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觉得没有希望了,比起慕时清连女人都碰不了,他还能和墨染共赴云雨,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要知道楼屿初从来都是下狠手。
虽然陆靳临看起来对这种古怪的毒药没什么涉猎,但到了关键时刻,还是有用的,他很明白,陆靳临一直在藏拙。
走出来时,墨染又在吃红烧的牛肉了,薄君翊想,多吃点好,把她喂得白白胖胖的,就没有人跟他抢了。
墨染见他又盯着自己,“你要吃就去吃,难道还想抢我的不成?”
男人嘴角勾起,“好,你慢点吃,别噎着。”
“你咒我啊!你才会噎着。”
薄君翊没说话,下楼去了,心情很好。
午饭过后,他也没有急着去绿林实验,而是陪在墨染身边,“今天出太阳,要下楼走走吗?”
墨染缩在被窝里,只露出一个小脑袋,“谁要跟你出去走,你哪来的哪里去,不要打扰我睡觉。”
“吃了就睡,对身体不好。”
“关你什么事,出去,把门给我带上。”
什么叫做目的达到就翻脸不认人,在墨染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薄君翊捏了她的脸一下,“那你明晚别求我。”
“把你的猪爪子拿开!”
男人挑眉,“我是猪,你就是猪的老婆。”
墨染被他说得想打人,“你不出去是吧,我问问我哥哥在哪里。”
薄君翊脸色顿时就黑了,“墨染,你真以为我不敢杀他吗?”
“那也要你杀得了。”
他站起身,目光晦暗的盯着她,“一副不缺我的样子,以为我又有多稀罕你吗?”
墨染朝他扔了个枕头过去,“那你还不滚,嘴上说着不稀罕,心里却很诚实。”
薄君翊生气了,转身就走,不做停留。
这个女人真的很擅长过河拆桥。
要他的时候,就嗲嗲的说她难受,不要了就让他滚,他也是有脾气的。
没多久,墨染就听见引擎声响起,这个狗男人终于走了,她翻身爬起来,去洗了个澡,穿了一套薄荷绿的毛衣和半身裙,外套一件深色大衣,随意擦了个润唇膏就踏着高跟鞋出门了。
这个范狸不像陆靳临,他就像个赤脚医生,都是在家研究药物,而且离京城城区很远,开车都要两三个小时,还得爬山,看来,又得晚上才能回来。
幸亏,她带了一双运动鞋,不愧是她。
没想到还在三环的时候,沈麒就给她打电话了,“大小姐,你没事吧。”
墨染眉头一皱,她有什么事,“没事,怎么了?”
“我今天凌晨才从B城回来,手机摔坏了,刚刚才听手下说你甩了他们被人带去了城北的一家会所。”
她哦了一声,“没什么事,你休息好再去公司吧。”
沈麒听她好像在开车,立刻问道:“大小姐,你去哪里?”
“见个人。”
“见谁?我跟你一起去吧。”
她眨了眨眼睛,“行吧,你在哪里,我过来接你。”
沈麒报了个位置,没想到刚好就在附近,她开车十分钟就过去了。
这个男人看上去熬了几个通宵,眼底的乌青十分明显,“你这是几晚上没睡觉了?”
“有些事要处理,不过现在已经完了。”