝,但她知道马叮当的性格,一看马叮当的表情,她到了嘴边的话就只能咽了回去。
“那老板娘,我先去况大哥家里了。”
大咪一步三回头的走了出去。
“难怪人家都说,养只猫,养只狗都会有感情,可人却未必了。”
马叮当忽然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静静地看着金融城的夜色,眼里闪过了一抹难言的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